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这大半年(转自本人校内)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Apr 7 21:10:32 2007), 站内
昨晚还在做噩梦,MD吓死人,这次的大波打折还在心里散发着余威。考研实在是提高人心理素质的捷径啊!
从啃灯哥的复习指南开始,俺走上鸟考研不归路。先后为考研辅导事业捐献了一千大洋,这帮鸟人真赚翻了,每年翻来覆去讲这么点东西,就从咱考研人民口袋里刮掉无数银子。
天天上自习,无论刮风下雨,俺们就是要上自习啊,偏偏又是在一教阴面。只有在每天早上9点左右,当一餐擦窗户时,有一扇玻璃转到外面,一束阳光反射到桌子上,亮黄亮黄的,看着心情都会好点,可惜语文没学好,要不都要写首诗来抒发下感情了。
这段时间,陪伴我的是永无休止的感冒和我喜欢的音乐。
先说说这段听的歌吧。刚开始考研,复习相对轻松,MP3里全是EAGLES,可能很多人都是最先听他们的Hotel吧,里面无可挑剔的华彩吉他使其成为经典,从这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老鹰,后来又听了Desperado,Take it easy,New kid in town,等,除了Glenn Frey,每个人都会唱,我最喜欢的还是Frey和Joe Walsh的吉他穿插,只能用天衣无缝,滴水不漏之类的词来形容。
很多时候,总感觉颓废,本身就是个懒人,遇到烦心事,正好有不学习的理由,但是又感觉挺内疚的,烦啊,何勇的《钟鼓楼》是我的这时期的最爱,何勇懒散的朋克风格,做着无力的嚎叫,为一些屁事儿呐喊,最后把自己变成了个精神病。挺tm悲哀的,现在不时还听他的歌,都是早期的《姑娘,漂亮》《非洲梦》这些,后来他住进精神病院,也没歌了,这人挺惨的~~
考研冲刺了,要点激情啊,Guns&Roses来了,虽然这已是死去的经典,毕竟它还在鼓舞着一大批人,Alex 和 Slash成就了枪花,或者说枪花成就了他们。《Don\'t cry》自然不用说,一开始就是抢耳的吉他,然后Alex的高音跟上,尤其是歌词最后tonight这个音拖了30几秒,不服不行。《November rain》《Civil war》《Sweet child O\'mine》《Patience》《Knocking on heaven\'s door》,一个点燃我少年血的团体 。皮靴,仔裤,长发,每个少年都想在梦里回到唐朝,最值得一提的是《Sweet child O\' mine》,这里的前奏是最让我热血沸腾的,学累时,听到这首歌,感觉马上有劲了,神奇。
我那自习室太冷了,总感冒,有时一卷纸只能用两三天,鼻子都擦得生疼,还老是一个鼻孔不出气,两个鼻孔轮流来。所以有时鼻子突然不堵了,我靠,幸福的要死,但幸福总是短暂的。
前两天第一次去清华,我估计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喜欢上这里,走在校园里,心想,好歹咱也是来这里考过复试的了,死了也值。下午考完,自己先宣判了死刑,表现得太一般,走出校门时,回头看一眼,心里念到“缘分已尽”。于是把刚用过一次的饭卡给了北航的同学,再见,北京。
上帝总是喜欢开善意的玩笑,第二天中午回到寝室,打开电脑,自己的名字就躺在清华的网站上。一刹那,狂喜,膨胀,疯癫......,一会儿,平静了,直到现在。但是家里好像一直都比我还高兴。
我的大半年,我失去的,是一些时间,得到的,是一副眼镜和一张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