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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自己整理的哈贝马斯 预测今年会出交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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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副呀呀 发表于 08-11-1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共领域与牡会主义和谐社会
尽管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以18世纪欧洲的历史为背景而得出的一个理想模式,但他在这一概念下所探讨依靠公共领域中独立于政治建构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来实现对于政治权力的批判功能,从而为现代政治提供合法性基础的模式,却具有了“跨文化”的普适性。当前,我党把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在实现这一历史任务的过程中,公共领域的建立显然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它可以而且应该成为我们实现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根本保证。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以舆论监督为基础的民意政治,而民意的集中、平衡与协调是民意政治最基本的前提。人民除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对政权加以监督外,还应该有更多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利 ,公共领域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渠道。公共领域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为广大民众构筑了一个“观点的自由市场”。人民在公共领域中的监督甚至批评,对于党提高执政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公共领域的强大压力将使少数的腐败分子无法遁形,这对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所以,公共领域的监督是扩大社会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共领域将使政治文明进程取得更快的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要主动培育和发展公共领域,以加速实现中国社会的全面现代化。                                                             在哈贝马斯那里,公共领域的生长是以国家一社会的分离为前提的,只有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才能给公共领域提供生存的空间。相反。国家对社会的霸占和社会对国家的入侵都会导致公共领域的消亡。而我国的文化传统中不存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界而立的基因,强大的封建专制的国家完全控制了整个社会,公共领域因此失去了生长的空间,加之封建文化专制的根深蒂固,民众在观念上也缺乏公共领域意识。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以“人民当家做主”的名义将民众的私生活最大限度地纳入公共事务的控制范围,并以片面追求“公”的极左价值观抑制和消除民众的自我观念。前者是对公共领域的极端挤压,后者是对公共领域的极端放大,但却是殊途同归地剥夺了现代公共领域的生长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等发生了全方位变革,尤其是市场化的推进正在促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日趋世俗化、法治化、理性化,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也日益明晰,现代化、全球化以及网络化的浪潮为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生长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不竭动力。但毋庸讳言,中国的公共领域还很不成型,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承担重要职责还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尝试。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良性发育至少必须有公众广泛的参与者、自由交往的空间以及确保传媒拥有在国家权力之外的独立性等几个要件。因此,我国当前培育公共领域也应着力从这几方面人手。                                               首先,要大力培育具有独立个性与批判意识并能够理性思考的社会群体,为公共领域的生长和壮大提供广泛的参与者。公共领域的生长和发育必须有广泛的公众作为预设的前提。哈贝马斯非常强调公众对于公共领域的构成性意义。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公共领域就不复存在。因此,培育公共领域必须首先耍培育具有公共良知和社会参与意识,具有参与性、全面性、正义性和创造性特质的批判精神,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的社会群体。这一群体必须有知识,因为只有拥有知识,一个人才能对社会公共事务有发言权,也就是拥有话语的合法性。只有通过这一群体在公共领域中的充分自由的交往,才能真正将公共领域的批判功能与国家的命运和前途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公共领域与国家之间通过理性对话而建立相互关照和良性互动的关系,并使国家层面的政治活动更加体现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具民主性。    其次,公共领域要真正成为自由交往的空间。自由的交往是高质量的公共舆论形成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共领域实现其自身功能的根本保障。但在现实社会中,权力与金钱又会不断侵蚀公共领域,使其有被“殖民化”的倾向,公共领域的自由交往空间因此受到挤压,逐渐失去了其公共的性质,公共领域的功能也被削弱或扭曲。因此。寻求破除金钱和权力对公共领域的“殖民化”的有效途径,就成了保证公共领域自由交往的必然要求。为此,一方面,公共领域必须严守正义和道德操守,谨防公共领域蜕变成权力或金钱的代言人;另方面,还要敦促市场经济和国家对公共领域保持更加宽松和宽容的心态,并从体制上保证公共领域保持自由、平等的交往。                                                                再次,必须给予传媒这一公共领域的核心力量以真正的独立地位。公共领域是通过公共舆论来发挥其功能的,形成真正代表“公意”的公共舆论就成了公共领域的生命力之所在。传媒在公共舆论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既为公众提供了行使包括知情权、表达权等在内的言论自由权的场所和空间,也鼓励和保障了大众参与公众生活讨论、表达各自意见的自由权利。最终形成公共舆论,并以此来实现对国家机器和民主进程的批判和监督功能。从这一意义上说,传媒可以被看做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哈贝马斯认为,“大众传媒应该把自己理解为一个开明公众所集体委托的代理人”,传媒权力必须是中立的,才能保证以传媒为媒介所形成的公共舆论是真正代表普遍民意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媒体在保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逐渐给受众提供日渐宽松的意见环境和表达空间。传媒也有了成功地将社会热点问题形成有意义的话题,继而通过围绕话题的讨论而形成强大民意,并推动政府解决所讨论问题的实际案例,并且已经出现了一些为公众所认可的传媒公共领域。但是,传媒的性质和基本功能没有根本改变,传媒的首要任务还是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这就会导致传媒公共领域的产生缺乏基本的制度土壤。不仅如此,传媒的不断商业化也使传媒公共领域常常被利润所“劫持”而抛弃了对独立自由的追求。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独立开放的传媒体系势在必行。传媒应从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的纠缠中独立出来,致力在传播信 息、实施监督、提供表达等方面逐步拓展更广泛的空间。                   总之,当前我国的公共领域还处于发展初期,公共领域的自组织能力薄弱,还缺乏充分有效的联结途径来表达社会问题,因而对社会问题的“信号功能”还缺乏应有的敏感性。对政治系统的批判和监督功能也因自身的发育不足而发挥不够。面对当前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价值失落、权力寻租、分配不公、干部腐败等不和谐因素,推动公共领域的发展,充分发挥公共领域的批判和监督功能,对于解决和消除这些不和谐,从而营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传媒公共领域角色的重建   在特定的体制下,中国传媒与公共领域之关系难以直接套用哈贝马斯的全部论述,而且随着体制环境、技术环境等的变化,中国传媒在实践与理论上也发生着根本性变革。本文在传播学意义下探讨中国传媒公共领域的角色重建,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公共领域是民主实现的重要形式,媒体在其中应该只是一个公共讨论和提供信息的平台,它将私人个体 (Private Citizens)组织成为公共个体 (Public Body)来促成公众舆论的形成。”                                                                            1.商业化前提下的体制变革
90年代开始的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简言之是传媒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商业化过渡, “事业性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角色定位,一方面继续肯定了传媒的“喉舌功能”,另一方面也默许了传媒的商业化运作。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商业化造成了传媒功能的退化,使之成为被操纵的公共领域。传媒在摆脱了意识形态的压力之后,又套上了商业化的枷锁。商业化还使大众文化变成了商品,降低了门槛,提供了倒退的经验。“报刊业在商业化的过程中自身也越来越容易被操纵了。但是与2O世纪新传媒——电影、广播和电视一一相比,报刊又是小巫见大巫了。由于耗资巨大,威力惊人,这些新媒体在包括英、德、法在内的许多国家一开始就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这样传媒最初的基础——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公共权力机关的干涉——被彻底颠覆了,传播效率越高,越容易受某些个人或集团利益的影响。”④固然,过度商业化在 定程度上导致了传媒文化性的没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商业化前提下的体制变革也为中国传媒公共领域角色转型创造了重要契机。                                                         首先,商业化扩大了公众进入公共领域的入口。“人们有了比以往更加平等获取各种信息的机会,人们接触的信息和意见比以往要全面。……人们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信息,运用自己的理性自由地形成意见,并将其公开表达出来,与他人交流。这样的前提有助于公众的批判意识的形成。”④                      其次,商业化使中国传媒摆脱了单一的政治视角,在更为宽广的视线中,以更为多元的角度形成公众批判意见。大众传媒传播形式与内容的日渐丰富不能不说与商业化转型密切相关。在经济收益的压力下,传媒不能无视受众需求而一味满足“喉舌”的高高在上,而必须重新确立传媒与受众、传媒与政府之关系,这本身也是传媒民主性的一种表现。这种民主意识的萌发与显现对于桎梏已久的中国传媒而言尤为必要,且有可能从影响商业化、娱乐化的传播内容蔓延至所有传媒产品。这或许可视为中国传媒在特有的“双轨制”下的一种发展优势,既避免了商业化的负面侵袭,又享有了商业化带来的民主进步。                                                                2.信息时代的技术支持   大众传媒的发展始终伴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印刷术的产生使纸质媒介的广泛传播成为可能,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广播电视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传媒,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则使信息时代不期而至。技术的发展首先给予媒体多样化发展的可能。虽然每当新的传媒技术出现时,旧有的媒介都难以避免被削弱、被取代的命运,但事实证明,“传播的历史是 ‘越来越多’的历史。”④不同媒介在激烈的相互竞争中相互借鉴、相互渗透并寻求独特,技术的进步在不同媒介中以不同形式或隐或显的表露出来 ,摄影技术与数码技术的发展使纸媒介更便捷、更清晰地拥有了影像的精彩,电脑技术的日臻完善使广播电视媒介具有了即时互动的可能,而互联网本身就是集文字、图像等传统媒介元素于一身的多媒体。技术的相互结合与相互兼容,使传统媒介与新媒介在形式与内容的双重层面获得了迅速的丰富化与多元化。技术的支持使传媒在实现公共领域角色功能时游刃有余。                                                                          其次,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时代的传播方式与特性。相对于传统媒介,互联网的最大不同在于其传播的开放性、即时性与互动性,传统的传受关系在:互联网上受到极大的挑战。虽然互联网对进入者的技术要求与知识要求相对提高,但其参与性却让传统媒介叹为观止。“消灭空间、平等开放、赋予权力和分散权力既是信息时代的特征,也是它的内在本性,信息时代将与这些有助于瓦解旧权力的特征 起同进退、共存亡。因此,信息时代将是重建公共领域的重要契机。                                                            3.传播本义的回归   大众传媒固有的传递与沟通功能使其成为公众追求开放与民主的寄托,大众传媒的普及也的确扩大了原本狭小的公共领域空间,但“随着公众队伍的扩大,涌进公共领域的各种利益相互之间变得难以调和;它们在分裂的公众舆论中努力表现自己,使得公众舆论永远都是主导舆论,从而成为一种强制力量,尽管公众舆论的使命在于通过洞察秋毫而消除一切强制。”⑥大众传媒的公共领域角色在这个意义上形成一种悖论——为了消除强制的公众舆论一旦过度放大,其自身便成为一种强制力量。如“刘涌案”便是公众舆论改变司法程序的典型案例。这不能不被视为传媒公共领域角色的异化,从另一个侧面助长了传媒的集权 意识,使大众传媒丧失传播的本义。随着传媒话语霸权的形成,传媒一旦受到某种利益的牵制,便会成为操纵公共领域的工具。                                                                               大众传媒传播本义的回归意味着传媒公共领域角色的正确定位,意味着“必须把公众舆论当作一种至多只能控制权力机关而且本身也必须加以严格限制的权力”,⑦而不是使多数受众在“沉默的螺旋”中失去声音,使被操纵的公共舆论成为惟一的、缺乏约束的权力。因此,“重构新闻媒体的公共领域,让不同的个体走出各自的私密空间,通过交谈行为重新集合在一起,就是使大众传播向更符合理性的原初的人际传播复归,完成从‘大众’向‘分众’、 ‘小众’,从 ‘广播’到 ‘窄播’的过度。当然,这是一种 更高意义上的回归,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哈贝马斯是当代德国最负盛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思想家之一,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与第一代法兰克福学派成员根本的分歧在于他们对待现代性的态度。批判和反对现代性是第一代批判理论的根本出发点,而哈贝马斯对待现代性的态度却是批判与重建。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性是不能抛弃的,也是无法抛弃的,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不能通过一个决定将其动摇甩掉,并且它仍包含着规范的、令人信服的内容,即有发展更新的内在潜力,所以它还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现代性的问题,主要是理性问题,因此哈贝马斯把着眼点放到传统理性的批判与改造上。他认为现代性不仅仅是工具理性,其本质更是交往理性。交往理性区别于意识哲学的理性概念在于,它不以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结构为前提,而是以主体间对称的理解关系为前提。主体哲学的理性概念从结构上具有排他性、单维性和绝对性;相反,交往理性概念具有包容性、多维性和可错性。从交往理性概念出发,现代性并不必然是理性自我否定的辩证法。贝马斯认为现代性难题的克服与解决需要一个新的立足点,这就是从“意识哲学”向 “交往哲学”范式的转换,即从以自我主体为中心的理性转向主体多元化的主体间交往理性模式。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是指行动者个人之间语言为媒介的互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行动者使用语言作为理解其相互状态和各自行动计划的工具,以期在行动上达成一致。如果说交往行为是交往理论的核心范畴,那么交往行为中蕴含的交往合理性就构成了交往行为的中心。而所谓交往行为合理性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具有主体间性,在一定社会规范的指导下,通过对话,进而达到沟通理解和协调一致的理性化行为。它把理性放在人际间广泛的和相互交往的生动关系网络中考察,使理性凸现为交往关系的总和,由此决定了哈贝马斯更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哈贝马斯强调的交往行为主要是基于语言行为而建立起的主体间的理解沟通和认同的活动,由此可见,实现交往行 为合理化需要交往者重视并遵守共同的道德规范,并能够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相互理解为目的的对话。                                    生活世界与系统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是交往行为理论的第二个重要的概念,在哈贝马斯看来,是使交往概念完备化的不可缺少的概念,是行为论过渡到社会理论的桥梁在《交往行为理论》(第二卷)中,哈贝马斯开宗明义指出,生活世界的结构一般具有三个层次即文化、社会、个性。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始终运行于其中的境域,即“交往行为者总是在他们的生活世界的视野内运动,他们不能脱离这种视野。作为解释者,他们本身与他们的语言行为统属于生活世界。”他又指出,生活世界叉是作为交往行为的背景假设和相互理解的“信念储蓄库”来支撑交往行为的,这体现了生活世界的交往职能。                                         “系统”在哈贝马斯看来,是与“生活世界”相对应的概念,是物质性的,是内容的承担者,是一种技术性的东西,在其中仅仅运行着目的性行为。哈贝马斯在概念上把社会划分为生活世界与系统两个层面,他认为社会一方面是“生活世界”,在其中,人们在共同的背景下通过交往行为进行互动;另一方面,社会也是系统,由政治、经济等担负不同功能的子系统组成。在现实的社会中,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是相互联系的。本来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整合的系统运行相辅相成的,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系统与生活世界日益分化为不同的部分。生活世界分化为各自分离的文化、社会与个性的知识库,对系统过程来说,则分化为彼此区分的制度群,如经济、国家、家庭和法律等                             哈贝马斯正是以“生活世界”和“系统”的双层次部分结构模式为基础,以交往合理性为中心范畴,展开对西方社会的诊断,他认为现代西方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系统和生活世界严重分离。这种分离在现代社会中表现为客观化、技术化,生活世界越来越受到系统的挤压,沦为众多系统中的一个,系统越复杂,生活世界就越空洞。在生活世界里,行为是由规范来协调的,而在各种系统中,行为是由作为操控手段的金钱和权利来调节的。金钱和权利的领域越凌驾于秩序之上,生活世界对于协调行为就越没有意义。哈贝马斯把这种现代性的畸形现象叫做“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或“系统对生活世界的侵入”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合法化导致生活世界核心部分的官僚化和金钱化。在西方发达社会近几十年来,主要发生在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和社会领域,新的冲突日益涌现,而现代社会的各种病态现象,如意义的丧失、社会的失序、政治的不民主、心里变态等等,也都是源于社会的金钱化和官僚化。              因此,要克服现代性的合法性危机,避免系统对生活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以及由此引出的生活世界非理性互动的种种后果。哈贝马斯指出,我们必须做到使系统重新定位安居于生活世界之中,必须重新建立生活世界和系统之间的平衡机制。哈贝马斯认为真正的合理性内在于交往行为中,社会整合只能建立在交往理性之上,只有通过理性交往才能达到对文化的共同界定,形成社会团结和个性人格,使社会得到真正进步,人类得以真正解放。要重新对社会进行整合,必须在宏观方面重建“公共领域”,即通过交往理性,而不是靠诉诸权利和金钱来制定政策;在微观方面,把生活世界领域也建立在理性交流基础上,真正实行交往行为合理化,不断增强人际协调和团结满足形成个性人格的要求。                                     三、交往行为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今天,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阶段,中国人民齐心协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给予我们的启示,或许有助于我国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应给予思考和借鉴。                             第一,经济体制方面。社会转型表现在社会现实中,往往从经济领域开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也是必经阶段。然而如果市场经济潜在具有的“目的合理性”“工具行为”“以成功为指向”等工具理性意义而不能够加以正确的引导和限制,会导致许多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后果,物欲横流、拜金主义、惟利是图、道德沦落、人情淡漠都是可能出现的副效应。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市场经济,只能尽量去避免,把其副效应控制在最低限度。这就需要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来制约工具理性,使市场经济在更合理的制度下,更合理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市场经济作为企业间通过竞争与合作的经济合作关系来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方式,它所内含的多级经济主体平等竞争的性质呼唤一种平等互利的新型交往模式。因而,首先必须确立和规范市场多级主体,重建市场经济新秩序、新规则,建构新的公平的交往体系,并以行政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建立统一完善的国内市场机制,保障良好的交往运行环境。     第二,政治体制方面。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现代化”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单纯经济范畴,而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人自 身的现代化的内在的庞大系统工程。中国传统几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官僚主义的畸形发展往往导致官官相护、职权不分、腐败成风,中国百姓深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之苦,对政府、行政人员往往缺乏信任感。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更加完善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法律制度,为交往行为主体问的沟通理解提供对称条件和交互期待,使所有人都平等参与并享有同等对称的话语自由和论证表达,而不能有压制他人话语自由和权利自由的话语霸权者,在交往理性的基础.tz达成共识。促使“私法主第3期 史莉洁: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体”和“国家公民”利益主张,多种价值诉求的矛盾冲突 得到化解。                 第三,人的发展方面。中国的现代化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而向纵深方向发展,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人们生活在繁华的城市中,感到的不是自由和解放,而是束缚和压抑。如果不加以控制和改善,更糟糕的事情将会发生,商品经济的市场化会使资本和商品成为衡量和主宰一切的标准,科学的物化模式渗透到社会文化的“生活世界”,成为支配生活世界的对象性力量。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一套以建立和睦人际关系为核心的理论。他主张人们以真诚的“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争端和冲突,以“对话”的方式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人们在“相互理解”基础上“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所以,我国在注重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精神文明的建设,加强对公民道德的培养,发扬我国的互让互利,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使人们在平等互爱的环境中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第四,国际关系方面。邓小平根据世界形势的变化,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对于时代主题的认识,“和平与发展”目标的实现,人们强调 “和解”,即通过“对话”充分利用来之不易的环境机遇,顾全大局,加强合作,达成共识,为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繁荣的国际环境共同努力。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给予人们以深刻的启示。比如,他强调“对话”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和尊重,避免将自己的思想、观点、意识形态强加于人;强调“对话”双方要有“真诚性”,要对“取得一致,达成共识”有足够的诚意,遵守共同的规范;突出“语言”在对话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些理论对人们解决当今时代主题不无借鉴意义。我国制定的对外政策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使各国能够平等对话,求同存异,解决各种争端和冲突,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持强凌弱,侵略、欺负和颠覆别的国家,主张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以促进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同繁荣。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也遭到批评,认为在目前这样一个无论国家或个人都在争夺各自利益的社会,他所构造的只能是一个乌托邦。这些批评也不无道理,但他的交往行为理论确实有我们可以借鉴的宝贵之处,他的这一构想,也许不能完全实现,但确实可以看作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家园。                三、评价与启示    为了重构现代性。哈贝马斯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试图用“交往理性”来重建现代性的规范基础,有很多可取之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 1.可取之处:首先.哈贝马斯用以重构现代性规范基础的交往理性是建立在语言规范基础上的,完成了由意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顺应了哲学发展的潮流。从而使其理论体系在哲学界独树一帜。其次。突破了传统哲学将理性仅仅理解为工具理性的局限,顺应了理性统一的要求,弥合了合理性的裂缝,指出了主体性哲学与意识哲学的严重不足。与后现代主义哲学家无情消解理性的话语相比,具有很大的合理性,进一步丰富了现代性的精神内涵。              再次,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哈贝马斯现代性的重建。促使人们去认真思考和辨别现实中的信仰真空、道德滑坡、拜金主义、人际关系冷漠、功利主义等问题。倡导人类的自由与解放,鼓励人与人之问的相互协调、真诚对话与合作。希望通过和平“商谈”来解决各种社会、世界矛盾和问题,有利于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和谐发展及人内心的宁静与祥和                                                                               2.不足之处:首先,在看到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巨大反作用的同时,否定了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片面夸大了“理性”的作用,宣扬一种“精神万能论”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与认识问题的方法相矛盾。                其次.哈贝马斯以交往行为理论、交往理性重建现代性的构想,在对现代性进行批判、否定的同时,更多的看到的是肯定。并不能对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的问题和整个时代做出正确、科学的判断,反而极力倡导遵循交往理性的原则,为其存在的合理性证明,为资本主义社会辩护,并仅仅局限于一种规范性的研究。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再次。哈贝马斯认为自己交往理性规范基础上的交往行为理论具有普适性。不仅适用于个体问交往关系的处理与解决.“同样也适用于处理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之问的矛盾,即是说,不同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之问,必须实现符合交往理性的话语平等和民主。反对任何用军事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干涉别人。通过武力贯彻自己意志的做法”。哈贝马斯的这一思想,否定了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决定的不同国家、阶级、群体、个人之问的利益上的根本对立与差别。与物欲横流、利益对立、文化矛盾与冲突等社会现实格格不入。妄图建立一种普遍的、超阶级的现代性社会,构想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唯心主义倾向。上述不足.注定了哈贝马斯“交往理性”规范基础上重建的“现代性”仅是一个美妙的幻想与“乌托邦”。
沙发
xppwudamedia 发表于 08-11-16 19:18:09 | 只看该作者

hello

搜了不少论文呢,你考的是武大吗?加油
板凳
ABC行 发表于 09-7-10 12:47:2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啦 呵呵
地板
serephim 发表于 09-10-1 15:0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这是哪个学校的呢
5#
Emily1223 发表于 10-1-16 21:29:1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啦 呵呵
6#
xiaoxiaobiantai 发表于 10-10-4 06:07:57 | 只看该作者
呕心之作,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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