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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聘2009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longquan1989    时间: 09-6-1 10:56
标题: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聘2009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聘2009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聘2009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10   点击次数:
  国家电网公司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0亿人,管理员工148.6万人,在2008《财富》杂志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4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优化配置。近年来,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的总体目标,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公司总部为龙头,公开招聘优秀的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公司总部和公司所属在京单位,为加强公司总部建设和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做好人才的培养储备。
  目前,公司总部开始组织招聘422009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涉及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技术经济及管理、环境保护、金融、财务管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8个专业。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公司所属在京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其订立就业协议、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计划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专业
文化程度
招收名额
主要生源方向
使用意向
1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博士研究生
5
西安交通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重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山东大学
东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工程建设
生产运行
高电压技术研究
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博士研究生
13
工程建设
生产、调度运行
电网发展规划
硕士研究生
5
3
技术经济及管理
博士研究生
6
清华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天津大学
重庆大学
前期可研、项目评估
基建财务管理
4
环境保护
博士研究生
2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东南大学
电网环保技术管理
5
金融
博士研究生
4
中央财经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融资
成本管理
资金管理
6
财务
博士研究生
3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财务管理
7
法律(分三个专业: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报名时要明确填写一个)
博士研究生
1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管理
国际商务交流(涉外项目法律服务)
案件处理
硕士研究生
2
8
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5岁以内,身体健康。
  2.文化程度及毕业学校符合招聘计划要求。
  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与报名应聘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
  5.未与其他单位订立就业协议。
   三、投送材料
  1.从中国电力人才网(www.cphr.com.cn)下载填写《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聘2009年高校毕业生报名申请表》(只能填报一个应聘专业),并发送电子邮件。
  2. 按下列地址邮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家电网公司白广路办公区(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 综合楼101001室),邮编:100761
   四、招聘流程
  1.报名登记。报名时间截止200812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简历筛选。公司按照报名条件对投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
  3.组织考试、体检。考试包括专业笔试、专题讨论、半结构化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三个环节。通过笔试筛选出部分人员,进入其他两个环节并安排体检。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合体检结果,对部分人选进行考察政审,听取学校有关方面的意见,查阅档案材料。
  5.录用通知。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政审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通知学生本人订立就业协议。
   五、其他事宜
  200812月底前,公司根据报名审查情况,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信息,请及时登录关注中国电力人才网。
  咨询电话:634132416341323563415215


[ 本帖最后由 zhouliang815 于 2009-6-1 12:22 编辑 ]
作者: houtangcaicai    时间: 09-6-1 12:11
标题: 回复 #1 longquan1989 的帖子
先谢谢楼主了.下过来看看.
作者: 19890405    时间: 09-6-12 18: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qm19871030    时间: 09-7-30 16:47
路过,看看
作者: zhs30    时间: 09-8-18 18:35
谢谢!!!
作者: xuyl_2009    时间: 09-8-1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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