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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打印本页]

作者: 海豚宝贝    时间: 08-5-18 19:26
标题: 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8日18:4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作者: 海豚宝贝    时间: 08-5-18 19:27
“致哀”是对死者表示哀悼,如“向烈士致哀”;“志哀”是用某种方式哀悼,如“少先队员到墓前献上鲜花向烈士志哀”。
作者: 海豚宝贝    时间: 08-5-18 19:29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作者: flygoing    时间: 08-5-18 19:50
拥护
作者: wuzhongren    时间: 08-5-1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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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如枫    时间: 08-5-18 20:14
志哀.进行中^^^^
作者: 枫叶飘落    时间: 08-5-19 00:25
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强烈支持!!!
作者: freepeopleno.1    时间: 08-5-19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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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ntz    时间: 08-5-19 07:57
关注那些受伤的人们.
作者: sss2578    时间: 08-5-19 08:53
每天看新闻直播,我都先拿卷卫生纸,没想到我一大老爷们也是性情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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