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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学习] 精神卫生法中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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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myq 发表于 12-10-27 10:3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看新闻上说通过了精神卫生法,首先有一个好消息

综合性医疗机构设心理门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表示,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目前,医疗机构在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力量薄弱,多数综合性医疗机构没有开设精神科门诊,医务人员对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不强,建议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精神障碍防治能力建设。
对此,三审稿新增规定,“医务人员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应建议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培训,提高其识别精神障碍的能力。
但是接下来又看到了一个坏消息:
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
         中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马闯 侯艳)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新法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来自:http://china.cnr.cn/gdgg/201210/t20121026_511225742.shtml

全文在这里:http://news.sina.com.cn/c/2012-10-26/210325448570.shtml
第二十三条、七十六条均有规定

大家怎么看?




沙发
笔为剑 发表于 12-10-27 12:14:04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的是,如果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却拒绝去医疗机构就诊,而非要缠着咨询师来给他治疗,怎么办?
板凳
笔为剑 发表于 12-10-27 12:14:06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的是,如果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却拒绝去医疗机构就诊,而非要缠着咨询师来给他治疗,怎么办?
地板
 楼主| bomyq 发表于 12-10-27 15:11: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myq 于 2012-10-27 15:29 编辑
笔为剑 发表于 2012-10-27 12:14
我想的是,如果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却拒绝去医疗机构就诊,而非要缠着咨询师来给他治疗,怎么办?

其实心理治疗还是蛮心理学的东西,有人说心理咨询师做心理治疗的确不恰当,因为心理咨询师的证发得太滥了,那应该提高心理咨询的门槛,或者给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一个做心理治疗的通道,比如心理学专业经过培训或多少年的经验可以做心理治疗,微博上有老师说心理治疗只有在医院且为技师才能考,而心理学学生现在去医院很难,但学医学的报起来似乎简单得多
5#
psyedu 发表于 12-10-30 11:16:01 | 只看该作者
bomyq 发表于 2012-10-27 15:11
其实心理治疗还是蛮心理学的东西,有人说心理咨询师做心理治疗的确不恰当,因为心理咨询师的证发得太滥了 ...

微博上现在对这个话题的讨论水深火热啊
6#
psyedu 发表于 12-10-30 12:21: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syedu 于 2012-10-30 12:25 编辑

整理一些微博发上来:

@中国强--刘:10月26日#精神卫生法# 第二十三条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何良註冊心理師 @心理-曾银川 @Psy雨佳 @徐钧-南嘉巴瓦@凯文安全感 @叶斌心理咨询师 @曾奇峰 诸位老师怎么看?

@曾奇峰:心理治疗是非药物治疗、是谈话治疗,这完全不需要具备医学背景。一百年前,精神分析运动开始之初,一些有医学背景的先驱,就为非医学背景人士进入精神分析领域扫清了障碍。遥想先辈胸襟,再看当下,无语。

@曾奇峰:既然政策下来了,我们的对策就要上去。这个对策可以是:把心理治疗做得像心理咨询,或者摆出心理咨询的架势做心理治疗。还好现在还没有区分二者的高科技设备。


@徐钧-南嘉巴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欧美几乎是重叠的。在学科上,心理咨询属于教育学院,心理治疗属于心理学院,但后期这二种由于教材与受训的高度重叠,巳不怎么区分了。而至于药物和外科应归于精神科治疗。大陆现在某些人如此推动立法,其实蛮可笑,没有专业常识,没有社会现实性

@徐钧-南嘉巴瓦: 按照这个大陆精神卫生法某些条例,如果当年卡尔罗杰斯来现在中国作心理治疗演示,或者中国大陆心理咨询师公开学习罗杰斯的心理治疗类案例,也应该是违法行为,因为他是心理学家,没有医学训练。同时心理咨询这个专业大部分教材也要取消才比较合适这个立法

@徐钧-南嘉巴瓦: 也不知道国内某些专家提出的立法是不懂专业常识还是另有险恶动机

@丛中:将来,当医疗机构能够为病人提供心理治疗的时候,病人就可以去各个医院或私人诊所去寻求心理治疗服务了,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去社会机构寻求心理治疗了。心理治疗,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是方便卫生行政部门对心理治疗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包括对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等,有利于保证服务治疗。如果你是心理学背景出身的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将来,你要么考虑到医疗机构内去从事心理治疗的工作,要么你就在社会机构里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学培训背景的人,如果将来要进入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话,很可能是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及审核的。这其实给心理学背景的人提供了更广阔的就业前景。医疗机构扩展到了心理治疗的市场,那么,心理咨询的市场是否会被侵占呢?我认为不会的,因为心理咨询的市场仍然是巨大的,超过心理治疗市场的。总之,精神卫生法,在某种程度上会起到推动我国心理治疗与咨询事业发展、促进全民心理健康的作用。

@丛中:过去,我国的医疗机构中,一般都很少设有心理治疗的门诊或科室,很少对需要做心理治疗的病人提供服务。因此,病人只能到医疗机构之外的“社会机构(如心理工作室、心理咨询公司)”去做治疗。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要求医院必须配备心理治疗的科室和心理治疗专职人员,为病人提供心理治疗服务。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治疗要在医疗机构内进行。这实际是加强了对心理治疗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医疗机构占领心理治疗的市场。原来去社会机构寻求治疗的病人,将来在医疗机构内就能得到心理治疗了。卫生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控制心理治疗的价格,减少了病人的治疗费用开支,心理治疗有望进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武志红:是我违法了,还是某些医院的某些专家们学艺不精。新精神卫生法是某些精神科权力狂的权力游戏的胜利,也反映了他们的惶恐与卑怯。

@新人本心理学-韩岩:抑郁症患者在心理咨询师那咨询婚姻问题时,谈到自己在婚姻中的抑郁情绪,咨询师是否需要打断他:“很抱歉,我们这里不做抑郁治疗,请到医院去”?为何我们的法律需要建立在这样蹩脚的逻辑上?是哪位专家率先在学术文献上提出区分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对此学术界在哪里辩论过吗?

@新人本心理学-韩岩:有个老外治疗师看到我传给一个国际心理治疗协会论坛这句话:“counsellors should not conduct psychotherapy..." 一头雾水,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告诉她: “语法问题,你们外国人看不懂我们中国人的语法,我们也很难向你们解释清楚。。。”

@新人本心理学-韩岩: 对于该条的反对意见已经不绝入耳但是我注意到人们议论时似乎很少问一些要害问题究竟这个法律制定过程中是哪些官员专家参与的通过怎样的程序得以通过 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西方媒体记者马上就有大事可做采访相关负责人专家,电视节目上我们将看见主持人对制定法律者各方的尖锐提问

@新人本心理学-韩岩: 这类事情明眼人很快会想到它背后包含着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区别于西方的是,我们这里的这类利益集团的冲突无法透明地显示在公众的视野中,以至于我们无法看到公理逐渐显现出来。那些权力者应用权力时如何作为将被记录在公众的心理。

@心理-曾银川: 两天没上来,一下子收到这么多的@,全是讨论这条精神卫生法的。我的感觉是,这条立法在某种程度上将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治疗混淆了。把心理治疗的权力和责任全归于医疗机构,实际上目前全国各地的精神卫生中心和医院中,有能力或者有时间或者有兴趣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人数实在是寥寥无几,空洞而不现实的条文

@心理-曾银川:和很多精神科医生讨论的时候,大家都感到目前对这个行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依旧是政策和体制。国家要真正促进这个行业,首先从财政上应该加大投入,效仿西方国家,在将精神障碍入院及心理门诊纳入医保范畴的基础上,提高医院心理门诊的收费,让体制内的医生真正愿意参与心理治疗中来。

@中国强--刘:需要补充和发展,这么草草通过,或许是因为某个会要开,然后献礼的原因吧。中国特色,那个会也希望是发展而不是历史倒退。

@心理师_周麟: 心理咨询师与精神科医师术业有专攻,为了患者的更好康复,理应互相配合,各取所长,联合工作;同时,心理治疗领域可以向有能力的咨询师适当放开,让资质认定更开放、审核更严格,这其实对从业者和患者都是好事啊!

@歌子在美国学心理咨询:美国长期关病人的精神病院已不多。在财政紧缩和让患者融入社区理念影响下,宾州只剩一家针对成人的纯精神病院了,其他是带危机过渡性质的精神病床位。咨询师在工作中遇到有精神病诊断的患者并提供咨询,再正常不过;来访者用药由精神病医生负责;如出现高危情况,则送医院过度或遵循之前定好的方案

@歌子在美国学心理咨询:美國counselor和psychotherapist是同義詞,現在也不分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了。一些在醫院精神病房工作的mental health worker(本科級別的,不做咨詢,但負責看護病人)在受訓後要負責抽血、做心電圖等,做半個護士的工作(美國護士權限很高,相當於大半個醫生)

@歌子在美国学心理咨询: 回复@gunblue小盆友:门诊咨询师一般直接把来访者推荐到精神病医生那做精神状况评估和开药,咨询师自己在写治疗计划和评估时会给诊断,但不正式且重点在规划如何治疗而不在评估上。一些来访者来咨询时已有长期合作的精神病医生,咨询师可推荐,也可请社工进行衔接,由保险和来访者意决定。

@歌子在美国学心理咨询: 美国所有咨询师也都可为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有精神疾病的同学同样可在高校咨询中心做咨询,只是用药要另找精神病医生。危机干预是咨询师必备技能,来访者情况不适合继续接受门诊治疗时,则转入高一级设施过度。转介直接打电话,不用有什么合作。但基于目前治疗理念,来访者最终还是会回到门诊@Moonxsun

@马宏言: 回复@心理师_周麟:可以理解。日本的临床心理学也是在90年代后期才开始逐步走向正轨,并且在这之前也跟现在的中国一样,存在着不规范、不学术等不合格。一切也都是时间的问题与对待临床心理学理解的问题上,一门新学科要真正的成为学术研究领域需要很长的一段路。在中国也不例外。

@何良註冊心理師: 政府喜欢做这种糊涂的事,区分可以,但需要行业协会或学术委员会的强力介入,也需要高校专业教育的改革,但当下中国的体制恰恰是弱化社会专业组织,所以好的用意往往以一地鸡毛收场,这次不例外,同时也有监控行业的意图
7#
elfishtao 发表于 12-10-30 15:02:55 | 只看该作者
笔为剑 发表于 2012-10-27 12:14
我想的是,如果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却拒绝去医疗机构就诊,而非要缠着咨询师来给他治疗,怎么办?

很简单,你就做心理咨询……
8#
笔为剑 发表于 12-10-30 18:04:22 | 只看该作者
psyedu 发表于 2012-10-30 12:21
整理一些微博发上来:

@中国强--刘:10月26日#精神卫生法# 第二十三条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 ...

你可以再看看张侃的微博,他好像没反对。
9#
翼阵沨 发表于 12-11-1 15:24:31 | 只看该作者
真叫搞不好了,乱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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