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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科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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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p 发表于 06-6-2 17:2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ample TextSample TextSample Text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admin (2006年5月19日10:48)
  
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家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1978年中国科学院率先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并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北京)。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由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本部、分处全国各地的教育基地和10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共同组成,是一个以北京为中心、联系和覆盖全国的研究生教育实体。研究生院本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中国科学院系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和培养工作,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是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实施单位。

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大、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在哲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众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47个,硕士点159个,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4个国家实验室、50余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0余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20余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设有1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有在学研究生30000余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5000余名。

2007年共有110个培养单位和10个院系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6200余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以下称为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MBA联考):

1.符合本条(一)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中国科学院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本部各院系均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接收事宜,并按照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下条)。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7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名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edu.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地区各研究所或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北京”,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如“032化学研究所”,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以外研究所,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市,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例如报考昆明植物研究所,先选择“云南”,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106昆明植物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报名点,并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培养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西医综合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两门。

六、复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九、调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报考招收硕博连读生单位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地    址:北京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010-88256215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ao@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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