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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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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0:1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夏商王朝的建立和发展

(公元前 2070 年—前 1600 年)

第一节 夏王朝的建立与灭亡

一、夏王朝的建立

相传尧时,天下洪水泛滥。《史记·夏本纪》云:“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尧召开部落会议,寻求能治水的人。谋臣四岳向尧推荐了鲧。尧于是让崇伯鲧领导有崇氏部落治理洪水。崇伯鲧采取堵塞的方法,治水九年而无成,被舜殛于羽山以死。四岳又向尧推荐鲧的儿子禹继承父业治理洪水。禹与益、后稷等都参加了治水的工作。大禹在治水的过程中,“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膁。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 木辇 。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1] 大禹采取了疏川导滞的办法,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终于治服了洪水。

大禹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亲自开山挖石,尽力乎沟洫。《韩非子·五蠹》云:“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大禹治水,不避劳苦,依据地势,疏导河水,消除了因河流泛滥而带给人们的灾害,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定的生活生产环境,于是大禹赢得了人民的赞誉。

在当时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情况下,大禹能够不顾自己的安乐,领导人民治水,又领导人民耕作,以为民先,组织并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是非常可贵的。大禹在治水过程中发展了权力,成为部落的核心。他利用治理洪水的功绩,得到酋长的身份,建立自己的威信,逐渐地控制了部落的一切大权。

古代部落为了争夺生存空间,经常发生战争和冲突。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大禹时期与共工、三苗等部落发生过激烈的战争。

《山海经·大荒西经》云:“有禹攻共工国山。”晋郭璞注:“言攻其国,杀其臣相柳于此山。”又《大荒北经》云:“共工之臣名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食于九土。其所歍所尼,即为源泽。不辛乃苦,百兽莫能处。禹湮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湮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因是以为台。”去掉该记载中不合理的成分,可以看出禹部落与共工氏部落发生的战争是残酷的。

禹与三苗的战争,古史多有记载。三苗,徐旭生认为应属苗蛮集团,在地域范围上应以“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为中心,迤北到河南西部熊耳、外方、伏牛诸山脉间。”《战国策·魏策一》云:“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其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三苗与中原华夏族有过长期的激烈的冲突。这种战争大约自尧、舜一直到禹。《淮南子·修务训》记载:尧“放欢兜於崇山,窜三苗於三危,流共工於幽州,殛鲧於羽山。”舜则继续讨伐三苗,然而却“南征三苗,道死苍梧。”禹接替领袖以后,接着讨伐三苗。《尚书·大禹谟》记载:“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联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罚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三旬,苗民逆命;……七旬,有苗格。”《大禹谟》或许是战国人利用旧史料进行整理而写定,其中夹杂的可能有战国人的臆造,但是所记载的史实应有可信之处,那就是大禹时曾与三苗发生过长期的战争,而且以大禹取胜告终。这种事实在《墨子·非攻下》亦有记载:“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太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禹征三苗,取得了完全的胜利。“三苗格”,“天下乃静”,也就是在大禹征伐三苗以后,曾有一个相对安定的时期。大禹在战争中势力大大增加。

大禹率领着众多的邦国君长,进行了讨伐共工氏、三苗氏的战争,以“济济有众,咸听朕命”,与“群后”誓师,这表明禹的势力与地位已大大增强。大禹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在不断的部族冲突与斗争中,扩大了实力,攫取了大量的财富,权力逐渐膨胀起来,为大禹的传子打下了雄厚基础。

按照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度,禹年老退位时,应把权力交给伯益。但是大禹在为部族领袖时,势力膨胀,其他邦国的君主、酋长皆不能与之抗衡。《史记·夏本纪》载:“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这里所说的“佐禹日浅”,显然是借口,但天下部族长皆不承认益,而承认启则是事实。大禹为启的即位已经打下了雄厚的军事和经济基础。而伯益则在没有基础,或者势力远不及启的情况下,自然是要失败的。禹的传子宣告了禅让制度的终结,夏王朝产生了。

《礼记·礼运》云:“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选也。”《礼运》篇所讲的“天下为家”,“世及以为礼”正恰当地表现禹把“公天下”变成“家天下”的历史事实,完成了禅让制向传子制的嬗变。

启接替禹而即位为王以后,传统的禅让制仍然不甘心退位。首先,伯益是夏后启的坚决反对者,而结果“益干其位,启杀之。”启杀掉了伯益这个对手,除掉了影响他即位的障碍——禅让制下的最后继承人。继而,又有西方的有扈氏 ( 陕西省户县 ) 起兵反对,《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夏朝的传子制曾遭到禅让制的拼死抵抗,说明传子制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淮南子·齐俗训》说:“有扈氏为义而亡。”有扈氏为了维护部落的禅让制,但却无法战胜强大的夏代王权的力量。它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中国这个农业民族中,“家天下”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有扈氏的抵抗是徒劳的,根本无法改变这种历史的进程。

我国历史上,确实存在着民主推举的禅让制度。当国君的权力逐渐发展、膨胀,能够以绝对优势压倒其他的首领时,他们就要求把国家的领导权像家产一样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不愿再禅让给其他首领。经过反复的战争和较量,夏后启战胜了伯益和有扈氏,使世袭制度得到确立,传子制终于代替禅让制,出现了父子相承的“家天下”的局面。禹、启父子二人相继成为夏王朝的国王。夏王朝建立。

二、夏王朝的国家制度

职官是建立国家的必要条件,凡建国家者,必有职官。夏王朝建立国家后,也同时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政权机构。职官制度是国家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夏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称为“后”。《史记·夏本纪》曰:夏“国号曰夏后,姓姒氏。”禹、启又分别称为夏后禹、夏后启。《说文》云:“后,继体君也,象人之形,从口。易曰后以施令以告四方。”后,就是向全国发布政令的国君。《国语·周语上》载:“《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 ? 后非众,无与守邦。”即民众如果没有“后”,去拥戴谁,受谁的号令呢 ? 而后,如果没有众民,谁为后守邦土呢 ? 从而说明夏后与民众的关系。

夏代国家政权初创,故官制也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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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0:22 | 只看该作者
六事之人。《尚书·甘誓》记载,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王曰:“嗟 ! 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孔安国注云:“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孔安国认为“六事”指的是军事。按此说,六事之人指的应是六个掌管军事的长官。夏王朝的时期,军事和民事还没有分开,这些长官当既管军事又管民事。

夏朝的官员称为“正。”《尔雅·释诂》:“正,伯,长也。”郭璞注:“正,伯,皆官长。”夏朝有“车正”。如《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夏少康曾为有仍氏(今不知何地)“牧正”,为有虞氏(今河南虞城县一带)“庖正”。有仍氏,有虞氏皆夏王朝的同盟小方国,既有牧正、庖正的长官,夏王朝亦应有此官职。

夏王朝建立以后,也随之出现维护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和手段,如刑罚、监狱和军队等。

《尚书·吕刑》记载三苗之君的苛酷刑罚,曰:\'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 耳刂 、、椓、黥。”伪孔注云:“三苗之主顽凶,若民敢行虐刑以杀戮无罪,於是始大为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吕刑》所讲的虽是苗民的五虐,但三苗与夏后禹同时期。三苗的五虐之刑,夏后氏亦当有之。苗民的“五虐”之刑,表现了从原始部落刚刚进入文明早期的国家刑罚的苛酷和惨重。《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的内容已不得知晓,但夏代国家肯定是有刑罚的。这种刑罚是刑,而不是法。

夏后氏对所属的官长及民众有生杀之权,《国语·鲁语下》云:“昔禹致群神於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孔子说:“防风氏,注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韦昭注曰:“群神,谓主山川之君,为群神之主,故谓之神也。”防风氏当是守封山、嵎山的官长。禹召开盟会,防风氏因迟到而遭杀戮,夏后对其属下具有生杀之权是明显的。启在讨伐有扈的甘之战中,对其士卒说:如果战争中不努力奋战,“予则帑戮女。 ” [2] 《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耻累之。”夏后不仅对其部众成员,对其妻孥亦拥有生杀之权。

夏王朝已有监狱。《史记·夏本纪》曰: ( 桀 ) “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夏台,《索隐》曰:“狱名,夏曰钧台。”又引皇甫谧云:“‘地在阳翟\'是也。”夏台,又名钧台,就是夏王朝的监狱,在今河南禹县境。禹县,古称阳翟。

夏王朝对外多次发动战争,他们常常把战争获得的战俘杀掉或用作人牲以祭祀。二里头遗址中的一些灰坑和灰层中发现许多人骨架,有的人骨架和兽骨埋在一起,无任何随葬品。葬式有仰身、俯身、直肢、屈肢或蹲肢葬式。有些骨架身首异处,有的做綑缚状

,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的掩埋情况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虐杀后被随意处置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3] 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出夏代统治者的凶残与野蛮。在夏代国家的权力机构中,似乎只有刑,而没有法。后代常常把“刑法”二字连用,其实它们是不同的概念。

夏代早期国家应该有军队。如《墨子·兼爱》记载,禹伐三苗时说:“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以征有苗。”群,孙诒让在《墨子间诂》中引毕沅注曰:“誓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群,犹众。”又引惠栋注:“群,犹君也。”孙诒让注云:“惠 ( 栋 ) 说近是,此群对诸群,当读为群封诸君,封与邦古音近,通用。封、对形近而误。群封诸君,言众邦国诸君也。”其实无论是“群”,还是“君”,都是指广大士卒而言。如果释“群”为“君”,则禹是通过邦君对大众而言。由此可知,夏王朝及所属封君都有自己的军队,作为万邦之君夏后,其军队的规模亦当是可观的。

依靠这支军队,夏禹死后,启与有扈氏在甘之战中,敢于“恭行天之罚”、“剿绝其命”,并且打败了有扈氏。正是依靠军队的力量,才确立了夏王朝的传子制度,确立了夏后启的统治。

三、夏人活动的范围和都邑

夏王朝仍然处于早期国家时期,许多时候他们还无力抵抗猛烈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他们还必须经常迁徙,才能生存。因此,历史上就留下夏人活动的多处遗址。《国语·周语上》:“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韦昭注曰:“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段玉裁认为,崇、嵩古通用,夏都阳城,嵩山即是崇山。《周语上》又曰:“昔伊洛竭而夏亡。”《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夏桀之居,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世本·居篇》曰:“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平阳、安邑、晋阳三地均处河东,在今山西境内。夏人活动的中心范围当在今豫西、晋南一带。

古籍中所载夏代都邑,基本在今河南、山西两省境内。《左传·定公四年》载唐叔“封于夏虚,启以夏政”,古代帝王之都的遗址称“虚。”杜注云:“夏虚,大夏,今太原晋阳也。亦因夏风俗,开用其政。”夏虚在今山西太原境,极有可能夏王朝初曾都于此,以后又迁至伊、洛之间。《逸周书·度邑解》:“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有夏之居”在河南洛阳一带,伊、洛二水之间。《汉书·地理志》说:“颍川郡阳翟,夏禹国。”阳翟,今河南禹县。臣瓒引《世本》云:“禹都阳城。”阳城,今河南登封县。“禹都”阳城当在河南嵩山一带以及伊洛流域。《史记·夏本纪》亦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夏台,又名钧台,即阳翟。阳翟可能是夏朝后期的都邑。

从考古发掘的材料,可以探寻夏代都邑的布局。 1976 年起,在河南登封告成镇开展了大规模的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在该镇东北面发现了一座春秋至汉代的古城遗址。其中出土的陶豆等器物上有“阳城”、“阳城仓器”字样的陶文,证明了该城址就是春秋至汉代的阳城。《世本》云:“禹都阳城。”地下出土实物与文献材料对照,表明“禹都阳城”可能就在附近。后来考古工作者又在告成镇西北王城岗上发现一座河南龙山文化中晚期的地址,系由东西两座小城组成。东城大部分已被五渡河冲毁;西城略呈方形。西城以东城的西墙作东墙,北墙已残,西墙与南墙夯土基槽保存较好。西墙长 97.6 米,南墙长 94.8 米,基槽口宽 4 米左右,底宽 2 米。残深不到 1 米。在南城墙东部有一个宽约 10 米的缺口,大约是城门所在。该城据 C 14 测定年代为距今 4000 ± 65 年,时代相当于夏代初期。这座小城堡是否就是“禹都阳城”,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这里肯定是龙山晚期至夏朝初年的遗址,是夏人活动的范围,禹都阳城似应在这一带。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是一处都邑遗址。二里头遗址有很厚的文化堆积。遗址中一号宫殿是由夯土台基、殿堂、廊庑、庭院、殿门组成的宫殿建筑。夯土台基整体略呈正方形,总面积约 1 万多平方米,高出当时的地面约 80 厘米,边缘斜坡面上有质地坚硬的料姜土面或路土层。殿堂座落在台基中部偏北处,呈长方形,四周还留存有一圈殿堂檐柱的大型柱洞及柱础石,分南北两行排列,每行 9 个,东西两侧各 4 个。檐柱外侧还留存有一圈挑檐柱洞。据柱洞的位置分析,这座殿堂应为一面阔八间、进深三间的双开间建筑。屋顶可能为四坡出檐式。这座殿堂四坡出檐式结构与我国最早的“四阿重层”宫殿建筑基本相符。廊庑墙基发现于夯土台基的北、西、南三面,西墙基全长 88 米,全部由夯土筑成,中间有一排小柱洞,当为木骨泥墙结构。殿堂南部为一片广阔的庭院,宫殿大门座落在庭院的南边,门边发现 9 个排成东西向的柱洞,东西两端与廊庑相连,估计为一座面阔八间的牌坊式建筑。 [4]

二里头的宫殿遗址,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宫殿遗址。

偃师二里头的规模宏大的宫殿基址应是夏文化的遗存,这是夏代建立国家的象征。二里头文化遗址当是夏王朝的都邑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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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0:29 | 只看该作者
四、夏代经济和文化

古代文献有关夏人活动的地区主要在河南西部的洛阳平原、颍水上游的登封、禹县一带和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区。传说中夏代都邑都与这两个地区有关。这些地方考古所发现的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存应属夏代遗物,反映夏代经济发展的水平。

河南偃师二里头,除发现了大型的宫殿遗址以外, 1975 年在宫殿基址北边,还发现了一座较大的墓葬。墓中有棺室,坑底铺有 1 ~ 1.5 厘米的朱砂,并出土有铜爵、铜戈、铜戚、圆泡形铜器和玉钺、玉戈、铲形玉器、玉柄形饰以及石磬、绿松石饰、骨串珠、贝、陶器等大量随葬器物。

宫殿基址周围,还发现相当数量的房基、窖穴、灰坑、水井、窑址、陶范、坩埚碎片、铜渣、石料、骨料,表明遗址可能分布有制铜、制陶、制骨等手工业作坊。二里头文化中出现的玉器,其种类有柄形玉饰、玉戈、玉钺、梯形玉刀、琮、玉柱、玉筒等,分别为乳白、淡青、嫩绿、灰褐诸色。玉器和绿松石的镶嵌工艺,是我国工艺美术优秀传统的实物见证。玉制兵器是作为贵族珍品而随葬的。

石磬是二里头墓葬中形体最大的器物,它是我国目前所见的最早的石磬,是音乐史上的重要实物资料。

酒器、乐器、兵器,是二里头文化中的典型器物。二里头类型墓葬中出土许多陶器,计有鼎、豆、角、爵、盉、平底盆、盘、罐、簋、瓮、鬶、杯等,陶器中占最大的比例是酒器,其次是炊具、盛器和食器。大量酒器的出现成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而在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存,如龙山文化遗址中,亦有一些酒器,如陶鬶、高柄杯等,但数量极少,并且,随葬品多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或是一些装饰品。二里头墓葬中以觚、爵、盉等酒器随葬,表明酿酒业的发达。《淮南子·说林训》曰:“清 酉 央 之美,始于耒耜。”酒器的大量出现反映了粮食产量的增多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古代黄河中游是粟的故乡,磁山文化遗存中就发现大量储存的粟。夏代中晚期可能逐渐引进大麦、小麦,使其农作物的品种不断增加。

夏代,农业虽然仍处于粗耕阶段,但是发展稳定,并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变得愈来愈重要。

农业生产与季节天象有密切的关系,夏代的天文历法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不断地积累发展起来的。《论语·卫灵公》记载:“行夏之时。”当然,这里的“夏时”还不能与今农历等同。我国传统的干支记日法,起源于夏代末期。夏王朝后期的几个王,如孔甲、胤甲、履癸 ( 桀 ) 等,都以天干命名,这从侧面说明夏代已有干支记日法了。

春秋鲁太史引《夏书》有“辰不集于房” [5] 的记载,就是说在某年某月朔日发生在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近代学者推算是公元前 2165 年,也有的推算是公元前 1948 年,两者虽相差颇远,但都公认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竹书纪年》有夏桀十年“夜中星陨如雨”的记载,这是有关流星雨的最早记录。

五、夏王朝的兴衰

1 .太康失国与少康中兴

自禹以后,经过启一代,到太康时期,夏王朝开始衰落,曾一度丧失政权,史称“太康失国。”《史纪·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又《楚辞·离骚》载:“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太康放纵淫乐,因此而失国。

太康失国,夏的政权一度为羿所夺。

羿是东方部族善射者的代表,传说羿射落九日。《论语·宪问》也说:“羿善射。”羿所代表的是以游猎为主而兼有原始农业的部族。羿又称“有穷后羿”,“后”即是“君”,此言羿是有穷氏的酋长。后羿所部的有穷氏当是山东半岛的一个部落,我国古代把东方民族称为东夷,有穷氏为东夷部族。《孟子·离娄》载:“逢蒙学射于羿。”逢蒙是扶余传说中的祖先。有穷氏是东夷族中一个善射的部族。

《左传·襄公四年》记载: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人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 犭壹 ,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 犭壹 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 犭壹 于戈。有穷由是遂亡。”

这段史事很重要,说明夏朝德衰,而后羿自鉏 ( 或说在今河南滑县 ) 迁于穷石 ( 约今洛阳市南 ) 。羿在穷石灭了夏朝,夺取了夏的国家政权。但是,后羿自恃善射,不理政事,不用贤人,而用寒浞。寒浞当为部落酋长,他是伯明氏的谗子弟,伯明后寒将他抛弃,羿用寒浞为相。后羿和寒浞可能是同盟部落。寒浞利用羿田猎刚回家的机会,杀了羿,夺其妻,生浇及 犭壹 二子。夏的一个贤臣靡逃到有鬲氏 ( 今山东德州附近 ) 部落。为了继续打击夏人的势力,寒浞又让浇用兵,灭了夏的同盟部落斟寻氏 ( 雷学淇考订在河南伊洛间 ) 和斟灌氏,封浇于过,封 犭壹 于戈。靡自有鬲氏帅兵,收二国之余民,灭寒浞,而立太康的后代少康。少康由是恢复夏朝。

关于少康复国的史迹,《史记·吴世家》有一段记载:

“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帝相。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於有仍而生少康。少康为有仍牧正。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有虞思夏德,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使人诱之,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有过氏,即有戈氏。这段话主要说少康在有仍氏为牧正,又受到有过氏的追逼,少康又逃到有虞氏部落,得到有虞氏的帮助,聚集夏民众,建立了政权机构,遂灭有过氏,从而恢复了夏王朝。这就是旧史书上所说的“少康中兴。”

少康以后,王位由帝杼继之。杼在少康复国时,就曾诱杀浇之弟 犭壹 ,“遂灭过、戈,复禹之绩”, [6] 是消灭寒浞的一支重要力量。传说“季杼作甲”,把“作甲”这一重大军事发明与杼联系在一起,说明杼拥有较强大的武装力量。

自太康时,夏王朝就逐渐向河洛一带移动。季杼曾居于源 ( 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 ,又迁于老邱 ( 今河南陈留县北 ) 。季杼统治时期,是夏王朝的盛世。“杼,能帅禹者,夏后氏报焉。” [7] 季杼能追循禹的伟业,对夏王朝作出了贡献,故夏后裔对季杼实行报祭。报祭即报德之祭,是一种较为隆重的祭祀。

2. 夏王朝的灭亡

从季杼到孔甲又经五代六帝,夏朝统治比较稳定。

夏王朝到帝孔甲时,开始转入后期。《史记·夏本纪》载:“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如当时的刘累等都背叛孔甲,所以“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三传到夏桀 ( 履癸 ) ,桀更加暴虐。《文选·东京赋》注引《汲冢古文》云:“夏桀作倾宫、瑶台,殚百姓之力。”《史记·夏本纪》云:“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尚书·汤誓》记载:商汤伐夏时曾历数桀之罪恶说,“今尔有众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夏朝百姓相率为忌,反对夏桀,比夏似日。夏民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 ”夏桀荒淫暴虐,激起了夏民极大的愤慨,人民皆诅咒其灭亡。

而此时,商部族从东方兴起,与妹喜结为比党的伊尹投靠了商汤。商部族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在商汤之前,商的先公有十几代。在夏王朝内外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商汤乘机伐夏。

商汤,又称成汤。其伐夏也经历了长期的准备。商汤首先把都邑迁于亳。《尚书·书序》云:“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史载有三亳,其地望众说纷纭。西亳,在今河南偃师;南亳,在今商丘东南谷熟集;北亳,在今山东曹县。《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居亳,与葛为邻。”故探讨商汤所居亳,可根据葛的地望来定。葛,《汉书·地理志》认为在汉陈留郡宁陵县之葛乡 ( 今河南省宁陵县北 ) 。那么极有可能,汤所居之亳在今商丘东南,即南亳。

商汤占据亳地以后,从商至夏多是平川之地。许多古籍都记载了伊尹助汤灭夏的事迹。汤在伊尹的支持下,首先伐葛。“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 [8] “汤始征,自葛载。” [9] 载,始也。即汤征夏桀,自征葛开始。

《诗·商颂·长发》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吕氏春秋·慎大》云:“未接刃而桀走。”夏桀已无力抵抗,不战而败。《孟子·滕文公下》云:汤“十一征而无故于天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 ? \'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

商汤伐夏,得到了夏民的热烈拥护,如望时雨,故才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商汤伐灭了夏桀,建立商王朝。夏王朝经历十四世、十七王、六百余年而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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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殷商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一、商族的兴起和商王朝的建立

殷商民族是出于东方的民族。《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殷本纪》、《楚辞·天问》皆记载商先祖契的母亲简狄因吞燕 ( 或释为玄鸟 ) 卵而生契,从而繁育了商民族的故事,商民族的图腾即是玄鸟——燕子。

《史记·殷本纪》记载:有娀氏之女简狄因吞吃燕卵而生契,契就是商祖。契因辅禹治水有功,命为司徒,“封于商,赐姓子氏。”商,《左传·昭公元年》云:“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又《左传·襄公九年》记载:晋悼公问士弱云:“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 ”士弱对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

根据《左传》和《史记》的记载可知,商丘自阏伯之时就已经称为商丘。商人也因居于商丘而称为商人。《殷本纪》云,契“封于商。”故此商当为商丘之商,而不是“上洛商”之商。王国维先生《说商》中认为:商“始以地名为国号,继以为有天下之号,其后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 [10] 此说甚是。商人因居于商丘而得名,商人活动的地方也多在商丘一带,商人是发祥于东方的民族。

契是商部族的始祖,传说是帝舜的司徒。王国维先生称殷商部族在成汤以前的首领为先公,成汤以后的商王称为先王。自契至成汤,商部族已度过漫长的时代,经历了十四代先公。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的先公世系为:

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 ( 《系本》作“核”,亦作亥 ) —微—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

《诗·商颂·长发》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时期,其力量可能已达海外。商的第五代先公冥时,商部族所居的地方洪水泛滥。《竹书纪年》夏后杼十三年云:“商侯冥死于河。”《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宋忠曰:“冥为司空,勤其官事,死于水中,殷人郊之。”冥可能治水而死,商人对其实行郊祭。

冥死后,王亥立。《世本》曾说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此时,商人或许已开始饲养马、牛,并利用之。今本《竹书纪年》夏帝泄十二年载:“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又载:“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又云:“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居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复兴,故殷人报焉。”商人对上甲微实行报祭。

从始祖契到成汤,商人共有八次迁徙《史记·殷本纪》云:“自契至汤八迁。”先商时期共经历十四世先公,商部落从东方兴起了。

成汤时期,商部族已经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势力强大的部族方国。夏朝自孔甲以后,逐渐衰败,至桀时,更加奢侈腐化,社会矛盾进一步尖锐,已经无法维持自己的统治了。商汤乘机征伐夏桀,一举灭夏,商王朝建立。

二、商代前期的发展和盘庚迁殷

商王朝建立后,汤非常注意接受夏的教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商王朝有两个贤臣伊尹和仲虺辅助汤。伊尹是随有莘氏国君之女陪嫁到商王朝的媵臣。仲虺是夏后禹的车正奚仲之后,后投奔商。伊尹和仲虺得到汤的重用,说明汤能任人唯贤。《诗·商颂·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孟子·滕文公下》曰:“ ( 汤 ) 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这些记载都说明商王朝的强盛。

商汤死后,其子太甲即位。《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也就是商的历史上曾发生了“伊尹放太甲”,即以臣放君的事件。《孟子·尽心上》云:“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 ? ”对“伊尹放太甲”事件持批评态度。“伊尹放太甲”,当为成汤死后,伊尹位高权重,故取代太甲,而主商王朝之政;后来又还政于太甲,说明“传子制”终于战胜了“禅让制。”

自始祖契至成汤建国,商朝有八次迁徙;而自成汤到盘庚迁殷,商又迁都五次,即所谓“前八后五,不常厥土。”成汤建国后迁徙情况是:汤居亳,仲丁迁隞,河亶甲迁相,祖乙迁耿, [11] 南庚迁奄,盘庚迁殷。

20 世纪 50 年代在郑州二里冈一带发现一商代古城遗址。这座古城的东墙、南墙均长约 1700 米,西墙长约 1870 米,北墙长约 1690 米,周长约 6960 米。这是目前发现的商代最大的城。在城的东北部发现几十处房基遗址。其中 C 8 、 C 15 基址,南北宽约 13.6 米,东西长约 65 米,面积广大,又有一定格局,可能是商代早期宫殿遗址。另外在西城墙外还发现了制陶和制骨遗址等。有人认为这是仲丁所迁的“隞”城,亦有人认为是汤所居的“亳”城,现尚无定论。

仲丁所迁的“隞”都,《水经注》、《括地志》等书都认为即秦汉时的敖仓城,在今河南荥阳县的敖山。

河亶甲所迁的“相”城,在今河南省内黄县境内。

祖乙所迁之“耿”,一说在今河南温县,一说在今河北邢台,一说在郑地 ( 东周 ) 邢亭。

南庚所迁之“奄”城,在今山东曲阜。

盘庚迁殷,即今河南安阳殷墟。《竹书纪年》卷上载:盘庚十四年“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尚书正义·盘庚》孔疏引《汲冢古文》云:“盘庚自奄迁于殷。殷在邺南三十里。”《史记·殷本纪》云:“ ( 盘庚 ) 乃遂涉河南,治亳。”《集解》引郑玄曰:“治於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云:“今偃师也。”旧说以为“居亳,亳殷在河南。”又《史记·项羽本纪》云:“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集解》引应劭曰:“洹水在汤阴界。殷虚,故殷都也。”亳殷在偃师的说法是不确的。殷在今邺南的安阳,除载于文献外,考古发现也证明这个结论。殷当在洹水之南,而非河南。殷的旧名曰北蒙,即盘庚所迁之处。盘庚迁殷以后,商王朝又称为殷或殷商。自此居殷直至灭国的 273 年之中,殷王朝基本不再徙都。都殷时期是商王朝的鼎盛时期,在这里留下灿烂的殷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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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丁时期的强盛

殷地处洹水平原,地势优越,土地肥沃,水分充足,气候温暖,加上政治较为清明,所以殷王朝能长期定都于此,并得以迅速发展。“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12]

盘庚死后,其弟小辛即位。小辛执政期间,殷朝又出现衰弱的迹象。小辛死后,其弟小乙即位。小乙是殷高宗武丁的父亲,甲骨文中称小乙、小祖乙,武丁祭祀时称小乙为父乙。武丁正是在其父小乙的教育下成为一个有为的殷王。

《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丁曾梦见一个贤人傅说。他“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於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於傅险。见于武丁。 [13] 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胥靡,刑人也。傅说可能是被俘获的异族人,与罪犯在一起“筑于傅险。”武丁不拘一格,举以为相,使殷国大治。武丁时期选贤任能,勤于国事,殷王朝进入鼎盛时期。

中国古代社会中,农业是重要的生产部门。武丁修政治国,致力发展农业、畜牧业生产。武丁非常关心农业收成的好坏。他每年春耕前或秋收前都要举行“求年”的祭祀,以祈求农业的丰收;经常卜问是否“受年。”武丁还经常派大臣去看视农田、猎地和边区的情况,卜辞中叫做“省田”或“省鄙。”“鄙”指王都以外的田野,武丁也经常到一些农牧地区去视察畜牧情况,卜辞上有“王勿往省牛” [14] 的记载。

“王勿往省牛”,是说王这一次不去看牛,但王还是经常去“省牛”的。殷王朝周围有许多异族的方国、部落,以畜牧为生,迁徙不定,还经常到一些先进民族居住地掠夺财富。如  方 ( 约今山西平陆一带 ) 、土方 ( 约今河北西部 ) 等部落经常到殷王朝王畿内抢掠。卜辞记载,土方和方经常抢掠商王朝田野中即将收获的粮食和马牛,严重地威胁了商王朝的统治和居民的安全。於是武丁下定决定,征伐夷人诸部。

武丁在位期间,花几十年时间,动员了大批力量去征伐四夷,殷商王朝的势力大大加强。《竹书纪年》云: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三十四年,克鬼方,氐羌来宾。四十三年,王师灭大彭。五十年,征豕韦克之。”又云:“王,殷之大仁也,力行王道,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大小,无时或怨。是时,舆地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荆蛮,北不过朔方,而颂声作,礼废而复起,庙号高宗。”《史记·殷本纪》亦云:“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我国文献典籍皆肯定了武丁的文治武功。武丁时期,商之版图东从江黄、淮夷、山东半岛,西至陕、甘、内蒙;北从朔方,南至江淮流域。疆域辽阔,人民安定,各方国要向商王朝贡献,或到朝廷供职。武丁对四夷的征伐,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商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保护了境内人民,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融合,对当时社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四、商王朝的政权机构

殷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就是商王。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商王占卜的卜辞,是自称为“王”的。如: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 《合集》 33006

[癸]亥卜争贞:旬无祸 ? 王占曰:有祟。旬壬申中师 女黾 。四月。 《合集》 5807

乙未卜  贞:王登人三千呼伐□方。 《合集》 6640

这些卜辞中,商王或召集建设军队,或占卜,或号令征伐,皆自称为“王。”《说文》曰:“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叁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王是天下所归往服从的人,能贯通天、地、人的首脑。

商王朝建立之初,有时称“王”,有时称“后”,这大约与继承夏人传统有关。如《尚书·太甲》伊尹作书曰:“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后非民,罔以辟四方。皇王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又曰:“修厥身,允德协于下,惟明后。”在《尚书》中,商王或称王、或称后,但其意皆为“君王”之意。

商王有时还自称“予一人。”《尚书·汤誓》有“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汤诰》有“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俾余一人,辑宁尔邦家。”孔安国传曰:“天子自称予一人,古今同义。”商王所自称的“予一人”,与后代帝王所自称的“寡人”、“孤”的意义相同,就是天下只有我一人,再无第二人有象我一样的权势了。商王是殷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商王之下,还有一整套的职官。《尚书·酒诰》记周公叙述殷朝官职时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内服,就是在王朝服务的官职;外服,就是殷王畿外服役的职官。服,事也,即服王事之意。

商王朝的内服官,有百僚庶尹。僚,《说文》云:“好貌从人尞声。”清人段玉裁注曰:“《陈风》‘皎人僚兮。\'传曰:‘僚,好貌。\'此僚之本义也。自借为同僚之僚,本义废矣。”僚,本义是“皎好人”的意思,而后引申为同僚之僚。

尹,商王朝统治机构的官职称为“尹”,如“伊尹。”另外其他官职也称为“尹。”《说文》云:“尹,治也,从又,握事者也。”商王朝的这种官职名称对后来的楚国有很大影响;如楚国的相称为“令尹。”

亚服,当指次于“庶尹”的官员。《尚书·多士》:“有服在百僚。”亚服官亦在“百僚。”宗工,指主百工的长官。

百姓,古代贵族才有姓,多支贵族称“百姓。”《国语·楚语》云:“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韦昭注曰:“物,事也,以功事赐之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若太史、司马之属。”百姓,指王公子弟,公卿贵族之父兄。《尚书·尧典》有“平章百姓。”孔传:“百姓,百官。”《国语·周语中》有:“百姓兆民。”韦昭注曰:“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礼记·郊特牲》云:“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郑玄注曰:“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亲也。”《礼记·曲礼下》云:“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郑玄注曰:“姓之言生也。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广子姓也。”孔颍达疏云:“姓,生也。言致此女备王之后妃以下百二十人,以生广子孙,故云姓也。”

里君,古代百姓按里而居。里君,当为百姓所居之里的长官。

殷商王朝的外服,主要是侯、甸、男、卫、邦伯。、这些外服官职多是指臣服于殷商王朝的部族方国首领。他们承担向殷商王朝贡纳、捍卫的义务。殷商王朝在伐灭夏桀的过程中,同时攻伐许多方国。如鬼方、土方、大彭、荆楚、氐羌、豕韦等。如《诗·商颂·殷武》云:“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又《长发》云:“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殷商王朝征服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方国部落。这些部族和方国都成为商王朝的外服,即侯、甸、男、卫、邦伯。见于记载的殷代方伯,如《史记·殷本纪》有“鄂侯”、“九侯”、“应侯”、“崇侯虎”;伯,有“西伯”,周文王曾为“西伯。”周季历曾为“殷牧师。”“甸”,徐中舒先生认为,金文《夨令彝》和《大盂鼎》皆作“田”,实指田猎而言。“甸”服必须向殷商王朝献纳猎获物,同时还要兼营粗耕农业。“男”,又与南通,指殷商王朝以南的臣服方国。“卫”“为王捍卫也”,指殷王的禁卫军。 [15]

殷商王朝的内服与外服,即在王朝服务的官员和臣服于商的方国部族。他们皆有义务服事商王。内服官员和外服邦伯,虽然有高低贵贱的等级,但是并没有形成如周代的五等爵制。

殷商王朝的内服官员,是商王朝廷的各部长官,即“百僚庶尹”,包括地方长官,如宗工、百姓、里君。其外服则是承担着向殷王朝贡纳义务的部族方国。根据这些方国的大小,或者他们已有的称呼,而称之为侯、甸、男、卫等。虽然有尊贵高低之别,但还不具有五等爵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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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代的方国与疆域

商代朝把它的统治地区分为畿内和畿外两大部分。畿内是商王室直接统治的部分,称为“王畿”;畿外是众多方国、部族分布的地区。

邦畿之内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为王室的诸子和其他贵族的封地。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国,性质虽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成为王室的臣属。商代可能已经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班爵制度,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见于卜辞。其中,侯国最多,其次为伯,所谓“诸侯”、“多伯”就成为众多邦国的统称,子、男之属,为畿内内的“多子族”。班爵制度,规定了贵族的等级,明确了方国的地位,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

大小方国要向王室定期朝贡,提供力役,奉命征伐,遵守一切礼仪制度,成为王室统治下的臣属之邦。每一方国,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的政权机构,组织军队,设置监狱,征收贡赋,直接统治它所属的人民。众多方国,地位有高低,封域有大小,力量有强弱,差异很大。部分领地较小,势力较弱的小国,往往成为大国的附庸。而在某一地区内,又往往出现比较强大的“方伯”之国,如卜辞中的盂方伯、人方伯等。它们雄视一方,威服附近的很多小国,成为一方之长。它若顺从王室,就能辅助王室镇抚一方,加强王室的统治力量。如果王室的统治力量有所削弱,所谓“诸侯畔离”,首先就是由它们开始的,成为地方性的对抗力量。如周在灭商之前号称“西伯”,就是殷西部的方伯之国,后来发展成为灭商的力量。

畿外还分散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部落,他们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与畿内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他们通过各种途径与商王朝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政治上对王室表示臣服,但比一般方国要松散一些。为了加强控制,商王朝也不断深入到这些地区,建立城邑,屯驻军队,作为开发边地的据点。

商王朝的统治地区,比夏代有了扩大。商的都城,由孟诸泽畔逐步西移到河内,东西横贯兖豫大平原。《吕氏春秋·审应览》谓:“汤尝约于殷、薄(亳)矣”,就是将亳、殷并举。它的邦畿东至泗上,西及伊洛,包括大平原的绝大部分。在些范围内,殷墟和洛阳偃师商城遗址、郑州商城遗址都经过重点发掘,证明是规模宏大的都邑。在其周围的今河南、河北和山东一带,也发现不少商代遗址,可能不少是当时畿内的城邑。

畿外的方国,往往与畿内的城邑错杂在一起,不过分布的范围要大得多。商代方国的名称,很多见于卜辞。如曹、杞、宋、雇、奄、薛、蜀(山东泰安附近)、齐、邳、■方(河南永城西境)、盂方(即邘)、邶方(河北涞易之间)、妟(燕)、周、光(河南潢川)等等,大都还见于后世。总之,在东至于海、西及陇山、南过淮水、北达燕山这一大片的中原地区内,不仅有了更多的方国和城邑,而且范围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这就说明商王朝统治的基本地区有了较大的发展。近来,在湖北黄陂发现了盘龙城商代中期的城邑遗址,在江西清江也发现有商代中期遗址,在安徽、湖南等地发现了时代相当于商代的遗址、墓葬和遗物,说明商王朝的政治势力和文化影响早已越过江汉地区,深入到今日的鄂赣与湘皖广大地区。在山西和陕西的许多地方,也都发现有商代遗址和遗物。商代的政治势力可能已经达到汉中地区,其影响还可能及于四川的某些地方。在东北、辽宁喀左县的大凌河畔多次发现殷周之际的遗物,说明商代的文化影响已经达到辽西地区。商朝畿外的广大地区,通过各种途径吸收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缓慢地向前发展。

六、殷商时期的刑罚

殷商王朝建立后,为了保护统治者贵族的财产和利益,制定了极残酷苛刻的刑法。这里的“刑”,还不是法。“刑”,是统治者惩罚犯罪者的手段和方式;而“法”,则是君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商代刑罚惨重,五刑俱全。五刑有劓、刖、宫、黥、辟等。除此以外,还有统治者随心所欲制定的酷刑。

殷商刑罚散见于文献和甲骨文材料中,主要有:

劓殄,《尚书·盘庚》记载:盘庚将迁殷,殷民有人反对。盘庚就训话说:“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劓,割也;殄,绝也。劓殄,即灭族之意。

醢,《史记·殷本纪》载:纣王“醢九侯”。醢,即把人肉做成肉酱。

脯,《史记·殷本纪》云:纣王“脯鄂侯”。脯,即把人肉做成肉干。

剖心,《史记·殷本纪》载:纣王“剖比干,观其心”,即把人的心肝挖出。

烹,《帝王世纪》云:殷纣王“囚文王,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为羹。”烹,就是把人放在器物里烹煮。

孥戮,《尚书·汤誓》载:“予则孥戮汝。”孥,子也;戮,杀也。即不仅杀其本人,而且祸及其子女。

炮格之刑,《史记·殷本纪》曰:“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集解》引《烈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又《索隐》引邹诞生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断手,殷代人民动辄得咎。《韩非子·内储说上》云:“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刖刑,用刀锯断足的刑法称刖刑。每次被处刖刑的人,有数十,甚至上百。 [16]

商王朝的刑法保留了原始社会的落后性、野蛮性,同时也表现了奴隶主贵族残暴的凶狠的本性。商代统治者就是以这种残酷的刑法去镇压人民,消灭异己,以加强统治的。商代刑法已大体具备,故后代有“刑名从商” [17] 之说。

殷商时期,还有监狱。《墨子·尚贤》载,商代有“圜土”,此即商代的监狱。又《史记·殷本纪》载:“纣囚西伯羑里。”《集解》引《地理志》曰:“河内汤阴有羑里城,西伯所拘处。”羑里,亦是殷纣王时期设置监狱之处。

在殷墟的第 15 次发掘时,于一个坑中发现三个带枷的陶俑。女俑双手枷在前,男俑双手枷在后。这种现象反映了殷代拘捕男女罪犯的社会现实。甲骨文有“■”、“■”等字形,是刑具的象形字。甲骨文中还有“圉”字,作“■”形,像一个人手戴刑具被囚在圜土监狱中。殷墟遗址发现一个长方形的小土穴,长 1.6 、宽 1.1 、深 2.7 米,里面有一具人骨和一个陶鬲。这个土穴,可能是一个监牢。

甲骨文中有一个“■”字,其形状很像一只人手持锯,将另一人的半截腿锯掉,这个字可能是“刖”字的会意字。甲骨文还有“■”字,可隶定为“劓”,是一种割去鼻子的刑罚。

《左传·昭公五年》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商朝统治者的刑法是非常残酷的。我国三代,乃至春秋时期还沿袭这些刑法。商的刑法还曾得到后代某些政治家的赞赏,《左传·哀公十一年》伍子胥说:“《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商代的刑法表现了早期国家统治者的原始性、残酷性和野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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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殉、人祭

人殉 人殉是自人类社会进入一定阶段后就开始出现的一种残酷的杀殉制度。“人殉”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对享有崇高威望家长的“从死”义务的习俗。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用人殉葬是为了使贵族们死后,继续驱使其生前的妻妾、亲信、仆从为其服役,以保持其骄奢淫逸的生活。

商人崇尚鬼神,极为迷信。殷商贵族幻想自己死后仍然像在人间一样享乐,因此在他们的墓葬中随葬大批的人以及动物 ( 狗、马 ) 、车等。

1965 ~ 1966 年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出一些大、中型殷商墓,其中 M 1 是一座有 4 个墓道的大型木椁墓,墓底有腰坑,共殉葬 48 人。殉人中有少数放在腰坑内和二层台上,大部分放在南墓道靠近椁室的地方,分为 3 层,下层是排列比较整齐的全躯骨架,中层是被砍下的人头,墓室四角各有一个人头骨,并随葬一戈一盾。像这样的墓葬形制,殉葬这么多人,可以推测墓主人可能是贵族首领或方伯一类的人物。 [18]

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墓道两侧的二层台上排列着殉葬人。但两侧殉葬人数不等,东侧二层台上 17 人,西侧二层台上 24 人,共计 41 人。死者都是全躯,有的有木棺和青铜的鼎、觚、爵、簋、卣、刀、戈、镞和玉佩等器物随葬。死者的葬式,有的仰身直肢,有的俯身直肢,从骨架和随葬品的配置情况,可知东侧台上的死者多为男性,西侧 ( 多用玉佩饰等 ) 多为女性。从埋葬情况分析,这些死者可能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侍从和姬妾一类人物。另外,在墓室上部的填土中还发现 34 个人头骨,这些人头骨是在回填墓室的层层夯筑中埋进去的。武官村大墓共埋殉人 79 个之多,另外还殉埋有狗、马、猴、鹿等动物。

殷墟妇好墓埋葬殉人 16 个。

殷墟发现的大、中型墓葬,墓中多有殉葬者。据统计,殷墟 14 座大墓的殉人数总计 3900 人左右。 [19]

现已发掘的殷代墓葬分属王室贵族、方国贵族、中小贵族及平民等不同阶层。根据贵族的等级及其对财产占有的多少,在死后都要用一定数量人和动物殉葬,显著的特点就是用大批的人殉葬。这些殉葬者生前的社会身份不一定是最下等,甚至有很多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待从或妻妾,当然亦有奴隶。人殉是原始社会末期“从死”习俗的遗留,并非奴隶制社会的标志。至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人殉葬表现了殷代贵族残忍和贪婪的本性。殉葬现象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商代发展到极点,直至明清封建社会,这种现象还一直不断出现。

人祭 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劳动中的收入不足维持他们的生活,所以就把得到的战俘吃掉或杀掉。夏、商时期,贵族们用人和牛、羊等一起当作“牺牲”作为祭祀祖先、神灵的“祭品”,通过“人祭”祈求祖先和鬼神对他们保佑和赐福。“人祭”是原始社会食人习俗的遗存。

人祭在二里头遗址中已有发现,如在一些灰坑中发现有些人骨架身首异处,有的作捆缚状;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从掩埋情况看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被虐杀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商朝是人祭最昌炽的王朝。 1950 年发掘武官村大墓时,在大墓的东南清理了南北向的葬坑 17 个。这些坑长约 2 米,宽 1 米左右,内埋无头人骨架 8 至 10 具。所有骨架都作俯身状,交向叠压,无任何随葬品。这些葬坑因间隔的距离一致,排列有序 ( 可以看出分成 4 排 ) ,所以当时人们称它为“排葬坑。”

1976 年,对这一地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勘探和发掘,在揭露的 4700 平方米的面积内,清理了 191 座葬坑。这些葬坑,除少数作东西排列外,大多数为南北向,并且坑的大小、葬式和排列情况与 1950 年发掘的“排葬坑”完全一致。这次发掘中注意到葬坑之间有一定规律可循。根据葬坑排列的疏密、深浅,坑的大小规格等等,可将 191 座葬坑区分为 12 组,最多的一组有 47 个葬坑,最少的仅有 1 坑。同时这些葬坑的位置恰恰在几座大墓之间,属王陵东区。从它们分布与排列的情况分析,不可能专属某座大墓,因而推断这些葬坑是不属某一墓主的杀殉坑,应是若干次祭祀后掩埋的遗址。这一地区似是商王室祭祀先祖用的公共祭祀场。

祭祀场中南北向的葬坑,两次发掘的情况基本一致。经过鉴定,坑中死者多为男性。但东西向的葬坑,每坑人数不等,且无一定规则,大部分死者是成年女性和儿童,未被砍去头颅。在 13 座有祭品的坑中,除两座南北向外,其余都是东西向,尸骨齐全。这些死者绝大多数是死后掩埋坑中的。有的是被砍去头颅,并且留下了砍劈的痕迹;也有的是断肢、腰斩或肢解后扔于坑中;但也有一部分可能是活埋的,如一些青年女性或儿童的骨架作捆绑状。在这个揭露面积为 5000 多平方米,包括 200 多个祭祀坑的祭祀场中,掩埋的人牲已达 1300 人之多。

安阳殷墟,还发现一些零星的祭祀坑。 1959 年后岗发现一个直径 1.9 米的圆坑,内埋人骨 54 具。这些死者在坑中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陶器碎片隔开,上层 25 个个体,下层 29 个个体,死者均无固定葬式。 1971 年安阳大司空村发现一个椭圆形坑,长 7.8 米、宽 2.3 米、深 0.3 ~ 0.6 米。坑中埋有人头 31 个,躯体 26 具,无固定葬式,头颅多与躯体分离;一般是五六个头颅放在一起,没有随葬品,多为青壮年男子和幼童。在小屯村南发现的一个浅坑中,在一副马骨架的东西北三面埋有人骨架 5 具 (3 个成人、 2 个幼童 ) ,有的全躯,有的被砍去头颅;其中两个幼童的骨架散乱,可能是肢解后弃置坑中。 1975 年在小屯村北的一座房基内发现一方形祭祀坑,埋一个被肢解的成人。

殷商社会使用人祭的现象,在甲骨文有不少记述。如:“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 [20] “甲午,贞乙未 酉彡 高祖亥 ( 羌 ) □ ( 牛 ) □,大乙羌五牛三,祖乙 ( 羌 ) □ ( 牛 ) □,小乙羌三牛二,父丁羌五牛三,亡它,兹用。” [21] “于祖乙羌 ? 三十岁五牢。” [22] “乙巳卜,宾贞,三羌用于祖乙。” [23] 据胡厚宣先生统计“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 273 年是商代社会的昌盛期间,其用人祭 13052 人,另外还有 1145 条卜辞未记人数,即都以一人计算,全部杀人祭祀,至少亦当用 14197 人。” [24] 这个统计虽然难以精确,但可看出一个大体情况。

殷商统治者不仅用“人牲”去祭祀祖先,而且在他们营造宫殿时从奠基、置础到安装门户、落成都要用人或畜作“牺牲”进行祭祀。公共祭祀场的发现,进一步揭露商代贵族在祭祀时用人牲的真实情景。大量的人殉和人祭,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劳动生产力。祭祀坑中的累累白骨,甲骨卜辞中的斑斑记载,是殷商统治者残杀被征服者和劳动者以至一些本族人民的罪证。

八、殷纣王淫暴亡国

殷纣王名受,庙号帝辛,是帝乙的儿子,商朝最后一个国王。他即位后,荒淫残暴,信任奸佞,排斥残害忠良,穷兵黩武,最后淫暴亡国。

《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敏捷聪慧,材力过人,能够徒手与猛兽搏斗,因此从来不听进谏。纣王酗酒好色,当时苏国 ( 今河南武陟东 ) 进贡一美女,名曰妲己,深得纣王欢喜,于是纣王“唯妇人之言是用”,沉缅于淫声靡乐之中。为了满足其淫乐生活,殷纣王在沙丘 ( 今河北邯郸附近 ) 修建苑台宫室,广收狗马奇物和野兽飞鸟置于其中,并在那里饮酒作乐,“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祼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25]

殷纣王淫乱不止,一些正直的大臣进行劝谏,但他废弃了贤臣商容,对其庶兄微子、王子比干的进谏毫不采纳。微子与太师、少师商量,准备逃走;比干进谏纣王,结果被剖心而死,箕子本想进谏,但是看到比干的下场,只好假装疯病,被囚。太师、少师逃奔到周。

殷纣王残害忠良,贤臣四散,遂使奸佞小人得志,如费中、恶来等皆善谀好利之人,纣王任以为政,殷朝政权更加衰弱腐败,正如微子言:“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 [26]

商王对外也同样残暴,方伯稍有怨望怠慢,就受到残酷的刑罚。《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为了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生活,又向诸侯方伯残暴地收括,“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引起方伯的强烈不满和反叛,殷王统治较牢固的东夷地区也发生叛乱。所谓“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27] 正说明东夷反抗的强烈及其后果的严重。

殷王朝内部矛盾重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 [28] 加上外部诸侯方国反叛,殷王朝面临内忧外困的处境。这时周文王暗暗组织力量,收买诸侯,做叛商的准备,使得“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 [29] 当殷王朝大臣祖伊听说西伯的活动后,告知纣王,纣王还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 ? ” [30]

周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起来。至周武王时期,养精蓄锐,有了足够灭商的力量,于是周武王率诸侯之师与殷朝军队大战于牧野,殷朝军队对纣王憎恨已极,皆无战心,结果“前徒倒戈,以开武王”,周武王长趋直入,纣王惊吓逃走,登于鹿台之上自焚而死。

殷纣王终于以淫暴亡国。

自成汤灭夏建立商朝至纣灭国,共经历 17 世, 29 王。今本《竹书纪年》云:“自成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左传·宣公三年》:“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孟子·尽心下》云:“由汤至文王,五百有余岁。”《左传》与《孟子》所云商王朝的年代皆为近似值,而《竹书纪年》所云的 496 年,是确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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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1:09 | 只看该作者
九、商代的经济的发展

1 .农业生产的发展

商代农业生产已经成为重要生产部门。甲骨文中有许多占卜是否“受年”的卜辞。如:“乙丑卜,韦贞,我受年。” [31] “丙子卜,韦贞,我受年。” [32] “甲子卜,来岁受年,来岁不其受年,八月。” [33] “贞,商受其年,三月。” [34] “南土受年。” [35] 卜问“受年”,即是卜问谷物年成可好,是否获得丰收。卜问“受黍年”,即是卜问黍的年成如何。还有卜问是否“有雨”的卜辞,天气晴雨对农业亦有极大的关系,当然也是出行的重要条件。殷商统治者如此关心庄稼的收成说明农业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考古发掘中出土许多农业生产工具。河北邢台曹寅庄遗址出土大量的石器,尤以镰、刀、铲等工具数量最多。郑州商城白家庄遗址中发现了一些能够纺线的陶纺轮和石纺轮,能够缝衣的骨针和骨锥;也发现竹篮和竹席的痕迹,其编织方法与现在的芦苇席、竹篮的编织法基本相同。还发现有铜斧、铜刀、石斧、石刀、石铲、石镰、蚌刀、蚌镰、骨铲等农业生产工具,并有石杵、石臼等各种加工工具。当时的社会还处于铜石并用时代,铜器大部分用来制造酒器,供贵族们享乐,用来制造生产工具的还不是太多。白家庄商墓出土的铜爵和铜觚器表上,遗留有用麻布包裹的痕迹。 [36]

商代已有耒耜等农具。耒,甲骨文中作“■”等。《说文》云:耒,“手持曲木。”说明商代已有“耒”出现。耜,甲骨文中作“臿”,《说文》云:耜,“臿也。”类似现今锹,或在耒端加上臿,作为更有力的启土工具。 [37]

甲骨文中有田字,像在大块土地上整治成的,有比较好的排水系统的规则的熟田。商人在土地的整治、管理方面已有较好的规划。

卜辞中记载的农作物有黍、稷、粟、麦、稻等。在郑州白家庄商代遗址中,曾发现有稻壳的痕迹,似为外地贡品。商代以黍稷为主要农作物。

关于家畜,马、牛、羊、豕、鸡、犬等“六畜”已经普遍地饲养,在商王朝中还有专职宰、臣管理牲畜的放牧。商代贵族祭祀时大量使用牛、羊等家畜,说明畜牧业的发达和在社会经济生活里的重要地位。马作为贵族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和车兵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到贵族的重视。

2 .手工业生产发展

青铜铸造业 殷商青铜器生产规模之大,冶炼技术之高已达到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水平。

青铜是指铜、锡、铅一定比例的合金。红铜由于质地太软,不适宜制造生产工具,但在铜中加上锡、铅,就成为质地坚硬的青铜,用青铜制造的各种生产工具、兵器和礼器,坚硬耐用,器形美观。商代已经掌握青铜的性能和特点,不同用途的器物各有不同的合金比例。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其合金比例为:铜占 84.77% ,锡占 11.64% ,铅占 2.79% ,是比较科学的,基本符合《考工记》所说的“六分其金 ( 铜 ) 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 ( 剂 ) ”的记载。商代青铜器的合金制造技术已达相当高的水平。

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重 875 公斤,通高 133 、长 110 、宽 79 厘米。这只大方鼎不仅器形雄伟,而且外表美观,是当时世界上青铜文化发展到高峰的典型代表。 1976 年在安阳殷墟又发现一对方鼎,一只高 80.1 厘米,另一只高 80.5 厘米,均重约 117.5 公斤。这些铜器是商代晚期青铜文化的代表性器物。而且还不止于此,考古工作者近年来还在郑州商城西墙外的杜岭和商城东南角处各发现一处商代的铜器窖藏。杜岭出土两个大方鼎,方鼎之一高 100 厘米,重 86.4 公斤;另一个高 87 厘米,重 64.25 公斤。商城东南的窖藏出土了两个与杜岭方鼎的大小、形制、纹饰完全一致的大方鼎,另外还出土了圆鼎等其他器物。这些发现说明自商代前期,就开始生产大型的铜器了。

这样大型的鼎必须采取分铸的方法制作,工序非常复杂。当时用坩锅炼铜,每只坩锅只能熔铜 12.7 公斤,有人推算,如果制造一个司母戊大方鼎,共需二三百个工匠才行,商代的青铜制造是一项工程浩大的集体劳动。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数以千计的大小陶范,这是商代青铜器作坊的遗迹。

商代生产的青铜器种类繁多,其中有生产工具锄、铲、钁、斧、锛、凿、刀、削、锯、锥等;兵器有戈、钺、矛、剑、戟、镞等;礼器、酒器和食器有鼎、鬲、甗、簋、彝、卣、罍、尊、瓿、觯、觥、觚、爵、斝、角、盉、盘、盂等;乐器有铜铃、铜铙等;车马器有装饰在车和马饰上的青铜部件。

商代青铜器物大小不同,样式各异,造型美观而厚重,纹饰瑰丽而庄严。器物上饰有饕餮纹、夔纹、蝉纹、云雷纹等。有些器物的造型完全仿照动物的形态,生动而逼真。如湖南宁乡县出土的四羊尊,羊角卷曲,羊耳直竖,羊头半伸于外,可谓匠心独具。另外还有犀尊、鸮卣、豕卣等,也均为富丽堂皇的稀世珍品。

1986 年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发现二个祭祀坑,内有青铜器、象牙器、玉石器千件之多。其中青铜人像及头像数十尊,人面形青铜像约几十具。最大的一尊青铜立人像高达 163.5 厘米,连同头上的花冠及下面的座通高 260 厘米。有一棵高 140 厘米的青铜“神树”,上有奇特的飞禽走兽、枝叶、果实;另外出土有金杖,用纯金皮包卷而成。杖的上端有 46 厘米长的一段平雕纹饰图案。金皮内侧存有炭化木痕。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纯金皮压成的金面罩,与铜头像面部大小相似;金虎形饰一件。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金器、青铜器、玉石器、陶器、象牙、贝等均有火烧过的痕迹。研究者认为这些遗物是在举行一次规模庞大、祭典隆重的燎祭活动后瘗埋下的。

三星堆遗址的两个祭祀坑中发现的器物,除金面罩、大型青铜立人像、人头像、神树、部分玉璋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外,其他如尊、簋、盘等青铜器和玉器与殷墟出土的青铜器、玉器的形制、花纹基本一致。

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青铜器数量之多、形体之大、造形之独特当为全国之冠,有些器物,特别是青铜人像为殷代其他遗址中未曾见过。三星堆遗址的出土器物,经鉴定当为殷王朝时期的蜀文化的遗存。亦有人认为是由外地传入的。 [38]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遗址发现一铁刃铜钺。铁刃残存部分后段,包入青铜器身内,包入部分约 1 厘米,厚约 2 厘米左右。经化验,铁刃为陨铁,该器是用陨铁锻成铁刃后,和钺体铸接而成。 1977 年在北京市平谷县刘家河村的一座商代前期墓葬中亦发现一铁刃铜钺,刃部之铁亦为陨铁,铸造方式与台西的铁刃铜钺相同。 1976 年,在山西灵石县的旌介村一座商代晚期墓葬中发现含铁量很高的铜钺,所含之铁不是陨铁,而是冶炼的铁。这可能是冶炼的铜矿石中含有生铁矿所致。但商代铁刃铜钺的出现,表明当时对于铁的性能有所认识,并且已经学会使用铁,掌握了锻打和铸接的技术。 [39]

郑州商城东北角内侧的祭祀坑中,出土一团极薄的金泊片,展开之后,是一件罕见的夔龙纹金叶。 [40]

玉器加工业 玉器是中国古代特有的艺术品。新石器文化遗址中,如良渚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龙山文化遗址等发现大量精美的玉器。殷商时期,玉器的制造技术和工艺都发展到成熟阶段。商代的玉器主要可分为以下各类:璧、圭、璋、琮、璜、琥等祭器和装饰品;玉戈、玉镞、玉矛、玉斧、玉锛、玉凿、玉铲等仪仗或随葬的明器。玉手镯、发笄、坠饰、串珠、玉龙、玉凤和其他一些玉制的小动物等,是为佩饰品。玉梳、玉匕、玉簋等,这一类是实用器。

安阳殷墟出土过大量精美的玉器。 1976 年发掘的妇好墓出土玉器达 755 件之多。商代玉器在造型艺术上,既有高度的写实性,又有丰富的想象力。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浮雕玉人、圆雕玉人,人体比例大体适当,发辫或发髻雕琢精细,一丝不苟;表情生动,衣纹柔和、谐调,以简练概括的线条勾画出衣纹和肌肉的特点。其他圆雕的虎、象、熊、猴、牛、鴞等形象逼真。璧、瑗两面的成组圆周同心线,规整流畅,工艺水平相当高。又如浮雕玉鹰,雕琢出瑰丽多样的花纹。如妇好墓中一件玉凤,翅膀上的阳线浮雕,线条自然,流畅、舒展。商代玉器,大多数表面细腻光泽,说明当时的琢玉技术和抛光技术相当进步,甚至达到空前的水平。 [41]

陶器和原始瓷器制作业 商代陶器中制造水平最高的是白陶。这种白陶质地坚硬、颜色洁白,器表刻有花纹,常见的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和人字纹等。如安阳殷墟出土的刻纹白陶罍,造型美观,色泽皎洁,是陶器史上的杰作。这种刻纹白陶大部分出自殷墟,数量也只有几十件,说明在当时也是珍品,只有王室贵族才能使用。

在制陶工艺基础上,商代还出现了瓷器。目前在河南郑州、安阳殷墟、湖北黄陂盘龙城、河北藁城台西、河南辉县琉璃阁、山东济南大辛庄、山东益都等地都发现了商代的原始瓷器。这种瓷器质地硬、吸水性弱,都涂有瓷釉。瓷釉一般涂在器物的表面和口沿内部,个别器物内壁也涂一层薄釉。釉色以青绿为主,少数是褐色或黄绿色。经化学分析,其成分与现代瓷器基本一样。商代的原始瓷器胎质坚硬,以高岭土 ( 瓷土 ) 为原料制成。瓷器烧成温度比较高,已达 1200 ℃以上。当然,商代瓷器还嫌粗糙,但我国自商代开始,就已出现了瓷器,可以说,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和生产瓷器的国家。 [42]

丝织业、麻织业 我国是著名的丝织品生产国,是世界最早养蚕缫丝和织造绢帛的国家。蚕桑在商代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玉蚕。这些生动逼真的玉蚕,反映出当时人们对蚕非常熟悉,也说明养蚕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甲骨文中的丝字作“■”形。其字形正表现出“絲”的形状。

殷墟的一些铜器上不止一次地发现附有布纹痕迹。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也附着丝织品的痕迹。 [43] 通过电子扫描显微镜观察,附于铜觚器表的纤维属于蚕丝纤维,并大体可认出五种不同的规格。其中有的可能是文献中常提到的“纨”,有的像“縠”,有的可能是纱罗。妇好墓出土的标本 651 号铜爵上附有绢的痕迹;标本 793 号圆铜尊上附有双经、双纬织物遗迹;标本 828 号铜方彝盖上有罗的痕迹;标本 791 号铜偶方彝上有回纹绮遗迹。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件商代玉戈上,保留有清晰的雷纹花绮印痕。可见,当时已有罗、绮、绢等各种不同形制的丝织品。夏鼐先生推测当时已有简单的提花装置的织机。

《说苑·反质篇》说,殷纣王时“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锈被堂,金玉珍玮。”

丝织品是供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而广大人民只能衣麻,所以商代麻纺业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1973 ~ 1974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的一座房基里发现一卷麻布。这几块麻布都是本纹组织,经纬线的密度不一。在 1 平方厘米上,有的经线 14 ~ 16 根,纬线 9 ~ 10 根;有的经线 18 ~ 20 根,纬线 6 ~ 8 根。经鉴定,这卷麻布,属于大麻的纤维,这是首次发现商代的麻织实物。

漆器制作业 我国漆器造型美观,色泽鲜艳,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浙江河姆渡遗址中就发现一只红漆木碗。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漆器。

殷墟发掘中多次发现商代漆器。由于漆器的木胎容易腐朽,因此,所见到的是木胎腐朽以后在夯土上保留下来的漆器印痕。有的还能看出清晰的漆花。 1969 ~ 1977 年发掘殷墟墓葬时,在 M 701 的一个古代盗坑中出土残漆器一件,此器呈葫芦形,朱红色;在 M 93 二层台上发现漆器残迹,漆器已朽,只遗留下镶嵌在漆器上的蚌饰。 1973 年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出土商代的漆器残片,木胎已朽,但仍能看出有盘、盒之类的器形,花纹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蕉叶纹等,都是朱红底的黑漆花,有的还嵌有嫩绿的松石;色泽绚丽明快,漆面乌黑发亮,花纹美观。 [44] 总之,商代漆器的制作工艺,在晒漆、兑色、髹漆、镶嵌等方面,都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

3 .商业与交通

殷商王朝的青铜、玉石、陶瓷等工艺水平,从现在发现的大量实物来看,都是十分高超的,说明当时青铜铸造业、制陶业、制骨业、玉石制造业之间有了固定的分工,而且在每一行业内部也有一定的分工。

殷商时期,由于各行各业分工细致,逐渐形成了父子相承的手工业家族,他们基本上为贵族和本氏族的需要而生产。据《左传·定公四年》载,殷商王朝已有“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等,其中有陶氏、施氏、繁氏、长勺氏、尾勺氏等等。分工比较细致,但产品不投入市场。商代的手工业者大概也要从事一定的农业劳动。商代贵族大量需要的海龟、海贝、玉石以及鲸鱼骨等可能要组织专人到海滨及西北去交换而来的。

《尚书·酒诰》记载:周克商后,殷商民族“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伪孔传云:“农功既毕,始牵车牛载其所有,易其所元,远行买卖,用其所得珍异,孝养其父母。”殷商民族正是因为有商业贸易的传统,才在被灭国后,去从事商贸活动的。

二里头墓葬和殷商时期的许多墓葬中都出现了贝,如郑州白家庄 M 7 出土 460 多枚,殷墟五号墓出土 6000 多枚,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墓出土 3790 多枚。商代墓葬中还出石贝、骨贝、铜贝等。有人认为,这些是商代最早的货币。甲骨文中有“贝一朋”、“贝廿朋”的记载。贝以朋计算,每十贝或五贝一朋。笔者认为,商代出现的贝还不是货币。每十贝或五贝一朋,也可说是一串,正是做为一种项饰或手足镯圈的形式。贝无论在原始社会时期或夏商早期国家时期,都是一种装饰品。它本身的使用价值对于广大中下层人民来说还不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做为装饰品,贝有它的交换价值。而且“贝”又和海中的一些龟贝、珍宝联系起来,自然贵重,深得贵族的喜爱,故贝又常作贵族的赏赐品。殷商时期,贝并不具有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职能。许多民族志和民族学的调查资料都说明,贝是作为装饰品而受到人们的珍视,只有个别民族才开始用贝作为货币。

商代的交通比较发达,交通工具陆路用车,水路用舟。

《世本》载,“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胲”和“相土”都是商的祖先。“服牛”,即驯牛拉车。商代已经学会了以牛、马去拉车。在殷墟发现了许多车马坑,如在小屯、孝民屯、大司空村、白家坟、侯家庄等地,先后发现车马坑 16 座、马车 18 辆。这些马车多为一车二马,晚期出现一车四马。

商代的车均为木制,车身主要由车辕、车箱、车轴、车轮组成。用于拉车的马均有马饰。商代的车主要应是战车,用于作战和田猎,当然也作为交通工具用,由此推断,商代当已辟有可供车辆行驶的大道。

甲骨文中有“舟”字,作“■”形。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就已出土有船桨,说明当时已有船舟了。殷甲骨文中出现“舟”字,就说明殷人已经拥有了舟船这样的水上交通工具。殷民族原是兴起于东夷地方的民族,濒临大海,因此会使用舟船完全是可能的。但目前尚未发现商代舟船的实物资料,还不能确知商代舟船的样子。

十、商代文化的发展

1 .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

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是我国史学研究的划时代的大事件,这种龟甲文字首先在河南省安阳小屯发现。当时一些农民在田地耕作中发现一种带符号的龟甲和兽骨。当地农民认为这是“龙骨”,就陆续当做中药材卖给药贩或药店。有时还把“符号” ( 即文字 ) 刮掉再卖。这样,历代甲骨文字毁了许多。

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早在夏代之前的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了。殷墟甲骨文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殷商贵族非常迷信,他们无论出行、打猎、作战,或者在农作、收成、祭祀等活动中,皆要进行占卜。即用火在龟甲上烧灼,龟甲上就会出现裂纹,根据裂纹来判断吉凶。他们还在甲骨上刻上文字,记载占卜的内容。

随着时代的发展,甲骨上的文字增多,记载的内容也愈加丰富,反映了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甲骨上的文字多记载占卜的内容,故又称为“卜辞。”卜问内容涉及很多方面,这样就留下了大量的有关殷商历史的文字资料。 1899 年有一个名叫王懿荣的偶然从药材中发现“龙骨”上有字,而且认为是一种古代文字,开始多方搜集购买,于是甲骨逐渐地汇集到研究者手中了。 1903 年刘鹗印行《铁云藏龟》,这是甲骨著录和流传的开始。罗振玉继起大力收藏,所得甲骨最多。辛亥革命后,罗以清朝遗老身份流亡日本,陆续印行《殷墟书契前编》、《殷墟书契菁华》、《殷墟书契后编》、《殷墟书契续编》。 1915 年,他到安阳殷墟实地考察,开始注意到与甲骨共存的器物,于 1915 年印行《殷墟古器物图录》,将以往对殷墟出土文物的访求,逐步提到学术研究的高度。

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 1928 年 10 月到 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止,前后在殷墟共发掘 15 次 ( 其间河南省博物馆曾发掘了一部分 ) 。这是应用现代考古学方法的科学发掘,注意到了遗存的全面情况、地层关系,搜集全部遗物,包括甲骨、铜器、玉器、石器、骨器、蚌器、铜范、陶器等。新中国成立后, 1950 年春开始对殷墟继续进行发掘,又发现许多甲骨和殷代遗器,对研究殷商社会有重要意义。

殷墟的 15 次发掘,共发现十万片甲骨文字,涉及的内容有天象、历法、战争、出行、殷王世系等。甲骨卜辞记载的商王世系与《史记·殷本纪》记载的大致相同,从而使殷史成为信史。甲骨文字的研究已成为专门的学问。

金文,即铜器上的铭文。这些铭文多记载铜器主人的身份地位、或祭祀先祖,或者是族徽、族名、作器者的名字等。如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司母辛”大方鼎,是祭祀母戊、母辛的器物。这些金文亦是研究殷代社会的重要的资料。

2 . 商代的天文历法

殷商时期的天文历法知识已相当丰富。商代把一年称为一祀,这与商代的祭祀有关。

商代可能把一年分为春、秋两季。甲骨文中只见到“春”、“秋”二字,未见“冬”、“夏” ( 当然也不能据此论定商代没有春、夏、秋、冬的概念 ) 。春、秋是春种、秋收之意,用春秋表示一年是容易理解的,直至周代,各诸侯国还把自己按年代编写的历史,叫做“春秋。”

商代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董作宾先生在《殷历谱》中认为,商代历法有大、小月之分,大月 30 日,小月 29 日, 12 个月为一年。如遇闰月,则采取年终置闰的方法,那么这一年就是 13 个月。

每月又分为 3 旬,每旬 10 天。甲骨文中有大量的“旬亡祸 ? ”的记载。

商代采取干支记日法,在甲骨文中有完整的甲子表。我国历史上一直沿用这种干支记日法。

商代把一天约分为八个单位时间,名曰:明 ( 或旦 ) 、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夕等。从天亮开始叫做“明”或“旦”,天亮到吃饭之前叫“大采”,上午就餐叫“大食”,中午叫“中日”,中午过后日偏西之时叫“昃”,吃晚饭时叫“小食”,吃晚饭以后至天黑之前叫“小采”,从天黑到次日天亮叫“夕。 ” [45]

商代计算年、季、月、日都有一定的方法,并初具规模。

由于商王经常田猎,更由于农业、畜牧业生产的需要,商王朝要对天气进行经常性观察和卜测。天阴、天晴是商王们关心的大问题,如卜辞中有“兹云其雨”,意思是:此云要下雨。说明史官们对气象变化观测已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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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夏本纪》。

[2] 《史记·夏本纪》。

[3] 《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 1979 。

[4] 《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简报》,《考古》 1974 年第 4 期。

[5] 《左传·昭公十七年》

[6] 《左传·哀公元年》。

[7] 《国语·鲁语上》。

[8] 《尚书序》。

[9] 《孟子·滕文公下》。

[10] 王国维《观堂集林·说商》,中华书局, 1984 。

[11] 《尚书·书序》作“耿”,而《史记》作“邢”,《竹书纪年》作“庇。”

[12] 《史记·殷本纪》。

[13] 《史记·殷本纪》。

[14] 《合集》英 459 。

[15] 《论殷周的外服制》,《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16] 胡厚宣《殷代的刖刑》,《考古》 1973 年 2 期。

[17] 《荀子·正名》。

[18] 《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 1972 年第 8 期。

[19] 黄展岳《我国古代的人殉与人祭》,《考古》 1974 年第 3 期。

[20] 《合集》正 248 。

[21] 《合集》 320867 。

[22] 《屯》 2142 。

[23] 《合集》 379 。

[24] 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文物》 1974 年第 8 期。

[25] 《史记·殷本纪》。

[26] 《尚书·微子》。

[27] 《左传·昭公十一年》。

[28] 《诗·大雅·荡》。

[29] 《史记·周本纪》。

[30] 《史记·殷本纪》。

[31] 《合集》 2777 。

[32] 《合集》正 5611 。

[33] 《合集》 9659 。

[34] 《合集》 9666 。

[35] 《屯》 2377 。

[36] 《河南考古四十年》第三章《夏商时代》,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 。

[37] 《耒耜考》,《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38] 《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7 年第 10 期。《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9 年第 9 期。

[39] 《新中国的考古发展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0] 《郑州商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 ( 一 ) ,文物出版社, 1977 年。

[41] 《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 1980 。

[42]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3]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台西考古队:《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 1979 年 6 期。

[44] 《河北藁城县商代遗址和墓葬的调查》,《考古》 1973 年第 1 期。

[45]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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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1:26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西周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西周国家的建立与强化

一、周部族的兴起与周王朝的建立

周部族是我国西部黄土高原上兴起的一个古老部族。因其所居地为周原,故号为“周。”《史记·周本纪》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从而产子名弃,姜原是周部族的女姓祖先。

弃长大成人后,“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舜闻之,举弃为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1] 邰,《正义》引《括地志》云:“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苌云:“邰,姜嫄国也,后稷所生。尧见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於邰也。\'”后稷是周部族的男性祖先,以后稷为首的周部族是一个农业部族。周部族兴起在尧、舜之际。

后稷之后,其子不窋出曾抛弃过农业,奔于戎狄之间,大约过着渔猎生活。

其后不窋之孙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 [2] 公刘所居之邠,属黄土高原地带,宜于农耕。

《诗·大雅·绵》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陶与窑同,古谓之陶,今谓之窑;穴是窑洞,复是半穴居。周人这时就居在邠地沮、漆二水间。古公亶父自邠地迁于岐山之下,看到这里土地肥沃,于是卜居于此。即所谓:“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 ( 是 ) ,筑室于兹。”周人迁居周地以后,与姜姓婚嫁杂居。周人自此便逐渐成为一个比较发达的农业部族。周人自不窋居邠,至公叔祖类,传说有十一世,除公刘外,全无史迹可寻。古公亶父又称大王,说明周人已渐具国家的规模。王季历时国力有一定发展,但是比之商王朝,仍属小邦。古公亶父自邠迁于岐山,奠定了周王业的基础,王季历时,周对殷臣服。《竹书纪年》记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县,玉十玦,马十匹。”三十五年,“周公季历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 ( 狄 ) 王。”这时季历已见于史册,《竹书纪年》又称大丁 ( 文丁 ) 四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牧师即后来的方伯,为一方诸侯之长。王季历伐西落鬼戎应是接受殷王之命。《易·未济》:“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鬼方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所以季历初伐鬼方时还有震恐之心,经过三年的艰苦斗争,最后取得胜利,因而受到大国殷王的赏赐,命为牧师。季历为了与殷王朝搞好关系,又娶殷女为妻。《诗·大雅·大明》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挚仲氏是殷之臣属方国,任姓。殷周在政治上结合起来。《孟子·公孙丑上》曰:“文王以百里。”文王时期,周还是一个方圆百里的小国,所以周初人还自称“小邦周。” [3] 春秋时人还说“商周之不敌。” [4] 周初的文化,包括文字在内,皆效法殷人,周原出土的甲骨文字也与殷墟基本无异。当初,周只是臣服于殷商王朝的小国。

《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往也。”《孟子·尽心下》云:“得乎丘民为天子。”周人在文王时期,政治修明,发展生产,开辟疆土,收容四方归附的人民。《史记·周本纪》载:文王“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诗·大雅·生民》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周原甲骨还有“楚子来告”的记录。文王积聚力量,周人迅速地发展起来。

陕西扶风周原发现文王时期的周人甲骨,文字简略,刻划纤细,其中有一条“彝文武帝乙”之辞。《说文》云:“彝,宗庙常器也。”彝,为祭祀之意。这是周作为殷王朝的臣属方国,去祭祀殷人祖先。文丁和帝乙的时代,殷周关系有时是友好的。

周人的强大,肯定会引起殷人疑忌。《晋书·束皙传》引《竹书纪年》曰:“文丁杀季历”,《史记·周本纪》说,“纣囚西伯于羑里”,西伯即文王。至武王时,周仍对殷臣服。周人三代受屈辱,其甚者威逼至死,但仍须夙夜不懈,以服事殷。殷大周小,周人必须隐忍待时。 [5]

周人王季历称王,文王继位也称王。他们对内称王,对外也已经开始称王,并做反商的准备。《大雅·文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史记·周本纪》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明年,伐邘。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殷为天下共主,虞、芮决狱断讼不往殷而往周,也就是周人反商、翦商之始。周欲向东发展,必先除后顾之忧。此后周人累年向外扩张,先伐犬戎、密须。耆,《尚书》作黎,在今山西中条山长治壶关诸地;邘在今河南沁阳,已入殷畿内。崇在秦晋之间,即今河南嵩县以西之地,崇以筑有高城而著称,是殷西重镇。这些地方的陷落,使殷人在西方无险可守。周迁丰以后,由崇渡河向殷都朝歌进军,沿途皆平坦大道。文王时代,就已经积极做好伐商的准备工作。然而,迁丰后不久,文王死去。

二、武王克商

武王发即位以后,修文王绪业,继承文王遗愿,进行伐商的准备工作。武王东观兵于孟津,向殷王朝示威,并观察殷王朝的动静。此时,殷纣王一味贪恋淫乐,已无暇顾及周人炫耀武威的举动了。但是,武王见殷王朝的内部尚无隙可乘,遂还师。武王没有胜利的把握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又过二年,殷纣王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内部矛盾毕露,于是武王遂帅师东伐,于十二年 [6] 二月甲子朝 ( 即公元前 1046 年二月甲子的早晨 ) ,至于商郊牧野。

武王伐纣是有充分准备的。武王率领戎车三百辆,虎贲 ( 勇士 ) 三千人,诸侯军旅,西南地区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孔颖达《正义》曰:“此八国者,皆西南夷也。”顾颉刚对《牧誓》中记载的“八国”进行考证: [7] 庸,《左传》杜预注曰:“庸,上庸县。”在今湖北竹山县。

蜀,初在汉中、南郑一带。

羌,今甘肃东北东南部,离岐周不远。

髳,《左传·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徐吾氏 ( 茅戎 ) 。”茅、髳同声,即一族,今之山西南端平陆县一带。顾颉刚认为在四川境内。

微,过去曾以为“微”在四川省眉山县,不确。顾颉刚先生在认为在陕西省郿县。

卢,《国语·周语中》:“庐由荆妫。”韦昭注:“庐,妫姓之国。”今湖北南漳县东北 50 里有中庐城,为春秋时卢戎古国。

彭,《左传·桓公十二年》:“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杜预《春秋释例》:“彭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北,至南乡、筑阳县入汉。”昌魏、筑阳等地皆在湖北,那么“彭”亦在今湖北。

濮,濮人当散处在武当、荆、巫诸山之中,及今河南西南部地区。

在武王伐纣的战役中,此“八国”军队跟随出征,是打败殷商王朝的重要力量之一。

《诗·大雅·大明》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意思是:在广大的牧野战场,周用檀木制造的战车非常漂亮,赤毛白腹的马强壮有力,师尚父 ( 即姜太公 ) 的军队非常威武,如腾飞的鹰,辅佐武王,去征伐大商,在清晨与商交战。可见周人军队的威武雄壮。

殷纣王在位年久,内部矛盾重重,“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其主要矛盾是纣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收容叛逃,损害了统治部族内部的自身利益。如《尚书·牧誓》云:“今商王受,……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商纣收容叛逃,并使他们为大夫卿士以凌驾于其旧贵族之上,为害百姓和广大商邑人民。牧野之战,如《大雅·大明》所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殷商军队像树林一样多。但“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 [8] 商纣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崩溃,内外矛盾交织。

武王以甲子朝克商,《利簋》铭云:“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则克。闻,夙又 ( 有 ) 商。辛未,王在阑师,易 ( 锡 ) 又 ( 右 ) 事利金。”此铭记载武王克商的史实。岁是岁星。“岁则克”是右史利的建议,闻是上闻于武王,武王采纳了利的建议,因而就在祭岁星的早晨 ( 夙 ) 就占有了商国。辛未是甲子日后的第八天。阑师地在管,管在今郑州。此次打败殷商,因为右史利的建议而获胜,因而武王赐之以金 ( 即铸簋的铜 ) 。

牧野之战,殷人倒戈以开武王,使武王迅速地进入殷都朝歌。纣王逃跑不及,退至鹿台之上,穿宝玉衣自焚而死。周人经过数代的努力、发展,终于在武王时期,推翻了殷商王国,建立了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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