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3 年招收包括工程硕士、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和临床医学硕士等专 业学位种类(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人数、初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专业学 位招生目录。 一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其掌握某一专业知识(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模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一般为 2 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我校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一般约 30 学分;专业实践 15 学分,开展不少于半年的企业见习;学位论文 15 学分,主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 招生规模 2013 年计划招收约 1500 名。除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接收 2013 年具有推荐免 试 资 格 的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具 体 接 收 办 法 , 可 查 询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页 (http//gs.xjtu.edu.cn)。 三 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 体健康。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 a. 从大专毕业到 2013 年 8 月底满两年; b.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英语通过四级)。 ② 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 法学)”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2 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2 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见各学院简章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第七款第四条)。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② 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专业领域范围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 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③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 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 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A 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 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 C 同等学力考生; (2)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报考外省学校可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除以上(1)、(2)外的其他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3)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根据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择 报名点。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2012 年 10 月 10—31 日每天 9:00—22:00。 2、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报名须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2 年 11 月 10 日—14 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进交大南门向西 100m )。 (3)报名携带材料: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原件。 (4)现场确认内容: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5)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五 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2013 年 1 月 5---6 日。复试时间:2013 年 3 月下旬。 六 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相关说明 1、研究生院(苏州)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栏目填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登录我校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 4 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领域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领域代码和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目录中未列出导师的不需填写)和“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依次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 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 1-2 年学籍后方可入学,且须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研究方向栏内必须填写相应代码,确认后且不得更改。 (6)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填报。 (7)准考证获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3 年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2012 年12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7 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招生单位 不再另行发放。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 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3、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 综合(法学)及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统一命题。 (3)其余均为我校自命题。 4、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3 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领域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 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原件)。具体以复试 通知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 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专业学 位种类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学位代码的前四位)如下:
——工程硕士(0852):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 —— 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1051 和 1052):计算机基础 、 医学基础; ——法律硕士(法学)和金融类硕士(0351、025):计算机基础、经济学; ——翻译硕士(0551)、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 计算机基础、 中国文学史 ;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计算机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冯博琴,其它 科目见我校 2013 年对应科目参考书。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外语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 30%~50%。具 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 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5、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 第一学年,除特殊情况外,经推荐免试的和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并且免缴学费。 ② 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专业学位类别 | |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 | | | | 法律硕士、金融类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笔译、口译) | |
③ 学费按年收取,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 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收费办法按协议书办理。 6、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严肃处理。 7、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领域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领域所属学院,按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029—82660983 张老师 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665286 冯老师 fengyh@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2668710 王老师 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82664000 郝老师 plhao@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82668663 韩老师 hanl@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82668754 陈老师 zmma@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 82665353 白老师 Baijiao@mail.xjtu.edu.cn管院(工程管理硕士) 82667830 黄老师 huangfei@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2668187 吕老师 Rwyj@mail.xjtu.edu.cn 软件学院 82664760 秦老师 Rjqy@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 82665499 杨老师 linday@mail.xjtu.edu.cn生命科学院 82663926 王老师 bywang@mail.xjtu.edu.cn医学院 82655038 卢老师 Luyang69@mail.xjtu.edu.cn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82668031 曹老师 mpa@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 82656906 杨老师 yangyr@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83395108 董老师 donghui@mail.xjtu.edu.cn 法学院 82668124 尚老师 fxjw@mail.xjtu.edu.cn MBA 中心(管理方向) 82669064 边老师 ynbian@mail.xjtu.edu.cn (金融方向) 82656851 苏老师 mba-xjtu@mail.xjt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2 年 9 月 信息由浩学西交大考研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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