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硕士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09-04-07] | [阅读:412 次] | [字体:大 中 小] |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南京邮电大学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附件一)。 第一志愿报考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初试成绩达国家基本分数线且符合校内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在校内“工学”或“工程”缺额专业调剂。请考生按要求于4月10日上午十点前将申请表(附件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9日上午11点前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相关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缴纳80元复试费,核实复试科目、领取笔试考场座位号、查看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通知;携带自备的“音频无线耳机”于9:00-11:00到图科楼或无线楼试听检测耳机。 3.毕业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达到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申请校内调剂和申请攻读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名单将在“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系统”公布,请各位考生于4月13日后登陆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以及复试专业等信息。 (1)笔试:4月19日下午参加复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笔试)。 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笔试考场座位号进入考场;听力设备采用音频无线耳机,请考生自备。 校内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笔试)可按原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科目考试。 校外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笔试)按调剂专业的复试科目复试。 (2)面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生综合面试,具体安排查看学院相关通知。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所属单位
| 地点
| 要
求
| 4月20日
(周一)下午12:30--3:00
| 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
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理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三牌楼
校区
门诊部
|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我校门诊部进行体检,自备体检费20元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
体检前注意休息,午餐要清淡(不要吃荤菜、鸡蛋、牛奶、豆浆等)。
| 4月21日
(周二)下午12:30--3:00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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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4月17日上午10点前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大专、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办(综合科研楼504室)报到,核实加试科目,下午加试(笔试) 。 1、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要求: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英语口语25分、英语听力25分,满分为250分。 录取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150分,其中笔试≥60分,综合面试≥6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30。各相关学院严格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办审核。 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对于我校未录取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可持接收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