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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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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听茶 发表于 09-8-12 12:1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解
一.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行为人构成法律专门规定的(实行行为本身)不作为犯,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常见的法定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如:(1)遗弃罪;(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第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13)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因不作为而构成上述犯罪的是纯正不作为犯。
例如甲某在医院生下一女婴,见有残疾,就将女婴遗弃在医院。甲某不履行对女婴抚养义务(不作为)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上规定的专门的不作为犯罪(遗弃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二.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例如因不作为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例如甲某将朋友3 岁儿童乙某拐带回家收养,在回家途中,将该儿童遗弃在荒树林中,径自离去。三天后,该儿童冻饿致死。法院认定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以(将所带儿童遗弃不管的)不作为行为,构成了刑法上不属于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罪故意杀人罪(因为故意杀人罪通常是作为才能构成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言,甲某对儿童弃置不管的行为相对于积极的杀害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杀人行为)。
再如浙江省首例不作为故意杀人案。李某和女青年项某恋爱不久致项某怀孕。李某提出要跟项某分手,并要项某做流产手术。项某坚决不同意,几次欲跳楼自杀。某日中午,李某与项某争吵,争吵中,李某还用打火机扔打项某。项某感到绝望,走到走廊里,喝下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农药,又走进了李某房间。此时,李某不但没有及时去救人,反而一走了之,临走时怕被人知道还将房门锁上。李某走后很长时间,项某才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因救治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发现项某服毒后采取放任态度,将宿舍门锁上外出,致使项某在李某宿舍中得不到及时抢救而身亡,李某作为负有特定义务的人,主观上希望并追求项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解脱自己的负担,这与他不采取救助义务后造成项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罪。鉴于李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向项某父母赔偿损失3.5万元。
认定不纯正不作为犯应当慎重: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不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不作为)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作为)不一致,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或特殊)问题。因为在行为形式方面存在不一致,应当特别慎重。通常要求该不作为与作为行为构成该罪具有“相当性”。
[相关真题]:(04卷二单15)
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过失
C.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只能是间接故意
答案:C
沙发
法律狼 发表于 09-8-13 22:20:3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这个很难理解,呵呵,不过不是重点,尽力理解吧
板凳
lwdtyphoon 发表于 09-8-13 22:44:20 | 只看该作者
膜拜了……
我选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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