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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题库【真题精选+章节题库+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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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 发表于 17-8-6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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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真题精选
 2011~2014年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试卷及详解(精选)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
 第一章 宪法法律制度
 第二章 公务员法律制度
 第三章 刑事法律制度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第五章 民事法律制度
 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 模拟试题
 2015年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模拟试题及详解(一)
 2015年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模拟试题及详解(二)
                                                                                                                                                                                                    内容简介                                                                                            
??本书是详解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的题库,包括真题精选、章节题库和模拟试题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为真题精选。本书选取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考试趋势的最新真题,并给出了详尽的解析,供学员参考。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依据上海市公安招警招考公告(大纲)以及历年真题的命题特点合理安排章节,共分为6章,基本每道习题都有详尽的解析,涵盖考试主要知识点。
??第三部分为模拟试题。根据历年考试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进行考前模拟,其试题风格与公安招警考试真题一样。通过模拟试题的练习,学员既可以用来检测学习该考试科目的效果,又可以用来评估对自己的应试能力。
??圣才学习网│公务员类(www.100xuexi.com)提供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辅导方案【保过班、网授班、3D电子书、3D题库等】。本书特别适用于参加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的考生,也适用于参加其他地方公安招警考试的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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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一部分 真题精选
2011~2014年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试卷及详解(精选)
备注: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为客观性试题,共50道选择题,本试卷为上海市2011~2014年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精选。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符合题意,请将正确选项选出,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字母涂黑。不选、多选、少选或错选,该题均不得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专门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经过全民讨论以后,由( )以绝对多数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由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然后公布宪法草案供全民讨论,最后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
2.近代宪法的先驱是(  )。
A.1787年美国宪法
B.17世纪英国宪法
C.1791年法国宪法
D.1918年俄罗斯宪法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17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被誉为“宪政之母”,它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争夺政权过程中互相妥协的产物,是世界上最早的不成文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通过的第一部宪法是(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通过的第一部宪法。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同时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该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4.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我国正处于(  )。
A.社会主义低级阶段
B.社会主义高级阶段
C.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D.社会主义建设阶段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中得到集中、完整的表述。
5.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宪法基本原则的是( )。
A.分权制原则
B.三权分立原则
C.民主制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①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②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③社会主义法治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
6.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是( )行使的职权之一。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宪法起草委员会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7.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8.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概括起来分为三大类,即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以及(  )。
A.社会经济权利
B.文化教育权利
C.经济文化权利
D.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很广泛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大类: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证。
9.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负责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10.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  )。
A.行政执法类
B.行政管理类
C.专业管理类
D.专业执法类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
A.获得工资报酬
B.参加培训
C.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D.申请辞职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公务员应履行哪些义务包括: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⑥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⑦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⑨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2.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即惩罚和(  )。
A.处罚
B.保护
C.教育
D.制裁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刑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刑法承担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的任务。
1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说的是( )。
A.罪刑相当原则
B.罪责自负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
D.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14.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以及刑法是否具有( )。
A.溯及既往的效力
B.溯及未来的效力
C.明示废止的效力
D.自行废止的效力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适用的时间效力。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刑法的生效时间,②刑法的失效时间,③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15.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是指(  )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A.应当
B.可以
C.不应当
D.不可以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因此C项正确。
16.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  )。
A.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B.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
C.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
D.某一个具体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社会关系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任何犯罪行为,必然直接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否则不可能成立犯罪。
17.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精神正常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在醉酒的状态下( )负刑事责任。
A.应当
B.可以
C.不应当
D.不可以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6周岁的精神正常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在醉酒状态下应当负刑事责任。
18.甲贩运走私货物,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为了避免被发现,于是强行闯站。检查人员乙上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甲不予理睬,加大油门冲向关卡。检查人员乙没有及时躲闪而被撞倒,导致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甲为了逃避检查,不顾乙的生命安全,加大油门冲向关卡,导致乙死亡,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乙的生命安全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9.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罪刑法定原则既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也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残虐的刑罚
C.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价值在于惩罚和预防犯罪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①禁止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②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③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对刑法的适用应严格适用,而不能类推适用;对刑法的解释也应当严格解释,而不能类推解释。④刑罚法规的适当,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刑罚的适用应保持补充性、谦抑性,适用范围应当合理适当。
20.甲、乙夫妇带着名贵爱犬去海边度假,散步时狗与乙突然同时都掉进海里,甲立即跳下海,先将狗救上岸。待再救乙上岸时,乙因溺水过久抢救无效死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是不作为
B.甲的主观上是故意的
C.本案属于义务冲动
D.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本案中,乙与狗同时落水,甲先救狗的行为是对乙溺水状况的放任,甲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但是却构成了对乙的不作为。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乙溺水的时候,甲完全可以预见乙继续溺水则可能死亡的后果,乙的死亡不属于意外事件。
21.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但其构成要件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必须且只能是为了使国家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B.必须实在不得已情况下所采取
C.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D.这种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2.下列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3.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列案件符合该款规定的是(  )。
A.甲教唆乙故意伤害丙,乙打死了丙
B.甲花10万元指使乙杀害丙,乙拿钱后因害怕没有实施杀人行为
C.甲教唆乙抢夺,乙实施了抢劫
D.甲教唆乙盗窃丙,乙在盗窃时被丙发现,乙刺伤丙后逃离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ACD三项,乙均已经开始实施了甲所教唆的罪行,B项,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故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4.甲犯盗窃罪被判12年,抢劫罪被判15年,诈骗罪被判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执行3年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0年。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对甲应该采用先并后减的方式数罪并罚
B.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5年
C.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0年
D.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2年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故甲应该采用先减后并的方式数罪并罚,即22年与10年数罪并罚。该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题干中22年与10年两者之和为32年,小于35年,刑期应在10年与20年之间,并包含10年和20年。所以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0年。、
25.小林今年29岁,但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有一天,小林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向祝某购买了一辆卡车。小林买车的行为属于(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效力待定行为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小林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小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订立合同并且合同有效。故小林买车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26.乙找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甲办事,甲对乙说:“你的要求不符合规定。”乙说:“那你忙,我先走了。”但走时没有带走放在甲的办公桌上的置有10万元现金的档案袋。甲随手将钱扔在办公桌抽屉内,钱没有还给乙,也没有上交,也没有替乙办事,甲的行为(  )。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贪污罪
C.构成受贿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是一种行为。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当他人主动行贿并提出为其谋取利益的要求后,国家工作人员虽没明确答复办理,但只要不予拒绝,就应当认为是一种暗示的许诺。本案中甲并未明确地拒绝乙,且收下了乙的钱,故构成了受贿罪。
2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等;人民法院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判;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此外还负责()。
A.执行逮捕
B.定罪量刑
C.批准逮捕
D.批准劳教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8.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大要素,按照我国的法律,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B.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C.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不属于民事主体
D.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彼此平等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A项,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B项,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民法通则》虽未设非法人组织的条文,但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却有涉及,如《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著作权法》等。C项,《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都作了规定,在民事主体制度中,它们都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情况。D项,民事主体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是()。
A.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因履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C.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0.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
C.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D项,《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31.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双方的举证责任是对等的
B.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不会因为无法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
C.被告的举证责任仅限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
D.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提供证据的,应当被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没有证据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A项,《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着举证责任,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不对等的。B项,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不会因为无法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C项,被告的举证责任不仅限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还包括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项,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32.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可以因人身权而取得财产权
B.生命健康权不可放弃
C.不存在可以转让的人身权
D.自然人和法人都有人身权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A项,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范围,如遗产继承。B项,生命健康权是人的人身权利的一种,是首要的人权,生命健康权作为一项权利,是不可放弃的。C项,在人身权体系中,身份权一律不得转让;在人格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类型的人格权一律不得转让。D项,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身权,只不过法人的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
33.农民甲在修建房屋时,在房屋门前院子建造长宽约50×40厘米的四方井(井下水深10厘米),称“聚财井”。邻居乙3岁的儿子自行离家到甲的屋前玩耍。不慎头朝下,脚朝上跌入该水井内溺亡。关于本案,(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甲承担主要责任
C.甲承担次要责任
D.甲不承担责任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本案例中,甲院子里的四方井水深仅10厘米,一般是不构成对生命的威胁的,所以甲没有义务在井口放置警告牌或者对井口进行封口处理等。邻居乙的孩子年仅3岁便自行离家玩耍,可见乙并未尽到监护人的看管义务,其儿子的溺水死亡是由于乙自己疏于看管,与甲家的四方井无关。因此D项正确。
34.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领养合同
B.李某与孙某的婚约
C.赵某与林某的专利许可使用协议
D.杨某的遗嘱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ABD三项,均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35.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
A.甲商场用电子邮件向客户邮箱发送当期商品价目表
B.甲网站弹出广告窗口,乙汽车商以10万元特价出售B级汽车
C.甲在校园网上发布,有一本旧书以30元出售,有意者按贴中所留电话号码联系
D.甲在淘宝开店,挂出一件标价100元的新款衬衣,并表述见单发货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该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注意的是,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ABC三项,均为要约邀请,合同内容规定不具体。
36.某土特产公司业务员到某茶厂收购优质毛尖茶叶,但该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不懂,以为茶叶级数越多,质量也就越高,遂购买了1吨三级茶叶。货物运到后,土特产公司发现与要求购买的优质茶叶不符,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受欺诈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B.该合同为意思真实的合同,故为有效合同
C.该合同为重大误解的合同,故为可撤销合同
D.该合同为乘人之危的合同,故为效力未定合同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本案例中,茶厂并不存在欺诈或乘人之危的行为,《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该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不懂,属于重大误解。又根据《合同法》规定,重大误解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7.甲与乙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甲。因甲经常出差,孩子与甲的父母一起生活。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  )。
A.甲与乙
B.甲
C.甲的父母
D.甲和甲的父母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通常情况下,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的监护权被依法剥夺,或无法履行监护之责。父母离异改变的是父母的婚姻关系,并未改变与子女的亲情关系。即父母即使离异了,仍然属于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即使没有住在一起,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若父母均不在人世或均丧失监护能力,则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成为法定监护人。
38.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依法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
A.无效
B.可以无效
C.有效
D.根据行为情形确定是否有效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推定的死亡,《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的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9.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
A.公司法人
B.非公司法人
C.社团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4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A.订立赠与合同
B.订立遗嘱
C.撤销代理权
D.免除债务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A项,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订立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方成立。
41.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的是(  )。
A.买卖行为
B.租赁行为
C.加工承揽行为
D.保管行为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故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42.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的是( )。
A.旁系血亲
B.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C.同源于祖父母的姑表兄弟姐妹
D.癌症患者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AB两项,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C项,同源于祖父母的姑表兄弟姐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D项,癌症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3.夫妻财产的状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持有财产和( )。
A.一方婚前财产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
C.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D.约定财产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A项,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持有财产,B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D项,《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不包括(  )。
A.公民的生活用品
B.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亲属的抚恤金
C.被继承人生前购买的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赔偿金
D.公民购买的有价证券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B项,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亲属的抚恤金,其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不属于遗产,而是由其亲属享有。
45.以下选项中,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 )。
A.儿媳
B.女婿
C.继子女
D.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有血缘关系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拟制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继承人子女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D项正确。
4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包括婚姻、继承、经济和(  )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
A.劳动
B.行政
C.刑事
D.公证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即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且只与人身和财产有关,因此A项正确。
4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  )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
C.合同履行地
D.侵权行为地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8.齐某和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3年5月18日,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2003年9月,冯某拟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那么他可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乙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上述三个人民法院中的任何一个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冯某作为原告,其经常居住地是乙市B区。则可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乙市B区人民法院。
49.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 )进行诉讼。
A.代理人
B.诉讼人
C.辩护人
D.代表人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50.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于被规定可以(  )。
A.交付转让的票据
B.背书转让的票据
C.发出的支付令
D.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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