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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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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gaoming 发表于 10-12-23 14:0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使学员具有国际先进的管理战略理念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成为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级管理人才。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特色

ª       免试入学——严格把入学资格审核,边学边考,无需辞职备考。

ª       独立培养——企业委培方式,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习、提升两不误。

ª       专业辅导——专业的师资,针对性的考前辅导,综合提高考试通过率。

ª       获取学位——以达到学位申请标准为目标,获取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金融管理等研究方向)、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等十个工程领域。

四、招收对象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及经所在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但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后再进行论文答辩。

五、考试与录取

1.报名人员可先入学修学分,后通过国家组织的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

Ø      参加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GCT-ME),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和外语(一张试卷,共400分,不设单科分数线),成绩需达到校方规定的录取线。

Ø      参加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
Ø      专业基础课 (由院校自主命题);专业综合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本校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Ø      由北京化工大学综合GCT-ME统考成绩与专业综合考试成绩,自主划线录取。

3.学校常年接受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研究生登记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2张。

六、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不少于28学分。

2.课程设置框架及必修环节

(1)必修课程(至少17学分):①政治理论2学分;②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5学分;③基础理论类课程4学分;④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10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3门)11学分:①计算机应用类课程2学分;②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2学分;③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2学分;④相关学科课程5学分。

(3)修环节:①开题报告;②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八、学位授予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环节,成绩合格,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授予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可通过教育部网进行查询

九、组织管理

按《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十、费用

1.全部学费:4.5万元/人;包括报名费、考试辅导费、培养费、答辩费、学位申请费。

2.学员参加学校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一、报名咨询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10-58401082

     传真:010-82615426              手机:1314647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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