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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缓刑之后剥夺政治权利何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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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qibird
时间:
08-6-1 18:38
标题:
缓刑之后剥夺政治权利何时开始计算
缓刑之后剥夺政治权利何时开始计算
案例 甲判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请问 剥夺政治权利何时起算
关键问缓期期间 还享有政治权利
作者:
pku_long
时间:
08-6-2 06:08
恩,这个貌似比较复杂。没有直接的相关规定。
因被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同时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
个人认为:1.若缓刑考验期间,不具有刑法77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突出悔改表现或者立功的,则缓刑考研期间的前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第三年开始享有政治权利。
2.若缓刑被撤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起计算。先前执行的应计算在内。
嘿嘿,不知道分析的对不对[s:7]
作者:
jinbin518
时间:
08-6-8 17:41
偶感觉不太对劲.....
作者:
liqibird
时间:
08-6-9 08:47
我也感觉不对
作者:
misssixty
时间:
08-6-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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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ssixty
时间:
08-6-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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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ngmengyu
时间:
08-6-13 09:34
这个问题是我国刑法立法空白,不用考虑,我们只要知道“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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