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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建新《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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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 发表于 17-8-9 13:4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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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录
第一篇 导 论
 第一章 企 业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章 管理与管理的基本职能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企业管理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篇 组织与战略
 第四章 企业组织结构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 企业战略管理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六章 企业管理体系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篇 资源管理
 第七章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八章 公司理财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九章 企业设施与工作环境
  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章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篇 产品运作
 第十一章 市场研究与市场营销
  11.1 复习笔记
  1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二章 生产运作管理
  12.1 复习笔记
  1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三章 质量管理
  13.1 复习笔记
  1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四章 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4.1 复习笔记
  1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篇 创业与创新
 第十五章 创业和创立期企业管理
  15.1 复习笔记
  1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六章 企业创新与创新管理
  16.1 复习笔记
  16.2 课后习题详解
                                                                                                                                                                                                    内容简介                                                                                            


??《企业管理概论》(尤建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是我国高校广泛采用的权威教材之一,也被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构)指定为考研考博专业课参考书目。
??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尤建新主编的《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尤建新《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配套辅导资料:尤建新《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本书是尤建新《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教材的配套电子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整理名校笔记,浓缩内容精华。本书每章的复习笔记均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并参考了国内名校名师讲授该教材的课堂笔记。因此,本书的内容几乎浓缩了该教材的所有知识精华。
??(2)解析课后习题,提供详尽答案。本书参考大量管理类相关资料对尤建新《企业管理概论》(第4版)的课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和归纳。
??(3)最新补充内容,可免费升级获得。本书后期会进行修订完善,对于最新修订完善的内容,均可以免费升级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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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一篇 导 论
第一章 企 业
1.1 复习笔记
一、企业的发展
1.企业的发展
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角度而言,企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产物。企业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又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经济单位,它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地发展、进步。
2.企业的发展历史
纵观企业的发展历史,大致上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1)手工业生产时期
手工业生产时期主要是指从封建社会的家庭手工业到资本主义初期的工场手工业时期。此时生产者都属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者。工场手工业呈现出规模大、产业结构明确和细化、采用机器和专业化分工的倾向,已经具有企业的许多特征。
(2)工厂生产时期
在18世纪,随着西方各国相继进入工业革命时期,工场手工业逐步发展到建立工厂制度。到19世纪,工厂制度在采掘、煤炭、机器制造、运输、冶金等行业相继建立,是工场手工业发展的质的飞跃,它标志着企业的真正形成。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到这时才诞生。
(3)企业运作时期
从工厂生产时期过渡到企业运作时期,确立和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阶段不仅仅体现出生产规模空前扩大、新技术和新设备迅速发展,更重要的是企业建立了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并产生一系列科学管理的理论。
从宏观角度看,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市场规制也更加完善,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从微观角度看,企业里逐步形成了一支专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出现了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
制约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因素。每次技术革命后,必然伴随着一场空前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一大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全新企业迅速崛起,开拓出一系列新的市场和生产领域,构成新的经济发展热点。
二、企业的法律形式
企业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都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是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4.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称为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由于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具有大规模的筹资能力,能迅速扩展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此外,由于股票易于迅速转让,提高了资本的流动性。当股东认为公司经营不善时,会在证券市场上抛售股票,把资金转向其他投资项目。这对公司经理人员形成强大的压力,鞭策他们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2 课后习题详解
1.企业是怎么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吗?为什么?
答: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角度而言,企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产物。企业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又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经济单位,它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地发展、进步。纵观企业的发展历史,大致上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1)手工业生产时期
手工业生产时期主要是指从封建社会的家庭手工业到资本主义初期的工场手工业时期。此时生产者都属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者。工场手工业呈现出规模大、产业结构明确和细化、采用机器和专业化分工的倾向,已经具有企业的许多特征。
(2)工厂生产时期
在18世纪,随着西方各国相继进入工业革命时期,工场手工业逐步发展到建立工厂制度。到19世纪,工厂制度在采掘、煤炭、机器制造、运输、冶金等行业相继建立,是工场手工业发展的质的飞跃,它标志着企业的真正形成。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到这时才诞生。
(3)企业运作时期
从工厂生产时期过渡到企业运作时期,确立和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阶段不仅仅体现出生产规模空前扩大、新技术和新设备迅速发展,更重要的是企业建立了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并产生一系列科学管理的理论。
从宏观角度看,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市场规制也更加完善,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从微观角度看,企业里逐步形成了一支专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出现了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
制约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因素。每次技术革命后,必然伴随着一场空前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一大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全新企业迅速崛起,开拓出一系列新的市场和生产领域,构成新的经济发展热点。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区别:
(1)含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亦有规定30人的)。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且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3)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3.近几年来,政府对国有B股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开始实施限薪令,你认为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答:我认为“限薪令”有道理。
(1)国有企业属于全民产权的委托关系,高管薪酬理当加强管理和约束。“限薪令”主要针对不合理高薪。从薪酬设计上看,将高管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这样的设计理念是合理的。而对于绩效薪金与考核挂钩,中长期激励采用谨慎原则,也体现了限制高管薪酬的精神,值得肯定。
(2)绝大部分央企以及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管薪酬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管理体系,不合理薪酬的情况较少。而高薪酬的问题,主要出在地方国企,以及国有参股企业身上。那么特别对于国有B股企业,要切实形成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实际经营业绩密切挂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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