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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名词解释明清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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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蕾299 发表于 13-7-8 20:1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清两代协助皇帝决策的中内机构。明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废中书省和丞相,另设殿阁大学士,正五品,为皇帝的侍从顾问。
成祖即位后(1402),特简翰林编修,检讨等官入文渊阁当直,参与机务。因文渊阁在午门之内以东,文华殿之南,地处内廷,阁臣又常侍皇帝于殿阁之下,故称内阁。其时入阁诸臣地位不高,后渐升至学士、大学士。
洪熙时,大学士加官至师保及尚书、侍郎授殿阁衔,称华盖殿(后改中极殿)、武英殿、谨身殿(后改建极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阁职渐崇。宣德、正统时,先后设制敕房、诰敕房,由中书舍人掌办文书,为内阁属吏。中叶后,大学士主持阁务者称首辅,余称次辅、群辅,朝位班次皆列六部之上。职掌为起草诏令、票拟批答。嘉靖以后,首辅独专票拟,权力至重。清代沿置。大学士加殿阁衔,称中和殿(后革,增入体仁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大学士满、汉分授,雍正八年(1730) 定为正一品。其下设协办大学士、学士、典籍、侍读学士、侍读、委署侍读、中书、巾写中书、撰文中书等。分设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饭银处、副本库、批本处等单位。清代内阁权力小于明朝,军机处设立后,机要奏章都下军机处,颁发诏旨由军机大臣撰拟,内阁之任遂轻,沦为办理例行政务颁发文告的机构。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止题本,内阁更为闲曹。宣统三年(1911)废内阁,另立责任内阁。责任内阁设总、协理大臣各1人,掌参画机要、处理国政,为国务大臣之领袖。国务大臣10人,由外务等10部大臣兼充。会议时,总理大臣任议长。设政事堂为会议之所。总、协理大臣下,设丞1人。综理阁务。所属,承宣厅,掌宣布诏令,办理奏折、文移等事;制诰局,掌起草诏敕,管理藩封勋级;叙官局,掌考核官吏,稽察行政;统计局,掌调查统计;印铸局,掌颁发印信,编辑官报。各厅、局设正、副厅局长。又有法制院,设院使、副使,掌编纂法规。责任内阁实为清末最高国务机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亦名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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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蕾蕾299 发表于 13-7-8 20:16: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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