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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古代史》(吴于廑)笔记(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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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4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   言

一、世界古代史的内容及其主要特点
世界古代史包括上古和中古两部分,实际上包括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初的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从时间上来说,迄今人类历史不过300—400万年,而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的历史不过300多年,可见人类社会历史99.9%以上的时间属于古代历史的范围之内。
1、原始社会的主要特点
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各阶段最漫长的阶段,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同自然界作斗争,才能生存,因此财产是公有的,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成果,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生活。
原始社会晚期,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劳动分工的出现,个体劳动的生产率提高了,劳动成果开始为个人占有,进而发展到生产资料也为个体占有。私有制和阶级的逐渐产生,最终导致原始的氏族部落公社过度到奴隶制国家,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制社会。
2、奴隶制社会发展的阶段及主要特点
奴隶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阶级社会,它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始于约BC4000年代,终于BC2000年代末,这是奴隶社会和奴隶制国家产生与发展的时期,埃及的尼罗河流域、西亚的两河流域、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中国的黄河流域和爱琴海的克里特岛产生了第一批奴隶制国家。进入BC2000年代后,随着青铜器的广泛使用,古老的奴隶制国家趋于繁荣,新的奴隶制国家相继出现。
第二阶段:约始于BC1000年代初,终于BC2世纪,这是奴隶社会繁荣、专制帝国建立与强盛的时期,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用,南亚、中亚、伊朗、地中海区域等地兴起了一些新的奴隶制国家,这些国家经过剧烈的分化组合,终于形成了一些地域广袤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如亚述、新巴比伦、波斯、亚历山大帝国、孔雀帝国、罗马帝国、安息帝国、贵霜帝国等,奴隶社会在这一时期臻于繁荣,但同时各种矛盾也日趋激化。
第二阶段:从公元3世纪开始到5世纪结束,这是奴隶社会危机和奴隶制帝国衰亡的时期,自公元3世纪起,西亚的安息帝国灭亡,横跨中亚和南亚的贵霜帝国日趋衰亡,罗马帝国也陷于奴隶制危机。虽然世界各国奴隶制解体、封建制产生的时间极不一致,但大体来说,在5世纪左右,大多数地区的奴隶制先后解体,封建制相继产生。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标志着上古历史的结束和中古史的开端。
奴隶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在法律地位上不被认为是人,而是物,是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
3、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及主要特点
封建社会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开始到15世纪末新航路的开辟结束,这是封建社会产生、发展和繁荣的时期,这个阶段,封建古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新的封建国家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并都基本上达到了繁荣阶段。
第二阶段:从15世纪末新航路的开辟开始到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结束,这是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萌芽的时期,从14—15世纪开始,资本主义萌芽首先在意大利半岛产生,接着在北欧的低地国家和西欧各国出现,在资本主义萌芽的基础上发生了新航路的开辟和殖民掠夺,这不仅加速了欧洲封建制度的解体,而且对亚非等地的封建国家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其后经过2、300年时间,资本主义制度首先在欧洲确立,世界其他各地也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资本主义。
封建社会由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发展而来。奴隶制社会末期产生的隶农制是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封建制生产的基本特征是封建主的大土地所有制与个体性小生产相结合。

二、世界古代史的史料
学习世界古代史,还要注意这段历史史料的特殊性,原始社会没有文字,因此必须注意古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学科的资料;古代流传下来的一些民间传说、歌谣、故事、神话,以及古代文献中关于远古时代的某些记载,都是研究原始社会的珍贵资料;语言学、地质学、古生物学等学科也从不同方面为原始社会的研究提供了资料。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已有文字记载,这两个时期的史料不仅包括史书,也包括其他文献;不断发现的大量考古资料既可以证实古代文献史料的准确性,还可纠正古代文献中的某些错误和不实之处。

三、学习世界古代史意义和方法
学习世界古代史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不了解过去就不能正确了解今天,不懂得历史就不能了解现实,今天世界上许多社会现象都与古代历史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学习世界古代史,首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指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而周密地研究历史上留下来的大量物质资料和文献资料。其次,在学习过程中,既要注意纵向联系,又要注意横向关系;既要注意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又要注意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历史特点;既要理清历史线索,又要抓住关键的人物、事件,这样才能把这门课程学好。
沙发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44: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原始社会

本章重点:
1、人类的起源和形成
2、原始社会的发展分期(血缘家族、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
3、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
4、原始社会的解体与国家的产生
本章难点:
1、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2、原始社会人类婚姻形态的发展、变化
3、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与发展
4、军事民主制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参考书目:
1、林耀华:原始社会史,中华书局,1984年。
2、周启迪:世界上古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3、米辰峰:世界古代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4、李植枬:宏观世界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
5、(美)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
6、世界原始社会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
7、(美)房龙、周炎:人类的故事,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
8、雷升:上一次文明(上、下),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

关于原始社会史的分期,传统的分法为“两段论”,即原始群和氏族社会两个阶段,但近年来许多学者提出不少异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认为原始社会应分为三个阶段,即产生、发展和解体三个阶段,所谓产生阶段是指原始群时代,发展阶段是指母系氏族公社时代,解体阶段是指父系氏族公社时代。
2、也是三个阶段论,但应为原始群、前氏族公社(血缘家族)、氏族公社三个阶段。
3、主要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把原始社会分为“从猿到人过渡阶段”、群、母系社会、父系社会四个时期。
4、四阶段论,认为原始社会应分为血亲社会、血缘社会、血族社会、氏族社会四个阶段。

第一节   人类的起源
一、从猿到人
人类是从哪里来的?在十九世纪以前,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人是由神创造的,如中国古代关于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和基督教《圣经》中关于上帝创造人的说法。另一种认为人是由某种动物(如鱼)变来的,几百年后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曾猜测人是由低等物种长期演化而来的,等等。这两种观点虽然有唯心与唯物之别,但它们对人类起源的问题都没有能做出科学的回答。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进步,关于人类起源的科学也逐渐发展起来。1809年,法国学者拉马克发表《动物哲学》一书,第一次提出了人类起源于类人猿的科学假说。1859年,英国学者达尔文在其名著《物种起源》中,科学地揭示了生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进化规律。1871年,达尔文又在其《人类的起源和性的选择》一书中,运用大量的资料论证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指出人类和现在的猿类有着共同的祖先,人类是从一种古猿进化而来的。达尔文的理论奠定了人类起源科学的基础。但是,猿变成人的决定因素是什么?人与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达尔文都没能做出科学的回答。
1876年,恩格斯发表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明确指出,从猿转变到人的决定因素是劳动,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是劳动,因此他提出了“劳动创造人本身”的名言,并把人类起源和发展的递进过程划分为攀树的猿群、正在形成中的人、完全形成中的人这样三个阶段。近百年来考古资料的发现和研究。已证明了恩格斯论断的正确性。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阶段来看人类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1、攀树的猿群
攀树的猿群是指生活在树上的古猿,据现已掌握的资料所知,攀树的猿群一般指三种猿:(1)原上猿:这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古猿,1911年在埃及法雍发现,其生存年代约在3000万年前,它们有32颗牙齿,身长如猫,能在树丛间灵活跳跃。(2)埃及猿:也在埃及法雍发现,生存年代约在2800-2600万年前,它们也有32颗牙齿,其排列次序与现代类人猿及人的牙齿相似。(3)森林古猿:最早在1856年发现于法国,后来欧、亚、非各地都发现了同类化石,其生存年代约在2300—1000万年前。同原上猿一样,它们也是林栖动物,四足爬行,并能靠臂攀行。许多人类学家认为,上述三种古猿可能是人类和现代类人猿的共同祖先。
2、正在形成中的人
正在形成中的人是指从猿到人过渡时期的生物,其主要代表是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
腊玛古猿的化石最早于1932年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北部接壤处的西瓦立克山区发现,后在中国云南的禄丰、土耳其的安那托利亚、希腊雅典附近的庇尔哥斯等地均有发现。其生存年代约在1400—800万年前。腊玛古猿的犬齿较小且与其它平列,犬齿窝与人类的相似,臼齿的宽度超过长度,面部短缩,颌骨后缩,牙拱呈V型而不是U型,脑容量约为300毫升。
南方古猿的生存年代约在550—100万年前,其化石主要发现于南非和东非。南方古猿分为粗壮型和纤细型两种,目前多数学者认为,粗壮型是人类发展的旁系,约在60万年前灭绝,而纤细型发展为后来的人类。纤细型南方古猿和腊玛古猿更接近于人类,其脑容量为600毫升,拇指能和四指对握。
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均能直立行走,能够使用木棒石块等天然工具,但不会制造工具。同时,他们在争取生存的共同斗争中,逐渐形成和产生了语言。根据一些人类学家的研究,灵长类面部向后退缩是从腊玛古猿开始的而这是产生语言的基本条件。
3、劳动在人类形成中的作用
形成中的人在长期的使用工具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语言和意识,终于发展到能够用双手制造工具,工具的制造标志着从猿到人过渡阶段的结束,标志着形成中的人变成了完全形成的人,这是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质的飞跃。
那么,古猿到底是怎样变成人的?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作了明确的回答,他认为从猿转变到人的关键在于劳动。
当古猿在树上生活的时候,前肢和后肢就已从事不同的活动,前肢主要起攀摘的作用,后肢主要起支撑的作用,这时身体也呈现出直立姿势。这种分工经过许多万年的变化,这为以后下地直立行走并进一步向人的方向发展创造了条件。
那么,古猿是如何下地的?据科学家分析,大约到地质学上第三纪的中新世(1200万年前左右)时,由于地壳运动和气候的变化,森林逐渐减少,出现了成片的草原和林间空地,促使一部分古猿下到地面活动,地面的生活使它们的后肢开始摆脱用前肢帮助走路的习惯,渐渐直立行走,“这就完成了从猿转变到人的具在决定意义的一步”,而前肢在这时从支持作用中解放出来,越来越多地从事其他活动,并能够经常使用石块、木棒等天然工具。形成中的人经过上千万年经常使用天然工具的过程,终于发展到用双手制造工具,因而恩格斯说:“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
手脚的进化影响到身体构造的一系列变化,由于直立行走,头部逐渐由前倾变为垂直,使脊柱托住了头部,这为脑子的进一步扩大为球形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扩大了视野,促进头部各种感觉器官的发展。由于手的劳动,食物越来越复杂,脑髓因此得到了比过去多得多的为本身营养和发展所必需的材料,因此它就能够一代又一代更完善地发展起来。
此外,在集体劳动的过程中,迫切地需要有一种交换思想和表达意见的工具,恩格斯说:“当这些正在形成中地人,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时,于是就产生了语言。同时,意识也形成了。大脑和感觉器官随之也日益发达。恩格斯指出:“经过多少万年之久的努力,手和脚的分化,直立行走,最后确定下来了,于是人就和猿区别了开来,于是音节分明的语言的发展和头脑的巨大发展的基础就奠定了,这就使得人和猿之间的鸿沟从此成为不可逾越的了。”

二、完全形成的人
完全形成的人是以能够制造工具为标志的,自完全形成的人出现以后,其体质仍在发展。中国学者体质形态的发展,把完全形成的人分为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四个依次递进的阶段。
1、早期猿人
早期猿人是最早的完全形成的人。现在所知的最早的早期猿人的化石是于1974-1975年在坦桑尼亚北部伽鲁西河流域的拉托利地层发现的。发现物主要是上下颌骨和牙齿,经测定,其年代在380-360万年前之间。但在同地层中未发现石器。1972年,在东非肯尼亚特纳湖东岸的库彼弗拉发现了一个人类的化石头骨。编号为“KNM-ER1470号人”(肯尼亚国家博物馆古人类化石登记号)经测定约在300-270万年前之间。1470号人的脑容量约为725毫升,颅骨形态与现代人近似,如眼窠隆起不大,没有明显突出的眉脊等等。1968年,在其上层35.5米处曾发现打制的石器,其地层年代经测定为261万年前。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的石器。有人认为,这是1470号人制造的。从1960年起,在东非坦桑尼亚的奥都威峡谷陆续发现了一些化石人类,定名为“能人”。其年代经测定为距今180万年前,能人下肢能直立行走。手骨表明其拇指能和其它四指对握。在发现能人的地层里还发现不少砾石打制的石器,能人的脑量比1470号人小(估计约为560-680毫升之间)。而时代比1470号人晚,这一矛盾目前还没有解决(有人估计是计算上的错误)。
2、晚期猿人
晚期猿人的学名叫直立人。我国学者习惯上把他们叫做猿人,他们生存在距今约200万年前。目前已发现的晚期猿人化石主要有我国的元谋人、蓝田人、北京猿人,印度尼西亚的莫佐克托人、直立猿人、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的阿特拉人(毛里坦人),坦桑尼亚的舍利人,德国的海德堡人等。
最早发现的晚期猿人是印度尼西亚的直立猿人。1891年,荷兰军医杜布阿在爪哇中部特里尼尔附近发现一个头盖骨及一枚臼齿。1892年他又在同一地层发现一个大腿骨及一枚臼齿。头盖骨很原始,与猿的相似,而大腿则具有现代人的性质,杜布阿认为这是介于人和猿之间的一种原始人类的遗骨,从它的大腿骨来看,已经能直立行走,所以定名为直立猿人。但有些学者不同意这群观点,有人认为头盖骨是长臂猿的,腿骨是人的,也有人认为头盖骨是畸形人的。然而大多数学者都支持杜布阿的观点。爪哇猿人化石的年代距今约为80万年前,在发现猿人的地点没有发现石器。
1907年在德国海德堡东南的茂埃尔发现一块猿人下颌,定名为海德堡人。海德堡人下颌形态似猿,但牙齿似人,其年存年代与爪哇猿人相当,在发现地也没有发现石器。
在已知的晚期猿人中材料最丰富的是北京猿人,北京猿人最初于1927-1937年在北京西南周口店发现,解放后又继续进行了发掘。如把解放前后的发现都计算在内,总计有头盖骨6个,头骨碎片9块,面骨碎片6块,下颌骨15块,牙齿152颗,此外还有一些破碎的肢骨。这些化石分属于40多个男女个体。
北京猿人前额低平,眉脊比爪哇直立猿人略小,嘴向前突出,没有下巴颏,平均脑容量为1059毫升,与爪哇猿人相比,处于更高的发展阶段,其生存年代约在40万年前,和爪哇猿人一样,北京猿人身体各部分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北京猿人的上肢骨很像现代人,下肢骨也与现代人相近。但头骨保留更多的原始性质。解放后我国学者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做出了科学解释,他们认为,在人类体质进化过程中,劳动器官比思维器官进化的快,手和脚在劳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它们的进化速度较快,头骨和脑是随着手的发展和腿的直立行走而发生变化的,和四肢相比,其进化处于相对缓慢的状态,这也证明恩格斯劳动创造人的理论的正确。
3、早期智人
早期智人也称古人,生存于30-20万年前,最早的早期智人化石是1856年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城附近尼安德特河谷的一个洞穴里发现的,被定名为尼安德特人(简称尼人)。尼人生存于30-20万年前,人类学家把他作为早期智人的代表,早期智人在亚、欧、非三洲都有发现,如在亚洲有印尼的昂栋人、中国的丁村人、长阳人、马坝人等。在欧洲有南斯拉夫的克拉皮纳人、法国的圣沙拜尔人等。在非洲有布罗肯人、萨尔达纳人等。与现代人相比,早期智人的前额显得低而斜,眉脊略有突出,颏部不明显;现代人的脑子是前部和顶部发达,而早期智人的脑子却是下部和后部发达,但与晚期猿人相比,早期智人更接近于现代人,其脑容量约在1100-1600毫升之间,平均为1350毫升,比北京猿人要大得多,脑组织也复杂得多,且脑壳较薄,早期智人已能制造多种石器工具,并会人工取火。总之,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人类的体质和智慧都大大发展了。
4、晚期智人
晚期智人又称新人,约生存于9.2万-1万年前,其化石最早于1868年在法国的克罗马农洞穴发现,被定名克罗马农人,此后,除南极外,晚期智人的化石在其他各洲均有发现。如在亚洲有中国的山顶洞人、资阳人、河套人等,印尼的瓦贾克人、马里的阿塞拉人等,在欧洲有意大利的格里马狄人、德国的阿尔法卢人、马里阿塞拉人等,在美洲有墨西哥的特佩克斯潘人、美国的明尼苏人等。在澳洲有凯洛人和芒戈人等。美洲的居民大约是在5万年前从亚洲北部经白令海峡来到美洲的。澳洲居民大约是在4-3万年前从东南亚进入澳洲的。晚期智人的眉脊几乎消失,前额升高,脸和下颌向后退缩,颏部明显,脑容量平均达到1400毫升,他们的体质形态已经和现代人没有多大差别。
当晚期智人出现的时候,现代人种也开始形成,目前,多数人类学家把世界上的人分为三大人种,即蒙古人种(黄种)、欧罗巴人种(白种)和尼格罗人种(黑种)。人种的形成是长时期自然和历史条件影响的结果,人种的差别只是表现在体质形态的外表上,如肤色、眼睛、鼻型、发型等等,而并不影响到智力的优劣,种族主义者宣称人种有优劣之分,这是毫无根据的。
第二节   原始公社的产生和发展
完全形成的人是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的,而最初制造的工具都是石器,因此考古学家把以石器为主要生产工具的时代称为石器时代。又把石器时代分为旧石器、中石器和新石器三个时代。

一、旧石器时代
1、旧石器
旧石器时代又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早、中、晚期。早期自完全形成的人出现之时至二、三十万年前;中期自约二、三十万年前至约五万年前;晚期自约五万年前至约一万五千年前。
旧石器时代早期大致相当于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的阶段。这一时期的石器多是一些用石英、石英岩、熔岩、燧石等打制成的石片和石核,作为切割、刮削和砍砸之用。到了这一时期的后一阶段,石器的基本类型――刮削器、尖状器和砍砸器都已出现,但是制作还很粗糙。
在这一时期,人类已经学会了用火。北京猿人的洞穴里留下了大量用火的遗迹。元谋猿人的发现地也发现了炭屑。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用火遗迹。在欧洲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也有用火的证据。据研究者推测,人类最早使用的可能是天然火。至于人工取火究竟始于何时,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意见,一般认为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但近年来有人提出了人类在50万年前就已经掌握了生火技能的观点。但无论早晚,总之,火的使用,使人们变生食为熟食,缩短了食物的消化过程,有利于人类体质的发展,火还可供原始人御寒取暖、防御野兽的袭击,因此用火在人类历史上的发展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旧石器时代中期相当于早期智人阶段。这时石器的制作已有较大进步。人们已经知道对石片进行细致的修整。因而石器的类型更加多样,形状更加规整,出现了几种式样不同的标准化的器。其典型的工具是用石片做的尖状器和半月形的刮削器。骨器也在这一时期出现,但使用不如旧石器时代晚期那样广泛,当时的人们过着狩猎和采集的生活。
当晚期智人出现的时候,人类进入了旧石器晚期,这时,石器的制作更加精致。并且大量使用骨器、角器,出现了骨针、鱼钩、投矛器等工具。特别重要的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复合工具或复合武器,所谓复合工具就是用两种不同质地的材料制成的工具。例如装上木棒的矛和鱼叉等。这是生产技术中的又一重大进步。
2、血缘家族
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人类社会也产生了。当时的社会严寒不是氏族,而是血缘家族(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因为它出现在氏族公社之前,又被称为前氏族公社。它存在的时期大约相当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
血缘家族是一种实行内婚制的血缘群体,其主要特征是实行同辈人的群婚,包括亲兄弟姐妹在内,而禁止不同辈人之间的通婚。如恩格斯所述:“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这种婚姻关系由于婚姻圈子是按辈行划分的,因此又被称为辈行婚或班辈婚。血缘家族可能是通过旧石器时代的自然分工相对地限制了不同年龄(不同辈行)的两性的接触,再加上自然选择而逐渐产生的。这种婚姻形式只是在古老的神话传说中有所反映,如古希腊神话中的天神宙斯和天后赫拉就是姐弟关系,而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在最落后的部落中也已绝迹。因此有的学者对其是否真正存在过表示怀疑,甚至根本予以否定。
在血缘家族阶段,一个家族就是一个集团、一个公社、一个生产单位。从考古资料来看,家族内部可能已经有了两性分工。例如,在奥都威峡谷的遗址中,发现了各种类型的砾石器,有的用于采集、有的用于狩猎,有的则用于各种食物的加工。由此推测,大概男子从事狩猎,妇女则从事采集活动和养育小孩。当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过着集体劳动,共同消费的生活。当食物缺乏时,整个家族就得集体移居别处,甚至在有些地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常被遗弃或被杀死。
3、母系氏族公社的产生
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人们比较持久的结合,并要求各集团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而当时人们已经定居,这就为维持这种联系提供了条件,同时,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也意识到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对人类体质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于是排斥集团内部的通婚就成为必要了。这时不但禁止了不同班辈之间的通婚,而且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也被禁止了。恩格斯认为,这一过程“是逐渐实现的,大概先从排除同胞的兄弟和姐妹之间的性交关系开始……最后甚至禁止旁系兄弟和姐妹之间的结婚”,到一切兄弟和姐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族间婚姻关系都被禁止的时候,就组成为一个坚固确定的女系血族集团了。换句话说,就是转化为氏族了。
在氏族制度下,由于他的成员已不可能在氏族内部找到通婚对象,他们必须和另一个氏族的成员通婚,这就是族外群婚制,又称普那路亚婚,两个互通婚姻的氏族构成早期的部落。
关于氏族部落发生的过程,在考古学上得不到什么证据,只能借助于民族学的材料,其中澳洲土著人的两合组织提供了很有价值的例子。澳大利亚人的某些部落分为两半,这两半是两个经常相互通婚的集团,其中一半的一群男子可以成为另一半的一群女子的丈夫,而属于同一半的男女彼此不能通婚,这两个集团便是一个部落的两个氏族。在这种婚姻制度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的世系只能按母系来计算,所以称为母系氏族,或称母权制氏族。
在母系氏族里,男女地位平等,妇女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世系从母方确定的缘故,也因为当时妇女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形成了妇女在氏族中的重要地位。当氏族人口增殖之后,一个氏族又分为两半,这两半又成为两个氏族,于是先前的氏族变成胞族(大氏族),这说明氏族和部落是同时产生的,而胞族则是后来才有的。

二、新石器时代
1、中石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之后是中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过渡,考古学上通常又将其划归新石器时代。
中石器时代大约始于距今15000年前,约终于距今七、八千年前。这一时期的一些石器往往镶嵌在木制或骨制的柄上,形状比较细小,箭头也是细小的石器,因此考古学者常把中石器文化称为细石器文化。
中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是弓箭的发明,弓箭与旧石器时代的投掷武器相比,有射速臁⑸涑淘丁⒚
第三节   原始公社的解体
一、金属器时代
1、金属器的出现和社会大分工
在新石器时代末期,人们开始使用金属是天然铜,后来学会了从铜矿石炼铜。但炼出来的是纯铜,质地柔软,不适于制造工具。所以石器在当时的生产上仍占主要地位。考古学上把这一时期称为金石并用时代。据目前所知,两河流域,埃及等地约从公元前4000年代进入金石并用时代。
真正的金属器时代是从使用青铜开始的。青铜是铜和锡的合金,与纯铜相比,它有熔点低、硬度大、易于锻铸等优点。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制造各种用具和装饰品的主要原料。但是,青铜器的造价很高,硬度也没有超过石器。所以还不能排斥石器在这一时代的继续使用。世界上最早进入青铜器时代的是两河流域和印度河流域(公元前三千年代),而后是埃及和中国(约公元前二千年代)。
铁器时代的出现比青铜器晚,它是金属器时代的最高阶段。它由于冶炼温度高、韧性高,实用性强,而且铁矿分布较广,造价低廉,所以铁器的出现最终排斥了石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世界上最早铸造铁器的是西亚的赫梯王国。大约始于公元前二千年代末或一千年代初,稍晚,南亚次大陆、希腊和北非等地也进入了铁器时代。
从金石并用时代开始,到铁器时代,是原始公社的解体阶段,由于各地具体条件不同,所以原始公社解体的过程也不一致。在某些地区,例如在埃及和两河流域。早在金石并用时代就开始了原始公社解体的过程,并进入阶级社会。而在另一些地区,这一过程则要到铁器时代或青铜时代才发生。
在这一阶段,生产有较大的发展,从农业方面来说,原来锄耕农业已经被犁耕农业所代替。最初使用的犁是木犁和石犁。后来使用金属犁。犁耕农业比锄耕农业工作效率要高得多,它不仅使耕地面积扩大,使农产品产量增加,而且使农业生产日益专门化,于是在适宜经营农业的地区产生了一些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的部落。同样,畜牧业也发展起来了,在适宜经营畜牧业的地方了出现了一些大规模放牧畜群的游牧部落,在这些部落中,农业仅仅起着辅助的作用,从而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就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生产力又有了新的发展,铁制工具已经在很多地区使用。铁制工具的使用使生产逐渐多样化和专门化。出现了铜器和铁器铸造、制革、制陶、纺织、榨油、酿酒以及木器制造等多种专门的生产活动。如此多样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进行,交换逐渐发展了起来。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之前,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交换,由于产品过于贫乏,只是一种很偶然的现象。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之后,人们生产出来的生产品大大超过了维持自己生活的需要,因此游牧部落需要用剩余产品——毛、皮、肉去交换农业部落的剩余产品,而农业部落也需要用自己的剩余产品——谷物去交换游牧部落的剩余产品,于是交换就成了一种经常性的现象,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专门从事交换的商人,恩格斯把商人的出现称为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2、父系氏族公社的确立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逐渐被父系氏族公社所代替,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男女在生产中作用的变化,随着石器时代向金属器时代的过渡,原始的狩猎经济逐渐被畜牧业经济所代替,原始的采集、锄耕农业也逐渐让位给犁耕农业,看管牲畜、开辟沟渠、驾畜耕地等工作都由男子来承担,导致了他们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二是由私有观念引起的对继承制度的改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逐渐产生了剩余产品,并由此产生了私有观念。那些支配剩余产品的男子,希望把剩余财产传给其子女;同时,对偶家庭的建立已经使父亲基本确知其子女。但是,这个愿望在母系氏族公社阶段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按照氏族制度,死者的财产必须留在本氏族内,而父亲和子女却不在同一个氏族。私有观念和传统的继承制度之间的矛盾,反映了社会制度变化的必要性。于是,社会制度发生了变化,母权制被父权制所代替。
父系氏族也称家长制氏族,它是以男子为中心的氏族,出身和世系按照男子的系统来计算。母权制时代的居妇家制现在改为居夫家制。原来不稳固的对偶婚逐步过渡到一夫一妻制。
父系氏族由若干个家长制大家族(或称家族公社)所组成。家长制大家族是父系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家长制大家族没有自己的土地。土地归氏族公社公有,但是氏族的耕地已经分配给各个大家族使用,没有分配的只是森林、牧场等等。一个家族公社就是一个自然经济集团,大家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生产和消费由选举产生的氏族长主持。这种家族包括一父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其妻室。它具在两个特点:一是父权。一是包括奴隶在内,这种家庭形式是由对偶家庭过渡的中间环节。
在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妇女失去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氏族首领不再由女子担任,而改由男子担任,氏族议事会由各家族的族长组成。氏族全体会议则由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妇女被排斥在外,变成卑微的家族奴婢,所以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
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母系氏族公社的立即消失,实际上在世界不少地区,父系氏族公社和母系氏族公社往往并存,即使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后,母系氏族公社的残迹,还在父系氏族公社内存留了相当长的时间。
3、私有制和阶级的起源
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私有制也产生了,私有制就是物质资料私人占有(占有物可以买卖、交换、转让和继承)的形式。它分为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和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前者是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他的主要标志是剥削,而后者却从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私有制产生的原因,是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及其与原始社会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结果。私有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单个家庭的出现。此外,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对私有制产生和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下面我们对此作详细说明。在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人们只能以原始群或原始氏族为单位进行生产,在此情况下,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只能归集体占有,因而不会出现私有制,但金属器的使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以单个家庭(先是父权制大家庭、后是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为单位进行劳动成为可能,其直接后果就是这种家庭对生产工具、劳动产品、牲畜、土地等的占有,就是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分工不但促进了生产的专门化,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剩余产品增加和劳动趋于个体化。而且造成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如一些氏族首领和家族长可以利用他们对公共财产的支配权,管理权逐步将公共财产攫为己有。这就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商品交换不但刺激了生产的发展,而且为积累提供了一定的手段。促使财富较多地积累于少数人之手,从而加速了财产的分化,也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
私有制萌芽于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当时的生产工具主要是新石器,这一阶段出现了以个人使用和制造为基础的个人占有。个人财产只限随身携带的生产工具,武器和装饰品等,但个人对这些物品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个人的物品在氏族成员间是互通有无、相互继承的,土地仍归氏族所有。到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金属器开始使用,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开始出现了畜群的私人占有,土地虽然仍属氏族公有、但已分配给各个父权制大家庭使用。到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金属器开始使用,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铁器开始使用,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经济单位,耕地起初是定期、后来是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从而逐渐变成了私有、土地的私有一般是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的事。
与私有制产生的同时,阶级也出现了,阶级产生的前提是剩余产品的出现,因为只有当劳动者能够提供一定的剩余劳动时才有剥削他人的可能。同时,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劳动强度的提高,为了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并减轻自己的劳动量,剥削他人也就成为必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死,而被作为奴隶用于生产。这样,就出现了最早的两个阶级:奴隶主和奴隶。最初的奴隶数量不多,在生产中只起辅助作用,也通常被吸收为氏族或家族的成员。这种奴隶制叫家长制奴隶制。产生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以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人的劳动力的价值也提高了。于是,在前一阶段刚刚产生并且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这时便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奴隶不再是奴隶主简单的助手,而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
私有制的产生,使部落氏族内部的财产不平等成为不可避免。个别家族,主要是氏族长、部落酋长和军事首领的家族,占有大量奴隶、牲畜和土地,成为富有的氏族贵族,而一般公社成员的家庭则日益贫困化。这样,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
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每一个氏族或部落内部都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富人和穷人、贵族和平民(一般氏族成员)的划分,他们间的矛盾和斗争导致了原始社会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形成。

二、父系氏族公社的解体
1、个体家庭和农村公社
个体家庭又称一夫一妻制家庭或专偶制、单偶制家庭,这种家庭萌芽于对偶家庭之中,在父权制家庭酝酿成熟,最后从父权家庭里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经济单位。
个体家庭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金属器的使用使生产逐渐趋于个体化,从而使个体家庭独立地进行生产成为可能。二是随着金属器的使用,男子在生产中占据支配地位,大量财富掌握在手,并要把这些财产传给其子女。
基于上述原因,个体家庭又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丈夫的支配权,二是婚姻的牢固性。所谓丈夫的支配权,是指丈夫对妻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可以逞凶肆虐,而妻子只能唯夫命是从,受其奴役。不仅如此,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丈夫甚至有权杀死妻子,在中国古代,甚至还出现丈夫去世后妻子必须殉葬的现象。所谓婚姻的牢固性,是指男女结成夫妻后,不再像对偶婚那样随便离异,但这只是对妻子而言,男子则可以公开或变相地遗弃妻子。个体家庭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使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走向解体。
随着个体家庭的出现,阶级分化也加剧了,一些个体家庭因为经济的或其他的原因而离开自己的氏族,迁移别处,同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杂居,并且为共同的经济利益而结合成一种统一体,这种不以血缘关系而以地域关系结合起来的统一体,就是农村公社。
农村公社又叫村社或土地公社,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农村公社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保留着公有制,耕地、森林、牧场等均属公有,但耕地定期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它却存在并发展着私有经济,生产工具、牲畜、农产品、房屋及房屋附近的小块土地,都是个体家庭的私有财产,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的成份越来越大。此外,农村公社还保留一些民主制度,重大事情由全公社的成员开会决定,但其管理机构已逐渐被脱离人民的富裕分子所把持,总之,农村公社是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
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公有制进一步被破坏,农村公社便解体了。但在某些地区,农村公社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仍长期存在。
2、军事民主制和国家的产生
军事民主制是氏族管理机关向国家管理机关过渡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发生以及由此引起的部落之间频繁的战争密切相关。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部落间也偶尔发生冲突,但那时主要是为了血亲复仇或为了扩大狩猎区域、父系氏族公社确立后,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人们对财富的欲望增强了,掠夺成了劳动更容易和光荣的事,于是战争成了经常的职业。
为了对外掠夺或抵御外来侵略,一些部落往往结成部落联盟。在部落联盟中,为了统一指挥和行动,需要设立一个握有重大权力的军事首领。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一个常设的议事机构,以便随时决定某些重大事宜,这个议事机构称为议事会,由部落或氏族的首长参加。此外,由于战争是关系到整个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事。因此,在处理战争和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重大事情时,部落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这样就形成了人民大会构成了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各个机关。
在军事民主制初期,其中人民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它可以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军事首长,还拥有宣战和判决死刑的权力。议事会负责召集人民大会,向人民大会提交议案,并握有战争的媾和权。军事首长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拥有军事、祭祀和裁判权。但是,随着掠夺战争的进行和贫富分化的加剧,军事首长和议事会的权力日益增长,而人民大会的权力却不断削弱,最后,以军事首长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终于依据其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势力和手中的权势,把部落的管理机构变成了他们对外掠夺、对内压迫的工具,这样,氏族制度就被国家所代替了。
国家与氏族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国家按地域划分居民,而氏族的划分却依据血缘关系。二是国家已有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暴力机关,而氏族所有的却是民主管理机关。
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国家是奴隶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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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45:3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上古埃及

本章重点:
1、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和中央集权君主制的形成、发展
2、各个历史时期阶级关系、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变化
3、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
4、奴隶制的发展和衰落
5、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及其变化
6、埃及文化发展的主要成就
参考书目
1、刘文鹏:古代埃及史,商务印书馆,2000年。
2、梅庆吉等:文化之谜,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0年。
3、侯书森:古老的密码,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
4、齐涛:世界通史教程(古代卷),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
5、王海利:法老墓迷雾三千年,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
6、东之龙、胡秉华:穿越时空隧道——世界考古探秘,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年。

埃及是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地区,是迄今所知道的最早进入文明的地区之一。但它的历史却随着古埃及的消亡而消亡,直到1822年,法国语言学家商博良根据法国殖民军队在埃及发现的《罗塞达石碑》上的三种文字(即埃及的象形文字、世俗体文字和希腊文字),破译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使古埃及文明重见天日,由此开始了对古埃及历史的研究,并在西方形成了一门新学科——埃及学。

第一节   埃及国家的形成与古王国
一、上古埃及的自然环境与居民
埃及地处东北非洲,北临地中海,东北角过西奈半岛与西亚相通,东有红海,隔红海与阿拉伯半岛相望,南为努比亚(现苏丹),西接利比亚,是欧、亚、非三大洲的联结点。
在地形上,埃及是一个狭长地带,尼罗河由南而北流贯全境,埃及国土明显分为两部分,即南部尼罗河谷地带(上埃及),北部尼罗河下游三角洲地区(下埃及),河谷地带的东西两侧均为沙漠高地,只有北部三角洲一带较为平坦。
在炎热而干燥的埃及,尼罗河每年的定期泛滥(7-10月),不仅灌溉了万千良田,而且带来了丰富的腐殖质和沃土,河水退后便开始耕种(11-2月),3-6月便开始收获,古代埃及人称自己的国地为“凯麦特”,意为黑土地,对比荒凉的沙漠(红土地)而言。
古代埃及的居民是由东北非的土著居民和来自西亚的塞姆人融合而成的。埃及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有人居住,不过,开始时人们住在离尼罗河谷较远的地方,后来才下到河谷居住。约在公元前六千年代,埃及进入新石器时代,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地区之一。公元前四千年代后半期,由于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和渔业都有了较大发展,埃及的原始公社制度逐渐解体,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形成国家。
现代学者将上古埃及史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前王朝时期(约公元前4500-3100年)
(2)早王朝时期(约公元前3100-2686年,1-2王朝)
(3)古王国时期(约公元前2686-2181年,3-6王朝)
(4)第一中间期(约公元前2181-2040年,7-10王朝)
(5)中王国时期(约公元前2040-1786年,11-12王朝)
(6)第二中间期(约公元前1786-1570年,13-17王朝)
(7)新王国时期(约公元前1570-1085年,18-20王朝)
(8)后王朝时期(约公元前1085-332年,21-31王朝)
(9)马其顿希腊人和罗马人统治时期(公元前332-公元642年)
(1)至(4)是奴隶制国家形成和统一王国出现时期,(5)至(7)是统一王国重建和帝国时期,(8)至(9)是奴隶制国家衰落和陷于外族统治的时期。

二、埃及统一国家的形成
埃及最早形成的国家叫斯帕特(SPT,希腊人称之为诺姆,汉语译作州),其象形文字符号是一被若干灌溉渠道分成若干块的土地,这种小国家当时埃及有几十个之多,面积小且人口不多,它们大多由部落联盟转化而来,每个SPT都有一个处于交通要道上的用墙包围起来的“城市”,有自己的一套国家机器。国王可能既是军事首领,又是祭司长和最高法官。各斯帕特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国家的名称就往往因其保护神而得名。
这些小国家常为了争夺土地、财富、奴隶和对尼罗河水的控制权而不断进行兼并战争,统一的奴隶制国家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统一的过程从早王朝时期开始,早王朝末期到古王国初期才基本完成。埃及的传统认为,BC3100年左右,美尼斯是埃及第一王朝的建立者,也是埃及国家的统一者。但据考古资料,埃及的统一至少在前王朝时期即已开始,美尼斯时期的统一活动更多,但不意味着统一的完成。
统一客观上反映了埃及奴隶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奴隶主阶级对内镇压和对外掠夺的力量。但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埃及的阶级关系更加复杂化,阶级斗争也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展开,因此原来小范围内的国家机器已不适应,所以,在早王朝时期的统一过程中,奴隶主阶级的国家机器也在强化,设立了许多新的官职,君主专制也在形成中,对人民的控制也加强了。

三、古王国时期
1、社会经济与阶级关系
(1)社会经济状况
古王国时期,由于国家走向统一,奴隶制经济得到较大发展。铜器已经普遍使用,在许多方面逐渐排斥石制工具,手工业的分工也有所发展,出现了冶金、制陶、建筑、纺织、造船以及艺术手工业(雕刻)部门。商业方面,国际国内贸易都有所发展,国内贸易以物物交换为主,外贸则掌握在国家的手中,最远可达爱琴海。
当时在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农业,由于国家的统一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分配尼罗河水,加之国家也兴修了许多灌溉渠道,因此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奴隶主为了更多的剥削,也不能不重视农业。当时已经使用木制犁,并开始以牛为动力。农民乘汛期过后开始平整土地、播种,赶来猪、羊将种子踩入土中,种植的作物主要有大麦、小麦、黍以及亚麻、葱、蒜、龙须豆、胡萝卜等作物。
埃及土地占有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是:①归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它们构成王室农庄(附有手工作坊),使用奴隶和失去土地的自由农民从事劳动,其产品供宫廷挥霍。②神庙占有和支配的土地,这类土地主要来自国王的赠与,只能世袭使用,不能转让。③贵族或官僚奴隶主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其来源有三:A、获赏于国王的土地。B、通过“购买”兼并来的。C、继承来的。后两种土地是可以买卖的。④农民占有的土地,他们可能还组织在农村公社里面,不过土地买卖已经开始了。
(2)阶级关系
古代埃及的阶级关系,犹如一座金字塔,高踞塔顶的是以国王为首的一小撮贵族奴隶主,包括官僚奴隶主和神庙奴隶主。神庙奴隶主不仅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而且他们的土地往往被豁免了赋税等义务。贵族奴隶主以下是一个中等阶层,其中包括中小奴隶主、医生、建筑师、小官吏、中下层祭司、王室或贵族农庄的管家、书吏等。这个阶层比较复杂,书吏占重要地位,他们或在农庄中掌管文书、帐目,或在政府机关中掌管印信、公文、档案等,他们向往的前程是大官僚、大贵族,因此他们是奴隶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是广大的直接生产者,即农民、手工业者及奴隶。古王国时的埃及农民,有的占有土地,必须缴纳赋税;有的则已丧失土地,落到无衣无食的地步,这时在王室、神庙、官僚贵族奴隶主农庄劳动的麦尔特,就是一些丧失了生产资料、受奴隶主剥削的劳动者。至于奴隶,主要来源是战俘,奴隶主经常发动战争,以掠夺土地、奴隶和其它财富,这种战俘奴隶被称为“界特”,意为身体,他们同牲口一样计算头数,可以买卖和转让。
2、法老的专制统治
古王国时期,埃及已成为一个统一国家,国王是最高统治者,称为法老,集军、政、财、神诸权于一身,他视全国的土地为他的私产,随意把土地赏赐给官吏、神庙及为他所宠信的人;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对全国土地、人口、牲畜、财产的清查,是这种专制统治的重要表现,也是一种重要措施;一切高级官员,包括宰相均由他任命,各州州长由他随意调动,这些官吏也完全听命于国王。
古王国时期,许多高级官吏,包括宰相在内,都由王室成员担任,有时由王子担任,以便将政权集中于国王手中,同时,国王统帅全国军队,也拥有最高审判权,他或者亲自、或派亲信参加审判。国王最主要的行政助手是宰相(维西尔),主管行政、司法和经济,但不管军事,军队由国王亲自率领或任命其他人率领,以免宰相权力过大,不好驾驭。
古王国时期,国王还被视为神,他们自命是太阳神之子,宣扬君权神授,以稳固王位。
3、金字塔
金字塔是古王国时期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象征。它是古代埃及国王的陵墓,因其外观形似汉字的“金”字,故名。建造它,是为了让自己的灵魂早日复活升天。早王朝时期开始出现,古王国时期达到鼎盛。
金字塔是从早王朝时期的一种马斯塔巴(意为凳子)式的坟墓演化而来的,本是贵族所建。第三王朝时,国王约塞尔让著名建筑设计师伊蒙霍特普为他设计坟墓,于是出现了一座在马斯塔巴上面逐级缩小的梯形金字塔。第四王朝时,金字塔的修建日益兴盛,第一任国王斯尼弗鲁为自己修建了两座金字塔,这时的金字塔已逐渐向角锥体发展,只不过建造不太规则。斯尼弗鲁的儿子胡夫为自己修建了最大的一座金字塔,它高147米,边长230米,塔基面积5.29万平方米,用了230万块2.5吨重的石头。他的儿子哈夫拉也建造了一座豪华精致的金字塔,附近建有狮身人面像。第四王朝后,金字塔的修建渐趋逊色。
金字塔一方面是古代劳动人民留给后人的一座艺术丰碑,因为它充满了埃及人民的智慧;另一方面,又是埃及劳动人民受统治者剥削和压迫的历史见证,所以,人民群众往往用把国王尸体抛出金字塔的方法发泄心中的怒火。
第二节   中王国
一、中王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古王国末期,由于地方贵族势力的兴起和神庙僧侣势力的增大,专制王权渐渐瓦解,出现了地方割据势力称雄、小国林立的局面,埃及历史进入第一中间期。这一时期,地方势力互相攻伐,战乱不休。经过长期激烈的争夺,南方的底比斯崛起,最后统一了埃及。
长期激烈的阶级斗争,沉重地打击了贵族奴隶主的力量,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而且统一也扫除了各地的割据势力,客观上也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埃及的经济在中王国时期又有了显著发展。
农业方面,农具有了一定的革新,古王国时期使用的是直把犁,中王国时出现了装有横木把手的新犁。水利建设和土地开垦方面也有新进展,如排干美利多湖的积水,修建引水排水渠道,从而使这里的土地洪涝时能排水、干旱时能引河水灌溉,这片沼泽地终于变成了一片良田。
手工业方面,铜的使用很普遍,并开始冶炼青铜,在西奈半岛,铜的开采更加扩大,除原有坑矿外,又开辟了新的矿坑。在努比亚,尼罗河与红海之间的地带也开始采铜。对黄金的开采也有所增加,不仅在上埃及东部沙漠地带,而且开始在努比亚进行开采。从中王国开始,在埃及出现了玻璃制造业。
随着农业、手工业等生产部门的发展,商业贸易也活跃了起来,出现了一些新兴城市。在国内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外贸易增加了,同腓尼基各城市的联系密切了,同时,同地中海的克里特岛也开始了往来。
2、阶级关系的变化
随着中王国时期奴隶制的发展,埃及的阶级关系有了新变化。奴隶的来源,除战俘奴隶外,还有因债务而卖身为奴隶的,也有因犯罪而被罚为奴的。如果他们逃跑了,他们的家属则将被作为人质。奴隶主拥有大量奴隶,奴隶劳动应用于农业、手工业等生产部门及奴隶主家内服役。奴隶作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继承、转让和赠送。
中王国时期的奴隶主阶级,除贵族奴隶主外,还有一个新兴的奴隶主阶层,即“强有力的涅杰斯”。“涅杰斯”(原意为小人)起源于古王国末期的下层自由民,在争取统一的斗争中,他们是军队的核心力量,曾起过重要作用,并从此发展起来,进入了奴隶主阶层。但是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涅杰斯这个阶层也开始分化,一部分人不仅在经济上富有,而且成了高官显贵,他们成为中王国时期王权的重要支柱;也有相当多的涅杰斯变得贫困不堪,不得不亲自耕种田地,甚至乞讨、靠人施舍为生。
古王国之末,中央政权瓦解,州长及地方奴隶主集团乘机而起,后虽统一,但各州势力仍很强大,因此中王国初期政治上的主要特点就是以州长为代表的地方奴隶主集团势力的嚣张,这些强有力的州长,有自己的一套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军队,用自己的名字纪年形同独立王国。从前,他们将墓修在国王金字塔附近,现在却建在自己州里,而且特别豪华,从前他们在墓碑上为国王歌功颂德,现在却夸耀自己的政绩。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国王一度整顿各州秩序,削弱地方势力,制止各州间的争夺,使其置于王权掌握之中。虽然取得了暂时的成效,但当中王国末王权削弱时,各州又乘机抬头,使埃及陷于混乱。另一方面,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矛盾在中王国时一直十分尖锐,终于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奴隶贫民大起义。

二、奴隶贫民大起义
关于结束中王国的大规模贫民和奴隶起义,主要资料是《伊浦味陈辞》。伊浦味是个奴隶主贵族,他对起义进行了攻击和咒骂,但从文章中可以看出起义的一些情况。
从这篇陈辞来看,起义的规模很大,参加起义的有农民、手工业者、奴隶等,起义席卷全国各地和城市,起义者推翻了以国王为代表的奴隶主的统治,不仅打击了地方贵族奴隶主,而且打击了追随王权的涅杰斯奴隶主。起义者夺回了自己的劳动果实,使奴隶主威风扫地,起义显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三、希克索斯人的统治
希克索斯(异方山国之酋)人来自亚洲,主要是塞姆人,他们进入埃及,开始时并未采取大规模的武装入侵的方式,而是逐步地渗透,定居在三角洲一带,当他们逐渐站稳脚跟后,便脱离埃及人的统治,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定都于阿瓦里斯,占领了埃及北部大部分地区,而陷于四分五裂的埃及根本无力抵抗外族的入侵。这是埃及历史上第一次遭受外族统治。
希克索斯人侵入埃及建立政权后,自立为王,称为“太阳之子”,他们统治埃及一百多年,在一段时期里,南部埃及曾臣服于它。希克索斯人的统治给埃及人民带来双重苦难:一方面要受本国奴隶主的剥削压迫,另一方面又要受希克索斯奴隶主的掠夺。希克索斯人向埃及人民征收很重的税,并焚毁城市,夷平神庙,甚至侮辱埃及人的民族感情,命令南部埃及停止崇拜阿蒙神及其它埃及神。
埃及人民首先从南方起了反希克索斯人的斗争,卡美斯法老及其兄弟雅赫摩斯先后领导了这一斗争,埃及人很快占领了阿瓦利斯,将希克索斯人赶出了埃及,追至巴勒斯坦境内,埃及从此重新走向了统一,开始了新王国时期。
第三节   新王国与外族统治时期
一、新王国时期
1、新王国的兴起和图特摩斯三世的扩张
赶走希克索斯人后,卡美斯的弟弟雅赫摩斯建立了第18王朝,定都底比斯,从此埃及历史进入了新王国时期。当时埃及国内局势还不稳定,不仅北方三角洲地区尚未稳定,就是南方也曾爆发过几次起义和爆动。
雅赫摩斯在稳定内部的同时,开始了对外侵略战争。雅赫摩斯及其继承者都曾进军努比亚,图特摩斯一世时期不仅再次掠夺了努比亚,而且北进到了幼发拉底河和北部叙利亚。
图特摩斯三世时开始了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战争,他的《年代记》里详细记载了他历次侵略的“战果”。特别记述了对西亚的战争情况,他多次进兵西亚,不仅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而且迫使米坦尼等国与埃及交好,送来礼物。
经过多年侵略战争,埃及在公元前两千年代下半叶形成为一个地跨北非西亚的奴隶制帝国,为了统治这个帝国,国王任命两个宰相,分别管理南、北方、努比亚地区尚设有总督,往往由王太子担任,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则任命原各小王国的统治者继续统治。不过他们要将自己的儿子送到埃及作为人质,埃及还派驻军控制这些地方。
2、奴隶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王国时期埃及奴隶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这时,青铜器已普遍使用,品种、质量远超过前代。铁器开始出现,不过还未广泛使用,也不是自己冶炼的,而是从赫梯进口的。希克索斯人曾将马和战车带入了埃及,农业生产中开始使用梯形犁,冶金业中已采用脚踏风箱吹火以提高炉温。奴隶主手中占有了大量财富和劳动力,神庙不仅占有土地数量多,而且多是能灌溉的好地,因此,神庙是奴隶主经济中经济实力最雄厚的一个集团。
新王国时期的奴隶主包括贵族奴隶主和中小奴隶主(涅木虎)两个阶层,贵族奴隶主中,主要是神庙祭司奴隶主。地方贵族奴隶主已不再像中王国时那样肆虐,在埃及奴隶制发展了两千年之后,已濒于灭亡边缘。“涅木虎”这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则完全是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们起源于中王国时期,本是些非贵族的普通人,在新王国时期,逐渐在奴隶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展壮大起来,他们占有财产,拥有奴隶,成为与贵族奴隶主相抗衡的一个阶层,是王权的重要阶级基础。
新王国时期,奴隶不仅在神庙及其他奴隶主家中从事农业、手工业及服务性劳动,而且还可领取份地,与自由民一样进行耕种,到时缴纳地租,死后其子孙还可继续耕种交租,这是奴隶制发展到新王国时期的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这说明奴隶制此时已发到了极限,新的生产关系已经萌芽。
3、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
(1)改革的原因:
埃及庞大的军事帝国主要靠行政官吏来管理和统治,因此有一支人数众多的官吏队伍。同时,长期战争中兴起了一支久经战阵的军队、这两支队伍都为法老的君主专制统治所需要,因而获得很多赏赐。法老又要利用神庙作为其统治的精神支柱对其赠与颇多,从而大大加强了神庙祭司集团政治经济实力,一段时期内他们插手王位继承之争,甚至兼任宰相等高级世俗职务,大有排挤一般世俗军事行政奴隶主之势,这既引起军事行政奴隶主的忌恨,也对法老的专制王权形成严重威胁。
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木虎)同神庙祭司奴隶主有财产与权力再分配的矛盾,因而支持王权同祭司奴隶主斗争,当法老国同神庙祭司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和表面化时,法老们就不仅从贵族中,而且从中小奴隶主中选拔官吏,这是改革的支持者。
(2)改革的内容:
阿蒙霍特普四世提出用阿吞神(太阳神)来代替对阿蒙神的崇拜,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埃赫那吞,意为“对阿吞有益的人”,并将首都迁出底比斯,新都取名埃赫塔吞,意为“阿吞的视野”。他把属于阿蒙神庙的财产全部没收转交给了阿吞神庙。为了颂扬阿吞神和威力和功德,创作了一首著名的《阿吞颂诗》,热情讴歌阿吞神。
这次改革只维持了十八年,他死后,其继承者恢复了对阿蒙神的崇拜,土地、财产归还给了阿蒙神庙,首都迁回了底比斯。
(3)失败的原因:
①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势力根深蒂固。②改革所依靠的力量太弱小,且容易发生分化,如军队。③没有为广大人民带来利益,得不到他们的支持。
(4)意义:
改革虽然失败了,但它对当时在埃及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神权势力给予一定打击,对于艺术的发展也起过推动作用。

二、外族统治
埃赫那吞去世300年后,埃及国势衰落,被征服地区纷纷摆脱了它的统治,外族势力乘机侵入埃及。
1、波期统治时期
公元前525年,埃及被东方兴起的波斯强国所灭。公元前404年埃及又争得独立,前后一百余年。
波斯人把埃及作为一个行省,每年要埃及向它缴纳大量贡赋,波斯贵族还把大批肥沃的土地据为己有,于是在埃及形成了许多属于波斯奴隶主,由奴隶劳动的大地产,这些奴隶主贵族住在埃及的城市里,或住在两河流域的大城市里,剥削压榨埃及人民。
波斯人的野蛮统治引起了埃及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反抗斗争。波斯刚征服埃及继而向利比亚进军时,埃及人民便起而反抗。公元前五世纪,波斯在同希腊的战争中遭到惨败,埃及人乘机反抗但未成功。公元前404年终于获得独立,但公元前343年埃及被波斯再度征服,不过此时波斯已是朝不保夕了。
2、希腊人统治时期(BC332-30年)
亚历山大东侵灭亡了波斯帝国后,建立了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死去,托勒密统治了埃及,史称托勒密埃及。
托勒密王朝主要依靠希腊――马其顿的殖民者,他们不仅控制了整个国家的中央政权,而且控制了各州的政权,各地还有由希腊人组成的驻防军。同时,也极力笼络埃及的上层奴隶主贵族和神庙祭司贵族。
托勒密王朝时期,全埃及的土地虽属于王有,实际上土地占有情况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王田”,即直接由王室支配的土地,另一类是“赐田”,包括授与神庙的田地、授与文武官员作俸禄的田地、授与希腊人城市的田地和授与军事移民的田地。“赐田”的最高所有权仍属于国王。当然,还有私人土地,土地买卖也是一种合法现象。
土地的耕种者主要是“王田农民”,他们耕种王室土地,也耕种神庙土地或其它土地,他们租地一般都订有契约,租税很重。王田农民构成居民的主要部分,他们有人身自由,是自由民,但无论政治上,生产都受到严格的监督。
公元前30年,托勒密王朝为罗马所灭,结束了在埃及的统治。
3、罗马人统治时期(BC30-AD642年)
公元前30年,罗马吞并埃及,由于埃及的富庶,屋大维把埃及划为他的私人领地,全部土地和收入归其所有。395年,罗马帝国分裂后,埃及成为东罗马(拜占廷帝国)的一部分。
这一时期埃及显著的变化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大大衰落,新的封建关系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土地私有制和庇护制的流行上。
罗马统治埃及之初,屋大维及其继承者,将托勒密王室的土地继承了下来,成为元首的财产,整个埃及的土地名义上也归元首所有。但埃及的土地私有制逐渐发展起来。这种私有土地来源如下:(1)原来军事移民的份地变成了世袭的地产。(2)罗马政府将没收的土地加以拍卖,从而使之变成私有土地。(3)有的荒地被出价招募人来开垦,也逐渐变为私有土地。(4)强制代耕或派耕土地,逐渐变为私有土地。
公元一世纪中叶开始,由于罗马帝国剥削的沉重,埃及农民大批逃亡,使得土地荒芜,国库收入锐减,为保证国库收入,罗马政府一方面采用逮捕逃亡者家属的办法,胁迫逃亡者返回自己的居住地,让其耕种土地,另一面采取强制代耕、甚至派耕的办法,使尽可能多的土地得到耕种。然而,这种代耕或派耕的王田,久而久之变成了私田,为大土地所有者所吞食、兼并,无力承担代耕或派耕义务及其它苛捐杂税和劳役义务的农民,往往寻求大土地所有者的庇护,于是庇护制在公元三世纪以后盛行起来。为了能得到庇护,农民不得不把他们的土地交给大土地所有者,甚至人身也要依附于他们。这种大土地所有者的势力越来越大,形同一些独立王国,罗马政府对此已毫无办法。这些大土地所有者逐渐转化为封建主,埃及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
此外,强制公职的实行,也促进了庇护制的发展。当时罗马政府强制公务员担负某种公共义务,甚至担负其职务范围内的费用,或包下所辖范围内的税收,由于纳税人逃亡而征不上来的税都要由他们补足上交。这使大批中等阶层的人不胜负担,纷纷破产。公元二、三世纪以后,罗马帝国扩大实行这种强制公职法,这使许多中等阶层居民不得不也向大土地所有者寻求庇护。
七世纪时阿拉伯帝国兴起,埃及成为其一部分。古代埃及的居民逐渐融化于阿拉伯人中,古埃及文字被人遗忘,直到十九世纪才被释读出来。

第四节 上古埃及文化
一、文字(略)

二、文学(略)

三、自然科学
1、天文学(略)
2、数学(略)
3、医学(略)

四、建筑与艺术(略)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金字塔   2、阿蒙霍特普四世
二、简答
1、古王国时期埃及君主专制统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阿蒙霍特普四世改革的历史背景、措施及其失败的原因。
地板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47:13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上古西亚诸国

本章重点:
1、城邦的产生、发展及其政治经济制度
2、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汉漠拉比的统治和古巴比伦的社会经济制度
3、新巴比伦王国的扩张与衰亡
4、腓尼基的海外殖民和文字的发明
5、犹太、以色列统一王国的形成及其分裂
6、犹太教的形成与发展
7、波斯帝国的建立与大流士一世的改革
8、波斯帝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参考书目:
1、陈小红、毛锐:失落的文明——巴比伦,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
2、沐涛、季惠群:失落的文明——犹太王国,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
3、华严明:“文明的故事”系列丛书,海南出版社,2001年。
4、(以色列)阿巴?埃班: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第一节   两河流域早期的奴隶制国家
一、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两河流域又称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间的土地),包括今伊拉克境内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中下游地区。两河流域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称亚述(得名于亚述城),南部称巴比伦尼亚(得名于巴比伦城),巴比伦尼亚又分为南北两部分,北称阿卡德,南称苏美尔。
两河流域与埃及相似的地方,就是都处于干旱地带,需要利用河水灌溉。但也有不同之处:尼罗河上游因为有大湖调节,每年泛滥的水量较稳定,两河每年泛滥的水量则因上游雨雪量的变化而变化颇大,易于成灾;另外,尼罗河来自热带,泛滥时带来大量腐殖质肥料,两河流域则缺少这样的天然肥料。两河流域北部和南部的自然条件也稍有不同:南部地势低平,两河相距较近;北部河岸高起,两河相去又远。所以南部比较便于灌溉,也较易受水灾,这使两河流域的河谷平原地带最初并不适于农业,甚至不适于住人,旧石器时代的遗迹都在山坡或山麓、丘陵上,新石器时代的农业遗址都在北方和东方的山地上,因为那里雨水稍多,又无河流泛滥威胁。公元前五千年代,人们开始在山坡上截引溪水浇地,随后逐渐迁到河谷平原。
两河流域最早文明的创造者是居住在苏美尔地区的苏美尔人,他们讲苏美尔语。约公元前三千年代初,一种与苏美尔人语言完全不同的人到了苏美尔以北的地区,因为后来他们在那里建立了阿卡德国家,所以被称为阿卡德人,他们的语言属于塞姆语系。

二、苏美尔城邦
从约BC4300年起,苏美尔各地开始了氏族公社解体向文明时代的过渡过程。在考古学上被称为埃利都?欧贝德文化期(BC4300-3500年)、乌鲁克文化期(BC3500-3100年)、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BC3100-2700年)。
埃利都?欧贝德文化期,苏美尔各地出现了较大的神庙建筑,它可能是经济合作和管理中心。当时手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陶器、铜器。根据墓葬出土的像部落首领的男俑判断,此时苏美尔已经开始了原始社会的解体。
乌鲁克文化期,苏美尔开始进入文明时代。铜器日益普遍,能制造彩陶;各地普遍出现了宏伟的神庙建筑。阶级分化越来越明显,在一座石膏瓶的浮雕上,一方是穿着长袍的神、祭司、氏族贵族,一方是裸体献祭的群众,这表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对立已明显。同时作为财产标志的圆柱形印章和象形文字已经出现。这说明苏美尔已经进入阶级社会。
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由锄耕转向犁耕,手工业以冶金和陶器比较发达,制作精美;商业、贸易也有发展。文字进一步发展成为楔形文字。此外,在一些文书中经常提到男奴、女奴和奴隶主统治阶级成员的各种名称。总之,两河流域南部出现了数以十计的奴隶制城邦,这些国家都是一些人口不多、地域狭小的小国,因此近代史学把这样的国家称为城市国家,简称城邦。
苏美尔地区的奴隶制城邦,它们都有都城,郊区有若干村镇和若干作为园圃和农田的土地。土地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神庙所有,这类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而且神庙经济在苏美尔各邦的经济生活中占主要地位;一类属于农村公社所有,而这类土地已经分配给了各个家族,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服劳役。村社的土地可以买卖,土地兼并现象也很严重,迫使大量的公社成员失去份地,失去公民身份,沦为依附者。
城邦居民包括:(1)奴隶主贵族,其中包括世俗贵族和神庙高级祭司,他们拥有大块地产,剥削奴隶和失去公社份地的自由民的劳动,神庙土地也在他们控制之下,不过逐渐被王室所垄断。(2)公社成员,按家族占有小块份地,他们有公民权,也有服劳役和兵役的义务。(3)失去公民身份的自由民,按其具体情况又可分为:①依附神庙而生活小康的人,如神庙管理人员。②依附于神庙的一般劳动者,他们从神庙领取小块份地,有些只能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和羊毛。③依附于世俗贵族的劳动者。④奴隶,包括神庙奴隶和私有奴隶,他们从事各种劳动,但只能领取一些最起码的生活资料。
至于城邦政权,则是奴隶主对奴隶实行阶级压迫的工具,城邦的王称为“恩西”或“卢伽尔”,“恩西”原意为率领人们从事建筑的祭司,后来才有了“首领”、“统治者”之意。“卢伽尔”原意是“大人”,后引申为“主人”。他们的职位世袭,领导城邦的祭祀,掌管神庙经济,统率军队,他们还不是专制君主,权力上受城邦会议的一定限制。但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分化的加剧,公民会议的作用逐渐削弱,王的权力日益扩大,到了巴比伦尼亚统一后,各城市的会议尽管仍然存在,但只是一种地方性自治机构。
城邦兴起后,相互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兼并战争加剧了城邦内部的社会分化和阶级斗争,因此出现了乌鲁卡基那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①扩大公民权范围。②禁止以人身保证作为借贷的条件。③恢复庙产,减轻人民宗教费用。④禁止暴利、盗窃、残杀、囤积居奇。⑤开凿两条运河,建造一些手工业作坊,扩大再生产。由于改革打击了贵族寡头势力,有利于平民,所以受到了本国显贵和邻国贵族的敌视,他们联合起来,推翻了乌鲁卡基那的改革。
在统一过程中,北方阿卡德的势力日益强大,经过长期战争,征服了苏美尔各城邦,统一了巴比伦尼亚。

三、阿卡德王国
阿卡德国家的创建者是萨尔贡,出身卑微,但他后来被推荐给了基什国王,成为其幕僚,并乘机夺取了政权。随后他组建了一支五千多人的常备军,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经过多年征战,他统一了苏美尔和阿卡德,兵锋远达埃及、两河流域北部以至地中海东岸,自称“天下四方之王”。他还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统一度量衡,发展对外贸易,增设新官职,打击并削弱各地旧贵族势力,建立了一个中央政府,实行集权统治。
但是,统一的过程中由于萨尔贡不断毁灭城市,屠杀人民,所以晚年时各地不断起义反对他的残暴统治。
阿卡德王国的统一很不巩固,历代国王靠残酷镇压来维持统治。最后,阿卡德王国在内乱外患中被东方来的古提人所灭,经历了几十年的外族统治。

四、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2006年)
在与古提统治者的斗争中,苏美尔复兴,最后乌尔城统一了苏美尔和阿卡德,史称乌尔第三王朝。
这一时期王权大大加强,国王在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制,各城邦恩西的地位与经前大不相同:①不再世袭;②可调任,也可免职;③降为从属中央政权的地方统治者;④不能免除缴纳贡赋的权利;⑤其职责主要与神庙事务有关,从神庙获取俸禄;⑥在本城仍保留司法裁判权;⑦各城恩西之间可能有商业等方面的联系。这说明,由氏族贵族演化而来的地方贵族的势力,这时已受到严重削弱,政治上不再具有先前那种特殊地位了。
这时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经济前了较大发展,王室直接控制了大批奴隶制的农牧场和手工业作坊,剥削大批奴隶和依附于王室经济的自由民,这时的自由民已不象经前那样可以领取小块份地,而是同奴隶一样只领取口粮,实际地位同奴隶已无区别。当时,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奴隶主阶级不断加强对奴隶的专政,最能反映这一情况的是《乌尔纳姆法典》(这部法典是古代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如有一条文规定,对擅自与女主人平起平坐的女奴隶,要予以严惩;还有,奴隶逃离主人,出了城市、边境,如果有人将其送回,主人要酬谢若干银子。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也经常对外进行侵略,但王朝末年,东西两面不断遭受埃兰人和阿摩利人的侵袭,公元前2006年终被埃兰人所灭。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埃兰人不久就退回了东方山地,阿摩利人却居留在巴比伦尼亚,建立了一些城邦,各城邦互相战争,使原来苏美尔、阿卡德的旧贵族受到沉重打击。而奴隶制却在两河流域有了新的普遍发展。各城邦制订了保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典,其中有许多关于民法的条文,甚至有关于物价规定的条文。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为新的统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提供了客观前提条件。公元前1894年,巴比伦成为阿摩利人的一个城邦,它起初比较弱小,到第六代王汉漠拉比(约公元前1792-1750年)时期才逐渐强大起来,汉漠拉比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最后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他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总揽一切大权。他直接掌握军队的调动、对官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运河的开凿及神庙经济的管理等等,对地方政权也进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并随意逮捕各种官吏。随着王权的加强,国王把自己说成是受命于神的君主,并自称“众神之王”,把专制王权和神权统一在一起。

二、汉漠拉比法典及其所反映的社会
根据统一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为了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巩固政权,汉漠拉比制订了古代奴隶制社会第一部较完整的法典(这部法典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漠拉比法典,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刻在一个玄武岩石柱上。前言宣扬他的权力来自神授,同时宣扬他的所谓功绩,结语主要宣称他的法典的所谓“公平”与“正义”,希望垂之后世,正文共有282条。它所反映的古巴比伦社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等级制度
法典把巴比伦人分为三个等级:①阿维鲁,为有公民权的自由民。②穆什根努,为无公民权的自由民。③奴隶,是完全无权的人。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更复杂,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括部分小生产者,至于奴隶则完全是奴隶主的财产。
2、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国王拥有大量土地,不过,与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经营方法不同,这时王室土地主要是由对王室负有不同义务的人们分散使用、经营的。据法典规定可看出,具体情况有三点:①祭司、商人之类:他们领得土地,作为替国王服务的报酬,这种土地可以买卖,但买者必须替卖者为国王服务,这类人大都是富有的奴隶主。②负担兵役义务的人:他们领取土地作为服役报酬。③纳贡人:他们领取土地耕种,向国王交纳租税。这两种人都无权出卖、转让他们从国王处领取的土地,但他们对于自己买得的土地有权出卖,属于阿维鲁个人的土地也可以出卖、转让、抵押、出租,这说明当时国家对这种私有土地的让渡也完全承认。
3、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的分化
法典中说到宫廷奴隶(王室奴隶)、穆什根努的奴隶和公民私人的奴隶。当时除王室占有大量奴隶外,私人占有的奴隶也比以前增多,且奴隶是可以买卖的私产,法典甚至规定了奴隶的价格。奴隶最初是战俘,后以外地买来的居多,奴隶劳动不仅用在王室和神庙经济中,在农业、手工业、家内及公共工程中都有使用。奴隶制的发展必然引起自由民的进一步分化,阿维鲁和穆什根努中的少数变成了奴隶主,多数生活日益恶化,只能借贷。当时高利贷十分盛行,法典还规定了利率。但借债要有人质,这样就出现了债务奴隶。如果人质原来就是奴隶,债主可任意转卖,如果人质是自由民,法典规定他要为债主劳动三年,第四年释放。法典不允许各种依附于王室的人以所使用的王室财产抵债,而只许以自己买得的田产抵债,以保护王室利益。
4、法典的阶级性
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①它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法典规定,拐带奴隶、窝藏逃亡奴隶者要处死;捕还逃亡奴隶者有赏。理发匠剃去了奴隶的发式标志者要断其指;如有人骗理发匠这么做,教唆者要处以死刑。奴隶否认其主人,要割去耳朵。等等。②它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权。法典规定,窃贼要处死或处以重罚。这一点表面上似乎很公平,但当时奴隶本身是奴隶主的私产,不能拥有财产,即使有点积蓄,死后也要归主人;至于下层贫苦自由民也不会有多少财产,而且奴隶主对他们的微薄财产也有合法的方法(如高利贷)加以盗窃。因此,法典本身证明了古巴比伦王国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实质。

三、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由于国内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汉漠拉比建立的统一国家并不巩固。其子统治时期,东北部山区的加喜特人开始侵袭巴比伦并逐渐成为巴比伦的严重威胁,各地的暴动、独立活动也不少。其孙统治时期,巴比伦的内部矛盾更加尖锐,国势日益衰微,当时奴隶逃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租税和债务问题也很突出,奴隶不断反抗迫租逼税,国家只好发布“缓免令”或“解负令”,缓免某些租税、债务。
古巴比伦王国在这种内外矛盾交迫中日益衰落,公元前1595年终被赫梯人所灭。不久,赫梯人退去,巴比伦又先后出现了若干小王朝,其中有加喜特人建立的巴比伦第三王朝。再次统一两河流域的是随后兴起的亚述。
第三节 亚述和新巴比伦王国
一、亚述
1、亚述帝国的建立
亚述国家是以亚述城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居民主要是亚述人。亚述城邦大约发生于公元前三千年代末二千年代初,其历史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亚述、中期亚述和亚述帝国。
亚述国家在公元前十二世纪末十一世纪初(中期亚述)时曾经十分强大,不仅向南征服了巴比伦,还向西远征黎巴嫩和腓尼基。不久,由于受到阿拉美亚人的入侵和打击,亚述很快就分崩离析,直到公元前十世纪末,亚述人又在西亚重新崛起。
当时,国际环境对亚述十分有利,埃及的势力已经衰落,赫梯帝国已经解体,巴比伦尼亚也处于长期不振的状态,因此亚述没有遇到强大的对手,从而在对外扩张中处于有利状态。亚述历代国王不断扩张领土,掠取奴隶、财物,到公元前七世纪,建成了一个包括全部两河流域、埃兰、叙利亚、巴勒斯坦以及埃及北部的奴隶制大帝国。
2、奴隶制的发展
公元前八到七世纪,是亚述奴隶制最发达的时期,当时奴隶制度迅速发展的客观经济前提是铁器的普遍使用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长期征服战争中所掠夺的大量俘虏,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国王把他们分给神庙贵族、军事行政贵族、城市贵族和士兵。由于奴隶人数太多,国王无法组织大规模的奴隶制农庄,所以采用了让他们一家一户种地、收取各种赋税和征召各种劳役的剥削方法,他们没有人身自由,随时被国王赏赐,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王室奴隶。其他大小奴隶主也仿效国王,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奴隶耕种,然后收取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这种形式的奴隶,依附在奴隶主的土地上,有一定的自己的经济,所以有人认为他们是农奴。事实上他们占有和使用的土地、牲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奴隶主,在法律上仍是奴隶,他们通常整家整家在奴隶主的土地上劳动,奴隶主出卖土地时往往连同他们一起出卖,奴隶主还可以用奴隶来抵偿债务,借约上往往有,如果他死亡或逃走了,概由他的主人负责。这说明奴隶在法律上是主人的财产。
3、亚述帝国的灭亡
公元前八到七世纪是亚述帝国的繁荣时期,但亚述表面上虽然很强盛,实际上内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很尖锐,埃及、巴比伦尼亚、埃兰等地不断爆发起义。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非军事贵族奴隶主的力量逐渐壮大,他们同军事贵族奴隶主的矛盾逐渐加深,这样从内部削弱了亚述奴隶主阶级的力量。同时,国际上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埃及建立了第26王朝,小亚兴起了吕底亚,伊朗高原西部兴起了米底,早已在巴比伦尼亚地区居住的迦勒底人势力也日益壮大,亚述终于失去了国际上的有利地位。公元前626年,迦勒底人占据巴比伦独立,以后又同米底结盟,共同进攻亚述,公元前612年,亚述首都尼尼微被联军攻陷,帝国瓦解,残存势力不久也被消灭。

二、新巴比伦王国
1、新巴比伦王国的兴衰
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者是迦勒底人,所以又称迦勒底王国,它是在与亚述帝国的长期斗争中兴起的。公元前626年,巴比伦打败前来镇压的亚述军队,随后建立了国家。公元前614年,与米底结成反亚述联盟,两年后联军攻陷亚述首都。此后,巴比伦进行了对外扩张战争,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这段时期是新巴比伦王国最强盛、最繁荣的时期。
但新巴比伦王国强盛的时间很短,伊朗高原兴起的波斯替代了米底人的统治后,便接着向西北征服了小亚细亚,然后沿两河南下进攻新巴比伦,几乎未遇什么抵抗波斯军队就于公元前538年进入巴比伦尼亚,巴比伦城未经战斗就投降了。波斯皇帝居鲁士给自己加了个巴比伦王的称号,把巴比伦并入了他的版图。
2、新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经济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制私有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奴隶主剥削奴隶的方法也更加多样化。
为了从奴隶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新巴比伦时期的奴隶主常采用种种让奴隶独立劳动的剥削方法,这些方法在亚述帝国末期就已出现,这时有了新发展。在农业方面,奴隶主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耕种,奴隶每年不仅要交一定的地租,还必须向主人交一定的“人身租”。奴隶还可以自己从事手工业、商业甚至开钱庄,不过,也同从事农业一样,必须向主人交“人身租”。“人身租”是奴隶主对奴隶人身所有权的经济表现。有的奴隶主把奴隶出租给人使用,租奴者要向奴隶主每月交纳“人身租”,数字因奴隶劳动能力而定,这种方法更加重了对奴隶的剥削。奴隶独立经营后,不同程度地有了自己的积蓄,有的颇为富有,甚至成了钱庄老板。但他们的财产不是自己真正的财产,因为他们本身还是奴隶主的财产,是所有者同时又是被所有者。具体表现是:①奴隶同第三者发生经济关系时,只能用自己的积蓄抵押,而不能用自己的人身作抵押(因为他的人身是主人的财产);②奴隶主有权没收他的全部财产(因为他的财产也是主人的财产)。所以绝不可认为新巴比伦王国时期的奴隶等同于自由人。
第四节 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一、腓尼基
1、城邦的建立和兴衰
腓尼基东连叙利亚,西临地中海,南邻巴勒斯坦,北结小亚细亚,是黎巴嫩山和地中海之间的一个狭长地带。这里最初的居民大概是胡里特人,公元前三千年代,说塞姆语的迦南人迁入,并逐渐融化了原先的居民。
公元前三千年代末,腓尼基产生了一些小的奴隶制城邦,这些城邦一般都有国王,但他们的权力受到城邦会议的限制,而城邦会议则由富有的奴隶主把持,城邦的官吏,也都从富有的奴隶主当中选出。
这些城邦互争雄长,同时又受到邻近大国争霸形势的影响。公元前二千年代中期,它们落入埃及新王国控制之下,公元前十五世纪末至十三世纪初埃及和赫梯争霸期间,它们成了争夺对象,公元前1200年左右,它们又遭到海上民族的入侵,公元前八世纪以后,又接连遭受亚述、新巴比伦王国的侵扰和征服。公元前六世纪,腓尼基被纳入波斯版图。
2、腓尼基人的航海、商业和殖民活动
腓尼基各邦的工、商、航海事业很发达,他们的葡萄酒、橄榄油、高贵的紫红染料、玻璃制品等,盛销于远近各地。腓尼基商人从事海上贸易,《旧约》描写道:“你由海上运出货物就使许多国民充足,你以许多资财、货物使地上的君王丰富。”
腓尼基人同时从事海盗活动,到处掳掠人口,贩卖奴隶,《旧约》中说:“你们夺取我的金银,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的宫殿,并将犹太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他们远离自己的境界。”另外,腓尼基人在地中海周围建立了许多殖民地,作为商业据点。后来一些在本邦破了产的农民,常常流落到殖民地,这样的殖民地逐渐形成一个小城邦。其中迦太基以后曾经强大起来,一度称霸于西地中海。

二、巴勒斯坦
1、以色列和犹太王国的兴衰
巴勒斯坦位于地中海东岸南部,北面是腓尼基,西南面是西奈半岛,东面是叙利亚草原。
公元前三千年代,迦南人已在巴勒斯坦定居。公元前十六世纪后期,埃及新王国向亚洲进行军事扩张,巴勒斯坦陷于埃及达二百年之久。约在同一时期,游牧的希伯来人部落进入巴勒斯坦,他们在长期的斗争中战胜了迦南人,同时也接受了迦南人的影响,转入定居的农业生活。希伯来人分两大部落联盟,以色列部落联盟在北方,犹太部落联盟在南方,他们夺取迦南人的土地,分给部落内各家族,还把一些迦南人变为奴隶。但那时希伯来人还没有王,部落联盟领袖称为“士师”,当时正处于国家形成前夕。公元前1200年左右,海上民族腓力斯丁人侵入巴勒斯坦沿海地区,以后巴勒斯坦之名就是从腓力斯丁一词演化而来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同腓力斯丁人进行了艰苦斗争,这场斗争加速了以色列犹太国家的形成,也产生了国王。第一任国王扫罗(约公元前1020—1000年)战死于战场后,犹太人首领大卫夺取了王位,在他率领下,希伯来人终于战胜了腓力斯丁人,建立了统一的以色列犹太国家。在大卫之子所罗门统治时期(公元前960—930年)达到极盛。但所罗门死后不久,北方以色列独立,都城撒马利亚,犹太都城耶路撒冷。
公元前722年,亚述灭亡了以色列,犹太处境也岌岌可危,而且犹太国内阶级矛盾很尖锐,新王约西亚(公元前637—608年)在位时被迫实行改革。改革以恢复古代律法的形式出现,大体内容是:①对于希伯来人,债务在第七年要豁免,卖身为奴的在第五十年也要释放;②卖地的可以赎,赎不起的第五十年可以收回;③对于非希伯来人,他们一旦沦为奴隶,则永远为奴。但这次改革实际上收效不大,并没有挽救犹太衰亡的命运。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王国攻陷了耶路撒冷,灭亡了犹太,还把城中4万多居民掳掠到巴比伦进行奴役,这些被奴役的人,史称“巴比伦之囚”。
2、犹太教
犹太教的形成,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希伯来人原来信奉多神,但也有一个主神耶和华。据说希伯来人在其先祖亚伯拉罕带领下进入巴勒斯坦时,为了加强内部团结,征服迦南人,便立耶和华为主神,并和耶和华立约:耶和华将迦南之地赐给亚伯拉罕极其子孙,立亚伯拉罕为多国之父;希伯来人尊奉耶和华为“全能的神”,男子以行割礼作为守约和信仰的保证。这是犹太教向一神教过渡的第一阶段,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2世纪前后。
希伯来人重返巴勒斯坦时,其首领摩西自称耶和华向他传授了十条诫律,要希伯来人遵行。十诫主要是宗教信仰和社会伦理方面的内容,但使耶和华逐渐发展成为绝对的唯一神,从而为犹太教的确立和基本教义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是犹太教形成的第二阶段,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2—9世纪。
犹太教最后定型大约在公元前8—3世纪。公元前772年,先是亚述灭亡了以色列,10余万人被驱逐出境。公元前586年犹太王国又被新巴比伦所灭,耶路撒冷城中数万居民被掳掠到巴比伦。这种遭遇,使以色列犹太人体会到加强共同的宗教信仰的重要性。而且,沦为“巴比伦之囚”期间,重返故土、重建家园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后,只能寄托于宗教。于是,一些自称“先知”的人在俘虏中开始传播一神教的思想,并极力宣扬犹太将在耶和华神权下复兴的说教。公元前538年,波斯灭亡了巴比伦,犹太人重返巴勒斯坦,建立了政治上依附于波斯的政教合一的政权,犹太教的基本教义、教规、教仪最终确定了下来。
犹太教的经典是《圣经》中的“旧约”部分,内容极为广泛。基督教兴起后,接受了犹太教《圣经》,称之为《旧约全书》,而把基督教的说教称为《新约全书》。
第五节 波斯帝国和安息帝国
一、波斯帝国
1、帝国的建立与扩张
波斯兴起于伊朗高原西南部,在此之前,伊朗高原西部曾先后兴起过埃兰和米底。埃兰和两河流域关系密切:如果两河流域出现强大国家,他们往往出征和征服埃兰;当两河流域国家衰落时,埃兰人则往往进占两河流域。公元前7世纪中叶,埃兰被亚述所灭。米底和波斯同属一个语族,公元前7世纪初,米底征服波斯部落,与亚述斗争,此后与新巴比伦一起灭亡了亚述,建立了强大国家,但不久就被新兴的波斯代替。
波斯人原有十个部落,其中六个从事农业,四个从事畜牧,当时部落里已经有氏族贵族。公元前558年,出身于贵族氏族的居鲁士领导波斯人反抗米底,公元前550年灭亡了米底王国。居鲁士接着向西扩张,公元前546年征服了小亚细亚,公元前538年征服了新巴比伦王国。他又向东扩张,在中亚细亚战败身死。其子冈比西斯即位后,于公元前525年征服了埃及,他从埃及继续向西、向南扩张,都遭失败。于是公元前522年,国内各省发生了大规模的人民起义,一个米底祭司高墨塔乘机窃取了政权。当时冈比西斯远在埃及,听到消息急忙回国,途中不知何故自杀而亡。但7个月后,氏族贵族大流士发动了宫廷政变,夺得政权,随后,大流士用了几年的时间把各地的起义镇压了下去。后来,他把镇压起义的经过用波斯、埃兰、巴比伦三种文字刻在贝希斯敦的大石崖上,这就是著名的“贝希斯敦铭文”。之后,他继续对外扩张,向东征服了印度河流域西部。至此,波斯形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2、大流士的改革
为了加强帝国的专制统治,公元前518年起,大流士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主要内容有:①实行军政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把帝国分为20多个行省,各省由皇帝委派总督统治,总督身边都有“皇室秘书”,皇帝给总督的命令由他们宣读。皇帝还在各地安置“皇帝的眼目”,加强对行省总督的督察。②废除以前以送礼的形式缴纳贡税的制度,正式规定了各行省纳税的项目和数目,并派员专管税收。③军队由皇帝直接控制,将领一般由皇帝直接任命。皇帝每年亲自检阅附近部队,派使者检阅远处部队。对于波斯军队的核心,即称为“不死队”的1万多人的精锐常备军,皇帝亲自指定将领,直接控制。大流士把全国分为五个军区,全国军队编制为万人团、千人团、百人队、十人队四级,并利用腓尼基、巴勒斯坦人建立了海军。④为了加强对全帝国的控制,大流士下令修筑设有驿站的大路,便于调动军队、传达命令。其中最长的一条被称为“御道”,从首都苏撒一直到小亚的以弗所,全程2400公里。⑤统一了全国货币,只有皇帝铸造的金币才能通行全国,各省只能铸造银币作为辅币,自治城市可铸造铜币。⑥为维持帝国统一,大流士独尊琐罗亚斯德教(相传创始人是琐罗亚斯德),禁止其它宗教的流行。
大流士的改革,加强了帝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和军事力量,促进了帝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暂时巩固了帝国的统一和强盛。
3、帝国的衰亡
帝国的衰亡从公元前5世纪前半期开始,当时波斯对新兴的希腊城邦发动了侵略战争,结果是庞大的帝国被小小的希腊打败。战争期间,巴比伦和埃及都爆发了反波斯的起义,埃及还一度恢复了独立。波斯从此走向解体。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和4世纪前半期,波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十分激烈。马其顿兴起后,亚历山大东侵,波斯帝国终在公元前330年被灭亡。亚历山大帝国解体后,其部将塞琉古割据一方,建立了独立王国,其统治区域基本上在波斯地区,直到公元前64年被罗马所灭。中国史书中称其为条支。

二、安息帝国
安息是我国史书对帕提亚王国的称呼。帕提亚位于米底以东、里海东南,公元前247年获得独立,公元前2世纪逐渐强大起来,在西面占领了伊朗高原西部和两河流域,东面占领了中亚细亚南部。公元前1世纪,罗马东侵,与安息发生了激烈冲突。公元前53年,克拉苏大举侵犯安息,结果兵败身死,十万大军逃到叙利亚的不足一万。公元前36年,安敦尼入侵安息又以失败而告终。此后两国又有过多次战争,互有胜负,双方大体对峙于两河流域和叙利亚一带。安息为了对抗罗马,于公元前1世纪中叶将首都从里海东南迁至底格里斯河东岸的泰西封城。安息与罗马的斗争虽然阻止了罗马的向东扩张,但也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加上安息王朝内部的斗争,更削弱了中央政权的力量,226年,安息王朝被新兴的波斯萨珊王朝所代替。
安息历史上和中国关系密切。公元前2世纪后期,张骞通西域,曾派副使到达安息,从此东西方交通有了很大发展,“丝绸之路”西段大部分在安息境内,这促进了安息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第六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一、文字
在西亚,最早创造了文字的是苏美尔人,公元前四千年代后期,他们创造了图画文字,公元前三千年代,这种文字发展成为楔形文字,因为苏美尔人通常用一种小尖棒在未干的软泥版上压出字迹,所以它的笔道很自然的呈现出楔形。
楔形文字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大,除阿卡德人、巴比伦人、亚述人都采用它表达自己的语言外,埃兰人、赫梯人也曾采用楔形文字表达自己的语言。而西亚腓尼基人对文字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腓尼基北部、南部出现了两种字母,北部受两河流域的影响是楔形的,共30个左右,没有元音。南部的字母受了西奈字母的影响,而西奈字母是一支塞姆人在埃及文字的影响下创造出来的,这种字母是线形的,共22个,也没有元音。后来北方字母逐渐被南方字母代替,腓尼基人统一使用22个字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阿拉美亚字母,而希伯来字母、古波斯字母、安息字母、阿拉伯字母等东方字母就是从阿拉美亚字母演化而来的。古希腊人在学习腓尼基字母的基础上创造了希腊字母,在希腊字母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以后的拉丁字母,而希腊字母、拉丁字母是以后一切西方国家文字的基础。
二、文学
在西亚,两河流域的文学作品产生较早,对后世影响较大。
世界上许多民族的早期都有过半神话半历史的史诗,两河流域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是迄今所知的世界上最早的史诗。它把乌鲁克王吉尔伽美什是一个极其勇武、智慧而又漂亮的七分象神三分象人的角色。他虽然很关心城市的安全,让人们修筑城墙进行防卫,可是他性情骄傲,暴戾,又使人难以忍受,人们于是向天神祷告,天神就下令创造一个野人恩吉都来和他抗衡。可是他们两人经过激烈的搏斗之后竟变成了好朋友,他们联合起来一同杀死了口喷烈火的松林妖物洪巴巴,还杀死了女神伊什塔尔派来寻衅的神牛,结果他们的行为激怒了天上诸神,诸神决定让恩吉都患一种怪病,痛苦地慢慢死去。吉尔伽美什为朋友的死十分伤悲,尽管他后来历尽艰险去寻求不死之方,结果也是徒劳。史诗通过吉尔伽美什描写了人对神意英勇顽强的反抗,但是人最终不能战胜神,不能免去死亡。这篇悲剧色彩的史诗,反映了当时人们向命运作斗争的悲壮襟怀。
《主人与奴隶的对话》是古巴比伦时期的一篇经过歪曲但仍然能反映出当时复杂阶级矛盾的作品,它主要描写了主人和奴隶就12个问题所进行的简短对话。每次都是主人先表示要做某事,奴隶马上表示赞成,并说出赞成的理由;然后主人又不想这么做了,奴隶就又表示赞成,并说出不赞成的理由。这种对话形式,把奴隶描绘成了一个应声虫(跟屁虫),显然是丑化和歪曲,但从对话内容上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上的一些实际矛盾。例如,在第一个对话中,主人让奴隶驾车,说要去见国王,奴隶表示赞成,说国王将施惠于他,可主人又说他不愿去了,奴隶又表示赞成,说国王将把他捉起来,放逐到一个不知所在的地方去让他日夜受苦。在第七个对话中,主人说要暴动,奴隶表示赞成,说:“如果你不暴动,你将何以为人?又有谁来喂饱你的肚子?”但主人又说不想暴动了,奴隶又表示赞成,说暴动有被杀,被监禁的危险。这些对话,不仅反映出奴隶主内部的矛盾,而且在对话中也反映出奴隶不暴动就难以为人、难以吃饱的困苦境地。在第12个对话中,主人说不知究竟怎么做才好,于是奴隶说那就把咱俩个的头都砍下投入河中罢了,但主人说:“不,奴隶,我要杀你,让你先死。”奴隶却反问说:“我死了,你还会再活三天吗?”这说明,奴隶痛恨奴隶主,宁愿和他一起去死,也说明,离开奴隶的侍奉,奴隶主活三天都是困难的。

三、自然科学(略)

四、建筑与雕刻(略)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巴比伦之囚   2、贝希斯敦铭文   
二、简答
1、汉谟拉比中央集权专制统治表现在哪些方面?
2、古巴比伦王国的等级制度与奴隶制的发展。
3、犹太教是怎样形成的?
4、大流士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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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48:03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上古印度

本章重点:
1、古代印度河流域文明的产生和发展状况
2、雅利安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3、瓦尔那制度和婆罗门教
4、摩揭陀的强大及其统一
5、佛教的产生及其教义
6、孔雀帝国的扩张及其政治、经济制度
参考书目:
1、(印度)萨拉夫:印度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
2、(印度)R.C.马宗达 H.C.赖乔杜里 卡利金达尔·达塔:高级印度史,商务印书馆,1986年。
3、培伦:印度通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

第一节   印度河流域文明
一、古代印度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古代印度的地理范围包括整个南亚次大陆,即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领土。次大陆北部为印度河――恒河平原,印度河有五条支流汇入,因此印度河流域又叫五河流域,恒河流域由于水量充足,丛林密布,气候湿润,物产丰富,几乎不靠人工灌溉,就可栽培各种吸水作物。总之,这片平原是次大陆的中心区域,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平原南部是温德(都)亚山脉,它把次大陆分成两半,南部为阿拉伯海、孟加拉湾和印度洋环绕的印度半岛,中间为气候干燥的德干高原,半岛沿海平原地区气候良好,适宜农耕,但海岸线平直,没有天然良港,几乎与外界隔绝,这就形成印度文化的独立性和闭塞性,使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古代各国文献最早提到印度的是波斯大流士的贝希斯敦铭文,最早记载次大陆历史的史家是古希腊的希罗多德,他在《历史》中开始把印度河以东广大地域称为印度。在我国,《史记》称为身毒,《汉书》则称为天竺,唐代玄奘始在其《大唐西域记》中改译为印度。但次大陆历史上的各个国家或部落,无论统一的大国还是分裂的小国,没有一个自称为印度的,今“印度共和国”沿袭了这一名称,而其印地语国名则称为婆罗多(取名于古代婆罗多族)。
次大陆早在远古的旧石器时代就已有居民,只是其人种现在还不能确断,据一般说法,他们有矮黑人和原始澳语人。从公元前三千年代起,达罗毗荼人在次大陆占居重要地位,关于他们的人种和来源问题也还未解决,有人认为他们是土著,也有人认为他们可能来自西亚,一般认为印度河流域的城市文明是他们创造的。公元前两千年代中叶以后,则有波斯人、希腊人、大月氏人等外族相继侵入,所以次大陆的居民自古以来就很复杂。

二、哈拉帕文化
1、哈拉帕文化的基本特征
1922年,考古学者在印度信德地区的摩亨佐?达罗的佛塔废墟底下发现了一座古城遗址。同年,在旁遮普的哈拉帕也发现了古城遗址。此后,相继发现了许多这样的古城遗址,考古学者把这些文化遗址统称为哈拉帕文化。它存在的时间大约为公元前2500年到公元前1750年,这使印度文明史提前了一千多年。
哈拉帕文化纯粹属于城市青铜文化,城市周围有城墙,城里有街道,基本上都是东西、南北走向的,街道最宽达十米,最窄为三米,街道的建筑物在转弯处为圆形。建筑物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宫殿式,一部分为普通房屋。前者设施齐全,有大浴池,周围有专门用途的房间。居民区也有好坏房屋之分,高大房子设施比一般居民的房子完善,大多数住房只有一两间,没有窗户。印度人的城市建筑大部分用红砖,有下水道。这些情况说明哈拉帕文化时期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分化。
哈拉帕文化虽然有石制工具,但青铜工具、武器已大量出现,其中有斧、镰、锯、鱼钩等家庭用具和匕首、矛头、箭镞等武器,这表明当时的印度居民已掌握了较高的青铜冶炼技术。当时居民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农业工具主要是青铜镐、木犁,已用牛耕种,品种有水牛、牦牛。他们种植棉花(世界上最早的植棉区)、大麦、小麦、水稻、蔬菜。手工业方面,制陶和纺织业比较发达,陶器制造用陶轮,并饰以几何花纹、图案。商业贸易也以开始,与外界有贸易往来。在发掘出的印章、雕像上有非常奇特的符号,专家们认为这是最古老的印度文字,它们一共有500多个,至今尚未释读。
从考古发掘资料来看,当时印度河流域已经出现一些奴隶制城邦,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就是其中较大的两个,但由于缺少文字资料,关于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详情还不能做出确切阐释。
2、关于哈拉帕文化的一些争论
哈拉帕文化的创造者是什么人?现在只有种种假说。它们大体分两类:一类认为来自外地,一类认为是本地人。有人认为,哈拉帕文化来源于苏美尔,因为当时印度河流域是苏美尔人的殖民地,在两河流域曾发现哈拉帕文化的印章、珠子和陶器。但这仅仅说明两地之间有经济文化往来,而不能认为哈拉帕文化就是苏美尔人殖民的结果。又有人认为,哈拉帕文化的创造者是雅利安人,但雅利安人的生活方式与哈拉帕文化有多方面的不同,如雅利安人半牧、半农,无城市,哈拉帕文化有城市,雅利安人有盔甲马匹,哈拉帕文化则无,雅利安人稍后时期有铁器,哈拉帕文化全无,等等。也有人认为,哈拉帕文化的创造者是本地的达罗毗荼人,但达罗毗荼人早期的语言情况现在还未研究清楚,所以现在仍未有定论。
关于哈拉帕文化衰亡的原因,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那是雅利安人入侵的结果,此说较为通行。另外,有人认为哈拉帕文化衰亡的原因是由于水灾,也有人认为是由于气候逐渐干旱,还有人认为是由于其自身的衰弱化。从考古资料看,摩亨佐?达罗遗址最上层有乱七八糟的骸骨,这说明有过大屠杀或入侵,哈拉帕也如此。其它城市虽无明显破坏,但出现了新器物,这说明来了新的居民。
毁灭印度河流域哈拉帕文化的入侵者是谁?多数学者认为他们是雅利安人。但这也不过是一种假说而已,因为,雅利安人是否是外来的?何时来的?何处来的?这些问题都在争论中。所以,哈拉帕文化衰亡的真正原因,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地深入讨论和研究
第二节 雅利安人的奴隶制城邦
一、吠陀时代
“吠陀”(原意为知识、学问)是雅利安人的圣书,共有四部,是祭司们在祭神时所用的颂歌、经文和咒语的汇编。《梨俱吠陀》是最古老的一部,它反映的时代被称为“早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1500年—900年)。其余三部《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达婆吠陀》编纂较晚,合称“后期吠陀”,他们和“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吠陀的解释书)所反映的时代,史称“后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900年—600年)。
1、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
从公元前二千年代后期起,属于印欧语系的一支部落一批批从西北方侵入次大陆,并持续了几个世纪,他们与原来的土著居民展开激烈争夺,占据了土著居民所居住的土地。他们活动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印度河上、中油与恒河上游一带,雅利安人是入侵者的自称,意为“高贵”,他们把一切土著居民称为“达萨”(敌人)。
在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仍然存在氏族、部落组织,不过已处于解体过程。氏族、部落组织有种种会议,其中最古老的一种叫“毗达多”,由全体部落成员参加,包括妇女,它负责部落的产品分配,主管军事和宗教祭祀,选举祭司,这个会议在早期吠陀时代很盛行,后期吠陀时代则大大衰落。此外还有“萨巴”和“萨米提”两种会议,前者是长老议事会,后者是民众大会,它们同军事首领罗阇一同构成军事民主制时期的三种权力要素,萨巴与萨米提虽然兴起较晚,但在后期吠陀时代仍起作用。
早期吠陀时代后期,一方面出现了父权制大家庭,一方面也萌生者私有制,牲畜、土地等已归大家庭所有和耕种。随着私有制的发生,氏族部落内部出现了贫富差别,奴隶制也开始发生,战俘越来越多地成为奴隶,还有因赌博或负债而沦为奴隶的,奴隶被用来从事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劳动。但总的来说,当时社会主要劳动生产者仍是氏族、部落的自由成员。
后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由西向东、南方面扩张,到达恒河下游和纳巴达河流域,这一时期,铁器广泛使用,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有所发展,农业居主导地位,耕地用重犁,农田使用粪肥。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导致社会进一步分化。从前氏族血统联系还很强大的“村”变成了以地域联系为主的农村公社。在农村公社中,牧场仍为公用,但耕地归各个家庭所有。氏族部落首领则侵占大量肥沃土地和公有财产,他们还经常发动战争掠夺财富和奴隶,这种情形加速了奴隶制和国家的形成过程。
2、种姓制度的形成
雅利安人氏族社会的瓦解,早期吠陀时代末,雅利安人内部也产生了不同有等级,种姓制度开始萌芽。后期吠陀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奴隶制的成长,社会分化的加剧,种姓制度逐渐成为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成为整个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等级是婆罗门种姓,婆罗门基本是主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贵族,他们不仅垄断了宗教。文化方面的权力,而且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掌握政权。如有的充任国王顾问,以占卜、念咒等方术影响国王行政,甚至随军出征,影响军事行动。他们实际上是国王在宗教、法律、文化等方面的顾问。
第二等级是刹帝利种姓,这是由从前的王族发展而来的军事行政贵族集团,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通常也属于刹帝利种姓。
第三等级是吠舍种姓,吠舍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员,主要是从事农、牧、商等职业的平民大众,也有人从事高利贷活动,吠舍在政治上没有特权,他们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方式供养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
第四等级是首陀罗种姓,他们原为被征服居民,这时也有雅利安人和其它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人。首陀罗与以上三个种姓明显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以上三个种姓是有公社成员身份的人,而首陀罗不是,因此首陀罗在政治、法律、宗教上失去了受保护的权利,他们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许多人沦为奴隶。
在种姓制度下,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家庭出身,严格按照血统世代保持不变。各种姓之间原则上不通婚姻,后来由于人中增加,规定种姓之间可通婚,但只准顺婚。反之,逆婚所生子女叫贱民,排斥在四个种姓之外,地位比首陀罗还低。总之,种姓制度在国家形成过程中起了保护氏族贵族奴隶主特权地位的作用。
3、国家的产生
公元前一千年代初期,随着阶级和阶级矛盾的发生和发展,军事民主制的部落组织,开始被国家所代替,原先的部落已经有了固定地区和城市,其首都就在城市里,约在公元前七世纪,从印度河上游到恒河中游遍布许多小国,(如犍陀罗、马德拉、居楼等)关于这些国家的具体形成过程,现在没有历史资料,只在后期吠陀和梵书里多少能反映出国家形成时期的一些情况。如军事民主制时期选举“王”的传统,后期吠陀时代,仍可看到,王位世袭的现象也正在出现,但王权仍受“萨巴”和“萨米提”两种会议限制。这一切都说明,王权仅在形成之中。
4、婆罗门教
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的宗教基本上还是自然崇拜,人们信奉各种各样的神,当时虽有僧侣但没有形成真正固定不变的僧侣等级。后期吠陀时代,伴随雅利安人向奴隶社会转变和国家的形成,专门的僧侣等级和婆罗门教也形成了。婆罗门教保留和利用了原始宗教的多神崇拜,但神的性质有了改变,如天神成了天上的司法神,战神成了国王和贵族的保护神,而且产生了宇宙的创造者,最高主宰的大神――大梵天。婆罗门教认为只有梵天是真实存在的而世上一切皆为虚幻,它宣扬“业力轮回”理论(人死后必有轮回,为善者来世善报,为恶者来世恶报),为了让人们有行动的规范就制订了达摩(法),宣称各个等级只有按达摩行动才能得到善报。婆罗门教终成为维护奴隶制度,种姓制度和氏族贵族特权利益的宗教。

二、列国时代
公元前六至四世纪是次大陆的列国时代,根据佛教文献记载,公元前六世纪初,次大陆北部有十六大国,到公元前四世纪后期,列国为摩揭陀所统一。又因为佛教产生于同时,故史学上亦称为“早期佛教时代”。
1、城邦的发展和摩揭陀的称霸
公元前517年,次大陆西北部被波斯帝国占领,当地居民被外族统治,次大陆历史发展重心转移到了恒河流域,十六大国主要分布在这里。
十六国中,跋祗和末罗两国是贵族共和国,其余都是王国。十六国之外,还有许多共和国。当时的共和国大体有两类:一类是由单一的部落组成的,另一类由较复杂的部落联盟组成,共和国没有一个世袭的王,有的有一个称为“罗阇”的首领,长老会议和公民会议在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在较大王国里,一方面王权在加强,一方面人民的反抗也很激烈,表现出专制王权正在形成中的情景,同时,列国之间不断发生兼并战争,在战争中出现了伽尸、居萨罗、摩揭陀等强国。后来,摩揭陀最为强大,逐渐成为统一次大陆的大帝国。
摩揭陀在频毗沙罗(公元前544-493年)统治时,采取远交近攻策略,扩大领土,建都王舍城。其子阿阇世(公元前493-462年)时继续扩张,开始在列国中称霸,在此后的四个国王时期(公元前462-430年),迁都华氏城。这里水陆交通便利,对摩揭陀的发展意义重大。据传说,阿阇世和这四个国王都是杀父自立的,而且很暴虐。公元前430年国王被市民发动起义赶走后,大臣希苏那伽登上王位,摩揭陀国势更盛。公元前364年,出身下层的摩诃帕德摩,难陀杀掉希苏那伽的继承者,从此开始了难陀王朝的统治。在难陀王朝时,摩揭陀逐渐统一了次大陆北部。这为后来孔雀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工商业的发展与城市的兴起
列国时代,铁器已普遍应用,农业生产水平和产量都大大提高,手工业也有了进一步分工,佛经中提到的手工业匠人就有十八种之多。内地和海外商业也发展起来,当时作为交易的商品有:纺织品、粮食、香料、香水、金银珠宝制品、手工业品及各种副食品,商业的发展促使金属货币广泛流通起来,当时已有金、银、铜各种货币。
工商业的发展又促使城市经济兴旺发达起来,在次大陆北部,尤其在恒河中、下游,兴起了一些大城市,据佛经记载,当时有著名的八大城市,如摩揭陀的王舍城、居萨罗的舍卫城、拔祗的吠舍厘城、迦尸的波罗奈城等。这些城市,都是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早期佛教
佛教的创立者是乔达摩?悉达多(约前566-486年),他生于释迦国,后被称为释迦牟尼(释迦族的隐修者)或佛陀,传说他是伽毗罗卫城净饭王的太子,他29岁出家,修行7年,传教40多年,他死后,佛教继续传播,终于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佛教最根本的教义是所谓四谛(四真理),包括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苦谛”宣扬所谓八苦,即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所求不得苦,六怨憎会苦,七爱别离苦,八五受阴苦。“集谛”说明产生苦的原因在于有欲爱(渴望),包括对欢乐之欲爱、长生之欲爱、权力之欲爱。有欲爱便有行动,有行动便造了业,造了业便造了今后的因,于是因果不断,生死轮回不已。“灭谛”说明佛教的目的在于消灭苦,认为灭苦的关键在于消灭欲望,以达到所谓“不生不灭”的绝对宁静的“涅槃”境地。“道谛”说明佛教修道的主张和途径,包括正见(信仰正)、正思维(决心正)、正语、正业(行为正)、正命(生活正)、正精进(努力正)、正念(思念正)、正定(精神集中、禅定正)等八正道。所谓八正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理论上理解佛教宣扬的教义,一方面从静坐中体验佛教所宣扬的境界。
此外,佛教还宣扬“众生平等”说。
佛教的教义虽然在轮回转世说上与婆罗门教相近,但它不承认婆罗门教的神能主宰人的命运,不承认婆罗门的经典、祭司和祭祀有拯救人的作用,从而否定了婆罗门教和婆罗门种姓的权威,因此佛教成为当时反对婆罗门教和种姓制度的重要派别。
由于佛教教义对刹帝利和吠舍种姓的奴隶主有利,因此佛教的主要支持者是刹帝利和吠舍中的富人,他们大量捐款、赠园,使得佛教迅速传播。
第三节   孔雀帝国
一、孔雀帝国的建立与扩张
公元前327年,马其顿亚历山大灭亡波斯后侵入次大陆西北部,很快征服了五河流域,但由于士兵厌战和印度人民的反抗,公元前325年亚历山大撤回到巴比伦,只留下部分驻军。
亚历山大撤离后,次大陆北部到处发生人民起义,一个叫旃陀罗笈多的人成为驱逐马其顿驻军的领导者。公元前325年他自立为王,随后他东进攻灭难陀,从此统一了次大陆北部,建都华氏城。相传旃陀罗笈多出身于一个养孔雀的家族,故称他建立的王朝为孔雀王朝,他所创立的帝国为孔雀帝国。
旃陀罗笈多依靠其强大的常备军在次大陆进行扩张和侵略,并于公元前305年击退了塞琉古王国的入侵。其子宾头沙罗时征服了南印度一些地方,至阿育王(公元前273—236年)时,除次大陆南端外,北起喜马拉雅山南麓,南至迈索尔,东抵阿萨姆西界,西达兴都库什山,都并入了孔雀王朝的版图。

二、孔雀帝国的政治与经济
1、君主专制制度
孔雀王朝的国家基本上是一个统一的奴隶制的君主专制帝国。国王是国家的最高主宰,集行政、军事、司法等大权于一身,并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维护统治。官员有三类:第一类是地方长官,他们主管修河治渠、丈量土地、负责税收等;第二类是城市长官,主管手工业、生死登记、市场交易、产品检查等;第三类是军事长官,主管后勤辎重、步兵、骑兵、战车兵及象兵等。在中央还有名目繁多的种种大臣,大臣会议是皇帝的咨询机构。为维护帝国统治,阿育王时尊奉佛教为国教。
孔雀帝国分若干省,设总督统治,省之下就是村、社,由村长管理。靠近都城的东部和中部省份由国王直辖,边远省份则由王子统治,国王对中央、地方和军队官员都派密探进行侦察和监督。
2、土地制度
在孔雀王朝,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而土地的实际占有情况分以下几类:(1)国家或国王直接占有的土地,包括山林、水源、地下矿藏及农耕地。国王经营的农耕地有两类,一类是移民开垦的土地,这类农民只要纳税就可终生使用,但不能继承。另一类是由奴隶、雇工和囚徒耕种的土地,这些劳动者只能领取口粮或工资。这类土地是国王的奴隶制农庄。(2)贵族占有的土地,主要来自国王的赏赐,领取土地的主要是僧侣和各种官员。他们无权转让土地,主要使用奴隶和雇工耕种土地。当然也有他们的私有农庄,这类土地可以买卖、转让。(3)村社占有的土地,有两种情况:一类是处于原始公社的部落占有土地的各部落共同种植作物,收获时各取一年所需,其余烧毁,以求此后有事可做。另一类是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公社成员耕种自己的份地,向国王交纳各种捐税及服劳役。
3、奴隶制与等级制的发展
在列国时代和孔雀帝国时代,印度河流域、恒河流域的奴隶制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不但奴隶来源广泛,如战俘、罪犯、买卖、赠予、家生。且应用范围也更广泛,奴隶大量应用在国王的王庄和手工业作坊中及贵族占有的土地上,此外还应用于畜牧业、水利灌溉、建筑工程和采矿业等方面,但应用最广泛的是家庭奴隶,他们为奴隶主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上的服务,大多集中于宫廷或显贵之家。
奴隶作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买卖、抵押、赠送、出租,奴隶只要犯了最轻微的一点过失,就会遭殴打、禁闭、挨烙印等。这在当时都是普遍现象。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在吠舍、首陀罗等级中又产生出许多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在瓦尔那制度的影响下,它们实行严格的内婚制,职业世袭,逐渐形成独立实体,梵语称之为“迦提(葡萄牙人称为卡斯特),各迦提社会地位高低不一,地位最低贱的是“旃荼罗”,属于贱民阶层,因此迦提的出现,标志着等级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三、孔雀帝国的灭亡
阿育王的统治维持了四十多年,这是孔雀帝国的极盛时期,但这个庞大帝国没有统一的基础,各个地区在政治、经济上保有很大的独立性,阿育王的统治无法消除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很尖锐,因此靠武力征服而统一的孔雀帝国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阿育王死后不久,帝国便告分裂,大约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被其部将所杀,孔雀帝国遂宣告灭亡。从此,印度陷入长期的分裂混乱当中,外族乘机入侵,公元一世纪初,印度被大月氏人建立的贵霜帝国统治。

第四节   古代印度文化
一、文字(略)

二、文学(略)

三、哲学(略)

四、自然科学(略)

五、建筑与雕刻(略)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吠陀时代   2、瓦尔那制度
二、简答
1、印度瓦尔那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2、婆罗门教是怎样形成的?教义主要有哪些?
3、早期佛教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其基本教义有哪些? 们认为世界由火而生,由火而灭,很近似赫拉克利特的见解;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决定整个世界的是世界理性“逻各斯”(道)。这样,他们的哲学就又带有唯心主义宿命论的色彩。这一学派很重视伦理道德说教,号召人们克己制欲,刻苦的生活,严肃的治学,他们在政治上已经摆脱了城邦的框架,认为人人都是世界公民,不论是哪个民族或哪个阶级在世界理性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过这种平等已不是城邦繁荣时期公民在权利方面的积极的平等,而是在世界理性面前或命运面前大家都很渺小的消极的平等,这在实质上是奴隶制城邦没落时期的一种悲观思想。这一派发展到罗马帝国时具有更浓厚的宿命论的悲观色彩,后来对基督教也有一定影响。
犬儒学派的创始人被认为是安提斯提尼(约公元前455—360年),他是苏格拉底的弟子。他的哲学主张是:快乐基于美德,美德基于知识,并且是可以教养出来的,凡是知道什么是美德的人就会行美德,凡有此知识的人就不会失去它。他强调美德和力行,重在伦理方面的说教。这一学派的实际奠基人是狄奥根尼斯(公元前400—325年),他从故乡西诺普逃到雅典,大概受了安提斯提尼的影响。他一生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却认为:快乐得自一个人本身自然需要的满足,得自以最俭最易的方法实现这种满足,凡是合乎自然的事皆不得视为下贱或可鄙,皆可并皆应于大众之前为之。他因为这样主张并这样生活而得了一个绰号“犬”,“犬儒学派”因此得名。这一学派对现实生活中的一切秩序都持否定态度,但不是用积极的斗争方式去否定,而是用消极的回到自然的方式以表示否定,这是奴隶制城邦没落时期失望的下层人民的消极思想的反映。
总之,公元前三到一世纪的文化与古典时代的希腊文化有传统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以前的文化在多方面都表现了希腊各城邦公民对于现实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总的倾向是积极的,而这一时期则表现出城邦没落时期人们消极的精神状态,这说明,希腊的奴隶制国家经过发生、发展而到了衰落阶段,希腊人的文化同样也经过发生、发展而到了逐渐衰落的阶段。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荷马史诗   2、僭主政治   3、伯罗奔尼撒同盟   4、提秀斯改革   5、贝壳放逐法
二、简答
1、早期希腊对外殖民的原因是什么?对希腊的发展有何影响?
2、梭伦改革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历史意义?
3、克里斯提尼改革的内容有哪些?有什么重大历史意义?
4、希波战争的原因是什么?希腊为何取胜?
5、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原因和后果如何?雅典为什么战败?
6、古典时代希腊文化繁荣的条件是什么?
五、论述
1、伯里克利时代雅典民主政治繁荣的原因是什么?试分析其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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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上古罗马

本章重点:
1、塞尔维乌斯?土里乌斯的改革
2、共和时代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3、罗马对意大利和地中海区域的征服及社会经济结构、阶级关系的变化
4、共和国后期的奴隶起义、土地运动和民主派与贵族派之间的斗争而引起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及其过程
5、屋大维元首政治及其对内对外政策
6、前期帝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7、早期基督教的产生与传播
8、三世纪危机的主要表现
9、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统治
10、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11、古代罗马文化
参考书目:
1、何平:帝国的荣光——追踪古罗马文明,重庆出版社,2002年。
2、郭长刚:失落的文明——古罗马,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
3、(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商务出版社,1997年。
4、李雅书、杨共乐:古代罗马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第一节   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
一、上古意大利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古代罗马国家建立在意大利半岛。亚平宁山脉从西北至东南纵贯半岛之上,北部有肥沃的波河平原,东部狭长地带背山面水,适宜畜牧,西部山势展开,有些平原,适宜农耕,南部和西西里岛也宜于农牧业,这种条件比希腊优越。半岛上多河流,以波河、第伯河最为重要,第伯河下游自古利于航行,古罗马城就在它的南岸,古罗马国家是以罗马城为中心发展起来的。
半岛旧石器时代就有居民,新石器时代,利古里亚人(老普林尼认为他们是意大利最早的居民)大概从非洲经过今西班牙和法国一带来到意大利。公元前二千年代初(青铜时代),意大利人的祖先操印欧语的部落从东北方多瑙河沿岸和喀尔巴阡山周围,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拉丁人就是其中一支。
拉丁人居住在中意大利的拉丁平原,这里土质肥沃,适宜畜牧和农耕,拉丁人进入这里后,先后建立了许多城市,罗马就是其一,除拉丁人外,其它部族中最重要的为伊达拉里亚人,他们约公元前十世纪从小亚细亚进入意大利并建立了城市,主要居住在第伯河与亚努河盆地,以农业为主。公元前七世纪,手工业和商业也发展起来,能制造青铜器,对外贸易已相当广泛,阶级社会初步形成在这一时期。到公元前六世纪,奴隶制度已有相当发展,并不断向外扩张势力,曾一度统治罗马。公元前八至六世纪,希腊人向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进行移民,建立了叙拉古等城邦。公元前五世纪末,高卢人又从阿尔卑斯山北部进入波河平原,他们占据的地区后来被称为山南高卢。由于意大利半岛居民复杂,因此从南到北形成许多部落区域,如山南高卢、伊达拉里亚、萨莫奈、拉丁平原、坎佩尼亚等。

二、共和国的建立
1、“王政时代”的社会
王政时代指早期罗马历史,当时社会的基层组织还是氏族,不过已处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罗马共有300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罗马人称为库里亚),每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特里布斯),这样罗马共有三个部落,它们构成“罗马公社”。这时期罗马的管理机构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军事民主制,罗马有勒克斯(王)、元老院和库里亚会议管理公共事务。勒克斯类似古希腊的巴赛勒斯,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但不具备行政民政权,还不是真正的国王。元老来自各氏族的族长,是王对内对外政策问题的顾问,元老院有权批准和否决库里亚会议的决议案,有征税、征兵、决定战争的权力。库里亚会议是按库里亚召开的民众大会,由氏族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它有权宣布战争,选举勒克斯,有权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做出最后决定等。每个库里亚有一票的表决权,所以王政时代实质上是一个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并从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制社会阶段。
所谓王政时代,是罗马原始公社制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这时候拉丁人虽然还是处于公社生活,但氏族制已走向解体。当时父家长制家族已在发展,并逐渐变成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家长有权将自己的家族成员卖为奴隶,甚至有权杀死他们,虽然土地是公社的财产,但每个家族从公社领得一份土地耕种。这种分化与公元前七世纪生产的发展密不可分。当时意大利已普遍使用铁器,农具普遍用铁器制造,同时手工业也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个人开始积累财富,这预示着私有制和阶级关系即将出现。所以在当时一些富有的家族就形成氏族贵族,他们利用特权,霸占公有土地和财产,把破产的氏族成员变成他们的“被保护人”,被保护人只能从贵族那里取得份地,并为其负担劳役和兵役,这样,在氏族社会内部,除贵族外,就产生了广大受贵族剥削和奴役的阶层,此外,除被保护人外,还出现了平民。他们不属罗马氏族成员,无权分得公有地,但得服兵役。他们有人身自由,有的从事农业,有的经营手工业和商业,但许多平民依附于贵族,向他们 租佃土地、贷款,时常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公元前六世纪,平民人数大大超过贵族,作用越来越大,他们开始强烈要求废除氏族和门第制度,按照财产多少重新划分等级,因此和贵族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导致罗马发生了塞尔维乌斯改革。
2、塞尔维乌斯改革
公元前六世纪,王政时期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公元前578-534年)依靠平民的支持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有:(1)罗马居民,不论贵族和平民,凡能负担兵役者都按财产多少分为五个等级,五级以下的贫民被称为无产者,不列级,每级提供数目不等的百人队(军队编制单位),武器自备。(2)创设百人队会议,凡能服兵役者都可参加,从此原来按库里亚召集的库里亚会议,就失去了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库里亚会议的一切重要职权都转归百人队会议。表决权按百人队分配,每个百人队一票表决权。(3)把原来的三个氏族部落,按地区划分四个部落。
通过这次改革,氏族贵族和氏族制受到打击,地域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罗马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
3、共和国的建立
据传说,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是伊达拉里亚人,他独断专横,其残暴统治激起了罗马人的不满,约公元前509年,罗马爆发了反抗斗争,一举推翻了塔克文的统治,并建立起了共和体制。
罗马共和国最高行政权力由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掌握,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负责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由于执政官任期短,彼此牵制,权力有限,真正掌握国家大权的是贵族把持的元老院,它由贵族和退任的执政官组成,有决定内外政策、审查和批准法案、支配国家财产的权力,并有权监督执政官的行动。百人队会议开会时只能就元老院审查过的议案进行表决,不能讨论。塞尔维乌斯改革后,虽准许平民参加百人队会议,但由于表决权的限制(会议的多数票被少数富有者控制),因此,百人队会议变成了维护贵族利益的工具。所以,罗马共和国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成为贵族奴隶主的专政机器。

三、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1、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罗马共和国成立后,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更加尖锐:
(1)政治上,贵族牢牢把持着国家大权,而平民则被完全排斥在政权之外。
(2)经济上,贵族不仅占有大量土地,而且享有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平民不仅不能参加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而且由于共和初年频繁战争导致破产、失地,有的沦为债务奴隶,有的被卖往国外。
(3)在社会、法律地位上,贵族靠自己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力,肆意加害平民,而平民被视为卑贱之人,不能与贵族通婚。
平民为了改变这种地位和处境,同贵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2、保民官的设立与十二铜表法的制订
相传,公元前494年,罗马同周围邻近部落发生战争,急需平民援助,于是平民乘机提出废除债务法的要求。贵族开始口头应允,但随后又失信,因此平民全副武装离开了罗马,以此反抗贵族的背信弃义。平民的离去会削弱军队战斗力,因此贵族被迫让步,承认平民有权选出保民官,保民官的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高级官吏的横暴欺压,如贵族通过违反平民利益的法令,保民官可以否决,不过保民官当时的作用仅限于依据当时的法律保护平民不受迫害。
当时的罗马法律为不成文的习惯法,解释权操纵在贵族手中。贵族法官常利用此为贵族谋利益,于是平民强烈要求制订成文法。经过长期斗争,贵族再次让步,公元前451年,罗马制订了成文法,它们被刻在十二个铜表上面,故称十二铜表法。这部法典就其阶级实质来说,是保护贵族奴隶主利益的,但由于法律编制成明确的条文,且量刑定罪须以条文为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
3、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法案
十二铜表法制订后,平民经过继续努力,于公元前445年获得了与贵族通婚的权利,但平民的土地和债务问题仍未解决,因此平民同贵族仍进行激烈斗争。公元前376年,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针对土地、债务和担任高级官职问题,提出了三项法案:(1)平民所负的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作为偿还本金计算,尚未偿清部分分三年还清。(2)占有公有地的最高限额定为500犹格(1犹格约合1/4公顷)。(3)取消军事保民官,规定在两名执政官中,一名应由平民担任。经过十年斗争,这些法案才被全部通过。它的通过,暂时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4、债务奴隶制的废除和特里布斯会议权力的扩大
公元前326年,在平民压力下,通过了波提利阿法案,取消了债务奴隶制,从此,平民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
公元前287年,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制订出新法案。原来罗马有一种按地域部落组成的会议,即特里布斯会议,此会由平民参加,决议只对平民有效。根据他的法案,特里布斯会议成为全体公民参加的会议,会议决议不必经元老院批准即对全体公民有法律效力,特里布斯会议分部落(特里布斯)开会,因为各部落中平民占多数,所以这个会议比百人队会议更民主一些。
至此,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结束。
5、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后果
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对罗马历史的发展影响重大。(1)平民能够担任各种官职和与贵族通婚,不仅打破了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且打破了旧的氏族界限,消灭了罗马氏族残余,自由民内部的关系得到了调整,从而扩大罗马共和国的基础。(2)债务奴隶制的废除,使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他们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得到了保障,从而强化了公民兵制度,为罗马对外扩张提供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3)新官职的设立和新法律的颁布,使罗马共和国的上层建筑日臻完善,使之更加适应奴隶制经济的需要。
但是,关系到平民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少量公有地的分配和债务的减免,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经济地位,平民的负债和破产迟早还是难以避免的,他们和大土地所有制间的矛盾和斗争将继续下去。平民参政只是对于平民上层而言,他们和原有贵族通过通婚的形式融合于一体,构成“新贵”,国家制度的实质仍是以元老院为首的贵族奴隶主阶级的专政。但是罗马国家机构的加强,为它的对外扩张和发展奴隶制度创造了条件。

四、罗马的对外扩张和奴隶制的发展
1、对意大利的征服
罗马建国之初只是第伯河畔的一个小邦,它的北边有强大的伊达拉里亚,南边还有一些拉丁城邦的霸主。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至三世纪初期,罗马发动了三次萨莫奈战争,打败了意大利中部和南部的萨莫奈人。公元前三世纪,罗马人又进攻希腊人在意大利南部建立的移民城邦,罗马虽遭受到各地顽强的反抗,但它终于征服了这些移民城邦,从此整个意大利半岛大部分地区被罗马占有。
罗马征服意大利地区后,并没有立即组成统一的国家,而是把各被征服地区变成它的“同盟者”和“臣属”,实行“分而治之”,维持其统治。
2、布匿战争和对东部地中海地区的侵略
罗马征服了意大利后,继续向西部地中海地区扩张,这不免和当时垄断西部地中海地区商业霸权的迦太基发生冲突。为了掠夺资源和奴隶,为了争夺西部地中海的霸权,双方展开了生死决战,从公元前264至146年,罗马和迦太基曾进行三次战争,延续一百年,历史上称这场战争为布匿战争(罗马称腓尼基为布匿,迦太基为腓尼基人所建,故也称迦太基为布匿)。
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241年)是为争夺西西里而引起的,战争以迦太基战败而结束,罗马获得大量赔款和西西里岛。以后又乘迦太基雇佣兵起义之机,强占了科西嘉和撒丁岛。
公元前218年,迦太基人反击罗马,爆发了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201年)。战争之初,迦太基人在其著名军事领袖汉尼拔率领下连连获胜,但由于孤军深入,补给困难,战斗力逐渐衰弱。前204年,罗马派军进攻迦太基,前202年,双方在迦太基南部的札玛附近发生决定性会战,迦太基战败。次年,被迫求和。根据和约,迦太基除赔款外,放弃一切国外的领地(只保留非洲部分)。且不经罗马同意不得对外进行战争。
经过半个世纪,迦太基再次恢复。罗马恐其强盛,于公元前149年发动第三次战争(公元前149-146年)。迦太基坚守了三年后终于沦陷,被罗马划为其“阿非利加”省,这次战争是场罗马征服扩张的战争。
当布匿战争持续进行之时,罗马又向地中海东部进行领土扩张,当时地中海东部地区存在着希腊马其顿王国,埃及托勒密王国和叙利亚塞琉古王国等。公元前215-168年,罗马先后三次对马其顿进行战争,征服了马其顿王国。公元前199-188年罗马又进行对叙利亚的战争,叙利亚被迫放弃在小亚细亚西部和中部的领地,至此罗马扩张到了亚洲西部。
3、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阶级关系的变化
在长期的对外侵略战争过程中,罗马掠夺了大量金钱、贵重物品和其他财物,这些财物绝大部分归于国库,另一部分则落到军政官员手里。此外罗马的总督、高利贷者和商人又对征服地区进行残酷的压榨,也掠夺了大量财富。因此从公元前2世纪中期起,罗马奴隶制经济和阶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罗马奴隶主不仅从战争中掠夺了大量奴隶和财富,也掠夺了很多土地,他们不但霸占征服地区的罗马“公有地”(罗马对外征服的时候,每征服一个部族或国家,就宣布其三分之一的土地为罗马公有地)。同时,他们在担任国家军政官职特别是出任各省总督和法官期间,还肆意勒索搜刮,获得大量财富。此外,包税人和承包商所得到的财富也不次于军政官员,这些人多出于骑士,他们在包收各省税收、承包公共工程、贩运商品和奴隶、经营高利贷和从事银钱兑换交易中也发了大财,这样,罗马在对外侵略过程中便形成了一个新兴的骑士阶层。从前只有列入第一级的富有者被称为“骑士”,他们服役于骑兵队,公元前218年,随着罗马的法律禁止元老经商,于是商业金融事业由骑士阶层独揽,因此到公元前2世纪,凡是经营金融、商业和高利贷以及承包公共工程,包收各省税收的人都被称为“骑士”。
在对外掠夺过程中,罗马贵族和骑士获得大量财富,从而使罗马社会经济发生了复杂的变化。首先是土地集中和大农庄的形成。在共和国初期,罗马已经开始发生土地集中的情况,当时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焦点就是土地问题。由于长期对外侵略战争,现在这个问题变得更为突出了,这时候,罗马贵族奴隶主已经占有大片土地,组成大中奴隶制农庄。这种农庄在中部、南部意大利和西西里岛发展十分普遍。一个大农庄往往拥有数百、数千亩土地,使用十到百名奴隶劳动、生产谷物、经济作物或经营畜牧业。
第二,就是奴隶制的发展。在长期对外掠夺战争中,被征服地区的军民俘虏成为罗马奴隶的主要来源。公元前262年罗马攻占西西里的城市阿格里根特的时候,曾俘虏25000人以上;公元前256年,罗马进攻迦太基,俘虏奴隶2万名以上;等等。这些数字虽不能反映全部情况,但它给我们这样一个概念:当时曾有几十万居民从各地被俘到罗马为奴。其次,横行地中海各地的海盗也把拐骗和抢劫来的人口出卖为奴隶。奴隶的第三个来源是债务奴隶。虽然债务奴隶制在罗马被废除了,但是在意大利各地无罗马公民权的居民和各行省的居民中却依然存在着,他们在包税商和高利贷者的重重剥削下,沦为债务奴的人日益增多。当时奴隶被视为商品,被放在市场上出售,罗马和罗马所属各大城市都有奴隶市场,爱琴海上的提洛岛也有很大的奴隶市场。到公元前二世纪中期,罗马奴隶制得到了充分发展,奴隶劳动被广泛使用在大农庄、大果园、大牧场、矿山以及手工业部门。由于罗马是个农业国,所以对社会经济影响最大的是奴隶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应用。此外,许多私人奴隶也被用为家庭仆役,有的还被视为角斗士。
由于土地兼、农业上大量使用奴隶、沉重的赋税和频繁的战争的影响,罗马的自由民纷纷破产,一旦战争停息了,即使他们得以生还,但是已经无力恢复独立的经济。那些勉强能够恢复的人,也敌不过使用奴隶劳动的大农庄经济。同时,西西里和北非成为罗马的行省以后,这些地区的廉价谷物大量流入罗马,而意大利本土生产的谷物,因为成本高遭到排挤。在这种情况下,大农庄的经营者可以改营橄榄园和葡萄园,但是已经贫困的农民在小块土地上不可能从事这种经营。于是农民在这种不可抗拒的压力下破产了,他们的土地不断地转到贵族奴隶主的手中。当时,失去土地的农民想做雇佣劳动都是困难的,因为在罗马,不论城市和农村,奴隶劳动都在排斥自由民的劳动,所以随着罗马的对外侵略,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无业可求的平民,他们在当时被称为无产者。在这种形势下,小土地所有者反对大土地所有者的斗争又开始激化了。
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到公元前二世纪中期,罗马奴隶制社会内部矛盾充分地暴露出来了,首先是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经常掀起大规模的奴隶起义;其次是罗马同被征服者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发生反抗罗马统治的斗争;最后是罗马奴隶主同平民(小生产所有者)以及同意大利人(所谓同盟者)之间的矛盾。由于上述三种矛盾和斗争,罗马奴隶主阶级上层内部的矛盾也很紧张。当时罗马奴隶主阶级上层包括两个集团,一是元老贵族,一是骑士。元老贵族不仅占有大量土地和奴隶,而且垄断政权;骑士虽然是金融巨头,但没有实权,他们和元老贵族也有矛盾,他们利用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和平民一道同元老贵族进行斗争。但是这个时期,罗马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奴隶群众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因此,当时受尽饥寒和压迫的奴隶不断掀起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起义,而罗马共和国也在奴隶不断地打击之下日益走向衰亡。
第二节 罗马共和国的灭亡
一、共和国内部斗争的加剧
1、西西里奴隶起义
西西里划为罗马的行省后,这里肥沃的土地被罗马奴隶主占有,他们建立起大农庄,使用几十万奴隶从早到晚劳动,奴隶主不管奴隶的饥寒,甚至让奴隶到外边抢劫为生。公元前137年,一名叙利亚籍奴隶优勒斯发动起义,领导起义者占领恩那城。同时,西南部的阿格里根特城也爆发了西亚籍奴隶克勒翁领导的起义,他率领队伍到恩那与优勒斯汇合,在恩那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以优勒斯为王。起义者摧毁和消灭了占领区域内的许多奴隶主的庄园,但他们注意对小农经济予以保护,不损害农民的财产,因而得到贫民的支持。但起义坚持五年之久后,最后被镇压。
公元前104年,西西里岛爆发了第二次奴隶大起义,其导火线为涅尔瓦审查释放奴隶事件。当时罗马正和朱古达、森布里人和条顿人作战,急需军队,元老院因此命令各省行政长官审查自由民出身的奴隶,予以释放。西西里总督涅尔瓦得到命令后,就着手进行奴隶的审查,并释放了800多名奴隶。但后来,涅尔瓦接受奴隶主的贿赂,停止了审查工作。奴隶们对此非常气愤,赫拉克里城附近的奴隶首先起义,他们推举萨维阿斯为王,取号特里丰(叙利亚国王常用的名字)。不久,西部利利贝城阿铁尼奥领导的起义队伍也加入了进来。起义者占领了特里奥卡拉城,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四处打击奴隶主农庄及军政机构。公元前101年,罗马派遣大军包围了特里奥卡拉城,起义惨遭镇压。
2、格拉古兄弟改革
当罗马忙于镇压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时,意大利丰岛又掀起了新的农民运动,成群结队的人从远方的殖民地和自治城市来到罗马,酝酿争取土地的斗争。当时在罗马的柱廊、墙壁、碑石上,到处都有要求把侵占土地分给贫苦农民的标语。在这种斗争形势下,罗马统治阶级内部有些人认为在不损害大奴隶主经济的条件下,可以收回一部分公有土地,把它划成小块分给破产的农民。他们企图通过这种办法,维持小土地所有制和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因为按照罗马的法律,只有有产者才能参加军队,农民破产直接影响罗马兵源。提比略·格拉古基于这种想法提出了他的土地方案,由于他的行动符合广大贫民的要求,因此他很快成为这次运动的领导者,被选为保民官。
公元前133年,提比略·格拉克当选保民官,参照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旧法提出了土地法案,规定任何人占有公有地不得超过500犹格。每家不得超过1000犹格,超过限度的土地由国家收回,把它划为30犹格的份地分给无地的公民,世袭使用,不能出卖或转让。提比略还建议设立一个由公民会议选出的三人委员会处理有关收回和分配土地的一切问题。这个法案提出后,元老贵族们极力反对,但提比略依靠农民的支持,通过了法案,他本人、弟弟和岳父被选入三人委员会。为了更好的实施这个法案,提比略又提出自己为下一届保民官候选人,元老贵族于是诬蔑他想做国王,并武装袭击公民会议,杀死了提比略及其三百名追随者。
但小土地所有制同大土地所有制的斗争并未中止,十年之后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又开展起来。公元前123年,盖约·格拉古当选为保民官。在贫苦农民的坚决支持下,他恢复了提比略的法案,并实行了粮食法,规定国库应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把粮食卖给城市贫民;为了争取骑士的支持,盖约提出了审判法,取消以前元老担任法官的权力,将此权力授予骑士。此外,他还提出设置移民地的法案以及筑路法(扩大道路为失业者提供就业)、亚细亚行省法(把亚细亚行省的包税权交给骑士)等,这些法案使罗马的民主运动出现了新的高涨。公元前122年,盖约又当选为保民官,为获得整个意大利人的支持,他提出给予被征服的意大利人以公民权的法案。这个法案不为罗马公民所接受,因为骑士害怕意大利商人和他们竞争,城市平民不愿把自己的特权交给意大利人。因此,公元前122年夏天他竞选下年度保民官时遭到失败。卸任后,元老贵族和部分骑士开始攻击他,双方发生激烈斗争,盖约及其拥护者夺取了阿芬丁山并设防备战,但最后还是落了个提比略?格拉古的下场,他和他的三千名追随者被元老贵族残酷杀害。
格拉古兄弟企图通过限制占有公有地和分配一些土地给农民的办法来保存小土地所有者,从而为罗马保持一支继续扩张的武装力量。罗马人所占有的土地大部分是征服得来的,他们还有占领世界上其它可以居住的土地的希望。但是现在最困难的是,他们是要有许多勇敢的士兵去征服世界上其他地区呢,还是要由于他们的衰弱和互相嫉妒,使敌人把罗马已经取得的土地夺去呢?因此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为罗马奴隶主阶级的一般利益服务。但在另一方面,改革在政治上打击了元老院,使民主派政治地位逐渐提高。改革还使八万贫苦农民分得了份地,这又使占有大量土地的豪门贵族极为不满。盖约?格拉古死后不久,罗马通过了允许出卖份地的法案,平民又丧失了一切,公民和士兵的人数更加减少了,奴隶制的发展和农民的破产仍在进行,罗马的阶级斗争也更趋激烈。
3、马略军事改革和“同盟者战争”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后,贵族派利用自己的胜利大肆侵吞公有地,农民破产和失地过程加剧,贵族派和民主派之间的斗争也也更趋激烈,并且在朱古达战争期间十分尖锐。公元前111年,罗马和非洲的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发生战争,这次战争充分暴露了罗马贵族将领的腐朽无能,也暴露了罗马军队的堕落,他们甚至接受敌方的贿赂,使自己的军队屡遭失败,这使得骑士们的海外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受到损害,他们强烈不满,从而使贵族与民主派间的斗争日益紧张。罗马统治者为了加强武装力量,扭转被动局面,不得不考虑如何改变军队的腐败状况。
公元前107年,马略被民主派选为执政官,并担任朱古达战争中罗马军队的统帅。在战争进行期间,他进行了军事改革,把征兵制改为募兵制,改公民兵为雇佣兵,凡是志愿而又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包括无产的贫民)都可应募入伍,服役16年,服役期间由国家供养,发给薪饷和武装,老兵退役之后发给份地。募兵制的实行,不仅扩大了兵源,使公民兵变成职业军队,而且重新调整了军队的编制、装备,使军队得以长期正规训练,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公元前106年,马略进军非洲,很快结束了朱古达战争。
马略的军事改革对罗马历史影响深远,它不仅部分解决了小农破产后的谋生问题,加强了罗马国家机器,使之更加有效地镇压奴隶起义,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而且为后来罗马军事独裁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因为雇佣化的职业军人必然追随其统帅以求得到更多的土地和其它需要。而军队统帅则通过满足士兵的物质和土地要求,培植起一支能听其指挥的政治势力,借以达到个人所要达到的目标。这样,掌握军队的统帅就可凭自己的力量参预政治,打败自己的敌手,取得政治上的优势。因此,自马略改革之后,罗马的政治斗争便带上鲜明的军事色彩。进而导致军事独裁的产生。
意大利人虽然名为罗马的同盟者,但他们在政治上没有公民权利,不能参加罗马的政治活动。在经济和军事方面,他们得不到罗马士兵应得的份地,反而大部分肥沃的土地被罗马人侵占,而且他们还要向罗马提供军饷和援军。因此他们对罗马的统治日益不满。公元前91年,保民官德鲁苏为了缓和矛盾,提出法案,给予意大利同盟者以罗马公民的权利,但元老院反对,并派人暗杀了德鲁苏,意大利人感到用合法手段难以取得公民权。于是发动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公元前90-88年)。起义首先爆发于奥斯库伦城,之后起义遍及意大利半岛中南部,起义者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和罗马斗争,罗马派马略和苏拉率军镇压。但屡战屡败。最后还是镇压了这次起义。但这次起义在罗马历史中起了重要作用,因为以后意大利人终于取得了罗马公民权。这批新公民对以后罗马民主运动产生重要影响。此外,意大利所有居民都变成为罗马公民,罗马人公民从此就丧失了以前的重要性和它的特权地位。
4、苏拉独裁
当同盟战争正在进行之时,在东方的小亚细亚又发生了反抗罗马统治的斗争。小亚细亚的本都国王密特里达提利用罗马内战的机会,进占罗马的亚细亚省,随后进军希腊,大批罗马、意大利商人和高利贷者被杀。在这种形势下,元老院决定出兵镇压。但在派遣军队统帅问题上,贵族派与民主派分歧严重,元老贵族推举苏拉,民主派则坚决支持马略。在元老院支持下,苏拉最终当选执政官。   
但公元前88年,他刚离开罗马,民主派就通过公民会议做出撤销苏拉军队统帅的决议,代之以马略。苏拉闻讯,率军进攻罗马,这开创了罗马历史上前方统帅率军反对中央的先例。苏拉攻占罗马城后,迫使公民会议宣布元老院为最高权力机关,并从苏拉的拥护者中补充了300名元老成员;此外,不经元老院批准,公民会议不得通过任何法案。苏拉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后,在公元前87年春天,率军去镇压小亚的人民起义。
当苏拉在东方镇压希腊和小亚人民起义的时候,民主派和从非洲回到罗马的马略合作,再次夺取了政权。公元前86年,马略和其支持者秦纳当选为执政官,虽然马略不久死去,但他的同党继续统治罗马,再次推翻了苏拉的改革。但民主派的胜利并没坚持多久,公元前83年,苏拉结束了东方战争后率军回到意大利,开始同民主派战斗,意大利成了一个血流成河的战场,约10万人死于战场。
公元前82年冬天,苏拉进入了罗马,被元老院宣布为无限期的独裁官。以前独裁官的职权是暂时的,不能超过6个月,苏拉获得无限期独裁权,这在罗马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在独裁期间,以“宣布公敌”的办法处死或放逐其政敌,从而建立了第一个军事独裁政权。这时共和国在形式上虽然还在,但公民会议和保民官的作用受到严格限制,而元老院的权力大大恢复,标志着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已被废弃。
所以,苏拉的独裁实际上是元老贵族的独裁,它的主要支柱就是雇佣军队和被释奴隶,它是在奴隶制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产生的,它产生的宗旨是为了镇压奴隶、各地区人民的反抗和高涨的民主运动。但苏拉的独裁并不巩固,公元前79年,苏拉辞职引退,第二年就死去。民主派再度反抗,虽没有成功,但马略派势力退入西班牙开展反罗马斗争,直到公元前71年,最后被庞培镇压。

二、共和国的灭亡
正当罗马在希腊、小亚细亚镇压人民起义,在西方对马略派进行战争的时候,意大利境内爆发了大规模的奴隶起义,这次起义的领导者是斯巴达克,所以称斯巴达克起义。
1、斯巴达克起义
斯巴达克是色雷斯人,曾服役罗马军队,后为争取自由而逃走,被俘卖为奴隶。公元前73年,被送到加普亚城角斗士训练所,因不堪忍受暗无天日的生活,和70名同伴拿起武器走上维苏威山,建立队伍,四处袭击奴隶主庄园,罗马政府派大军包围维苏威山,而起义军从峭壁上爬下,从罗马军队后面击溃了围军。这次胜利后,起义军迅速占领了南意大利大部地区。
为彻底粉碎罗马军事力量,斯巴达克率军采取不断进攻的方式消耗罗马军事力量,多次打败罗马军队,并向北意大利进军。在波河流域打败山南高卢总督的军队,队伍发展到12万多人,于是斯巴达克可是南下进军罗马。罗马元老院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并决定选一名行政长官与斯巴达克作战,但没人敢出头任职。元老院最后决定派大奴隶主克拉苏为统帅。克拉苏封锁了通向罗马的道路,并想在匹塞农包围、消灭起义军,但是连吃败仗。这时,斯巴达克也改变了进攻罗马城的计划,准备渡海去西西里岛,在那里发动奴隶起义,但未能实现渡海计划,而克拉苏从后面追来,切断了起义军的归路。在一个风暴的冬夜,义军突破敌军防线,向东往亚得里亚海进军。这时义军内部出现分歧,一部分人脱离队伍被克拉苏所消灭。公元前71年春,斯巴达克与克拉苏在阿普里亚境内展开大决战,不幸战死,起义军遭受残酷镇压。但余下的起义军仍在南意大利山区坚持了十几年的斗争。由于当时罗马国家还很强盛,也由于起义军内部的分歧,这次起义失败了,但起义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打击。
斯巴达克起义不仅在规模上,而且在组织性、纪律性方面都代表了罗马奴隶起义的最高水平,斯巴达克也在古代历史上树立了一个“人民英雄”的形象,受到马克思、列宁的高度评价。这次起义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打击,起义军到处摧毁奴隶主农庄,解放奴隶,打击了奴隶制经济,震撼了奴隶制基础,对罗马奴隶制的发展影响深远。在奴隶起义的打击下,奴隶主经营地产的方式开始变化,隶农制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剥削方式。
2、前三头政治与恺撒独裁
斯巴达克起义期间,罗马民主派和元老贵族派间的斗争暂时缓和,但在镇压了起义之后,罗马民主派和元老派围绕建立军事独裁问题,斗争又日趋激烈。当时民主派力量强大,以致苏拉的追随者克拉苏和庞培也转到了民主派方面,他们在民主派的支持下当选为公元前70年的执政官,并且恢复了苏拉以前的制度和法令,清洗元老院中的苏拉派,这给庞培赢得很高的声誉。后来经过几年的东征西讨,庞培逐渐成为罗马最有势力的人物。
这时候,民主派又出现了一个新首领——恺撒。他曾受到苏拉派元老贵族的迫害,苏拉死后,通过反对元老贵族的活动,使他在平民中博得名声,当选为公元前69年的财政官。为了共同对付元老贵族势力,经过各种复杂的斗争,公元前60年,恺撒与庞培、克拉苏达成秘密协议,共同掌握罗马政权,即历史上习称的“前三头同盟”。根据三头同盟的协议,恺撒出任公元前59年的执政官。恺撒任职期间,实行了一些有利于平民和骑士的改革措施,比如他提出了一个土地法案,让两万多贫民分得土地。同时,他的拥护者保民官瓦提尼乌斯通过公民会议,决定恺撒任职期满后出任高卢总督,任期五年。
恺撒到任高卢后,三年便征服了全部高卢,获得了大量财富,并掌握大批军队,三人之间的裂痕日益扩大。为加强三头同盟、对付元老贵族的力量,公元前56年,恺撒与庞培、克拉苏在路卡城会晤,重修旧盟,许多元老和行政官员也参加了该聚会。在三头的压力下,会议决定:公元前54年底任满后,恺撒续任高卢总督五年,庞培、克拉苏出任公元前55年的执政官,期满后庞培任西班牙总督,克拉苏任叙利亚总督。
公元前53年,克拉苏在对安息人作战中阵亡。三头关系随之发生变化,庞培和元老院非常害怕恺撒的权势,因此结成了反恺撒同盟,他们颁布法令,命恺撒任满后必须解散军队。于是,公元前49年,恺撒进军罗马,庞培和贵族逃亡到希腊,企图在希腊集结军队,与恺撒决一死战。公元前48年恺撒在希腊北部打败庞培,庞培逃到埃及被杀。这时,恺撒成为罗马真正的唯一统治者,被罗马人冠以“祖国之父”和“终身独裁官”,罗马共和国名存实亡。恺撒实行独裁后,逐渐脱离民主派,许多有利于民众的措施被取消,因此引起平民有满,元老派贵族乘机于公元前44年元老院开会之机刺杀了恺撒。
3、后三头政治与共和国的覆亡
恺撒被刺后,罗马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进一步高涨,掌握罗马政权的是恺撒部将安敦尼(公元前44年为执政官)。但恺撒甥孙屋大维以恺撒继承人的身份得到了恺撒大部分财产,并得到恺撒老兵和平民的支持。公元前43年,他击溃了安敦尼的部队,但为了共同对付势力增强的元老院,当年,屋大维和安敦尼、雷必达(恺撒骑兵长官)结合,形成后三头同盟。当时,公民大会通过法令,委任三人全权处理国家事务五年。他们镇压了自己的政敌,然后三分天下,安敦尼掌管罗马的东方行省,屋大维统治意大利和高卢,雷必达统治非洲北部。
罗马名义上是三头共管,实际统治权则掌握在屋大维手中。但这时庞培的儿子绥克斯都掌握西西里,撒丁、科西嘉三岛,对屋大维构成了严重威胁。公元前36年,屋大维借助雷必达之力消灭了小庞培,但又剥夺了雷必达的军权,只保留了其祭司长头街。屋大维因此成为整个西方的主人。安敦尼则极力加强自己在东方的势力,为了对抗屋大维,公元前37年,他和埃及女王克里奥帕特拉结婚,这成了屋大维进攻的借口(罗马盛传安敦尼想把他在东方的全部领土送给女王和她的子女)。公元前36年,因安敦尼发动对安息的战争失败,激起罗马奴隶主对安敦尼的不满。公元前32年初,后三头统治期满,元老院乘机剥夺了安敦尼的权力并向埃及宣战。公元前31年,屋大维率军与安敦尼决战,安敦尼战败(于公元前30年在亚历山大自杀),屋大维成了罗马唯一拥有无限权力的统治者,罗马共和国从此开始进入到帝国时期。
第三节   罗马帝国的兴亡
一、帝国初期的政治与经济
1、屋大维元首政制的建立及其内外政策
屋大维消除政敌后,掌握了国家一切大权。公元前30年,他被确认为终身保民官,公元前29年又获得“大元帅”称号,公元前28年获得“元首”(首席元老或第一公民)称号,公元前27年又获“奥古斯都”(神圣庄严)称号,因为屋大维有元首的头衔,所以史书上把他的统治形式称为“元首制”。
屋大维的元首政治,一般认为是从公元前27年1月13日开始,这一天,屋大维在元老院发表长篇演说,表示要卸掉总揽一切的大权,交出军队、行省,作为普通公民终老林下。当然这一切都不过是一种戏剧性的表演,他是要在共和的外衣下行独裁,共和国的要,机构虽然都存在,但实际一切军事、行政、司法、财政、宗教大权都在屋大维手中,罗马严格来说已是君主国。
屋大维对内依靠奴隶主阶级,特别是元老和骑士两个等级,并用小恩小惠形式收买一般罗马公民,以笼络人心。屋大维竭力维护奴隶制度,对奴隶实行严厉统治和残酷镇压政策,内战时代大批奴隶获得释放,内战结束时,他命令清查内战时加入军队的奴隶,并交还给原来的主人,主人已不在就处死奴隶。同时,严格规定释放奴隶的比例。为了维持统治,屋大维对军队进行了调整,把原有60多个军团减少到28个,驻防各省,并在自己身边建立了一支近卫军。所有部队都是长期服役的职业兵,是屋大维及其将领镇压奴隶、对外扩张,争权夺利的工具。
屋大维统治时期(公元前30年-公元14年),罗马继续推行对外掠夺政策。屋大维统治之初,住在西班牙北部的康塔布利等部落掀起反罗马斗争,经过多次战争,罗马镇压了起义,侵占了整个西班牙,之后,屋大维派军越过莱茵河和多瑙河,这次侵略又激起当土著居民的反抗,起义者多达二十多万人,三年之后,才被镇压,从此罗马的东北边疆扩张到多瑙河。接着公元9年,日尔曼人掀起了反抗斗争,起义者把罗马军队包围在莱茵河东的密林里,并全歼了罗马军队,经过这次战斗,莱茵河以东地区重归日尔曼人。在东部,屋大维采用软的一手来处理罗马与安息的冲突,通过缔结和约,屋大维以幼发拉底河作为罗马帝国的东方边界。
2、帝国初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屋大维统治开始,罗马大规模的对内、对外战争基本停止,帝国从此经历了两百年的和平时期,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
这个时期的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带轮的犁和收割机械开始出现,水磨也开始应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公元一世纪,意大利的手工业有了暂时的高涨,出现了一批手工业中心,这里的纺织品、金属制品和陶器被大量运往外地,广泛使用奴隶、贫民进行手工劳动。由于陆海交通的恢复和发展,帝国各地区间的贸易和对外贸易十分繁荣,在西部,罗马和意大利商人把产品运往北欧等地,在东方,不仅黑海、爱琴海和东地中海之间的商船往来无阻,而且与阿拉伯、印度甚至后来和中国也有贸易往来,这又促进了帝国各地城市的繁荣。
帝国初期,意大利本土的农业已走向衰落,而各行省的农业却发展了起来,如埃及和北非的劳动人民,通过辛勤劳动,改进灌溉方法,把大片沙漠改造为良田,成为罗马的“谷仓”。同时,各行省的经济也恢复发展起来,腓尼基的染料和玻璃制品、埃及的麻纱、小亚的纺织品大量运往其它各地,而在高卢、西班牙等地,也兴起了一些手工业中心和在城市,各省的城市一般都获有一定程度的所谓自治权,其组织形式类似罗马城邦,有公民会议、元老院(市议会)、行政官员,也有各种工商业协会。
但到二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帝国就已经由繁荣转向衰落,并出现了深刻的社会经济危机。
二、公元三世纪的危机
从三世纪开始,罗马发生全面危机,主要表现在经济衰落、政治混乱、军人专权和外族不断入侵,使帝国内外交困。
1、经济危机:
主要表现在农业萎缩,工商业萧条,财政枯竭。
引起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没落。公元二世纪后半期,大规模奴隶起义不断爆发,奴隶劳动的生产率不断下降,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不再有利可图,为了更有效地剥削奴隶,奴隶主只好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被释奴隶和农民耕种,然后收取地租,这种方式叫隶农制。隶农在法律上是自由的租地农民,以契约的方式租种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交纳地租,对土地所有者没有人身隶属关系。但到三世纪初以后,隶农的实际地位发生很大变化,逐渐依附于土地,自由身份日渐丧失,隶农制实行之初那种对社会生产的某些积极性亦告消失,从而导致罗马农业、手工业的衰落。农业、手工业的衰落又引起商业和城市的萧条,农产品的减少使城市供应缺乏,手工产品滞销使商业凋零,而政府的税收和金融政策更加剧了城市经济的衰落。宫廷和官僚机构庞大的开支以及官吏的贪污,使帝国财政发生困难,政府滥发货币又引起物价上涨,财政更加不足,这种恶性循环使得罗马的货币经济陷于崩溃。
2、政治危机
主要表现在:统治集团内部纷争激烈,导致帝位更迭频繁,中央政权削弱,地方势力称雄。尤其在安敦尼王朝瓦解后,帝国各军事将领之间发生了争夺王位的斗争,各行省驻军纷纷自立为帝,相互混战,王朝接替加快。三世纪中期,罗马各地割据势力纷纷拥立自己的统治者,出现所谓“三十僭主”的分裂局面,帝国政权严重瘫痪,叙利亚、埃及也曾乘机摆脱罗马控制而独立。
3、人民起义和外族入侵
经济的衰败,政局的混乱,使广大人民群众无以为生,纷纷揭竿起义。三世纪初在意大利,布拉率领奴隶队伍到处打杀富人,拯救贫苦者。公元238年,北非发生奴隶和隶农起义。263年,西西里发生了奴隶暴动。274年,费尔姆在埃及发动争取独立的起义。大约同时,高卢发生了大规模的“巴高达”运动,这场斗争时断时续直延续到罗马灭亡。与此同时,帝国边境的蛮族部落也乘罗马政治混乱之机,侵袭帝国边境,日尔曼人和哥特人四处进入帝国境内,萨珊波斯王朝也从东方发动进攻,罗马帝国江河日下,风雨飘摇。

三、基督教的产生与演变
1、基督教的起源
基督教出现于一世纪,最初发生于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的犹太人团体之中,逐渐发展到叙利亚、埃及等地。产生的背景是罗马共和国末期,东方各地人民多次进行反抗罗马暴政的斗争,都归于失败,处于愤怒和绝望中的人们只能从宗教中寻找精神出路。犹太人的犹太教中有种传统思想,相信上帝耶和华将会派“救世主”(希腊语称基督)来拯救犹太人脱离苦难。这种“救世主”观念就是后来基督教一个重要思想来源,但犹太教有不能适应罗马各地各种受苦受难人民需要的一面,于是新产生的基督教不再是犹太人的宗教,而成了没有民族界限的,能吸引各种受苦受难者的宗教。
根据基督教经书《新约》的说法,基督教的创立者是耶稣,他是上帝的独子,是为挽救人类而降生世间的“救世主”,即基督,他为了赎取人类的罪恶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三日后复活升天。这套神话纯属虚构,是教士传教过程中编造出来的,其实不是耶稣创造了基督教,而是基督教创造了耶稣。
基督教最初作为群众运动而产生,只要信奉耶稣,遵守教义,就可成为教徒。早期教徒不分种族,不歧视被压迫阶级,因而很快传遍帝国的城市和乡村。他们彼此互助,反对罗马的统治,具有反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斗争精神,因此备受罗马统治者的残酷迫害。
2、基督教的传播和演变
罗马统治者企图用强权消灭基督教,但未得逞。随着奴隶制危机的加深和罗马皇帝残暴统治的强化,基督教日益发展起来,同时,在传播过程中,信徒中增加了富有者,他们捐献财产,逐渐在教会中取得领导地位。二世纪后期基督教就从最初受苦受难人的宗教蜕变为富有者,统治阶级的宗教,这样一来,基督教无论在成分上或在性质及组织上都发生了根本变化。教会逐渐拥有大量产业和金钱,并为一些有财有势者控制,他们在教义中加进宣扬忍耐服从、爱仇敌、寄望来世等欺骗性内容,这样,基督教变为剥削阶级接受和利用的宗教。313年,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并给予教会和教士许多权利,拥有自己的土地,免除赋税和劳役。
但这时基督教也出现了教派分裂,其中势力最强的阿里乌斯派,该派奠基人为亚历山大里亚城的阿里乌斯,他认为基督是圣父创造。因而低于圣父,而亚历山大里城主教阿塔纳西乌斯所领导的正教派认为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教派间的争论使教会产生分裂,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基督教。325年,君士坦丁在小亚细亚的尼西亚城,召集各地教会的主教举行会议,制订了基督徒必须遵守基督与圣父同体的信条,宣布阿里乌斯派为异端,将其开除出教。

四、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1、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统治
公元284年,宫廷近卫军首领戴克里先被军队拥为皇帝,他废止了屋大维确立的元首制,称为君主,正式确立起君主制的统治形式。
为了拯救罗马危机,加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戴克里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行政改革:他把帝国分为四个地区,由他和他的三个助手分别统治,史称“四帝共治制”。戴克里先自称奥古斯都,统治色雷斯、下麦西亚、亚洲诸省、埃及和昔兰尼,其副手伽里利乌斯称恺撒,统治巴尔干各省。另一奥古斯都马克西米安统治高卢、不列颠和西班牙。此外,他把全国划分为100个行省,每10-12个行省组成一个行政区,实行军政分治,地方总督不兼军职。(2)军事改革:把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防军两种,巡防军用以镇压人民起义和从事远征,边防军用以对付外族入侵,并增加军团数目。(3)税制改革,把帝国领土分成若干个固定的税区,农村居民一律课征人头税和土地税,城市居民无地者只纳人头税。为保证税收,隶农被固定在一定的农庄上,手工业者被固定在一定的协会里,不能随便迁移。(4)币制改革:鉴于当时货币贬值而实行,规定了每个标准金币的含金量。但这种金币发行后被人收藏起来,物价依然上涨,为此戴克里先颁布了“物价敕刢,规定物品价格,同时也规定了工资标准,但敕令并未取得多大效果,反而引起更大的经济混乱,后被其继承者君士坦丁取消。
305年,戴克里先和马克西米安退位。306年,马克西米安之子君士坦丁在夺权斗争中获胜。他废除了四帝共治制,独控全国,他把帝国划分为四大行政区:高卢、意大利、伊利里亚、东方,各行政区的民政长官由4个近卫军首领担任。由于罗马经济文化中心已转到东方,为便于统治,330年,君士坦丁在拜占廷建立新都,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君士坦丁顽固维护奴隶制度,颁布法律规定隶农及其后代必须固定在主人的土地上。逃亡奴隶送回原主后当作奴隶处罚,竭力限制隶农制的发展,并使基督教合法化,利用其做最后垂死挣扎的精神支柱。
2、人民起义、外族入侵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337年,君士坦丁死,他的三个儿子、两个侄儿分治帝国,帝国内部纷争不断,353年,君士坦丁次子君士坦提乌斯二世统一了帝国。361年,朱里亚努斯(君士坦丁之侄)被军队拥为皇帝,君士提乌斯在出征朱里亚努斯时死去,两年后,朱里亚努斯在与波斯作战中负伤,归途中死去。
罗马皇帝的残暴统治和长期政治混乱局面,激起国内各族人民不断的反抗和起义。西部巴高达运动在高卢重新爆发,使罗马在不列颠、高卢、西班牙的统治完全瓦解,日尔曼人的小王国代之而起。四世纪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北非爆发了阿哥尼斯特运动参加者都是北非的奴隶、隶农和农民,他们反对大土地所有者和高利贷者。四世纪中期,在被镇压之后又重新兴起,罗马再派军队残酷镇压,起义处于时起时伏之中。这个时期的起义以多瑙河上游哥特人的起义声势最为浩大。四世纪中期,匈奴人进入欧洲,占领了从顿河到喀巴阡山脉。全部里海北岸地区,原居此地的日尔曼部落哥特人中的西哥特人不愿受匈奴人压迫,向东部罗马皇帝瓦伦斯要求渡过多瑙河到罗马避难。到罗马后受到罗马官吏的勒索和压迫,有的以子女换取粮食,有的被卖为奴隶。376年,他们掀起了反抗罗马的起义。378年,在亚得里亚堡会战中打败罗马军队,西部罗马皇帝格拉齐阿努斯派司令官提奥多西增援东方,并任命他为东部罗马皇帝。394年,提奥多西最后一次把帝国统一起来,但395年,提奥多西死后,帝国终于一分为二,即以君士坦丁堡为都的东罗马帝国和以罗马为都的西罗马帝国。
410年,西哥特人在劫掠巴尔干半岛后进入意大利,并围困罗马城。罗马城内奴隶乘机打开城门,罗马陷落,西哥特人洗劫罗马城之后,进攻高卢和西班牙,战胜汪达尔人后建立了西哥特王国。汪达尔人战败后,于439年从西班牙渡海进入北非,征服迦太基,于439年建立了汪达尔王国。455年,汪达尔国王派战船从北非渡海进攻意大利,罗马再遭洗劫。468年,东罗马支援西罗马,与汪达尔人会战迦太基,罗马战败,北非和地中海岛沦为汪达尔国土。
五世纪七十年代,西罗马领土只限于意大利且皇帝徒有虚名,被操纵在蛮族之中,476年,蛮族将领奥多亚克废除了西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洛而自立为统治者,西罗马帝国终于在人民起义和外族入侵的浪潮中覆没。

第四节   上古罗马文化
一、文学(略)
二、史学(略)
三、哲学(略)
四、法学(略)
五、自然科学(略)
六、建筑与艺术(略)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十二铜表法 2、涅尔瓦审查释放奴隶事件 3、同盟者战争
二、简答
1、塞尔维乌斯?土里乌斯改革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2、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与贵族斗争的原因及影响。
3、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原因及其结果。
4、马略军事改革的原因、措施及其后果。
5、屋大维维护元首政治采取的内外政策。
6、公元三世纪危机表现在哪些方面?
7、戴克里先与君士坦丁为挽救帝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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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本章重点:
1、日尔曼人民族大迁徙
2、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帝国的盛衰
3、法兰克国家封建土地制度、封君封臣的封君制度
4、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5、城市争取自治的斗争
6、十字军东侵的原因、过程、后果及影响
7、英法王权的加强及其议会君主制的形成
8、英法百年战争的原因、经过及英法农民起义
9、中古德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及政教之争
本章难点:
1、罗马因素与日尔曼因素之间的关系
2、西欧封建城市的地位和作用
3、英法百年战争性质的前后变化
4、等级议会与王权的关系
参考书目:
1、恩格斯:《马尔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
2、恩格斯:《法兰克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
3、杨 真:《基督教史纲》
4、孙义学:世界中世纪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5年。
5、朱 寰:世界中古史,吉林出版社,1985年。

第一节 法兰克王国和查理曼帝国
一、民族大迁徙和日尔曼人的建国
1、古日尔曼人的社会制度
日尔曼人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南部和日德兰半岛,公元前六至一世纪,逐渐扩及欧洲中部日尔曼尼亚广大地区,是蛮族世界中人口众多,势力强大的集团,在摧毁奴隶制罗马帝国和西欧封建制的产生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对于他们的社会和生活,人们所知甚少,只有恺撒和塔西佗记述最详。
恺撒征服高卢时与日尔曼人发生过接触,他在他的《高卢战记》中详细记叙了日尔曼人的情况。根据恺撒记载判断,日尔曼人生活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制度之下,多从事农业和畜牧业,而农业并不占主要地位。恺撒还提到日尔曼人的公社土地所有制,占用土地只限一年,以后便转到新的地段。这种耕地的一年一换制,可能是刀耕火种的原始耕种方法所造成。
另据恺撒所记载,当时日尔曼人仍未定居,他们携带牲畜,把家什装在车上拉走,这种半流动的生活方式说明农业还没有成为压倒优势的生产部门。恺撒强调日尔曼人财产的平等,未曾提到奴隶,军事领袖只在战时选出,但恺撒时代也出现了某些原始公社解体的征兆,出现了有势力的贵族,军事贵族及其亲兵队,掠夺战争经常发生。
塔西佗的著作详细记述了日尔曼人的社会制度,政治组织和物质文化生活。在塔西佗时代,日尔曼人已永久定居,农业所占比重有所增加,但畜牧业仍占重要位置,他们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按价值划分,贵族和富人占去大量好地,普通人和一般战士只有少量坏地。日尔曼人内部开始出现社会分化,尽管土地私有制还没有出现,但已有了早期农村公社(未来的马尔克)雏形。
塔西佗证实日尔曼人存在奴隶,但与罗马的不同,主人把份地交给奴隶耕种,并给他们必要的生产工具,征收一部分收获物作为地租。塔西佗认为日尔曼奴隶的地位与罗马隶农相近,此外,还有债务奴隶制,这都说明日尔曼人的阶级分化已开始。塔西佗还谈到选举国王和领袖的问题,贵族会议权力很大,决定一切重大事项而部落大会减少了,公社成员要负担经常性的贡税,这说明日尔曼人已出现了产生国家的因素。
公元前二世纪,日尔曼人开始与罗马人冲突,高卢变为罗马之行省后,日尔曼人开始在多瑙河、莱茵河与罗马为邻,但双方相持局面并没维持多久。随着罗马日趋衰落,军事力量不断削弱,而日尔曼人已逐渐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阶段,不断向罗马边界冲击,罗马边境危机由此产生。在公元最初几世纪,日尔曼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长足发展,使原始公社迅速解体,部落首次权力增大,掠夺战争使贵族大发其财。所以,早在民族大迁徙之前,罗马经济文化生活的某些因素已经侵入日尔曼社会,而日尔曼人或为罗马服兵役,或作为同盟者,或被俘为奴而大批进入罗马帝国,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人、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文化互相接触彼此影响的历史过程。
2、民族大迁徙:
四、五世纪,罗马周边的野蛮民族大批潮水一般移入罗马帝国,这就是历史上的民族大迁徙,移入罗马的野蛮人主要是日尔曼人,这不是一次和平的迁徙,而是一次武力的征服。
这场民族大迁徙表面上是由于匈奴人的入侵使日尔曼人南下,其根本原因:罗马奴隶制出现全面危机,国势衰弱,无力抵抗外族入侵。日尔曼人则处于军事民主制时期,非常热衷对外掠夺。同时由于人口增长,需要他们去掠夺土地以满足人口增加的需求。再由于气候条件的影响,这时气温偏低,出现自然灾害,迫使游牧民族大迁徙。
大迁徙的序幕是匈奴人的西侵。四世纪,匈奴人越过乌拉尔山,征服里海与黑海之间的阿兰人,又联合阿兰人进攻黑海北岸的哥特人。376年,哥特人被迫迁至色雷斯,从此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使日尔曼人完成了一次社会飞跃,进入了阶级社会(封建社会)。568年,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是民族大迁徙最后一幕,此后日尔曼人和其它蛮族都在已经占据的领土上定居下来。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建国,从四世纪末开始至六世纪末结束,经历200年,有十几个蛮族部落集团冲入罗马帝国,先后建立各自国家,这些蛮族国家只有法兰克王国和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存在较长。
3、日尔曼诸王国的建立
(1)西哥特王国(419-711年),419年建国,507年成为西班牙国家,711年为阿拉伯人所灭。
(2)勃艮第王国(440-532年),原住勃伦霍姆岛,后进入高卢东南部建立国家,532年为法兰克王国兼并。
(3)法兰克王国,481年建国。
(4)汪达尔王国(439-534年),原住匈牙利潘诺尼亚地区,后攻占西班牙渡海至北非,攻陷迦太基,建立了国家。455年,渡海北上,攻陷罗马,大肆掠夺,无数艺术珍品毁于战火。罗马文化严重破坏。“汪达尔主义”(毁灭文化代名词)从此闻名于世。534年,为拜占廷所灭。
(5)东哥特王国(489-554年)在意大利北部、中部建国,后为拜占廷所灭。
(6)伦巴德王国(568-774年),原住易北河下游,东哥特王国灭亡后,在其旧地建立了国家。
(7)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原住日德兰半岛,渡海进入不列颠,建立了七个小国。
4、民族大迁徙的历史意义
最重大的意义是日尔曼人进入西罗马帝国引起了生产关系的重大变化。封建性生产关系早在帝国末期已产生,由于奴隶主政权的存在,阻碍了封建关系的发展。日尔曼人摧毁了西罗马的国家机器,为封建关系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日尔曼人到处没收罗马土地,把土地分给公社成员使用,这样就把他们的农村公社制度(马尔克)带到了罗马土地上,一般成员只有份地,自己耕种,而氏族贵族、军事贵族则分得较多较好的土地,用奴隶和隶农耕种,封建性大土地所有制从此迅速增长,西欧封建制度在罗马因素与日尔曼因素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了。
5、关于罗马奴隶制崩溃的争论
史学界对此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认为,不能把西罗马奴隶主政权的垮台片面归功于“奴隶革命”或奴隶和隶农的起义。虽然隶农起义严重打击了罗马帝国,但却不能最后摧毁奴隶主的统治,更不能建立新的政权;给西罗马奴隶主政权以最后冲击的是“蛮族”,他们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最早的各日尔曼封建王国,因此在这一根本性变革过程中,决定性的力量应该是入侵罗马的各日尔曼族。
另一种认为,封建生产方式的形成并不是罗马帝国被压迫阶级的阶级斗争的直接结果,单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导致帝国的消亡和奴隶占有制社会结构崩溃的,只有在蛮族力量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的配合下才可能产生这种结果。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蛮族并不是单纯的外部力量,而是已经渗透了全部帝国机体的近乎起决定作用的内部因素,如帝国军队和政权本身已经蛮族化了。
第三种认为,西欧封建制度是从西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和日尔曼征服者的原始公社制解体的两个过程交互错综影响下产生的。这些日尔曼征服者给了帝国统治最后一击,对加速奴隶制政权的解体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奴隶、隶农起义才是摧毁西罗马帝国、完成根本变革的决定因素。
第四种认为,西欧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决定力量是罗马的生产力,或罗马的文明,同时,日尔曼因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因此西欧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是罗马因素和日尔曼因素相互影响与综合的结果,但以前者为主后者为次。
第五种认为,罗马奴隶主国家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奴隶制生产方式本身,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乃是罗马成分和日尔曼成分互相影响下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综合制度,在这一过程中,起决定和主导作用的应该是罗马社会早已孕育起来的隶农制,而不是日尔曼人的制服。

二、法兰克封建国家
1、法兰克王国的建立与扩张
法兰克人一部分住在莱茵河下游,称滨海(萨利克)法兰克人,一部分住在莱茵河中游,称沿河(里普阿尔)法兰克人。他们和罗马关系较好,或成为同盟者,或成为雇佣军。
罗马帝国崩溃后,481年,克洛维率领他们征服高卢,建立了墨洛温王朝。486年,克洛维与留守高卢的罗马军队在苏瓦松决战,大获全胜,很快夺取了索姆河和卢瓦尔河之间的土地。为了加强他的统治,便于将来的扩张,496年,克洛维在兰斯教堂接受洗礼,从此取得了教会和教徒的支持,提高了他的地位和声望,对他扩张领土非常有利。到六世纪中期,法兰克王国成为西欧最强大的国家,版图西到比利牛斯山,东到莱茵河东岸。
2、法兰克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封建化形成的标志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的出现。
法兰克人是蛮族世界中最落后的一支,三世纪以后才开始由氏族公社向以地域联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马尔克)过渡,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当时在农村公社里,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公社占据的土地全归公社所有,只有宅旁属地归个人所有。五到六世纪,随着法兰克王国对高卢的征服,新占领的无主土地归公社,其余归全体法兰克人共有,而国王和贵族则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部下,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大土地所有者,从而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社会形态,这在《萨利克法典》中有所反映。
《萨利克法典》是法兰克人古代习惯法的汇编,约在六世纪克洛维死后编成,它是研究早期法兰克社会制度的重要文献,它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基本上是法兰克社会封建化的起点,反映了当时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态:农村公社所有制和王室与地主所有。法典规定,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其它村庄,如果强制迁入者要处以罚金,这说明当时存在着公社土地所有制。法典把罗马人分为三种:占有土地的罗马人、与国王同桌共餐的罗马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前两种显然是罗马的土地所有者。另外,从法典规定的对各种犯罪的罚金来看,它明显保护贵族特权和王权尊严,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说明法兰克的等级划分和阶级对立已开始。
当时社会的直接生产者除奴隶外,还有大量法兰克自由农民,但他们的地位很不稳定,从六世纪下半叶开始,由于公社土地变为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的自由财产,于是自由民的分化日益加剧,再加上社会动荡、外族入侵,特别是克洛维的子孙们长期混战和苛捐杂税,使许多农民倾家荡产,失掉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投靠教俗大地主,逐渐失去人身自由,变为农奴。拥有土地的农民为躲避官吏、豪强的勒索,被迫把土地交托给教俗贵族,乞求保护,这被称为“委身式”,农民一旦委身,便失去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沦为农奴。
随着自由民经济的逐渐减少和大地产的不断增长,同时由于国王无条件分赠土地,使王室的权力大大削弱,为了加强王权,查理·马特时期实行了采邑制,他把一些贵族与教会的土地没收后,作为采邑封给将领和官吏,采邑的领受者必须服兵役,受封者被称为“封臣”或“附庸”,对封主要承担义务,如不承担义务,封主有权收回采邑,受封者死后,采邑交还给封主,其继承者如果愿继续从前的关系,必须重新履行受封仪式。到九世纪后期,采邑虽然已变成世袭领地,但仍以服兵役为条件。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建立了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地主阶级内部的联系,领主有责任保护附庸,附庸要宣誓为领主效忠,随时应召为领主作战。后来,国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逐次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同时,采邑改革建立了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骑兵制度,提高了法兰克国家的政治军事力量,为日后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八世纪末九世纪初,采邑分封遍及法兰克全境,法兰克国家的封建制度基本确立。国王、封建主和教会占有国家的大部分土地,他们通过采邑分封逐渐形成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通过这样的联合直接统治和剥削劳动人民,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等特权,称为“特恩权”,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但其权力只限于自己的领地之内。封建主剥削农奴的重要形式是封建庄园,庄园的主人是世俗和教会领主,成员为农奴,庄园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内部所需一切全部自己生产,土地有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之分,农奴在人身上依附领主,主人有权任意处置农奴,农奴的财产死后归主人所有,其后代如要继承,必须缴纳“死手绢”税。由于农奴的处境与奴隶无异,所以他们以逃亡和起义反对封建剥削,这迫使封建主把剥削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三、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发展和分裂
在法兰克封建化形成的过程中,世俗封建主的权力日益扩大,而从七世纪中期开始,王权大大削弱,朝政大权逐渐落入宫相手中,国王则被称为“懒王”。宫相原为王室财产的总管,这时就成为王国政府的首脑,独揽内政、外交大权。当时宫相由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第的大贵族分别推举,各个宫相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到687年,奥斯特拉西亚宫相赫里斯塔尔·丕平最后获胜,成为全国唯一的宫相.但其它二地的贵族拒不承认,并保持独立,同时外族这时也侵入法兰克,其生存受到严重威胁。715年,丕平的儿子查理·马特担任宫相,他依靠奥斯特拉西亚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组成的军队,镇压了内部反叛,击退了外族的入侵,保卫了法兰克的独立。
741年,查理·马特的儿子矮子丕平继任宫相,并时刻准备登上王位,为了使推翻墨洛温王朝披上合法外衣,就极力寻求教会和教皇的支持。751年,伦巴德人攻陷拜占庭控制的拉文那总督区,威胁教皇控制的罗马公国。于是丕平利用这个机回取得教皇支持,被选举为国王,这即为加洛林王朝。而教皇主要利用丕平来对付伦巴德人的进攻。756年,丕平远征意大利,迫使伦巴德人把拉文那总督区和潘塔波利斯(五城区)割让给教皇,而他也获得了大量赔款,这件事历史上称为丕平献土,它奠定了中世纪教皇国的基础。
加洛林王朝在矮子丕平之子查理统治时期(768-814年)达到极盛。查理一生进行了五十多次侵略战争,774年,他征服伦巴德王国,把意大利北部并入法兰克。八世纪七十年代末和九世纪初,查理两次进军西班牙,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了厄布罗河以北的土地,建立了“西班牙边区”。后来,查理又吞并了东部巴伐利亚,征服了多瑙河中游的阿瓦尔汗国。经过一系列征服战争,查理把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纳入到自己的版图。八世纪末,加洛林王国的版图仅次于东罗马帝国。
795年,教皇去世,新任教皇罗马人立奥三世,由于与教廷大贵族发生矛盾,受到各种诽谤攻击,并于799年4月被逮捕下狱。但他很快被法兰克使臣救回,800年12月,查理亲自带兵把他送回罗马,这位恢复了地位的教皇抓住一切机会报答查理的恩典,在圣诞节这一天,当查理在教堂作弥撒时,立奥三世突然把一顶金冠戴在他的头上,并宣布他为“罗马人的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后在它的领土上又建立了一个“罗马人帝国”,即查理曼帝国或加洛林帝国(查理之音为“加洛鲁斯”)。
加洛林帝国包括许多不同的民族和部族,除主要成分法兰克人和罗马人外,还有勃艮第人、萨克森人、伦巴德人、巴伐利亚人、巴斯克人等等。这些民族语言复杂,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极不一致,各地之间缺乏经济、文化交流,所以加洛林帝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个没有基础的不巩固的帝国。同时,八世纪以来实行的采邑制,虽然曾一度起了加强国家统一的作用,但采邑制本身也隐含着离心力量,随着封建化的深入,更造成王权薄弱,帝国趋于瓦解。另一方面,帝国内部各族人民不断的反抗斗争,则是加洛林帝国迅速破灭的又一重要原因。
查理加冕后,就要求拜占庭帝国承认他的权威,但遭拒绝。于是803年,开始进攻拜占庭在意大利的唯一属地威尼斯,战争进行了十年,812年双方最后妥协,查理放弃对威尼斯的领土要求,拜占庭大使以皇帝之礼拜见了查理,从此加洛林帝国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813年9月查理指定其子路易为皇储,814年死去。
虔诚者路易统治时期(814-840年),加洛林帝国开始因为父子、兄弟相争和贵族叛乱而弄得分崩离析,中央政权名存实亡。817年,路易把帝国分给了三个儿子:罗退尔、丕平、路易,目的是为了防止死后诸子纷争和诸侯叛乱。但事与愿违,刚分不久,三个王国之间就爆发混战。832年,教会主教和修道院长要求路易恢复732年被查理·马特没收的土地,路易不敢得罪教会,就滥用皇室土地分赠教会,因而获得了“虔诚者”的浑号。833年,三个儿子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路易,最后路易成为罗退尔的俘虏,840年死去。838年,路易次子丕平死后,其幼子秃头查理也加入了瓜分领土的斗争。
路易一死,他的三个儿子(罗退耳、日尔曼人路易、秃头查理)就爆发了内战,三方杀得难解难分。842年,三方开始在凡尔登谈判。843年8月正式签订凡尔登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帝国三分,些耳德河和缪斯河以西地区,归秃头查理,称西法兰克王国;莱茵河以东地区归日尔曼路易,称东法兰克王国;介于东西法兰克之间地区,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中部,包括罗尼河流域,归罗退耳领有,并让他继承皇帝的称号。870年8月,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签订了墨尔森条约,瓜分了夹在他们中间的罗退耳的领地。
马克思说:“查理帝国是近代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奠基的先导。”凡尔登条约,则为这三个国家奠定了疆域基础,因此到九世纪后期,东法兰克、西法兰克和罗退耳领有的北意大利,分别发展成为今天的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
第二节 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和十字军东侵
一、封建城市的兴起
1、城市兴起的原因
十至十一世纪,西欧各国的城市如雨后春笋不断产生,其中有些城市是从古罗马时代一直传下来的,如法国巴黎,古罗马时被称为留提齐亚,克洛维时代则是法兰克王国的首都,后虽不再为都,但一直很繁华,有些城市是在中世纪才兴起来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外族的侵袭,所以是城堡式的城市。
十一世纪西欧各国的城市的兴起,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这时候西欧各国已完成了封建化过程,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的门类越来越多,技术也益趋复杂,一个农奴已不再能完全胜任,在这种情况下,手工业脱离农业而独立,手工业者离开庄园集中到新旧城市里进行生产,使它们的生产性质和目的也发生变化,原来为领主贵族和自家生活需要而生产的手工业,变成为出卖为(市场)而生产的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出现和发展使西欧的封建社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
而城市兴起,则是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关键,它是以西欧封建社会最初几百年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作为社会前提的,农业是封建经济的基础,没有必要的原料和粮食供应,没有农村销售商品的市场,城市的兴建是不可能的。中世纪初期西欧各国经过几百年的生产实践,农业生产技术得到改进,土地利用率提高,耕种方法改善,收获量有所增加,从而为城市兴起创造了条件。
2、城市反对封建主争取自治的斗争
西欧中世纪城市一般兴起在封建主的土地上,有些城市是在领主直接参与下建立起来的,有的城市占用的土地属于几个封建主,他们是城市的所有者,城市和行政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在城市征收贸易税,摊派劳役和兵役,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封建主更加贪得无厌,勒索无度,这一切都妨碍城市的正常发展,因而激起了城市反对封建领主,争取自治的斗争。
城市争取自治的斗争,是城市居民反对封建农奴制度,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这一斗争始于十一世纪,直至十三世纪,遍及西欧各地,由于城市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斗争形式和斗争所取得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城市利用王权与地方领主间的矛盾,从国王或地方领主处取得某种特权证书,获得一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如果封建领主需要金钱,他们就用赎买的办法摆脱一些封建义务,在用政治或经济手段不得解决的地方,往往演成武装冲突,如米兰在十一世纪中叶开展反对领主的斗争,领主的军队被赶出城市,虽然他们又包围米兰达三年之久,但还不得不承认它的自治,科伦市民的武装在十三世纪与领主科伦大主教的军队发生过多次武装冲突,到了十三世纪末才争得“自由市”的地位。
西欧城市从领主手中争得的自治权也大小不等,意大利北部一些城市,不但获得自治,而且还取得对周围农村地区的统治,建立起独立的城市共和国。西欧其他城市有些取得完全自治,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大权,有些只取得不完全的自治权,如巴黎、奥尔良、里昂等,由国王与城市代表共同管理,也有的城市取得基本自治,名义上虽从属封建主,但城市只向他们交纳一定数量的土地税即可。
自治城市一般拥有选举产生的市议会,作为城市最高权力机关,市议会选举的领袖为城市最高长官,市议会制订政令、法令、决定赋税,管理财政,指挥军队,组织审判,监督生产等。总之,西欧一些城市在不同程度上摆脱封建束缚,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3、行会与城市贵族的斗争
城市手工业者按不同行业组成同行业的组织叫做行会,城市兴起之初,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手工业还不可能与农业完全分离,因而市场狭小,产品销路不大,手工业者如果受到封建主的侵犯和逃亡农民的竞争,则将无以为生,为了对付封建势力的侵犯,保护同行业的利益,他们就建立了行会,基本成员为作坊主,行会的作用主要是组织会员之间的互助,征收会费和罚金作为福利基金,用以兴办公益,同时实行平均主义的经济政策,以避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维持彼此间的平衡,行会也严格监督手工业作坊的生产,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劳动时间等做出规定。
在城市反对封建主的斗争中,手工业者起过主要作用,但胜利果实却落到城市上层少数富人手中,其中包括大富商、高利贷主、城里的房主和地主,他们有钱有势,极力模仿甚至超过贵族的生活方式,因而被称为“城市贵族”。他们把持了城市的行政、司法、财政和军事大权,实行损害广大手工业者利益的利己政策,引起手工业者的不满。
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和行会作用的加强,手工业者开始与城市贵族进行斗争。十三至十五世纪斗争异常激烈,甚至武装起义,斗争的结局也不相同,有些城市手工业较发达,行会取得胜利,有些城市商业占据优势,城市贵族取得胜利。即使行会取得胜利的城市,市政管理也不是真正民主的,只有富裕的大行会才能参加政权,这实际上是手工业上层与部分城市贵族联合起来建立新的寡头统治。
4、行会内部的斗争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和内外市场的扩大,行会内部的竞争加剧了,明显地出现了经济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富裕的手工业者和比较大的作坊主,开始把一部分活分给小作坊主,供给他们原料和半成品,收购他们的制成品,这样,行会内部两极分化:有的发了财,上升为行会上层,有的贫困化,沦落为受剥削的直接生产者。十四至十五世纪,这种分化已深入到作坊里,帮工学徒处境日益恶化。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建立了“兄弟会”、“伙伴社”等与行会上层斗争。由于这时还不能认清自己的阶级利益与行会上层利益的根本对立,所以斗争的目的,只是希望改善日趋恶化的处境,因此斗争的范围很小。

二、十字军东侵
十字军东侵是罗马教廷、西欧骑士和拜占廷主对近东各国的侵略战争。这次战争是在“十字架反对弯月”(基督徒反对伊斯兰教徒)的旗帜下进行的,出征的西欧部队,每个人都带有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战争从1096年到1270年,近两个世纪。
1、十一世纪末西欧组织十字军东侵,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1)由于城市的兴起和货币经济的发展,西欧封建主对商品和货币的需求越来越高,靠固定的封建地租收入已不能满足他们贪图享受的欲望。另外,当时封建主的遗产实行长子继承制,这必然造成许多无所事事的骑士,他们进攻寺院、劫掠商旅,不惜一切手段恢复其高贵的生活。因此,西欧大小封建主企图扩大领地、增加收入、广置财富,是推动他们向东方侵略扩张的根本原因。
(2)教会是这场侵略战争的组织者和发动者,教会在中世纪初期曾一度衰落,经过长时期复苏,十一世纪又进入高涨时期,在分裂割据的西欧,教会成为唯一有组织的政治力量。1054年教会大分裂后,教皇的基本意图就是要统治东方教会,因此不惜诉诸武力,鼓励对拜占廷的军事进攻。
(3)西欧商人,特别是意大利、威尼斯和热那亚的商人对东侵非常支持,他们想通过这场侵略战争,打败他们的竞争对手,垄断与东方的贸易。
(4)农民是这场侵略战争的积极参与者,他们想通过这个机会逃脱封建剥削和压迫,摆脱农奴地位,到东方寻求新的生活出路。
此外,当时东方各国形成的复杂局势,为十字军东侵创造了客观条件。1055年,阿拉伯帝国被新兴的塞尔柱突厥人灭亡,1071年塞尔柱人又打败拜占廷帝国,随后占领了几乎整个小亚,并做好了进攻君士坦丁堡的准备。拜占廷帝国面对塞尔柱人的威胁,束手无策,只得向教皇乌尔班二世求援,拜占廷的困难处境为西欧侵略者发动进攻提供了有利时机。
2、概况
十字军的侵略活动总共八次。第一次为1096-1099年,1095年11月26日,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南部克勒芒城发表演说,煽动东侵,首先响应教皇号召的是贫苦农民,他们不等骑士队伍便提前向东方进发,一路上到处抢劫。农民十字军由于既未受到训练,又无精良装备,在塞尔柱人打击下几乎全军覆没。骑士十字军是第一次东侵的主力军。于1099年攻占了耶路撒冷,大肆杀掠一番后,建立了一些封建王国。
最具代表性的是第四次十字军东侵(1202-1204年),最初确定进攻埃及,并请求威尼斯给予海上帮助。但威尼斯要价甚高,十字军无法凑足钱数,于是在威尼斯怂恿下于1202年11月进攻信奉天主教的扎达尔城(该城是威尼斯的商业对手),这一行动受到教皇英诺森三世的责骂。但拜占廷发生的事情使得十字军的计划发生大转折。12世纪末已迅速衰落,1195年发生宫廷政变,被废位的伊萨克二世之子阿历克塞于1202年逃到西方,请求教皇援助,并答应事成之后把东方教会置于教皇统治之下。这给扎达尔的十字军改变进攻方向以有利借口。1204年十字军帮助伊萨克二世复位,由于阿历塞没有搜罗到付给十字军的款项,十字军反目成仇,这时君士坦丁堡也发生起义,推翻了阿历克塞,进攻君士坦丁堡,于1204年4月13日陷城,城市被抢劫一空,战利品堆积如山,许多艺术珍品被运往西方,这赤裸裸暴露了西欧封建主组织十字军的真实目的,揭穿了所谓“圣战”的本质。
3、十字军东侵的后果
十字军东侵是一场粗野落后的西方封建势力对文明先进的东方各国的侵略战争,这次战争,时间之长,涉及的国家和社会阶层之广,地理范围之大,历史上是空前的,它对东西方都发生了巨大影响。
(1)严重地阻碍了近东各国和拜占廷的社会发展,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受到极大破坏,大量的社会财富或者被抢劫运走,或者被化为灰烬瓦砾。
(2)使西欧各国人民也遭受不幸与痛苦,几十万十字军死于非命,无数财富白白消耗。
(3)对欧洲社会,尤其西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政治方面,由于东侵,使得西欧社会分裂的主要因素:大封建主和好战的骑士大批到了东方,许多人战死,这有利于西欧各国的政治统一。同时,也刺激了西欧城市的发展,从而导致议会君主制的产生和中央集权的出现。另外,由于东侵的失败,教会的影响,教皇的权威迅速下降,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产生了动摇,这对后来的宗教改革起了积极作用。
经济方面,这次东侵,削弱了拜占廷和阿拉伯人在地中海地区的商业优势,而西欧商人地位的提高则促进了西欧商品货币的发展,同时,由于封建主生活方式的变化,促进了封建剥削关系从劳役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变。另外,由于大批农民到了东方,劳动力的缺乏使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程度有所缓和,促进了农民地位的改变。
文化方面,客观上讲,这两个世纪是一次空前的东西方科学文化的大交流。东方大量先进文化经阿拉伯人传到了欧洲,许多产品与技术传入西方,甚至东方人的生活方式也被引进,从而改进了西方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4)对东欧的影响,东侵后,经君士坦丁堡,再经黑海到第聂伯河这条商路逐渐衰落,从而直接导致古代罗斯国家衰落的加快。
第三节 封建制度发展时期的西欧诸国
一、英国(11-15世纪)
公元一世纪中叶罗马帝国确立了对不列颠南部、中部的统治,从五世纪中叶起,不列颠遭受日尔曼人中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裘特人的入侵,他们建立了许多小国,经过长期争战和兼并,到六世纪末七世纪初联合成七个王国,历史上称“七国时代”,七国间经过长期斗争,到九世纪初,威塞克斯王国居于支配地位。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把各王国联合在自己统治之下,形成了一个统一国家,从此有了英格兰这个名称。
从八世纪末时起丹麦人不断袭击和劫掠沿海地区,九世纪以后,丹麦海盗进而占据领土,长期定居,控制了英国东北部地区,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正是在与丹麦人的斗争中联合成为统一国家的。到十世纪后半期,岛上的丹麦人逐渐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相融合,并且形成统一国家,1042年获得政治独立。
1、诺曼底征服
诺曼人为日尔曼人中的一个分支,意为北方人,包括丹麦人、挪威人,诺曼底征服只是指诺曼底公爵对英国的征服。911年诺曼人首领占领法国今天的诺曼底半岛及其附近领土,强迫法王承认其公爵地位,他形式上作为国王的附庸。
1066年1月,英王信教者爱德华去世,其表弟诺曼底公爵要求以亲属关系继承英国王位,被英国贤人会议(贵族会议)拒绝。9月威廉在教皇支持下率军进攻英国,10月14日哈斯丁战役击败英军,威廉随后进入伦敦,加冕称王,史称征服者威廉(1066-1087年)。
诺曼底征服在英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威廉是通过武力击败盎格鲁·撒克逊旧贵族而夺取统治权力的,战败的旧贵族或被杀,或潜逃,他们的土地大部分被没收,除王室占用大部分外,其余都分给追随他的诺曼底贵族,这种分封以服兵役作为条件,封臣必须率领其部属和封臣为国王作战,这就培植了一批忠于王室的新的封建统治阶级,由此可见英国国王对全国土地有较大的支配权。其次,以拥有大量土地和充足财源为基础的英国王权比较强大,而外来的统治者封建贵族,也极力维护和依靠强大和王权以加强对英国人民的统治,所以征服者以后的英王中地道的最高封君。
2、封建制度的确立
盎格鲁·撒克逊人侵入不列颠时,正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阶级分化刚刚开始,七、八世纪,铁器的出现和应用,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剩余产品增多,商品交换得到发展,但当时农村公社仍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公社内每户大家族都有份地,并有权使用公社附属地。从农村公社中分化出来的贵族占有公社的公共土地,成为大土地的所有者,有权在自己的领地内对自由民征收实物和徭役。随着自由民的份地成为私有财产,公社内部贫富分化日益加剧,贵族依靠王权的支持掠取土地变成凌驾于公社之上的封建领主,自由农民则变成他的依附者,封建制生产关系开始建立。
九到十一世纪中叶,封建庄园逐渐形成,诺曼底征服加速了封建庄园制的发展。威廉没收大部分土地,自己占用部分外,其余分给追随他的僧俗大封建主,从这些领地内再分出许多骑士采邑,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骑士一名,为国王服军役,国王还强制附庸的附庸也直接向国王宣誓效忠。因此英国比大陆较早出现了中央政权。凭借这些条件,1086年,国王在全国进行土地和赋役清查,并制成《土地赋役调查薄》(由于严厉地进行调查,造成居民的恐慌,后来被称为《末日审判书》)作为征收捐税的根据。当时农奴除负担领主的捐税外,还须向教会缴纳什一税,处境日益恶化,到了十二世纪前半期,英国最后确立了封建庄园制。
3、王权的加强
诺曼底征服带来的重要政治后果之一是王权的加强,威廉采取种种措施以加强王权。首先,他利用几年时间,全力镇压英国农民的反抗,制服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他们的土地全被剥夺,国王把没收土地中的七分之一作为王室领地,为王权创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余土地则分赐给臣属,以服军役和缴纳贡赋为条件,从贵族处得到土地分封的下层骑士,既要效忠于领主,又要效忠于国王。国王与大小封建主都建立了封建主从关系,因而成为整个结构的核心。
亨利一世(1100-1135年)时期,王权进一步加强,他平息了英格兰西部大贵族的叛乱,没收他们土地分封给中小骑士,王权的支柱盎格鲁·撒克逊中小封建主的势力得到加强。中央机构也日趋完善,国王宫廷是全国统治中心,枢密院为中央管理机关。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日益加强,享利一世死后,因王位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王权一度削弱。安茹伯爵亨利二世(1154-1189年)继位,开始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他在法国拥有领土,因而他既是英国最高君主,又是法王的附庸。这种复杂关系为后来英、法两国带来深远影响。亨利二世为加强王权实行军事改革和司法改革。军事上他命令自由民必须按财产状况置备不同的武装,在必要时为国王服兵役,允许一部分附庸缴纳“盾牌钱”代替服役,国王用钱雇佣骑士长期服役,使国王在军事上减少对附庸的依赖。司法上命令自由人可越过领主法庭上诉于国王法庭,国王法庭用“誓证法”(巡回法官在地方审案时选出当地骑士和富裕的自由农民十二人组成陪审团,宣誓作证)代替过去的“神命裁判法”(用沸水或灼铁施于被告肢体,或用决斗方式来测知神命,然后确定是否有罪)。结果国王增加了讼费和罚金的收入,王权得到扩大和巩固。
4、议会君主制的形成
十三世纪英国经济继续高涨,农业产量增加,牧羊业发达,货币地租流行,促使农民进一步分化,一部分变得富裕,大部分则陷入贫困,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上不同阶层,阶级产生了不同影响。中小封建主(骑士阶层)由于转向经营农业,剥削雇佣劳动,同城市市民以及富裕农民有着共同利益,都希望有强大的王权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僧俗大封建主则力求维护自身的特权和领地内的劳役制,因而在政治上反对王权的加强。这些特点决定了在政治冲突中各个阶层的政治态度。
在议会最后形成过程中,曾经历过两次大规模的政治冲击,无地王约翰(1199-1216年)时期的政策违反了僧俗大封建主、骑士和市民的利益,英王在法境内的领地大部分被法王夺去,并对教皇称臣纳贡,因此大封建主联合其它阶层,于1215年6月用武力的迫使约翰签署他们草拟的“自由大宪章”,其中主要保障大封建主在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特权,涉及骑士和市民的权利较少。参加王国大议会的只是大封建主,他们选出25名代表组成委员会监督国王执行大宪章。如国王违反宪章,他们有武装反抗之权。大宪章并不代表历史的进步方向,它所以没有被执行是因为得不到骑士和市民的有力支持。
另一次政治冲突发生在亨利三世(1216-1272年)时期,“自由大宪章”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王权与封建主间的矛盾。于是大封建主在1258年强迫国王承认英国处在大封建主统治之下。1259年骑士制订独立的政治纲领,反对大封建主的寡头政治,得到以西德·孟福尔为首的部分大封建主的支持。国王往往接受,于是内战爆发。1264年在内战中国王被孟福尔俘虏,孟福尔实际控制了英国。1265年他召集了议会,不但有大封建主,也有骑士、市民参加,每个城市2名市民,每郡2名骑士,这是英国议会的雏型。
后来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使得大封建主转而支持王权,造成孟福尔失败,王权恢复,在人民的反抗面前,国王和大封建主看到只有联合骑士、市民才能加强统治,于是内战中产生的议会制在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时获得确立。十四世纪,议会已拥有批准征税,颁布法律的权力,并成为审判政治案件的最高法院,从这时起,议会为由僧俗大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

二、法国(11-15世纪)
1、封建割据和王权的加强
843年凡尔登条约后,西法兰克逐渐变成法兰西王国,加洛林朝的统治维持了近150年,在此期间,地方大贵族分裂割据的倾向日益加强,他们在领地内享有各种特权,而且由于民族复杂,使法国分崩离析,国王的领地和实力都赶不上地方大封建主。987年加洛林朝衰亡,教俗诸侯拥立法兰西公爵休·卡佩为王,法国从此开始了卡佩王朝(987-1328年)的统治。
十世纪末至十一世纪的法国依然处于封建割据局面,采邑制度普遍推行。封建庄园到处林立,大小封建领地,各有各的管理系统,各有各的制度和习惯法。当时能自行铸币的诸侯达五、六十个之多,教会曾为制止诸侯间和战而努力,但都失败了。王权的加强是从十二世纪路易六世开始的(1108-1137年),胖子路易是卡佩王朝第一个能够干预王室领地之外事务的国王。他出兵制服了不甚驯服的封臣,同时通过和阿奎丹公爵之女联姻兼并了该庄园,扩大了领土。但1152年,其女与路易七世离婚,嫁给安茹伯爵,两国土地合并形成庞大的安茹帝国。1154年安茹伯爵获英王位,原在法领土也成为英领土。路易七世时(1137-1180年)为同英王争夺大陆上的领土,矛盾日益激化。路易七世采取种种办法使英国的领土始终得不到巩固。腓力二世时期(1180-1223年),法国王权得到空前加强,王室领地大大扩张,因此他得到一个尊号“奥古斯都”。腓力二世对付英王的主要办法就是利用英宫廷内部矛盾拉拢反对派打击英国在法力量。1202年,腓力借口英王天地王约翰不履行封臣义务,宣布没收其在大陆上的全部采邑,并于1204年攻占了诺曼底等,以后又攻占了其它英王在法的领地。
随着王室领地的扩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也不断完善。路易九世时(1226-1270年)的行政、司法改革,加强了王国的集中和统一,国王指派地方官总揽行政大权,并派巡按使监督检查地方官,王室法庭有权复审领主法庭的判决和审理重大案件,军事上他以募兵制取代骑士服军役制,组织了一支常备军,并铸造全国通行的货币。在中央,国王竭力抑制相权的加强。以出身低微者取代贵族世家,并经常召开御前会议研讨国事,中央集权开始确立。
王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是在市民的支持下进行的,城市兴起后,市民不断展开反对封建主的斗争。这个斗争符合国王的利益,因此王权与市民阶级在反对大封建主,加强中央政权问题上结成联盟,城市用金钱和武力支持国王,国王则帮助城市从地方领主的控制下获得自治权,除城市外,为了对付大贵族兼并土地的威胁以及镇压农民反抗的需要,中小封建主和教会封建主也迫切希望王权加强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成为王权的重要支柱。
2、议会君主制的形成
法王在争取国家统一和加强王权的斗争的过程中与罗马教廷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国王为支撑军队和政府的庞大开支,不断增加贡税。勒索城市,同时也开始向教会领地征税,因而引起与教廷的冲突。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公开反对教会向世俗政权纳税,法王于是禁止金银出口,断绝了教廷从法国得到的收入。腓力四世为了使反对教会的斗争得到广泛支持,1302年召开了一次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议,除僧侣和贵族阶层外,还有市民参加会议,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三级会议。卜尼法斯八世去世后,在腓力四世压力下,波尔多大主教于1305年当选为教皇,称克力门五世(1305-1314年),由于意大利正处于混乱之中,克里门从未到意大利去,把教廷迁到了法国的阿维农,史称阿维农之囚(1308-1378年)。
三级会议从十四世纪起成为法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参加会议的有三个等级:高级教士、世俗贵族和富裕市民。在国王需要金钱而征收新税,需要各等级的支持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时,往往召开三级会议协商。各等级在同意国王要求的同时也常以司法、行政方面的改革作为交换条件,三级会议的召开,完全由国王裁决,所以法国的三级会议是王权的支柱,它并不代表人民利益而限制王权。

三、英法百年战争和农民大起义
1、英法百年战争的原因、经过
英法百年战争的爆发是两国几百年来领土争执和各种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英法两国国王自十二、十三世纪以来就激烈争夺英王在大陆上的领土。法王以最高领主的身分力图合并英国在大陆上的每块领地,英王则企图恢复亨利二世时的广大版图。英法争夺工商业繁盛的佛兰德尔地区也是触发战争的重要原因。法王企图控制富庶的佛兰德尔,而佛兰德尔的毛纺织业主要依靠英国的原料。因而当地市民支持英国的反法政策,承认英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为法国合法国王。1328年法国卡佩王朝绝嗣,瓦洛亚家族的腓力六世(1328-1350年)即位。英王爱德华要求以腓力四世外孙的资格继承卡佩朝的王位,反对腓力六世为王,王位继承问题终于导致了战争的爆发。
英法之间的战争从1337年起断断续续进行到1453年,故史称“百年战争”。战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337-1360年,英法之间的正式宣战在1338年,但战争行动从1337年11月就已开始,法国军队在克勒西战役(1346年)和普瓦提埃战役(1356年)中遭到惨重失败,国王和许多贵族被俘。1360年双方签订了布勒了尼和约,暂时休战。
第二阶段:1369-1380年,法军向英军进攻,收回了大部分失地,英军只占领沿海几个据点。
第三阶段:1415-1453年,英国利用法国内乱之机,进攻法国,占领了大片领土,法国处境险恶。由此而涌现出了一名女英雄贞德。在她的事迹鼓励下,法国军民同仇敌忾,不断收复失地。到1453年止,收回了除加莱港外全部失地,并夺取了英王在基恩的领地,基本上完成了国土的统一。
第一、第二阶段是英法王朝为争夺领地而进行的封建混战,第三阶段则法国抵抗英国侵略,为国土统一而进行的正义战争。
2、英法农民起义
(1)法国农民起义:百年战争第一阶段。法国军事上的节节失利使国内矛盾更加激化。代表富裕市民的巴黎商会会长艾田·马赛利用三级会议中贵族席位减少的机会提出加强市民作用的改革要求,并于1357年3月强迫太子查理颁布三月大敕令,规定定期召开三级会议等。由于太子拒绝执行大敕令。1358年2月马赛领导了手工业者起义。5月28日博韦地方的农民打死太子揭开了农民起义的序幕,以吉约姆·卡尔为领袖,卡尔想得到城市市民的支持,而艾田·马赛则出尔反尔,出卖了起义军,使封建主得以全力镇压农民义军。
(2)英国农民起义:百年战争第二阶段英国失利,国王增加的国内税收使国内矛盾尖锐,根本原因则是:十四世纪货币地租逐渐取代了劳役地租,英国农民中贫民大量出现,只能外出做雇工。1348年黑死病横行欧洲,造成英国大部分人口丧生,劳动力短缺,雇工工资提高,而国王却颁布雇工法,严令不许提高雇工工资,这使城乡矛盾更加激烈工。战争给城乡劳动人民造成严重负担,下层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矛盾最先体现在教会改革运动中。教会是封建统治的中心,要反对封建制度,首先要指向封建教会,于是出现了反映下层人民疾苦的罗拉德派宗教改革。其代表人物是约翰·保尔。他主张废除什一税,没收教会财产,推翻现存制度,把土地分给村社,主张消灭贵族,他的传教活动为1387年农民起义创造了条件。这次起义的导火线是人头税的增加。起义由瓦特·泰勒领导。由于各地义军未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整体,由于起义农民利益的不一致导致行动不协调,由于农民始终没有可靠的同盟军,由于农民缺乏政治经验,被贵族国王欺骗,因而这次农民起义最终失败。
3、英法民族国家的形成
英国在十五世纪由于农奴制的消灭使农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农业生产商品率的增长,加速了自耕农的分化,出现了雇佣工人和富农阶层。封建主阶级中的中小贵族也和富农一样,剥削雇佣劳动,在农产品和羊毛贸易中获利。他们成长为新贵族。随着市场需要的扩大与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发生于农村毛织业中,包买商把羊毛贷给家庭手工业者,再以低价收购成品,使生产者依附于产。商业资本,形成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形成统一市场。
十五世纪前半期,英国大贵族中的两个集团兰加斯特、约克家族。为了权力和财富进行斗争,百年战争的失败促使他们间的矛盾激化,互相厮杀达三十年之久,史称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对于这场政治危机,新贵族和富裕市民希望消灭大贵族的纷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以保护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因而反对兰加斯特家族而寄希望于约克家族。1641年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1641-1483年)登上王位后实行了许多改革,对英国影响甚大。他死后战争再起,1485年,兰加斯特家族远支都铎家族取胜结束了内战,亨利七世建立了君主专制统治。在此过程中,英吉利民族也逐渐形成,从而形成了一个单一的英吉利民族国家。
法国在战后封建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市场开始形成。法王路易十一(1461-1483年)利用各种手段兼并了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部分领土。查理八世(1483-1498年)时期,法国又合并了独立领地不列塔尼,最终完成了国家的统一。路易十一对法国开始出现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采取了保护措施,以增加国库收入。并废除一部分内地关税,以有利于国内贸易的发展。资产阶级通过包税和购买官职而进入政府机构,它的上层逐渐靠向封建贵族,成为穿袍贵族。法王由于得到资产阶级的支持,财政实力充足,因而自1481年以后70余年从未召开过会议,法国由议会君主制开始过渡到专制君主制。
法国政治上的统一,经济联系的加强,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及法兰西统一语言的形成,法兰西民族逐渐形成,单一的法兰西民族国家也终于形成。

四、德国
1、中古前期德国历史发展的特点
加洛林帝国分裂后,东法兰克后来发展为德意志国家。德国封建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许多不同于英、法的特点。首先,封建化的过程进展缓慢。从八世纪末查理大帝侵入时开始,到十二世纪初才最后完成。这主要是由于德意志与高卢不同,未曾受到罗马奴隶制和隶农制的影响。大部分地区仍然牢固地保存原始的农村公社制度(马尔克),反而影响德意志封建关系的发展。另外一个特点中中央王权软弱,地方封建势力强大。这种政治上的分散延缓了德国封建化的进程。历代国王均从地方权贵中选出。他们上台不是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而是屈服于地方大封建主的势力。热衷于对外扩张。德国在政治上长期分裂的重要原因是各地区间利益的不一致。十二世纪开始兴起的城市,各地区间缺乏密切的经济联系,只形成一些以个别城市为中心的地方市场新兴的富裕市民只关心自身的局部利益,不像英法那样关心政治统一和王权的加强。
2、神圣罗马帝国
德国的封建扩张始于萨克森王朝(919-1024年),侵略的主要对象是意大利和斯拉夫人居住的地区。十世纪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936-973年)乘机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并占领了伦巴底,接受了意大利国王的称号。955年,一个放荡少年登上了教皇宝座,即约翰十二世,罗马贵族发动叛乱,反对约翰,约翰请求奥托提供援助。于是奥托进入罗马,巩固了教皇的地位。962年2月在圣彼得教堂亲为奥托加冕称帝,建立起日尔曼民族罗马帝国。1155年,德皇腓特烈一世加冕时又加上了神圣二字。帝国名义上包括德国和意大利北、中部,实际上在封建割据形势下,并没有建立大帝国的现实物质基础,意大利人也不断掀起反抗斗争,使德国的统治难以巩固。
3、皇帝与教皇的斗争
政教首领为了便于维护统治,既互相勾结,又经常冲突,皇帝与教皇间的冲突集中地表现为争夺任命主教的权力,这实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捐税收入的斗争,教权阶层为了要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而保持独立地位,力图建立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统治体系。从十世纪起在教权阶层中展开的这一加强教会权威的活动,称为克吕尼运动(因法国中部克吕尼修道院是这个运动的首倡者而得名)。运动的主要纲领是:教权应置于俗权之上,教皇由教廷的枢机主教们选举。反对世俗君主的干涉,任命主教权应属于教皇,反对世俗君主的任命权,在教士和僧侣中规定严格纪律,实行独身制度,以提高教会的威信,并对俗权保持独立,运动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是教皇格利哥利七世{1073-1085年}。在实行这些纲领的过程中,引起与德皇亨利四世以及依附皇权的主教们的冲突。1075年,教皇命令规定各地主教的任免权在于教皇,世俗君主无权干涉教会事务。1076年,亨利就纠集国内忠于皇帝的主教,在沃姆斯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在拉特兰召开会议,宣布开除皇帝教籍,废其帝位,并煽动大封建主反对亨利,亨利不得不亲到卡诺沙城向教皇请罪。待他实力增强后,又以武力把教皇驱逐出罗马,另立教皇,这场斗争直到1122年才暂时妥协。
霍亨斯陶芬朝腓特烈一世时继续推行侵略意大利的政策,他企图通过征服意大利,控制罗马教廷,以称霸基督教世界。因此六次远征意大利,但最终以失败告终,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结束,此后25年王位空悬,历史上称为“大空位时代”。随后的略布斯堡王朝和卢森堡王朝,皇帝也有名无实。1356年,卢森堡朝的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因盖有金色印玺而得名),规定皇帝由七大选侯推举,诸侯在领地内有完全的自主权,并有权宣战,这份诏书,使诸侯的独立更加合法化。
4、城市同盟
德国各地区的城市在缺乏强大中央政权保护的条件下,在十三世纪六十年代组成了几个地方性的城市同盟,以加强商人寡头对城市的统治,垄断对外贸易并确保商路安全。其中最大的是以律伯克、汉堡等城市为首的汉萨同盟,它长期垄断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各国的贸易,它极力维护加盟城市的商人寡头的利益,排斥国内外竞争者,因而阻碍它国经济的发展,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同盟在国外的许多商馆执行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政策,1367-1370年为了控制丹麦海峡而发动了对丹麦的战争。十五世纪中叶以后,由于无力对抗正在兴起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竞争,以及十六世纪随着世界市场的出现而发生的商业重心的转移,使得汉萨同盟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下降,渐趋瓦解。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丕平献土 2、自由大宪章 3、阿维农之囚 4、克吕尼运动 5、黄金诏书
二、简答
1、法兰克封建制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2、查理曼帝国的历史地位。
3、西欧封建城市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4、西欧封建城市兴起有什么历史意义?
5、十字军东侵的原因是什么?
6、十字军东侵的后果及其影响。
7、英国亨利二世为加强王权采取了什么措施?
8、英法百年战争的起因及其性质。
9、中世纪德国历史发展有何特点?
10、德国政教之争的原因、性质及其后果。
三、论述
1、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过程中,罗马因素和日尔曼因素各起了什么作用?
2、在法国加强王权的斗争中城市具有怎样的地位,起了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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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古东欧诸国

本章重点:
1、查士丁尼时代的拜占廷
2、拜占廷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3、古罗斯的建立及其封建制度的形成
4、俄罗斯摆脱蒙古统治的斗争
5、中央集权及专制统治的形成
参考书目:
1、(前苏)列夫沉柯:拜占廷简史,三联书店,1962年。
2、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中古部分)

第一节   拜占廷
一、四至五世纪拜占廷的社会经济状况
395年,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部分,东部为东罗马帝国,因其首都君士坦丁堡是古希腊移民城市拜占廷的旧址,故又名拜占廷帝国。在西罗马崩溃后,它继续保持了政治、经济上的繁荣,成为东地中海的一个强国。
当西罗马城乡经济衰落,奴隶制陷入绝路之时,拜占廷的经济却依然得到发展。拜占廷农业的基础是隶农制,帝国的埃及、小亚、色雷斯地区,农业经济发达,为城市提供粮食和手工业原料。拜占廷的农村,隶农占人口中的多数,是农业上的主要生产者。在奴隶主的庄园中,部分奴隶转化为隶农,他们被分与一小块土地,自行经营,身份上成为丰自由人。但帝国政府却颁布法令,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准随便离开土地,也无权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生产者实际上成为被固定在土地上的依附农民。由于帝国赋税的压迫和官吏的侵夺,一些自由小农不得不投靠大地主以求庇护,自由农民变成了依附隶农。四至五世纪,拜占廷的隶农制十分普遍,奴隶制的田庄虽然存在,但规模不大,数量不多,奴隶劳动在农业中不占主要地位。隶农制的急剧发展,大大缓和了拜占廷的奴隶制危机。
拜占廷的城市始终保持繁荣,并且农村有着贸易关系,君士坦丁堡是最重要的工商业中心。它的手工业以奢侈品生产为最重要,其中尤以丝织业最负盛名。其次是金属工业,主要制造金银餐具及镶嵌金银的器皿,供上层使用,军火制造业也较重要,它受国家控制,私人不得经营。君士坦丁堡利用自己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自己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集散地,商业繁荣,人口众多,是当时欧洲最富庶的大都会。
由于拜占廷的经济保持相对稳定,奴隶制危机不如西罗马深刻,国库充实,国力强盛,因而能够克服暂时危机,继续存在下去。
二、查士丁尼的统治
查士丁尼(527-565年)是一个野心勃勃的皇帝,他的主要目标是重新征服西方已经丧失的土地,恢复罗马帝国,为实现这个目标,他首先采取措施巩固帝国内部,他即位之初就着手编纂法典。于529年编成《查士丁尼法典》10卷,533年编成《法学汇纂》50卷,收辑历代法学家的论文。同年又颁布《法理概要》(法学家指南)阐明法学原理,最后又将查士丁尼534年以后颁布的法令汇集成册,称为《新法典》。查士丁尼时代汇集整理的全部罗马法律文献,统称《罗马民法汇编》,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从十二世纪起,这部法典成为西欧各国研究和制订法律的基础。
拜占廷在行政区划上分两大郡、七大州和六十个行省,由皇帝派官吏行使地方统治权。查士丁尼时期,帝国政治非常腐败,贪污、贿赂成风,大小官员滥用职权,对人民进行敲诈勒索。查士丁尼也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和教堂,在各地到处修筑桥梁,改善道路,设立防卫网。政府开支扩大,赋税就不断加重,人民不堪重负,到处爆发起义,规模最大的是532年1月首都群众发动的“尼卡”起义(希腊语胜利之意,为起义者口号),君士坦丁堡除皇宫外尽落入起义者手中,后来查士丁尼的大将贝利撒留利用雇佣军镇压了这次起义,帝国的统治才得以继续维持下去。
查士丁尼的对外政策是致力于消灭西欧各日耳曼族的封建国家,恢复古罗马帝国的版图。532年,他不惜以高代价和波斯缔结和约。稳定东部边境,然后集中力量侵略西方。533年,派贝利撒留率军入侵汪达尔王国,攻占其首都迦太基,灭亡了汪达尔王国。随后在北非恢复了帝国的行政机构。535年至536年,贝利撒留北上渡海侵入意大利,进攻东哥特王国。540年占领了罗马城,在意大利迅速恢复了旧日罗马的地方行政机关,对奴隶和隶农进行反攻倒算,并搜括珍宝和财物运往君士坦丁堡。这种倒行逆施遭到意大利人的强烈反抗。以致查士丁尼直到554年才完全征服意大利半岛,随后,查士丁尼向西班牙进军,夺取了西班牙半岛东南部,至此,拜占廷夺回了西罗马的大部分领土。
由于查士丁尼的复辟政策不得人心,因而他在西方的统治极不稳固。到他的继承者统治时期,帝国在西方的领地不断丧失,同时,从六世纪后期起,外族不断入侵,尤其七世纪阿拉伯帝国兴起后侵占了拜占廷大片领土,拜占廷实际上变成一个龟缩在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地区,由希腊人统治的君主国。

三、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七至十一世纪是拜占廷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拜占廷的封建制度是帝国早期的封建因素和斯拉夫人农村公社制度相结合的产物。
七世纪期间,拜占廷用强制手段将被征服的斯拉夫人大量迁移到小亚和其它地区,这些移民改变了拜占廷的民族结构,同时带来了农村公社,使帝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巨变。这些情况反映在八世纪前期形成的“农业法”中,农业法是拜占廷与斯拉夫人习惯法的结合。当时拜占廷的生产技术较西欧进步,铁制工具在农村广泛使用。自由农民公社的组织形式继续存在,耕地归农民占有,份地定期轮换,使用权受公社保护,这种小农土地占有是当时农村占有土地的普遍形式。农业法中也提到,有的自由农民因重力耕种而放弃份地,有的则租种别人的份地,向土地所有者缴纳部分收获物,成为对分制佃农或“什一租户”,这表明,斯拉夫人的农村公社已开始瓦解,封建租的关系已经产生,拜占廷社会正逐渐向封建制过渡。
七世纪初建立的希拉克略王朝代表了封建化贵族的利益,康士坦斯二世(641-668年)时实行了军区制,全国被划为十一军区,代替行省,军区首脑行使地方军政大权。自由农民被编入军队,分得世袭份地,成为屯田兵,他们免服劳役,但须缴纳租税。军区制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军事力量。同时,对军队上层的大规模分封,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军事封建贵族阶层,他们和旧贵族结合,共同构成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他们占有大量土地,由破产农民、隶农和残存的奴隶耕种,这就是拜占廷早期的封建关系。
实行军区制需要大量土地和军费,于是政府征用教会的土地和财产,因为教会,修道院占有拜占廷几乎半数的土地。这些土地享有免税特权,因而政府与教会矛盾尖锐,终于在八世纪爆发了“破坏圣像运动”,伊苏里亚王朝统治时期,皇帝立奥三世(717-741年)和君士坦丁五世(741-775年)颁布诏令,禁止供奉圣像,进而封闭修道院,没收教产,强迫修道士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公役。这些措施得到军事贵族和宫廷贵族的支持,没收的土地大部分为他们占有,“破坏圣像运动”延续了一个世纪,加速了封建化的步伐。
马其顿王朝统治时期(867-1056年),拜占廷的封建关系迅速发展,国家的税收政策促进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自由农民的没落。从六世纪起,全体居民必须纳税,政府收入大增。此外,农民还必须负担建筑、运输等劳役。为保证农业所必需的劳动力,帝国在农村实行连环保制度,凡因农民逃亡而造成耕地荒废者,同村人要代缴土地税。捐税和劳役的沉重促使农民破产,依附于教俗封建主。到十世纪,拜占廷的大地产迅速增多,小领地不断减少,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十一世纪八十年代在一片混乱中建立的科穆宁王朝(1081-1185年),为了强化中央政权,推行了“普洛尼亚”(监领地)制度,政府将国家土地和农村公社土地分给公职贵族监领,接受监领地的必须服军役,按监领地大小提供相应数量的兵员。监领地不能转让和继承,只能终身占用,领受监领地的,同时也取得对领地上农民的支配权。农民领有世袭份地,向监领人纳税服劳役,并丧失人身自由。到十一世纪末,拜占廷的自由农民大多数沦为这样的依附农民,封建关系最终确立。但此后随着监领地的世袭化,在拜占廷社会形成一个世袭贵族阶层,他们享有越来越在的独立性,拥有大量地产和依附农民,领地上自然经济因素的增长,破坏了中央集权的基础,导致分裂倾向加强。

四、拜占廷的衰亡
十一世纪以后,拜占廷帝国边境受到突厥部落的侵袭,领土不断缩小,十三世纪初,第四次十字东侵,攻陷了君士坦丁堡,建立了拉丁帝国,虽然拜占廷又复国,但经过西方侵略者的破坏,国势衰微,再也难振以往声威。
从十四世纪三十年代起,土耳其不断蚕食拜占廷在小亚和欧洲的领土,到十五世纪三十年代,兼并了除君士坦丁堡外所有拜占廷的土地。1453年4月,土耳其军队正式包围了君士坦丁堡,并于5月29日攻陷该城。土耳其人随后以君士坦丁堡为都,并更名为伊斯坦布尔。
第二节   俄罗斯
一、古罗斯国家
古罗斯主要是东斯拉夫人的国家,创建于九世纪中叶。东斯拉夫人长期居住在东欧平原,七、八世纪时原始公社制才开始解体,新的地域公社(农村公社)代之而起,这种公社,斯拉夫语称为“维尔富”(原意为绳子),因为农村公社形成后,需要用绳子丈量可耕种的土地,然后进行分配,维尔富的成员实行连环保制度(如某成员杀人或盗窃,其它成员在一定情况下负有连带的责任)。九世纪以后,东斯拉夫人的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日益显著,农村公社中的上层人物,大部分从事征战,逐渐形成武士阶级。他们把公社土地据为己有,让奴隶和依附农民耕种,武士集结在某军事首领周围,跟随他四处征战,这种主从关系就是以后君臣关系的萌芽。
古代罗斯国家起源于诺曼人(斯拉夫人称其为瓦里亚格人)的征服。俄国古代第一部编年史《往年纪事》里有过明确的记载,据说862年,一个名叫留里克的瓦里亚格人,率大批亲兵队夺取了诺夫哥罗德公爵的权力。建立了小公国。这时大贵族掀起了瓦丁姆暴动,要推翻小公国,但被留里克镇压。879年留里克死后,其亲属奥列格继续统治诺夫哥罗德。他沿瓦希商路南下征服斯摩棱斯克,于882年到达基辅公爵阿斯科德和迪尔,建立了留里克王朝的基辅公国,并以此为新都,把它称为“罗斯诸城之母”。
留里克王朝的王公们以征战劫掠,内外贸易为主要任务。他们向被征服居民索取贡物。其方法是“索贡巡行”,每年冬初,大公带领亲兵到所属居民中,挨家挨户向人民征收毛皮、蜂蜜、蜂蜡等贡物,他们在外巡行一个冬天,所到之处,连征带掠,肆无忌惮,居民往往在他们到来时四散逃亡,索取贡物反映了国家与居民之间的统治与依附关系。同时,这也是推动基辅王公出兵征战的一个重要原因。征来的货物,每年春季运往君士坦丁堡出售,由于拜占廷对罗斯商人条件苛刻,九世纪后,他们不断进攻拜占廷,直到十世纪后期。

二、封建关系的形成
古罗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过程比较漫长。十世纪时,王公贵族开始占据田庄和城堡,封建关系开始产生。988年,基督教成为基辅国教,更巩固了这种关系。到十一、十二世纪,编年史上经常提到王公贵族田庄,可见王公贵族占有世袭领地已成普遍现象。此外,教堂得到王公贵族的捐赠,获得大量土地,也成为封建大土地所有者。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阶级关系开始发生巨大变化,除大小贵族外,九至十世纪基辅罗斯的主要农业居民是斯美尔德。他们大部分是自由的小生产者,但他们从属于王公,得向王公交纳贡物,所以他们只是半自由人,有些贫困化的斯美尔德则成为贵族依附农民。罗斯的依附农民还有多种类型,有的完全陷于依附地位,生活没有保障。封建主可以买卖,这就是农村的贫民(西罗德),有的因欠债而陷于依附状态,自己没有土地,按照契约规定给人家劳动以抵偿债务,这是“债农”。此外还有耕种贵族土地,一无所有的契约农等。实际上这种阶级关系的变化,主要是靠封建主不断损害小农利益才实现的。到十二世纪,古罗斯的封建土地制度基本确立。

三、罗斯的分裂和外族的入侵
1054年雅罗斯拉夫死后不久,基辅罗斯就开始瓦解。他的三个儿子各据一方,互动干戈。同一时期,游牧民族波洛伏齐人不断进犯罗斯国土,于是雅罗斯拉夫的子孙于1097年在留别奇集会,商讨团结对敌,结果罗斯取得最后胜利。1113年,弗拉基米·摩诺马赫做了大公。他推行了一系列加强大公政权,恢复罗斯国家统一政策。最终以失败结束。1125年他死后,罗斯各公国虽仍宗基辅为主,但实事上各自为政。
早在十一世纪后半期,罗斯就受到波洛伏齐人的进攻。到了十三世纪蒙古兴起后,向西发动进攻。从1235年至1240年底消灭了罗斯各公国。并于1243年建立钦察汗国(金帐汗国)统治罗斯各地,罗斯从此遭受外族统治达二百多年。

四、莫斯科公国的兴起及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
莫斯科原为罗斯托夫――苏兹达尔公的属地,历史上首次提到莫斯科是编年史记载的1147年长手尤里与车尔尼戈夫公爵在此会见一事。这一年也就成了莫斯科奠基的年代。
十三世纪末十四世纪初莫斯科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并借助蒙古的力量逐渐发展起来。蒙古为了统治罗斯,采用分封弗拉基米尔全罗斯大公的方法,拉拢分化罗斯诸王公。莫斯科有伊凡一世(1325-1340年)时,采取竭力讨好蒙古王公并借其支持消灭竞争对手的办法。于1328年获得全罗斯大公称号,伊凡一世奠定了莫斯科强盛的基础。
十四世纪中叶金帐汗国内部出现混乱,莫斯科乘机开始了摆脱蒙古的斗争,七十年代末便向蒙古人发动进攻。1378年,蒙古汗调兵遣将,在沃查河与莫斯科会战,结果惨败而归。1380年8月底,莫斯科取得重大胜利,这次战役的领导者和指挥者莫斯科大公底米特里获得了“顿斯科伊”(顿河英雄)的尊号。蒙古失败后,于1382年卷土重来,突袭莫斯科,底米特里猝不及防,遭到失败,被迫纳贡,直到1395年。
底米特里之子瓦西里一世统治时期(1389-1425年),莫斯科领土更加扩大,瓦西里二世时(1425-1462年),莫斯科内讧使国家中央集权化过程暂时中断,直到伊凡三世(1462-1505年)和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时才恢复和最后形成。伊凡三世的主要对手是诺夫哥罗德和特维尔。诺夫哥德早在1456年便依附莫斯科。伊凡三世也把它看成自己的世袭领地。诺夫哥罗德贵族企图投靠波兰对抗莫斯科,于是莫斯科1471年进攻诺夫哥罗德,舍隆河一役击败诺军。签订克罗斯坦条约,使其臣服于莫斯科。1478年,彻底消灭了它,对特维尔,伊凡三世于1485年8月率军包围特维尔。毫无抵抗便吞并了它,伊凡三世统一了俄罗斯大部分领土。中央集权国家基本形成。1480年,莫斯科彻底摆脱蒙古的统治其子,瓦西里三世时又吞并了普斯科和里亚赞先。完成了全罗斯的统一,莫斯科政权便成为全国性的管理机构。过去的领主杜马(贵族会议)变成近臣会议,是直属大公的最高常设机关。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大公与近臣协商。十五世纪末出现了最早的行政机构“政厅”,管理政府各部门,大贵族充任各政厅长官,地方管理实行供养制,地方官由当地居民供养,他们兼行政、司法、税收及军事大权于一身。
伊凡四世时(1533-1584年)俄国开始了君主专制,伊凡成年前权力落到贵族手里,贵族会议限制了大公的部分权力。1547年伊凡加冕称沙皇,并利用人民起义之机推翻大贵族统治掌握大权。1549年开始推行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改革以强化皇权。1550年他颁布新法典,以法律形式巩固了已取得的国家中央集权化的成果。军事改革伊凡四世改革的中心环节,1556年的兵役法改革,使封建家兵转变为替沙皇服役的军队,这加强了他的军队力量,为后来的大规模侵略扩张创造了条件。五十年代中期改革主要是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改组,增设了一些分掌各部门事务的中央机关。由大贵族任首脑,小贵族处理日常事务。1555年,全国普设地方司法机关,从而削弱了地方官的权力,这次改革,加强了沙皇的中央政权,确立了俄罗斯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分裂的王公贵族势力受到打击。

五、封建农奴制的加强和波洛特尼科夫起义
十五、十六世纪俄罗斯农业经济发展很快,农业地区扩大,三圃轮作制广泛流行。十五世纪末粮食成为商品刺激了谷物生产。当时在农业地区并存劳役租、代役租、货币租三种地租。从十六世纪末起,劳役租成为主要剥削手段,封建主竭力扩大庄园,抢夺土地,强迫依附农民为其耕种,农民处境恶化,出现了对分制佃农、雇农、契约农等。由于剥削的加重,加上频繁的战争,农民状况日益恶化。不断出去逃亡。随着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国家开始直接干预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国家法典中列入了限制农民离开主人的条款,此后更禁止逃亡或合法转移。十六世纪西欧各国资本主义萌芽,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却促使了俄国农奴制的加强。
1601-1603年,俄国发生大灾荒,地主商人乘机大发横财。城乡人民大批饿死,到处都酝酿着大规模起义。1606年,波洛特尼科夫领导了乌克兰地区的起义,一呼百应。到10月,起义队伍达10万人,并包围了莫斯科。他要求农民起来反抗封建主,夺取土地,废除农奴依附关系,要求市民杀死所有贵族和商人。12月,义军退出莫斯科。1607年5月退守土走后门,由于官军掘河灌城,义军粮尽援绝,宣告失败。波洛特尼科夫被抛入水中淹死。这是俄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农民战争,它使俄国农奴制和沙皇专制统治受到一定打击。

六、沙皇的对外扩张
伊凡四世的内政改革,加强了俄国的军事实力,沙皇从此开始了对外扩张。在东方,它极力夺取金帐汗国的遗产,消灭四分五裂的鞑靼汗国,夺取伏尔加河中下游和黑海里海地区。喀山和阿斯特拉罕首当其冲。1552年6月伊凡率15万大军进攻喀山。10月进城后,纵火烧城。将其夷为平地。1554年又派军占领阿斯特拉罕。并于1556年吞并该国。十六世纪后半期,俄国侵入西伯利亚,占领土地,掠夺毛皮,无恶不作。1588年消灭失必儿汗国,彻底征服了西西伯利亚,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沙俄在征服鄂毕河流域后,又侵入叶尼塞河和勒拿河流域,十七世纪中叶哥萨克开始侵入中国北方领土,强占中国土地。
沙俄在东方得手的同时,又把扩张的矛头转向争夺出海口,便向波罗的海进军。1558-1583年发动了立沃尼亚战争,战争初期莫斯科获得胜利。由于波罗的海地区与许多国家利害攸关。于是1561年开始外国干涉开始,立沃尼亚战争国际化(瑞典、波兰——立陶苑),结果,俄国不但没有取得出海口,反而丢失了部分国土。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破坏圣像运动   2、索贡巡行
二、简答
1、5至6世纪拜占廷帝国经济政治发展的特点及其后果。
2、拜占廷帝国衰亡的原因是什么?
3、莫斯科公国是怎样兴起的?
三、论述
1、试评述伊凡四世及其初期的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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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古西亚诸国

本章重点:
1、伊斯兰教的形成与阿拉伯国家的起源
2、阿拉伯帝国的形成
3、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4、奥斯曼土耳其的强盛及其衰落
5、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统治制度
参考书目:
1、郭应德:阿拉伯中古史简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2、孙义学:世界中世纪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5年。

第一节   阿拉伯帝国
一、伊斯兰教的产生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
1、伊斯兰教产生的背景
阿拉伯半岛的主要居民是贝多因(贝都因)人,他们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六至七世纪,阿拉伯人社会经济的发展处于大变革时期。原始公社解体,阶级社会开始产生,在社会关系方面,既保有公有制和民主制的某些特点,又出现私有财产和奴隶制剥削的萌芽,牧场共同使用,首领民主选举,战俘成为奴隶,贫困化的氏族成员也有沦为奴隶的,由于部落间常有冲突,战争和掠夺成了男子的英雄事业。
半岛西部从也门经过汉志(红海沿岸一片土地)到叙利亚,是东西方贸易的一条商路,也是拜占廷与伊朗长期争夺的焦点。525年,拜占廷唆使其盟国埃塞俄比亚侵略也门,建立统治,这引起伊朗嫉恨。570年派兵赶走埃塞俄比亚人,直到628年兵败退出。长期的战祸使汉志商路(阿拉伯商路)大大衰落,东西方贸易的商路从此改换为波斯湾经两河流域到叙利亚、拜占廷等地。
阿拉伯商业的破坏和经济的衰落,使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奴隶深受其苦,社会的阶级分化更为加剧,人民群众不满,社会动荡不安,反抗斗争不断发生,阿拉伯贵族为了镇压群众的反抗,对外夺取商路,扩张领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国家。伊斯兰教的产生恰是社会经济变动和政治统一要求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
2、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产生前,阿拉伯人的宗教信仰极不统一,贝多因部落和各城市居民,多为原始的自然崇拜,也有信仰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犹太教和基督教很早就传入阿拉伯半岛,他们的传播,对伊斯兰教的产生有一定思想影响,穆罕默德本人非常熟悉犹太教、基督教和部落宗教。
穆罕默德出身于麦加城古莱西部落哈希姆氏族的没落贵族商人家庭。幼年丧亲,随伯父长大,他作过牧童,也随商队经历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25岁时和一个比他大15岁的富商寡妇卡狄加结婚。40岁时出家隐修,据他说真主派天使告诉他“你应以真主的名义传道”,从此每次传道,开头总讲:“除独一的安拉以外别无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中国伊斯兰教徒的十六字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正使者。)
穆罕默德传布的新教被称为伊斯兰教。伊斯兰一词原为皈眼之意,他的信徒把他看成基督一样的先知,而且是最后的最伟大的先知。这些信徒被称为穆斯林,意即信仰安拉,服从先知的人。穆罕默德要求信徒定期赈济穷苦人,每天举行祈祷,伊斯兰历九月定为每年的斋月,白昼斋戒禁食。他还号召信徒到麦加朝圣。信徒必须响应先知的号召,为信仰的胜利而斗争,反对一切不信真主的人。
穆罕默德传教20多年,全面地阐述了伊斯兰教教义,他以安拉名义所“降示”的圣言都由身边的弟子记录下来,在他死后20年,由赛义德·撒比特搜集整理,抄录成册,称为《古兰经》,全书共114章、6200多节(这里章意为启示,节意为奇迹、预兆),所谓“古兰”,阿拉伯语意为读本,是伊斯兰教徒必读的课本、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古兰经》章节大小不一,内容编排并无内在联系,有学者认为,《古兰经》条文不完全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而是经过后人增删和修改的。综观《古兰经》全部内容,根本不是安拉的“启示”,而是穆罕默德针对各种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他在麦加的言论(占90章)多系颂扬安拉、驳斥反对者、宣扬天堂美好、末日恐怖等说教,他还谴责发不义之财的人,主张释放奴隶。在成为公认的“先知”并掌权之后,他的腔调就完全变了,说安拉最喜欢忍耐的人,而且《古兰经》规定:自由人是自由人,奴隶是奴隶,妇女是妇女,如果伤害了不同的人,抵偿办法也不相同。由此可见《古兰经》把阶级分化实际上合法化了。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的言论(占24章)大多为阐述宗教仪式、规章制度,并强调教徒内部的团结和对外征服。
伊斯兰教反映了阿拉伯国家政治上要求统一的意愿,由成了阿拉伯半岛统一的工具,对于促进阿拉伯世界的进步与统一有积极作用。
3、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
穆罕默德开始是秘密传教,信徒较少,主要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在麦加称内祈祷,常常躲在城外山沟里举行仪式,后来信徒增加,逐渐公开传教。由于伊斯兰教除安拉外不承认任何部落神,这直接威胁麦加贵族和富商的领导作用和从神庙市集获得的经济利益,以阿布·苏非扬为首的麦加贵族坚决反对穆罕默德的宗教宣传,并图谋杀害穆罕默德,于是622年9月的一个夜晚,穆罕默德和几个忠实信徒离开麦加,逃往雅特里布,自此以后,穆罕默德出奔之日(阴历7月16日)被伊斯兰教徒称为黑蚩拉(希吉拉,汉译徙志)节,622年则为伊斯兰历的纪元之年,雅特里布后来更名为麦地那,意为先知之城。
迁到麦地那后,伊斯兰教的发展进入新阶段,穆罕默德以麦地那为中心,联合一切反对麦加贵族的势力,建立了一个神权国家,他主要依靠由麦加迁到麦地那的穆哈吉尔(迁士)和麦地那改信伊斯兰教的安沙尔(辅士)的支持,组成强大的武装,迅速统一周围地区,凡信仰伊斯兰教的,不分部落和氏族,以兄弟相称,血族复仇战争被取消,使狭隘的氏族关系被打破,为阿拉伯国家的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随后,他开始了反对麦加贵族的战争,630年击溃了麦加的反抗,双方缔结“侯德比耶和约”,麦加同意接受伊斯兰教,承认穆罕默德的权威,穆罕默德则保留了特殊的宗教地位,克尔伯古庙改为清真寺,黑陨石作为伊斯兰教的圣物保留了下来。征服麦加是穆罕默德以伊斯兰教为旗帜的阿拉伯统一国家形成的关键步骤。630—631年间,许多部落宣布加入伊斯兰教,一些犹太、基督教徒向穆罕默德纳贡,有的改信伊斯兰教。632年6月8日,穆罕默德突患霍乱去世,但这时阿拉伯半岛已基本统一。

二、阿拉伯帝国的兴亡
1、初期哈里发的征服
穆罕默德死后,阿布·伯克尔被推选为继承人,改称哈里发,意为安拉使者的继承人。这是集宗教、行政、军事大权于一人之身,政教合一的国家首脑,阿布·伯克尔时便开始大规模向外扩张,首先同拜占廷、伊朗作战。第二任哈里发欧默尔时,号称“安拉之剑”的大将卡利德率军进攻叙利亚。于636年8月攻占耶路撒冷及巴勒斯坦全境,在与拜占廷作战的同时,阿拉伯以主力进攻伊朗。637年占领伊朗首都泰西封。642年彻底灭亡了萨珊王朝。欧默尔另派大将阿鲁姆进攻埃及。642年攻陷开罗。645年又占领了利比亚等地。
2、倭马亚王朝和帝国的形成
在对外征战中,穆罕默德的政敌:麦加的倭马亚贵族逐渐掌握了军、政、教权、鄂斯曼还被选为第三任哈里发,以穆罕默德女婿阿里为首的一派,反对鄂斯曼的统治。于是形成一个政治宗教团体――十叶派。656年,他们联合反对派在麦地那刺杀了鄂斯曼。以阿里为第四任哈里发,以叙利亚总督摩阿维亚为代表的倭马亚贵族,拒不承认阿里,于是内战爆发。战争中,阿里想与摩阿维亚妥协,这引起十叶派的分裂,反对妥协的下层群众另立“哈瓦立及派”(军事民主派),他们要求恢复初期伊斯兰教比较平等的关系,共同分配战利品,一切穆斯林都有参加选举的权利等等。但阿里疯狂镇压军事民主派,661年最终被军事民主派杀害,摩阿维亚成了哈里发,建立了倭马亚王朝,定都大马士革,哈里发从此成为世袭。
在残酷镇压了各种反抗势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后,倭马亚王朝继续大规模向外扩张。在西方,曾多次进攻君士坦丁堡,侵入突尼斯,698年攻陷迦太基,消灭了拜占廷在北非的残余势力,并降伏了柏柏尔人,让他们改信伊斯兰教,组成阿拉伯骑兵。他们还越过直布罗陀海峡,于711年消灭了西哥特王国,迅速征服了比力牛斯半岛,后来攻入法兰克,732年败于法兰克人。在东方,势力扩张到印度洒流域的中亚。664年占领喀布尔,674年越过阿姆河,占领布哈拉,撒马尔军等城,到八世纪初,侵占了中亚大部分,并与中国唐朝发生冲突。
到八世纪中叶,阿拉伯的版图,西起大西洋,东到印度河,北起黑海和里海南岸,南至尼罗河下游,形成一个横跨亚、非、欧三大洲交界处的阿拉伯帝国,国家制度也逐渐完备。哈里发是最高统治者,下设维齐尔(宰相)辅佐,其下有各部大臣,管理行政、财政、军需等事务,地方行政基本沿用拜占廷和伊朗旧制,分设九个行省,由长官爱弥尔(总督)统治,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阿拉伯语为法定语言。
3、阿拔斯王朝和帝国的分裂
阿拉伯帝国的对外征服,加深了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哈里发国家是政教合一的政权,政治上的反对派必然表现为伊斯兰教的宗派,宗教上的分歧不可避免的发展为政治上的对抗,帝国内部的各种宗教派别实际上是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具体表现。倭马亚王朝后期,十叶派与正统教派逊尼派针锋相对,两派宗教上的分歧反映了两派争夺权力的政治斗争。八世纪二十年代,东方各省出现了一个新的政治派别阿拔斯派,伊拉克大地主阿布·阿拔斯自称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后裔,指责倭马亚王朝是穆罕默德仇敌之子孙非法窃取了哈里发政权,阿拔斯派网罗地方反对势力,伺机夺取政权。
八世纪三、四十年代,倭马亚王朝腐朽衰败,各地反抗斗争不断,呼罗珊地区有个奴隶出身的伊朗人阿卜·穆斯林以阿拔斯的旗帜进行反倭马亚王朝的宣传活动,并于747年发动起义,750年推翻了倭马亚王朝,阿布·阿拔斯称哈里发,建立了阿拔斯王朝。阿卜·穆斯林被任命为呼罗珊总督,他的部将齐雅德曾大败唐朝高仙芝的军队,754年阿卜被哈里发刺杀。762年,哈里发迁都巴格达。
阿拔斯王朝采用了伊朗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央专制政权,在政府的各级机构中,波斯人排挤了阿拉伯人,维齐尔(宰相)的权力加强了,可任免行省总督,中央有管理税收、警务、驿递、司法等部门,首都和地方法官由哈里发委派通晓《古兰经》和《圣训》的人担任,全国分设二十几个行省,设总督统治,以巴格达为中心开辟弛道,设立驿站,建立了十多万人的近卫军。
虽然王朝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人数众多的军队加强对帝国的统治,但由于帝国内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族人民反抗阿拉伯统治者的斗争便贯穿了阿拔斯王朝的始终,他们或者打着非伊斯兰教的其它宗教的旗号,或者打着反对正统教派的旗号进行斗争。756年,一位索罗亚斯德教徒辛德巴德在伊朗北部雷伊至尼沙普尔地区,利用阿卜·穆斯林的威望发动了起义;776—783年,在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发生了哈希姆·伊本·哈金领导的粟特农民起义;816—837年,在阿塞拜疆发生了著名的巴贝克起义;这些起义都被哈里发镇压了下去。在人民起义的打击面前,哈里发为了加强实力,镇压起义,自九世纪前期以来,每年从中亚输入上千的突厥奴隶,以充实军队,并担任警卫。这些突厥将领,通过参与宫廷阴谋,逐渐取得权势,左右了朝政大权,哈里发成了傀儡。各省总督也在当地封建主的支持下,拥兵自重,不服从中央,庞大的阿拉伯帝国渐趋瓦解。早在750年,阿布·阿拔斯夺取政权后,下令斩尽杀绝倭马亚家族,当时只有王子阿布德·拉赫曼一人幸免于难,他先逃到北非,后去西班牙,依靠阿拉伯贵族和柏柏尔贵族的支持,于756年宣布独立,建立“后倭马亚王朝”(929年也称哈里发,定都科多瓦),这是阿拉伯帝国分裂的开端。788年,阿里家族控制的十叶派在摩洛哥宣布独立,建立伊德利斯朝(788—985年);800年,非洲总督阿格拉布在突尼斯建立阿格拉布朝(800—909年);868年,突厥将领图伦占据埃及和利比亚,建立了图伦朝(868—905年)。在帝国东部,呼罗珊地区有塔黑尔王朝,伊朗东部有萨法尔王朝(861—900年),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河中地区有萨曼王朝(874—999年),帝国早已四分五裂。
九世纪后期,人民大起义再次给帝国以沉重打击。869—883年,巴士拉地区爆发了黑奴大起义,起义者于870年攻占巴士拉城,并威胁首都巴格达,后来由于内部分裂,阿拔斯王朝乘机进攻,起义失败。891年,在伊拉克、呼罗珊、也门、叙利亚等地活动的卡尔马特运动在伊拉克北部发动起义(领导者哈马丹绰号卡尔马特),899年建立了一个存在150多年的政权。
在各族人民起义的打击下,各地封建主纷纷独立,帝国领土只剩下巴格达周围美萦不达米亚的一部分。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入侵巴格达。哈里发被解除了政治权力,只保留宗教首领地位。1258年蒙古入侵,阿拔斯最后灭亡。

三、阿拉伯帝国封建制度
阿拉伯帝国在对外征服过程中,受先进地区的影响,逐渐过度到了封建社会。
1、土地制度
伊斯兰教认为土地属于安拉,只有哈里发才有权支配,因而征战中所占领的土地全归国家所有,哈里发把原属拜占廷和伊朗王室贵族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伊斯兰教寺院和阿拉伯贵族,各地清真寺也占有大片土地。此外,个别封建大家族(如倭马亚、阿里家族)占有许多土地,那些改信伊斯兰教、投靠新政权的拜占廷、伊朗贵族保留了他们原来的土地。清真寺占有的土地称“瓦克夫”,用以供养寺院,不得转让或买卖,私人所有的土地称“穆尔克”。可以自由处理,但必须向哈里发纳税。总之,哈里发国家是最高地主,所有土地均须缴纳土地税,非伊斯兰教徒必须缴纳人头税。
国家、寺院、贵族的土地,由农民耕种,缴纳封建租税,七世纪时,政府强迫农民颈上挂牌,写明住址,防止逃亡,租税额也迅速增加,农民处境艰难。阿拉伯人在征战中,把大把战俘变为奴隶,奴隶买卖当时很流行。有黑奴,也有白奴,被大量运用在土地上,从事耕种,采矿家庭服务等。在农业生产中的奴隶,其地位接近依附农民,在手工业生产中,奴隶定期向主人缴纳部分产品或货币,也可经营自己的经济,奴隶生产在阿拉伯经济中不占主导地位,但奴隶的大量存在却是阿拉伯帝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特点。
阿拔斯朝时期,土地和水源主要归哈里发国家所有,但同时也存在有条件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伊克塔。它类似西欧的采邑制,由国家公职人员终身占有,领有伊克塔者,起初是征收地租,并按领受的土地面积大小为哈里提供相应的战士,如无特殊许可,领受者死后须将土地交还哈里发。后来随着职位的世袭,伊克塔也变为世袭领有,但在法律上被认为是哈里发的。
2、封建经济的发展
阿拔斯王朝最初一百年是阿拉伯封建经济最繁荣的一段时期。哈里发政府十分重视水利灌溉,开渠筑坝,修建水库,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河渠水网,纵横密布,促进了农业发展,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南部,波斯湾东岸和阿姆河、锡尔河流域,是阿拔斯王朝的四大谷仓,土地肥沃,农产丰饶,号称鱼米之乡。手工业发展也很迅速,有纺织业、金属加工业、制陶业、造纸业等部门,像大马士革的锻子、库法的绢、布哈拉的毛毯、叙利亚的玻璃远近驰名,阿拉伯商人经销或转运世界各地的精美物品,使得巴格达成为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内有各种手工行业,各地的工农业产品也通过水陆运输供应巴格达,城内还专设商业区以满足商业的发展.
第二节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一、帝国的形成与扩张
奥斯曼土耳其人是突厥人的一支,原住里海东南岸的呼罗珊地区。十三世纪初,蒙古西征被迫迁到小亚细亚,依附于塞尔柱突厥人建立的罗姆苏丹国。在紧邻拜占廷的萨卡利亚河畔得到一块封地。1242年,罗姆苏丹国在蒙古侵袭下瓦解,这支土耳其首领奥斯曼(1282-1326年)率领下打败邻近部落和拜占廷的军队而宣布独立。奥斯曼也于1293年自称“爱米尔”,1326年,他们夺取拜廷重镇布鲁萨,并定都于此,这不仅奠定了这个土耳其国家的基础,而且为其向巴尔干扩张铺平了道路。从此,人们称这个国家为奥斯曼国家,称这支土耳其人为奥斯曼土耳其人。
奥斯曼儿子乌尔汗统治时(1326-1359年)建立了常备军,常备军有两种:一种是得到采邑的封建主提供的军队,另一种是新军,大约建于1330年,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是土耳其军队的核心,驻防重要城市和要塞,在对外扩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乌尔汗一方面利用小亚细亚复杂的政治局势,另一方面依靠这支强劲的武装力量,首先吞并了罗姆苏丹大部分地区。1331年,占领尼西亚城,1337年攻占尼科米底亚,不久就将拜占廷势力逐出小亚细亚。1341年,拜占廷发生王位之争,双方内战不休,各自向外国求援,土耳其乘机插手,在拜占廷内战结束后留在了欧洲。1354年占领加里波里,1361年攻陷阿德里亚堡,切断了君士坦丁堡同巴尔干内地的联系,并把首都迁到此地,更名爱德尔纳,穆拉德一世时(1359-1389年)自称苏丹,大举进犯巴尔干,1371年侵入塞尔维亚、希腊等地。1389年科索沃一役是穆拉德胜利的顶点。巴耶塞特(1389—1403年)于1396年尼科堡一役击败匈牙利、保加利亚、英、法、德等国联军,欧洲为之震动,到十四世纪末年,奥斯曼帝国已侵占了自多瑙河到雅典之间的广大地区,几乎控制了整个巴尔干。十五世纪初,奥斯曼帝国被帖木尔打败,半个世纪之后国力才逐渐恢复。穆罕默德二世(1451—1481年)时便向拜占庭发动了最后进攻,于1453年5月29日攻陷君士坦丁堡,灭亡了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也迁都于此,更名伊斯坦布尔。
之后,土耳其继续扩张,1459年征服全部塞尔维亚,1463年征服波斯尼亚,1479年占领阿尔巴尼亚,1514年打败伊朗,1516年打败埃及,1517年麦加、麦地那落入土耳其手中,土耳其苏丹成了伊斯兰教诸国的宗教领袖。苏里曼一世(1520—1566年)时帝国达到极盛,1524年攻占贝尔格莱德,1529年攻陷维也纳。1525年,法王法兰西斯一世为反对哈布斯堡家族曾两次派使节到土耳其求援,1535年土法结盟,1555年根据土伊和约,土耳其占领了两河流域。在非洲,它的势力达到的黎波里、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地,这样,奥斯曼帝国的版图把昔日拜占廷与阿拉伯帝国统治过的大部分地区都包括了进去,形成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军事封建帝国。
奥斯曼帝国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它控制了东地中海通往东方的商路,设立关卡,征收捐税,打破了意大利商人对东方贸易的垄断。当时西欧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西欧诸国被迫积极寻找通往东方的新航路,从而开始了远洋航行和殖民掠夺,对世界历史影响深远。

二、帝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1、政治制度
在奥斯曼帝国,苏丹被认为是安拉的代表,一切臣民的主人,拥有无限权力,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军事统帅和护教者,苏丹以下,国家机构分为行政和穆斯林两个系统,行政长官是宰相(大维齐尔)。辅佐苏丹管理行政和军事,下设司法和财政大臣(维齐尔)各二人,枢密大臣一人,伊斯兰教经典是国家的基本法典,法官根据自己对法典的解释进行审判,地方行政,则把全国分为三十一个省、二百五十个县,分别设省长和县长统治,同行政机构平行的穆斯林机构,它是苏丹权力的精神支柱,穆斯林机构分宗教、法律、教育三个部分。清真寺同时就是学校、培养宗教方面的人才。
2、土地制度
土耳其人中一部分仍坚持传统的游牧生活,一部分定居并从事农业,在帝国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苏丹,国有地称为“米尔”,其中最好的那部分土地作为苏丹的直辖领地。收入也归苏丹和宫廷,一部分土地分给文武大臣作为禄田,称“哈斯”。绝大部分土地都以采邑的形式分给封建主,受封者有为苏丹服兵役的义务,能提2-4名骑兵的采邑称“提马尔”,提供5名以上的称“札美特”,这类骑兵是帝国军事力量的重要支柱,苏里曼一世时骑兵达20万人,此外,清真寺所有的土地,称“瓦克夫”,贵族自己的私有地称“穆尔克”,都不得买卖。
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被固着在土地上,不经主人允许无权离开,他们主要以实物缴租,为地主和国家服劳役,向国家缴纳各种捐税。伊斯兰教徒须缴纳什一税,非伊斯兰教徒除缴土地税外还得交人头税,奴隶劳动也有作用,但在整个社会生产中不占支配地位。奴隶主要来源于侵略战争,被应用于农业、采矿、宫廷等多种行业中,在小亚细亚相当部分的牧民虽不向国家缴纳租税,但必须随时应召出征。长期的侵略战争和沉重赋税,使人民倾家荡产,民不聊生,于是各族人民起义爆发了。

三、人民起义与帝国的衰落
1413-1419年,在小亚细亚和巴尔干爆发了强大的人民起义,规模最大的起义由西马维亚·贝得拉丁领导,以实行财富公有。实现各种宗教地位平等为战斗口号,后被镇压。
1511年,小亚细亚东部发生了反对重税的起义,起义者以十叶派为旗帜,号召人民拒绝服从土耳其苏丹。1518年,小亚细亚的卡拉西萨尔和尼科萨尔一带发生了农民努尔·阿里领导的起义,1519年托卡特爆发由哲拉尔领导的人民起义,这些起义后都被土耳其苏丹镇压。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小亚细亚东部的人民起义又掀起了新高潮,同时,被压迫民族争取独立的斗争也有新的发展,1599年,安那托里亚爆发了卡拉·雅兹吉领导的农牧民起义,有二、三十万人参加,一直坚持到1605年。1608年,詹普拉德·奥格鲁领导叙利亚、黎巴嫩人民宣布脱离奥斯曼帝国而独立,遭苏丹残酷镇压。同时,巴尔干和北非也爆发了反对土耳其统治和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这些起义沉重打击了帝国统治,使土耳其日趋衰落。
奥斯曼帝国统治阶级内部也不稳定,地方封建主往往世袭占有土地,逃避对中央的税收和兵役义务,甚至拥兵割据,成为土皇帝。一些大封建主甚至勾结近卫军上层分子,不时发动宫廷政变,使国内局势动荡不安,削弱了帝国的统治力量。
国际形势也越来越不利于土耳其帝国。1569年,土耳其进攻阿斯特拉罕,被俄国打败。1571年勒颁多之役,土耳其海军破西班牙和威尼斯的联合舰队击败。同伊朗的战争也不顺利。根据1612年土伊和约,土耳其不得不放弃南高加索,和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战争,以1606年土奥和约而告结束,土耳其被迫承认同匈牙利的哈布斯堡王室地位平等,停征年贡。到十七世纪中期,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日趋衰落。

思考题:
一、简答
1、伊斯兰教和阿拉伯统一帝国是怎样产生的?
2、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和土地制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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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3-30 21:52:11 |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中古南亚、东亚

本章重点:
1、封建制度的形成和种姓制度的发展
2、印度教
3、莫卧尔帝国前期的统治
4、日本大化革新
5、庄园的形成与幕府政治
6、日本的重新统一
7、德川幕府前期的统治
参考书目:
1、孙义学:《世界古代史》,东北师大出版社,1987年。
2、井上清:《日本历史》上册

第一节   印 度
一、封建制度的形成和种姓制度的发展
孔雀帝国在阿育王死后瓦解,印度次大陆一片混乱,小国林立。一世纪,大月支人的一支贵霜人建立了帝国。三世纪三十年代,贵霜帝国在次大陆的统治开始衰落,印度又分裂为许多小国。320年,摩揭陀地区兴起了一个强大的笈多王朝。经过多年征战,统一了几乎整个次大陆北部。到五世纪中叶,中亚的厌哒人(大月氏人与匈奴人的混血,又称白匈奴)入侵并攻灭了贵霜帝国使笈多王朝面临瓦解,威胁但次大陆各王国联合起来,很快击败了厌哒人。六世纪末,德里北部的一个小国坦尼沙逐渐强大。当戒日王(606-647年)统治时重新统一了次大陆北部,建都曲女城(恒河西岸)。自称羯若鞠阇国,戒日王死后,他建立的帝国迅速瓦解。
从笈多王朝到戒日王帝国,即四至七世纪是印度封建社会形成和最后确立的时期。研究这一时期印度历史的资料,主要依靠中国两位著名高僧法显的《佛国记》和玄奘的《大唐西域记》。
自公元前后起至四世纪,次大陆的奴隶制逐渐走向解体,封建性的生产关系逐步产生、成长起来,其重要标志是奴隶劳动在生产领域被逐步排除,雇工、佃农和依附农民开始代替了奴隶劳动。法显(五世纪)说摩揭陀有两种农民:一种是“唯耕王地者,乃输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这是耕种王室土地、只交纳地租而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自由佃农;另一种是“民户”,法显说:“诸国王、长者、居士,为众僧起精舍供养。供田宅、园圃、民户、牛犊、铁劵书录,后王王相承,无敢废者,至今不绝。”这就是说,在国王、贵族、殷富之家,都有一种连同土地及其它财产一起转让给寺庙的“民户”。这说明“民户”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农民,其社会地位已被一种永久性文书所固定,土地所有者不仅可以榨取他们的剩余劳动,且有权任意处置他们的人身,这标志着新的封建关系的出现。
六至七世纪,封建制度在次大陆继续发展,早在笈多王朝时法显就记载“王之侍从左右,皆有供禄。”即国王已分封土地给其侍从和臣下,到戒日王统治时,玄奘记载说:“王田之内,大分为四:一充国用,祭祀粢盛(古代供祭祀的谷物);二以封建辅佐宰臣;三赏聪睿硕学高才;四树福田,给诸异道。”“宰牧、辅臣、庶官、僚、佐各有分地,自食封邑。”“种王旧六税其一”,而且国家把大量土地捐赠给佛寺,佛教中心那烂陀寺,因“国王钦重,舍百余邑,充其供养,邑二百户,日进秫米酥乳数百万。”这些记载说明,这时土地虽仍属“王田”,名义上归国王所有,但已实行了分封,一方面培植教俗封建主阶级,另方面又把农民附属在土地上,连同土地一起封赐官僚和寺院,迫使农民向他们交纳租税。当时封授土地,是国王把整个村社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给僧、俗领主。这使得村社农民集体变成了贵族的依附农民,村社也失去了原来的独立性,行政、司法等权归于封建主之手。因此 这时的村社土地关系也就变成了封建制的土地关系。
随着次大陆封建社会的形成和确立,古代的种姓制度也有了新发展。玄奘的记载证明,当时四种姓已与古代有些不同,有了变化,婆罗门和刹帝利依然是统治的等级。原来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吠舍等级。由于农民变为依附农及手工业者地位下降,这时的吠舍只指商人和高利贷者。这时的依附农民却与上古的首陀罗地位相差无几,而那些手工业者,也大多下降到“杂姓”之中。中古时的次大陆种姓制度更加严格,除婆罗门、刹帝利外,在吠舍和首陀罗等级以下,都按行业组成各种迦提,迦提之间互不通婚,职业世袭,互相隔绝,迦提内部有管理机构,监督其成员遵守规章习俗。次大陆的居民不论城乡,都被组织在各种迦提中,而所有的迦提又都隶属于封建主的统治之下。
南亚次大陆的种姓制度,使劳动人民之间处于互相隔绝,排斥状态。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它有利于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奴役,不利于人民的团结,削弱了他们抵御外来入侵敌人的力量。现今印度还有3500多种姓,几千万的贱民,尽管1950年印度宪法中废除了种姓制度,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仍留有它的阴影。

二、印度教的兴起
四世纪以后,随着次大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佛教同先前的婆罗门教一样已开始因不适应新的需要而衰败,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兴的教派,它们被泛称为印度教。印度教是为适应封建化过程的要求而产生的。是旧的婆罗门教和佛教被改造的混合物。教义中又掺杂了吠檀多派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吠檀多派形成于笈多王朝时,它以古代吠陀为经典,认为认识的唯一源泉是神的启示,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都由梵天创造。只有求得梵我一致,人类才能得救,这种思想成为印度教起义的基础。),印度教的经典,包括史诗、赞歌、神话、传说、哲学及伦理方面的著作,往往经若干世纪通过许多人之手编纂而成,内容庞杂且互相矛盾。印度教基本上继承了婆罗门教的多神崇拜,但在众神之中有三大主神,即婆罗摩(大梵天)、湿婆(大自在天)、毗湿奴(遍入天)、婆罗摩是世界的创造者,湿婆是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毗湿奴是能赐福于人的保护神。印度教宣扬各个神都有许多化身,他们都能下凡济世,赐福拯民,佛祖就是毗湿奴的化身,因此而被列入印度教众神之中。
总之,印度教既保存了婆罗门教严格的种姓制度,双吸取了佛教不抵抗、禁欲、造业和轮回等说教。它一方面向低级种姓的人宣扬要虔敬神灵,守分安命,另一方面又向统治阶级宣扬人身官能上的享受,说这也是人生迫求的目的之一。从而为统治阶级恣意享乐大开方便之门,湿婆既是苦行之神,又是舞蹈之神,就反映了印度教的这种二重性。因而马克思指出:“这个宗教即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

三、德里苏丹国家
戒日王死后,从七世纪中叶一直到十二世纪末,次大陆长期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十世纪中叶,阿富汗兴起的突厥人国家伽色尼王朝乘机多次入侵次大陆西北部。1186年,伽色尼王朝被古尔王朝所代替,古尔王朝继续向恒河流域用兵。1206年,古尔王朝瓦解,其驻德里的总督、出身于奴隶的库特卜乌丁自立为苏丹,以德里为中心建立了苏丹国家(1206—1526年)。德里苏丹国家的统治很不稳定,共经历了五个朝代,即奴隶王朝(1206—1290年)、卡尔基王朝(1290—1320年)、图格拉王朝(1320—1414年)、塞义德王朝(1414—1451年)、罗第王朝(1451—1526年)。德里苏丹国共320年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前130年是由小到大、不断扩张的过程,后190年是分崩离析、逐渐衰亡的过程,十四世纪是其发展的顶点,版图西起印度河流域,东到孟加拉,北抵喜马拉雅山脚下,南至科佛里河流域。
德里苏丹国家时期,自始自终,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斗争非常激烈。苏丹国家的政权是由突厥人、波斯人、阿富汗人组成的军事贵族集团,他们争权夺利,屡屡发动宫廷政变或地方叛乱,320年共换了35个苏丹,平均每个苏丹在位只有9年。苏丹国家中,外来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军事贵族与土著的信奉印度教的封建主也处于尖锐对立状态。苏丹国家没收了土著封建主的一切土地,归国家所有,在国家政权中,所有高级军、政官职,全部由穆斯林担任,印度教徒只能充任下级官吏,而且国家对非伊斯兰教徒进行歧视和迫害,征收人头税,这些措施使得土著居民的反抗和起义从未间断。此外,苏丹国家一开始就面临着来自次大陆外部强敌入侵的威胁,1398年帖木尔率军由中亚侵入次大陆,攻陷德里,烧杀抢掠,这次入侵结束了图格拉王朝,德里苏丹也从此一蹶不振。
图格拉王朝崩溃后,代之而起的后两个王朝局势更加恶化,各地封建主纷纷拥兵自立,苏丹的有效统治范围仅限于德里周围和旁遮普,权力形同于地方上的土邦王侯。到十五世纪初,次大陆北部分裂为五个独立部分:德里苏丹国、孟加拉、马尔瓦、古吉拉特和克什米尔。国家的分裂削弱了抵抗外族入侵的力量。

四、莫卧尔帝国
1、帝国的形成
十六世纪初,帖木尔的五世孙巴布尔,被乌兹别克人赶出了中亚,遂率军南下,攻占了阿富汗。巴布尔以喀布尔为基地,乘次大陆混乱之机,于1526年消灭了罗第王朝,占领了德里,建立了莫卧尔帝国(莫卧尔一词系蒙古蒙兀尔的音转,因巴布尔自称为蒙古人[即莫卧尔人],故史称其国家为莫卧尔帝国。巴布尔本是突厥人,母系可能有蒙古人的血统,他的队伍由突厥人、波斯人和阿富汗人组成,帝国以波斯语为官方语言。)
巴布尔死后,国内发生分裂,后其孙阿克巴即位后,立即着手重建帝国。他首先击败次大陆北部各大封建主的反抗,随后迅速把版图扩展到除次大陆南部以外的其余地方,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帝国。
2、阿克巴的改革
阿克巴为了巩固其取得的胜利成果,加强整个封建主阶级的国家机器,对帝国的内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采用了一系列新措施。
(1)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在中央设置了宰相、财务、宗教事务等大臣,全国分为15个省,设总督专理军务,另设财政、司法官,直辖中央,印度教王公虽在其领地内自治,但由总督控制,他们还须把女儿送入宫中作为人质。
(2)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实行了新的税收制度,阿克巴下令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按产量分别等级,作为征收租税标准,税额为产量的三分之一。同时阿克巴还废除了土地税交人承包的制度,以减少中间剥削。
(3)为调和民族矛盾,对土著统治阶级改用怀柔政策,阿克巴在选用人才方面,各级官员兼用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他还利用和亲拉拢拉其普特王公和他们的骑兵,扩大帝国的阶级统治基础。
(4)为调和帝国内部的宗教矛盾,对非伊斯兰教徒改用宽容政策,废除了对异教徒的不合理税收,允许被迫改信伊斯兰教的印度教徒恢复先前的宗教信仰。阿克巴晚年还自创了一种揉杂各种宗教的“神圣宗教”,自任教长。但这些措施引起了伊斯兰教徒的不满。
(5)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措施,阿克巴注意支持工商业经营,统一了货币和度量衡,在全国范围内修筑公路,扩大商业交通网,奖励对外贸易,同时也十分注意农业生产和水利灌溉。
(6)阿克巴对印度教的某些陋习陈规实行了某些改革,例如,禁止寡夫殉夫、杀婴、童婚等,承认寡妇再嫁为合法。
阿克巴改革,他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了加强封建国家,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着想,那么首先得到好处的也正是他们,但是他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缓和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宗教矛盾的作用,客观上使人民也过上了比德里苏丹时代稍为安定的生活,促进了次大陆社会经济的发展,从阿克巴统治时期开始,莫卧儿帝国发展到了“黄金时代”。
3、帝国的衰落
阿克巴死后的几代帝王,坐享其成,大肆挥霍,穷奢极欲,入不敷出,为增加收入,只好恢复了包税制。沙杰罕(1627-1658年)时为了给其死去的皇后泰姬·玛哈尔建造一座陵园,花了二十年时间和大量财物。其豪华壮丽至今仍让人惊叹不已。在这种极度压榨下,各地、各族的人民起义连续不断,动摇了帝国的统治基础。同时,帝国内部屡屡发生宫廷政变和内战,各地总督割据独立。十八世纪后,莫卧儿帝国只有德里及其近郊。1739年,波斯入侵军攻陷德里并洗劫了该城,1761年,阿富汗军队也侵入次大陆,击溃了马拉提人的军队。不久阿富汗人又被锡克教派起义军赶走,正当这样混战的时候,不列颠人闯了进来,把所有的人都征服了。1764年,莫卧儿沙阿兰姆投降了英国人,从此南亚次大陆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第二节   日 本
一、七世纪以前的日本社会
距今约七、八千年前,日本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反映其文化的代表文物是具有绳纹式花纹的陶器,故称为绳纹式文化,它延续几千年,直到公元前三世纪末,遗迹遍布日本各地,出土陶俑多为女性,因此绳纹时代是日本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时期。
公元前三世纪末,随着秦汉帝国相继兴起,中国的金属文化和农业技术通过朝鲜传到日本,从此日本进入金石并用时代。这个时代的陶器是用陶轮生产形式简洁的素纹陶器,因最先在东京弥生町发现,故称之为“弥生式文化”,这是一种以种植水稻为基础的农业文化,男子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使得父权制氏族公社取代了母权制氏族公社。
一世纪,受大陆文化影响较早的北九州地区社会发展较快,出现了百余国(部落或部落联盟)。国家的产生直到三世纪,当时九州有个大国邪马台国,其女王卑弥呼曾向北魏进贡,得到了“亲魏倭王”的封号和金印。
三世纪前后,以京都为中心的地区的发展开始超过北九州,部落国家大量出现。三世纪中叶以后,在大和(奈良)平原兴起的大和国逐渐强盛,开始走向统一的过程,四世纪时它已经征服九州和本州的大部分地区,并把势力扩张到朝鲜半岛南部,占领任那,以此为据点,不断侵掠半岛。到五世纪,统一过程基本完成。
大和国在征服各地氏族、部落时,除把一部分壮劳力和美女当作奴隶带回大和外,一般不破坏当地的氏族组织,使其仍居住在原地,以“部”的形式集体地隶属于王室或贵族,部民在氏族长的统帅下进行生产劳动,向所属主人缴纳年贡,并服劳役,农业生产者编为田部,手工业生产者按专业分别编部,如土师部(陶工)、织锦部(织工)等等。这种部民制社会,迅速提高了生产力技术水平,为大和政权的统一和统治全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部民主要在朝廷和贵族的领地里耕作,他们的来源和地位比较复杂,总的来看,他们近似奴隶,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不能随意迁徙,主人对部民可任意转让,全部剩余产品被主人剥夺,主人只给他们一点产品作为生活资料,几乎一无所有,因此,部民实际上是一种“日本式奴隶”,大和国家实质上是奴隶制国家。
大和国的最高首脑为大王(后改称天皇),是世袭的专制君主,但他没有像天皇那样的绝对权力,实际上是氏族贵族联合政权的共主。中央朝廷由几个最有势力的氏族族长、大王的亲信来分掌政务,大伴氏、物部氏掌军事,苏我氏掌财政。地方设国造、县主、稻置等各级官职,都由地方有势力的氏族长充任。中央和地方各级官职是世袭的,并由大王授予特殊的姓,如臣、连、造(表示中央贵族)、君、直(表示地方贵族)等,这些具有世袭尊姓和世袭官位特权的氏族豪强,也称为氏姓贵族(古代日本只有贵族才能有氏、有姓,平民只有名而无姓。氏表示家族血缘关系,姓表示门第尊卑),大和国家就是以大王为首的氏姓贵族统治的奴隶主专制国家。

二、大化革新
1、革新的背景
(1)五、六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铁器农具的广泛使用,使农业生产显著发展,于是个别父家长制大家族逐渐脱离氏族集团而独立进行生产,氏族制度开始瓦解,旧的氏族制度(部民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2)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私地和私民的斗争十分激烈。王室和中央贵族依仗特权独占全国最好的土地和具有先进技术的劳动者,引起地方豪族的不满,因此双方矛盾和斗争十分尖锐。527年,九州筑紫国造盘井举行了暴动,反抗中央,天皇费时15个月才平息了“盘井之乱”。这次事件使大和政府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到处建立田庄,役使部民。田庄和部民制的发展,进一步加深了阶级矛盾和斗争。
(3)六、七世纪东亚大陆政治形势的发展对大和国的统治发生了强烈影响。新罗的崛起,隋唐大帝国的出现以及新罗与唐的联合,不但给日本振兴国家树立了榜样,并且还给日本造成巨大压力,朝鲜的强大使其侵夺朝鲜的图谋彻底失败,无法再从朝鲜获得先进技术和劳动力。
(4)六世纪中叶,中央贵族就是否接受佛教问题展开争论,以苏我氏为首的主张接受,企图以此来统一贵族思想,提高国家观念,而以物部氏为首的保守派坚决反对,后苏我氏获胜。593年他将外甥女拥为天皇(推古),以圣德太子为摄政。圣德太子主张革新,他制定的官位十二级和宪法十七条,目的就是为提高王权,他提倡佛教,鼓励修建寺院,对外同中国交好,派留学生和使节学习中国先进文化,为后来大化革新做了思想准备,也为革新培养了主力军。但622年圣德太子死后,苏我氏专权跋扈,豪强争夺土地和部民的斗争更加激烈,人民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严重不安,日本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只有实行必要的改革,才能继续维持和巩固他们的统治。
2、大化革新
645年6月12日,中大兄皇子联合大贵族中臣镰足发动宫廷政变,一举消灭苏我氏,拥立孝德天皇,中大兄为太子兼摄政,年号大化,次年正月颁布革新诏书,仿效隋唐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史称大化革新。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废除王室和一切贵族的私有领地和部民,全国土地和人民都作为天皇(国家)的公地和公民。(2)制定班田收受法,国家对公民班给口分田,六年一次,死后归还,受田者要负担租庸调,租为田租,交稻米,庸为徭役,每人每年十天,也可以绢代替,调为贡物,交纳各种土特产品,一般交纳绢布。(3)改革官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各级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世袭制,中央设二官八省,分掌各部事务,地方设国(省)、郡、里(乡)等行政组织,国司、郡司由中央任命,里长由当地族长担任。
以上措施在经过反复斗争后才最终在天武天皇(中大兄之弟)时确立,天皇制订了成文法来巩固大化革新的成果。
3、意义
(1)革新使广大部民摆脱了大贵族的直接占有,他们和从前的自由民一起成为国家的公民(良民),公民脱离了从前的氏族集团或部的组织形式,以户为单位直接隶属于国家,班田制就是按口分田,以户耕种,农民负担较固定的租税劳役,地位得到改善,提高了生产积极性,而实行土地国有和中央集权,则抑制了贵族豪强的势力,有利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2)革新虽然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但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日本部民奴隶制的基本终结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开始形成,也标志着日本从古代奴隶制到中世纪封建制的过渡。
三、庄园制与幕府政治
1、庄园制的形成
八世纪,日本为增加耕地而鼓励人民垦荒,于是,贵族和寺社就驱使奴隶和依附农民大量垦荒,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这样,私有土地越来越多,公地却越来越少,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破坏了土地国有制的原则,国家无地可班,班田制到九世纪后期基本废弛。
在班田制破坏的同时,贵族、寺社领地上形成了庄园,并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结构,也成了封建主剥削农民的基本组织单位。庄园的基本生产者是庄民,庄民原为国家公民因破产而成为庄园领主的依附农民,庄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主要耕种水田,向领主交纳实物地租和负担各种劳役,庄民的另一项任务是必须无偿为领主耕种直辖地,庄民不经领主许可不能迁移或改业,其实际地位等于农奴。
2、幕府政治的产生与早期幕府
地方行政长官也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侵占公家或别人的土地,增辟庄园,从而形成地方豪强势力。十一世纪,许多有势力的庄园获得“不输”、“不入”的特权,即不向国家交纳租税和不准政府官员进入庄园干预内部事务。地方豪强势力的日益强大,逐渐形成脱离中央控制的割据势力,天皇权力则日益削弱。九世纪中叶后二百余年间,大贵族藤原氏(即中臣氏)专权,政治腐败,贵族经常为争占土地互相火并,为保护自己的庄园,地方豪强把自己的家族成员和仆从武装起来,组成血缘关系、主从关系相结合的军事集团,其成员称为武士。武士势力增长很快,十一世纪便形成两大集团:关东源氏和关西平氏。1185年,源氏消灭平氏控制了中央政权。1192年,源赖朝取得“征夷大将军”的称号,在镰仓设立将军幕府,开始了幕府统治时期。
幕府与天皇朝廷同时并存,名义上将军由天皇任命,实际上朝廷没有任何权力,幕府是事实上的中央政府。幕府设政所、侍所和问注所分管全国政治、军事和司法大权。地方上,各国(省)和各地庄园委派亲信武士担任守护、地头,将军是全国最大的封建主,他属下的武士是占有不同数量土地的大小封建主,将军和武士结成主从关系,将军保护家臣(武士),武士宣誓效忠将军,承担纳贡和服兵役的义务。
1333年,后醍醐天皇乘幕府势衰联合武士贵族推翻了镰仓幕府,但不久政权落到了另一个实力派武士足利尊氏手中,1336年他攻入京都,自任征夷大将军,日本进入了室町幕府时期(1336—1573年)。后醍醐逃到南方另立朝廷,直到十四世纪末被北朝所灭,史称南北朝时期。事实上室町幕府的统治很不巩固,1467年因第八代继承人问题引起了长达11年的全国性内战,此后,日本内战不休,进入到了战国时代,直到1573年室町幕府灭亡。

四、经济的发展与日本的统一
1、经济的发展
十三、十四世纪,即从镰仓幕府末期和南北朝内战时期以来,日本农村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变化,由于庄园制的没落和瓦解,大部分中小武士破产,农民从庄园里解脱出来,逐渐成为以实物地租为主要负担的小农,相当一部分人则上升为小自耕农。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新发展,当时农业生产普遍采用先进技术,如水车灌溉、稻麦双耕作等,稻田产量和耕地面积也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手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农民剩余生产品的增加及其日益商品化,在寺社门前和交通要道、渡口等地逐渐形成集市,并出现了专门贩卖商品的商人,这些地方以后就发展成为工商业城市。十六世纪日本共有200多个城市,它们是商业中心,也是手工业生产中心。
这个时期的日本对外贸易也很发达,除中国、朝鲜和琉球岛外,还与东南亚诸国进行贸易,出口刀、漆器、金银制品等,进口生丝、棉花、瓷器、象牙、香料等,其对外贸易尤以日中贸易最为繁荣。从16世纪中叶起,日本与葡萄牙、西班牙建立贸易关系,主要引进枪炮等火器。
2、日本的统一
十五、十六世纪日本封建割据势力长期混战,人民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破坏,再加上领主、庄头、地头的盘剥,处境艰难,于是农民不断掀起反抗斗争,起义遍及全国,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地方割据势力,为全国实现统一创造了条件。在长期内战和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旧贵族完全没落,新兴的武士地主阶级(战国大名)代之而起,他们为壮大力量,注重发展经济,废除了关卡和手工业者、商人组成的行会、座,这使各地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国内统一的大市场逐渐形成,商人用自己掌握的金钱支持大封建主的统一运动,中小武士也希望建立能镇压农民起义、确保封建秩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他们的支持下,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开始了统一斗争。
织田信长从1558年到1573年15年间,先后打败了36个大封建主,并于1573年推翻了室町幕府。1582年,织田由于受叛将袭击被迫自杀,这时,日本的统一运动只完成了一半。织田死后,其部将丰臣秀吉打败其它对手,控制了政权,1586年他任太政大臣,在拥护天皇的名义下,先后发动了四次战争,征服了九州、四国和关东等地,到1590年基本完成了国内的统一。
丰臣秀吉还有更大的野心,他想征服琉球、台湾、菲律宾、朝鲜甚至中国,当完成国内统一后,他便发动了侵朝战争,1592年、1597年两次进攻朝鲜,但在中朝两国联合打击下都遭到失败。1598年,丰臣死去,其部将德川家康乘机夺取政权,1603年当了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立幕府,日本从此进入了德川幕府统治的时期(1603—1868年)。

五、幕藩体制
德川家康夺取政权后,没收了丰臣氏和其他战国大名的领地,把最富庶和最险要的地区作为将军的直辖领地,称为“天领”,其余的土地则分别赐予其他大名。大名的领地称为藩,共有200多个。“天领”分布全国各地,全年产米量700万石以上,占全国大米总产量的1/4,而且拥有一些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重要矿山,独占全国的铸币权,而藩一般产米量万石以上,最多百余万石,因此大名在经济实力上无法与将军相比。在军事上,将军有自己的直属武士(其中有资格谒见将军的称为“旗本”,没有资格的称为“御家人”),武士的俸禄世袭,绝大多数领取禄米,必须为将军作战,他们为将军具备了同时同三、四十个大名对抗的军事实力。
依靠这种强大的经济、军事力量,德川家康建立了一个集权制的封建政权。幕府在将军之下设“大老”(1人)、“老中”和“若年寄”(各4人)等三个重要官职,合称“三役”,辅佐将军掌管幕府政务,大老是非常任的最高行政长官,老中掌管全部日常政务和对天皇、大名的统制,若年寄协助老中统制幕臣。三役之下设寺社、勘定、江户三奉行,分别管理寺社、财政和江户的市政、司法等事务。将军在自己的直辖领地上设“郡代”或“代官”,掌管所辖地方的行政、司法,直辖城市则设奉行。
大名的领地藩,是隶属幕府之下的小王国,藩主在其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征税和指挥军队的全权。幕府为了控制大名,就把大名的藩国分为三种:一种是与德川氏同族的大名,称为“亲藩”,其领地都是比较富庶和重要的地区;一种是“谱代”大名(谱代指1600年前属于德川氏部下的大名),称为“内藩”,其领地也是较好的地区;第三种是“外样”大名(外样指德川氏在统一战争过程中征服的大名),称为“外藩”,其领地多在边境或不重要的一般地区。三种藩国的领地互相交错,很利于中央的控制,这样,中央集权的幕府加上地方政权藩国,就形成了所谓 “幕藩体制”的政治形式。
十七世纪中期,由于幕藩体制的确立,日本封建社会的发展达到了它的最高和最后阶段。
为了巩固幕藩体制,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身份制度和兵农分离制度,即把全国居民分成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不得混淆;武士必须集居城里,农民固定在农村。

六、岛原起义与锁国政策
德川幕府初期,为了增加收入,政府积极鼓励对外贸易,商人不仅同中国、朝鲜和东南亚诸国进行广泛贸易,并且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贸易往来密切。与此同时,西方的天主教和枪炮火器传入日本,十七世纪初,日本有教徒70多万人,尤其九州最多。
天主教的传播对日本人思想和文化产生很大影响,对幕府统治带来严重威胁,丰臣秀吉时曾察觉到这一点,因而一度下令禁止。德川幕府初期为贸易利益所吸引,对天主教实行宽容政策,后来也感到了日益发展的严重性,于是于1613年下令禁教,并开始对天主教徒进行迫害,对九州的天主教徒迫害尤为严重,于是1637年10月,岛原农民爆发起义,附近天草岛农民也揭竿而起,两地群众推举天草四郎为首领,同幕府军队对峙,后来由于幕府军队求助荷兰人,让他们从海上炮击起义军据点,持续了半个月,起义军因弹尽粮绝,战斗失败,起义群众全部被杀。
岛原起义后,德川幕府对天主教更加害怕,1639年就颁布了“锁国令”,禁止日本人与西方人贸易,在日本的外国商人和传教士都被驱逐,住在外国的日本人也不准回国,此后的对外贸易,只许中国人、荷兰人在长崎一带同日本人通商。锁国令一直实行到明治维新前夕,对日本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特别是使日本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受到遏制。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岛原起义   2、锁国令
二、简答
1、印度教形成的原因及其特征。
2、阿可巴改革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3、大化改新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4、日本幕府政治的局面是怎么形成的?
5、日本重新实现统一的条件有哪些?
6、德川幕府幕藩体制建立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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