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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帖】201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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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法学 发表于 11-6-2 16:0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表人:研招办]
    一、新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礼堂前厅。

    三、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08:30-15:00。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须交纳以下费用(按人民币计):
    (一)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新生:
    1、 住宿费:900元/学年;
    2、 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3、 军训伙食费:600元(多退少补);
    4、 警服置装费:1000元(多退少补)。

    (二)计划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新生:
    1、 学费:10000元/学年;
    2、住宿费:900元/学年;
    3、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4、军训伙食费:600元(多退少补);
    5、警服置装费:2400元(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可在报到时一次性刷“银联”卡或现金交纳。新生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考生的录取类别及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暂定适用于第一学年。计划自第二学年开始,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所有学生统一交纳学费,学校将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学习、科研情况,区分在职与非在职学生,重新评定、发放奖助学金。

    五、除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外,其他新生均可将户口迁移至公安大学。户口迁移证须自带,报到时统一交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自报血型和身高,并交1寸黑白照片1张。新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2、 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应详细标明所在省、市、县,否则不予受理;
    3、在当地补办身份证的新生交照片后未发证的,须标明“身份证未发”,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六、新生是中共党员的,须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后将统一收取。党组织关系应转至“公安部机关党委”。新生是共青团员的,须携带团员证。

    七、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在职人员,应将工资关系、调价补贴、副食补贴转至我校;住房公基金由原单位封存,毕业后回原单位调取;各类保险由新生和原单位协商处理,我校不予接收。

    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还须将被装卡等材料转到我校(为公安系统定向、委托培养的新生,可不将被装卡转至我校,但须开具着装证明)。

    八、9月1日报到当天即前往军训基地军训,军训至9月前底结束,请做好相关准备。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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